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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学院浙江省招生代码:0106
学院性质及定位:
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是一所由浙江省水利厅承办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学院,是全国水利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建设单位。学院立足浙江,依托行业,利用同济大学教学资源,以大土木类专业为主体,以水利水电、建筑艺术类专业为特色,相关专业协调发展,培养生产、建设、管理一线需要的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
办学条件:
学院坐落在美丽的钱塘江畔,地理位置优越,占地面积835亩,由两个校区组成。校舍建筑面积13.97万平方米,校园环境优美,建筑风格独特。学院拥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近3500万元,馆藏纸质图书27万余册,各种期刊800余种,电子图书35万余册;建有设施先进的电子阅览室、语音实验室、专业实验室、大型计算机房等教学设施;建有12个校内实训基地(包含88个实训实验室);建有220余个联系紧密的校外实习基地,为培养学生职业技能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学院注重高技能人才的培养,设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水利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2006年及2011年先后被授予“全国水利系统文明单位”及“浙江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2008年获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2011年获中国水利教育协会“十一五”水利职业教育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师资力量:
学院拥有一支适应高等职业教育,以高、中级职称为主的教师队伍, 现有教师370余人,其中副高级以上技术职务教师120余人,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学位的教师占52%以上。聘用企业管理精英和技术骨干充实师资力量,有一支专兼结合的教学团队,致力为每一个学生提供最优质的教育服务。学院积极开展交流合作,密切与同济大学、河海大学等名校的合作关系,利用名校的学科优势和优质教学资源,不断促进教师教科研能力和教学水平的提升。
办学规模:
学院现有水利系、建筑系、艺术系、机电系、信息系、基础部等6个教学系(部),开设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水利工程、设施农业技术、工程测量与监理、建筑设计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城镇规划、建筑工程管理、电脑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发电厂及电力系统、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工程造价、建筑经济管理、网络系统管理等19个专业,在校生近5000人。
教学科研:
教学改革不断深入,教学科研成果显著。近年来,获浙江省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杭州市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浙江省水利科技创新奖4项;浙江省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3项,浙江省新世纪教学改革项目5项;中央财政支持专业2个,全国水利高职示范建设专业2个,浙江省特色建设专业3个;中央财政支持实训基地1个,省级示范性实习基地2个;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省级精品课程6门,省级教学团队2个,省级重点教材11本。2011年,获浙江省高校科研成果奖三等奖1项,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成果二等奖1项,第十一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取得实用新型专利8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9项。省、厅级教科课题立项24项,发表论文230篇,被EI收录12篇。
文化生活:
学院践行“厚德、笃学、修能”的校训,不断营造以“修能”为主题的校园文化氛围,学生综合素质和技能水平显著提升,每年举办“五节两会”(科技文化节、艺术节、公寓文化节、技能节、美食节及运动会、元旦文艺晚会)等大型校园文化活动,着力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学院以创建“周恩来班”、“邓颖超班”活动为载体,着力实现以伟人精神育人的教育目标,不断提升师生思想道德素质,促进校风、班风、学风和校园文化建设,“周恩来班”、“邓颖超班”创建活动荣获教育部2010年全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三等奖。为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学院组建了42个学生社团,为学生提供施展才华和特长的空间。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多次获得浙江省青年志愿杰出集体、杭州市暑期社会实践组织工作奖、浙江省社会实践优秀团队、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节水调查专项活动重点团队等荣誉称号。“亲水之旅”获全国水利职业院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奖。
学生风采:
学院校园生活丰富多彩,学生素质全面提高。近年来,荣获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国家二等奖、浙江省大学生高等数学(微积分)竞赛一等奖、第五届全国水利高等职业院校“钱江杯”技能大赛一等奖、第二届全国高等院校广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沙盘模拟大赛特等奖、第二届全国高职高专英语写作大赛三等奖、浙江省第十三届大学生运动会5项冠军、浙江省第十二届“挑战杯”课外科技竞赛二等奖、浙江省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校长风采奖、美术作品一、二、三等奖等荣誉
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正以十年磨一剑的精神,传承前人之菁华,践行“厚德、笃学、修能”的校训,同舟共济谋发展,永不停歇追赶时代之潮,努力建设一流的高等职业学院。
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二条 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是经浙江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是全国水利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全国文明单位、全国优质水利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第三条 学院立足浙江,依托水利行业,以大土木类专业为主体,以水利水电、建筑艺术类专业为特色,相关专业协调发展,培养生产、建设、管理一线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第四条 学院办学地址位于杭州市萧山高教园耕文路418号,占地总面积998.9亩,校舍建筑面积17.68万平方米,具有完善的现代教育教学设施,建有18个校内实训基地、12个仿真实训中心及356个联系紧密的校外实习基地,为培养学生职业能力提供了坚实的条件保障。
第五条 学院国际代码为12647,浙江省招生代码0106,在全国其他省招生院校代码详见学院统一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六条 学院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颁发由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印鉴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学院以社会人才需求、学院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为依据制定招生计划,经学院办公会议讨论审定,报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具体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根据生源情况确需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学院向计划主管部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八条 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招生生源计划报(送)至各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教育考试院(高校招生工作办公室),并按规定时间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院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实施“阳光工程”,择优录取。
第十条 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学院专业培养的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十一条 录取考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二条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院将按“不予录取”执行;报考建筑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风景园林设计的考生无色盲。建议考生根据自己的身体条件对照专业要求、特点及今后就业去向谨慎选择专业。
第十三条 学院认同各省(市、自治区)对考生的加分政策,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第十四条 环境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招收艺术类的考生,需要参加浙江省美术类专业统考(仅限浙江省艺术类考生),其他均无专业加试要求。
第十五条 浙江普高招生即普通高中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为必考的考试科目,考生选考科目只需1门在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之内,就能报考该专业,选考科目范围不限的专业,则所有考生均可填报。学院2019年各专业(类)的选考科目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并在学院招生网上公布。
第十六条 浙江普高招生和单独考试招生生源根据“专业+学校”平行志愿分段投档,对本类分数段的所有进档考生,根据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计划数依次择优录取,录取后对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学院浙江省普高录取分普通类和艺术类两类,普通类分段填报志愿平行录取,艺术类属艺术类第二批省统考录取;单独考试分类别实行专业平行录取。
第十七条 普高招生浙江考生根据位次、志愿顺序投档录取,当考生位次相同时,则根据文化总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外语、选考单科成绩的优先顺序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经过单科排序后分数仍相同或选考科目为不限的,根据考生普高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择优录取。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总分相同时,按职业技能、语文、数学单科成绩优先顺序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省外录取按考生所属省份招生批次的投档相关规定执行。学院视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首轮录取后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视情况降分进行征求志愿录取。
第十九条 省外录取:对进档考生,根据志愿优先原则(即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计划数依次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由学院将其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当投档总分相同时,参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单科成绩优先顺序:理科考生为:数学、语文、外语;文科考生为:语文、数学、外语;经过单科排序后分数仍相同的考生学院将综合考虑考生获奖情况、考生特长等择优录取。
第五章 招生监督
第二十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录取小组和招生监察小组,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招生监督电话0571-83864106。学院录取结果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院招生网站查询。
第六章 学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学院严格按浙江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公布的浙江省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费标准执行。环境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2个专业每学年9000元;水利工程、水利工程(土地整治)、水利水电建筑工程、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5个专业(方向)每学年7500元;工程测量技术、水利水电工程管理、建筑设计、建设工程管理、市政工程技术、发电厂及电力系统、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风景园林设计11个专业每学年6600元;会计、互联网金融、移动商务3个专业每学年6000元;机电一体化技术(中美合作)专业每学年13100元;水利工程(中美合作)专业每学年15000元。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 学院新生录取通知书签发人为梁国钱院长。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按规定进行体格复查和招生条件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学院设有“笃学”新生奖学金,超过浙江省普通类二段线的考生在第二段平行录取志愿填报期间填报学院录取的,投档分排名前10位者可获得“笃学”新生奖学金,奖金10000元/人;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奖励品学兼优学生。对家庭困难学生设立“绿色通道”,实行国家贴息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学费减免、各类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资助政策,帮扶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五条 机电一体化技术(中美合作)班与美国贝茨技术学院合作办学,学生修满中美合作办学项目规定的全部课程学分并达到毕业条件,可获得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学历证书和美国贝茨技术学院机械工程专业应用科学副学士学位。水利工程(中美合作)班与美国圣马丁大学合作办学,学生修满项目规定的全部课程学分并达到毕业条件,可获得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学历证书和美国圣马丁大学土木工程专业课程证书。中外合作专业学生录取后不能转专业。
第二十六条 学院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杭州市萧山高教园耕文路418号
邮政编码:311231
咨询电话:0571-83863688;0571-83863268(FAX)
招生网址:http://zs.zjtongji.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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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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