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

院校隶属: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所在地:北京市

录取批次:高职(专科)

院校官网:http://www.jgy1985.cn/

电话:010-51731888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顺沙路6号院

听得见的招生简章

有音乐,灵魂便不会寂莫,用美妙的音符,编出灿烂的人生乐章

校园简介

  • 学校概况
  • 招生章程

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前身是在我国改革开放初期的1985年5月创办的中国科技经营管理大学。2001年4月5日,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为国家高等学历教育计划内全国统一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院校,更名为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

学校位于北京昌平区沙河镇,沙河高教园区,毗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外交学院、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等国家一流名校,具有宽松自由的学术氛围和得天独厚的学习环境。学校地处昌平线地铁沙河站正南方200余米处,周边10余辆公交纵横交错停靠,交通十分便利。

办学三十三年来,学校能够认真遵循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在上级主管部委的领导和支持下,坚持把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根本任务,秉承“立德树人,服务社会”的办学宗旨,加强专业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充分发挥地处首都北京的区位优势,依托首都北京优厚的教育资源,为国家和首都的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10万余名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学生参加各类专业竞赛获奖数量和等级,学生专升本数量、毕业生质量均位于北京市同类院校前列,赢得了较好的社会声誉。

学校下设9个教学组织机构(二级学院):BTV新媒体学院、建筑工程学院、管理与会计学院、BTV设计艺术学院、聚华航空学院、国际儿童教育学院、电影艺术学院、国际教育学院、成教与培训学院。学校现有7个专业,10个专业方向。学校现有教职员工93人;聘请的专业带头人和企业兼职教师36人。学校建有钢琴室、亲子室、形体室、人物造型设计实训室、茶艺室、民航客机模拟训练舱、高铁乘务模拟实训室、微机室、学术报告厅、多功能厅等教学设施;建有篮球场、网球馆、游泳馆、健身房、生活超市、学生食堂(可提供各式各样的独特美食)、快速的校园网络等,为师生学习和生活提供有力的条件保障。

学院与美国洛杉矶蒙赛罗大学、韩国青云大学等国外院校合作办学,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和课程体系,提高学生国际教育与交流水平,为学院的高端化、国际化发展战略奠定扎实基础。学校与BTV英特维文化传播公司(北京电视台全资控股国有企业)、易茗造型时尚集团、深圳汇合发展公司(招商银行直属人力资源公司)、北京早期教育发展促进会、美吉姆国际儿童教育中心、北京聚华教育投资公司(民航专业领域公司)、碧桂园集团等10余家企业签署合作协议,强强联手,积极推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改革人才培养模式,与企业共同研究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强化专业实训和技能培养,为企业进行定向人才培养,提升学生的就业竞争力和水平。

学校将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等文件精神,锐意改革创新,提高教学质量,打造专业品牌,为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服务,办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为社会培养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等一线需要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端技术技能型人才。


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章程制定原则

为了积极探索高职院校人才选拔的机制,选拔具有适合高职培养潜质的热爱职业教育的优质生源,为高职录取模式改革提供有益经验,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为保证学院2019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

第三条 办学类型:民办高职(专科)学历教育;

第四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学校;

第五条 学校校址:

沙河校区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顺沙路6号院  邮编:102206

第六条 基本情况: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1985年建成并开始招生。2001年4月5日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为一所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证书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面向全国统一招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 招生组织机构构成: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委员由主管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委员会讨论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规模、招生计划,负责指导和审定招生政策,并对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进行讨论和决策。

第八条 招生办公室职责: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高职(专科)、校设专业、培训等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九条 招生计划:依据教育部统一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制定学院的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通过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录取原则:

1.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印发《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学院普通高等教育的具体情况和要求制定本章程。

2.按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不予录取。

3.录取男女比例不受限制。

4.外语考试语种要求:不限。学院只开设英语公共外语课。

5.根据北京市的文件精神,录取考生不迁户口,学生毕业后,可由工作单位根据国家及所在地政府有关文件,办理农转非和户口迁移手续。

6.贫困学生在入学注册后,可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7.学生毕业后就业,学院推荐,双向选择。

8.报考艺术类的考生注意: A. 外省考生参加省一级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有效;北京艺术类考生须取得北京市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合格证方可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 B.我院艺术类是文理兼收,参加文化课考试。C.艺术类录取原则:专业课、文化课均上线,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9.学院按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录取的学生,在校期间经考试成绩合格者,由学校按照规定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的专科毕业证书。

10.学院根据投档考生情况按考生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遵循平行志愿录取原则。

11.考生志愿和总分相同的,择相关科目成绩高者录取(文、艺专业参考语文科目成绩,理工类专业参考数学科目成绩),北京总分相同的将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科目的成绩,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12.对于享受加分的考生,按照当地高招办对考生的加分投档处理。

第十一条 录取方法:录取专业时,按投档考生的实际考分和专业志愿顺序,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专业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其他

第十二条 报到:被学院录取的考生应持考生身份证、录取通知书、个人档案、学杂费和通知书中的其它要求,按通知书规定时间到学院报到。

第十三条 入学资格复查: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四条 收费标准:当年度各专业学费标准按北京市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学杂费。各专业收费标准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或见当年度《招生简章》。

第十五条 学生资助相关政策:国家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设立了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奖励和资助项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开通“绿色通道”,以保障其顺利入学。学院关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生活和就业,为这一学生群体提供精神和物质上的双重扶持,为其成长、成才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六条 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顺沙路6号院 邮编:102206

咨询电话:400-180-1985、010-51731888、51731836(Fax)

在线咨询QQ:  800180985

学院网址:http://www.jgy1985.cn 

招生网址:http://www.1985edu.com

乘车路线:

公交乘车路线:乘公交670、945、昌52、昌66路到城铁沙河站下;

地铁乘车路线:乘地铁昌平线至沙河站下车B2口出站向南行200米即到;

自驾车路线:京藏高速22号(百沙路、小汤山)出口出,见红绿灯右转,直行过地铁高架桥50米见中石化加油站右转200米路西。

第十七条 章程解释权:本章程由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校园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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