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

院校隶属:浙江省教育厅

所在地:浙江省

录取批次:高职(专科)

院校官网:https://www.nbpt.edu.cn/

电话:0574-86891301

地址: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大路1069号

听得见的招生简章

有音乐,灵魂便不会寂莫,用美妙的音符,编出灿烂的人生乐章

校园简介

  • 学校概况
  • 招生章程

学校简介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是1999年由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从事高等职业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05年被评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是国家首批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浙江省五所重点建设高职院校之一,浙江省四年制高职教育人才培养试点院校,浙江省国际化特色高校建设院校,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常务副会长和秘书处单位,商务部中国职业技术教育援外培训基地,教育部高职高专现代教育技术师资培训基地等。

  学校地处由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大榭开发区、出口加工区及北仑港区组成的宁波北仑新区,下设8个二级学院,形成与浙江省和宁波市主导和优势产业高度匹配的智能装备制造类、应用化工类、电子信息类、港口物流电商类等6个专业群、33个专业,打造了一批优势专业和特色专业,机电(海天)学院是宁波市特色学院。现有全日制高职在校生9000多名,非全日制学生和各类培训人员16000多人。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以“校企合作有效化、教育信息化、办学国际化”和“跨界、跨境、跨专业”的“三化三跨”为学校新一轮内涵发展战略。创新推进政校企三方联动的合作办学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机制,充分发挥理事会在整合社会资源办学、推动校企合作育人等方面的作用,创新形成“地市共建、区校合作、院园融合”地方高职院校办学体制和产学合作机制。学校与地方开展全面战略合作,紧紧围绕地区经济发展需求,与各级政府携手成立宁波开发区数字科技园、宁波服务外包学院、宁波市现代服务业产业基地、人力资源开发服务基地、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大学生创业园、中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等;与县级区余姚市政府共建中高职衔接的阳明学院,共同探索中高职一体化办学管理体制。学校紧紧围绕临港制造及港口后服务业发展对技术技能人才的要求,深入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海天集团“人才共育、就业共担、资源共享”成果获第六届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与数字科技园“院园融合”育人模式获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大力推进综合性跨界、跨专业机构建设,与市总工会、人社局共建“卓越技师学院”,建设服务外包学院、跨境电商学院、港口物流学院、模具学院等一批对接区域经济模块的产业学院,重点服务省、市支柱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学校大力开展“生产线上科研”,建立“科技特派员”制度,开展中小微企业“种技术”和“企业技术管理门诊”专项活动,与宁波港等合作共建市劳模(技师)创新工作站、市级协同创新中心——“乙烯工程碳五碳九下游深加工协同创新中心”,与教育部职教中心所共建“发展中国家职教研究院”,与宁波市共建职教研究中心,与北仑区共建共管图书馆,成为区域技术技能积累服务和文化引领高地,并为国家和地方职教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学校被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职工教育培训优秀示范点”,被教育部授予“高等学校继续教育示范基地”,获“全国化工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先进单位”称号。

  学校创新成功教育模式,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环境,建设形成成功大学、思源基金、班集体特色项目、校友名片工程、非遗文化传承、创新创业等一系列校园文化品牌项目。其中,“思源基金”先后荣获宁波市人民政府颁发的“宁波慈善奖”、第二届中华慈善总会“中华慈善突出贡献(项目)奖”、教育部“第九届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一等奖”。学校是中国职教学会创业教育专委会主任单位,及浙江省创业学院联盟常务理事单位,被评为教育部、人社部、国资委联合评审的“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

  学校配合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积极探索海外办学,促进中国职业教育“走出去”,通过特色国际化办学有效提升中国高职教育国际影响力。迄今已为来自110个发展中国家的1500余名教育及产业界官员进行培训,在贝宁成立“中非(贝宁)职业技术教育培训学院”,与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市教育局倡议成立“一带一路”产教协同联盟。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10863。

第三条 办学类型:公办高校(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学校是国家首批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全国创新创业示范高校,全国首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浙江省重点建设高职院校,浙江省国际化特色高校建设院校,浙江省四年制高职试点学校。

学校地处宁波港口经济圈战略核心区——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相邻货物吞吐量世界第一的宁波·舟山港。现有全日制高职在校生1万余名,年各类非学历培训2万余人次。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四条 根据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在具体执行中,根据生源情况确需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学校向计划主管部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五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六条 外语语种要求:无。

第七条 招生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第八条 对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执行相关省市的规定,接受投档并录取。

第九条 对实行学校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执行相关省市的规定。对于进档考生,根据“专业清、志愿清”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各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要求。

第十条 报考计算机网络技术(中外合作)、旅游管理(中外合作)专业的考生,外语单科高考成绩应在70分(含)以上,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在征求志愿时外语单科不作要求。考生进校后采用中英文双语教学。

第十一条 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已录取的考生如查出体检不符合高考相关规定,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五章 收费及资助

第十二条 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国家规定,以物价局备案为准。2019年学费:非艺术类专业学费6000-7500元/年(各专业学费详见学校招生网),艺术类专业学费90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15000元/年。住宿费1000-1600元/人/学年。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新生奖学金制度,面向普通高考、免试入学、单独招生、部分等级运动员以及文艺体育类比赛获奖的浙江省考生(具体见学校招生网相关文件),最高额度为10000元。

第十四条 学校有完备的奖学金制度和完善的帮困资助机制。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浙江省政府奖学金、校内各类奖学金等多项奖学金。实行了国家助学贷款、思源基金、勤工助学、彩虹助学、社会资助金等各类资助政策,建立了“绿色通道”帮困制度。

 

第六章 招生咨询

第十五条  学校招生就业办负责接待及解答招生工作有关事宜。咨询联系方式如下:

学校网址:http://www.nbpt.edu.cn

学校招生网:http://zhaosheng.nbpt.edu.cn

通讯地址: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东路388号宁波职业技术学院联盟大厦2楼225招生就业办邮编:315800 联系电话:0574-86891301 / 86891302

招生咨询QQ群:普通高考780909232,单独考试780910499

招生办微信公众号:NZYZSB

监察电话:0574-86891931

第七章 监督机制

第十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下设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中的重大问题由学校党委研究决定。

第十七条 学校纪委、纪检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并设立招生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第八章 附则

第十八条 被录取的新生,须凭录取通知书到毕业中学(或考生所在地的考试招生机构)领取考生档案,并在报到时将该档案交至我校。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浙江省级招生部门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浙江省级招生部门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自2019年5月起实施,由学校招生就业办负责解释。

 

 


校园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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