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

院校隶属: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所在地:北京市

录取批次:本科/高职(专科)

院校官网:www.buu.edu.cn

电话:010-64900013、64900915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97号

听得见的招生简章

有音乐,灵魂便不会寂莫,用美妙的音符,编出灿烂的人生乐章

校园简介

  • 学校概况
  • 招生章程

学校简介

北京联合大学是1985年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北京市属综合性大学,其前身是1978年北京市依靠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创办的36所大学分校。经过30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学校的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形成了经、法、教、文、史、理、工、医、管、艺等10个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以本科教育为主,研究生教育、高职教育、继续教育和留学生教育协调发展的完备人才培养体系,是北京市重点建设的应用型人才培养基地,也是北京市规模最大的高校之一。

学校实施“学术立校、人才强校、开放兴校”战略,不断推进内涵式发展,努力建设高水平、有特色、北京人民满意的城市型、应用型大学。学校以培养适应国家,特别是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己任,建校以来,为国家培养20万余名毕业生,他们活跃在国家经济社会建设的各行各业,许多毕业生已成为政府部门、大型企业的领导和业务骨干。

学校主校区(北四环校区)毗邻奥林匹克中心区,另有7个分散办学的分校区,共占地600余亩,建筑面积50余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近275万册,专任教师近1600人,全日制在校生2万多余人,其中本科生1.9万人,高职高专生800多人、研究生400多人、来华留学生1100多人次。学校还有各类成人教育学生近5000人。

 学校现设有应用文理学院、师范学院、商务学院、生物化学工程学院、旅游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智慧城市学院、机器人学院、城市轨道交通与物流学院、管理学院、特殊教育学院、艺术学院、应用科技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国际交流学院等15个学院。

  【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

学校主动适应国家及首都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需要,不断整合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凝练学科专业特色,初步形成了结构优化、布局合理、应用型特色明显、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

学校现有本科专业64个,涉及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医学等10大学科门类。5个本科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7个本科专业为北京市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专业获批国家级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3个专业获批北京市级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2个专业获批北京市属高校首批一流专业。为考生提供了广阔的专业选择空间。

 学校拥有考古学、软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中国史、地理学、设计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等9个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学科点,拥有金融、法律、教育、中医、机械、交通运输、新闻与传播、文物与博物馆、会计、图书情报、旅游管理等11个专业型硕士学位授权类别,自主设置二级学科点12个。其中,职业技术教育领域为教育部学位办教育硕士试点领域,经济法学、计算机应用技术、食品科学、特殊教育学、人文地理学和旅游管理学6个学科为北京市重点建设学科,校级重点学科10个,校级重点建设和培育学科21个,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发展深造空间。

  【和谐共进的教学与科研】

学校以培养基本素质好、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创业精神和社会责任感,具有一定的国际视野、较强的适应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以质量工程项目为依托,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近年来,学校先后获批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5个、国家级精品课程4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2门、国家级视频公开课2门、国家精品教材9种、“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规划教材15种、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级虚拟实验教学中心1个、国家级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并取得了一大批具有标志性的北京市级质量工程项目。此外,学校还获得北京市级和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40余项,承担国家教育科学规划和北京市教委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近40项。

 多年来,学校坚持以突出应用研究、推动学科发展、坚持科技创新、服务首都建设为宗旨开展科学研究,拥有国家级科研平台1个——国家智慧旅游重点实验室,北京市级科研平台8个——生物活性物质与功能食品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北京学研究基地、北京市信息服务工程重点实验室、京台文化交流研究中心、生物质废弃物质资源化利用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北京市智能机械创新设计服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北京市政治文明建设研究基地和北京市旅游信息化协同创新中心,拥有李德毅、周成虎2个院士工作站及2个共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学校还设有食品科学研究院、台湾研究院、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研究所等校级科研机构37个。2010年以来,学校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及课题1400多项,每年获得科研经费名列北京市属市管高校前茅。学校主办的学术刊物《北京联合大学学报》和《旅游学刊》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北京联合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连续7年入选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刊,《旅游学刊》连续6年入选“中国最具国际影响力学术期刊”,2014年被评为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权威期刊。

  【丰富优质的教育教学资源】

北京联合大学拥有较为雄厚的师资力量,有专任教师近1600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833人,担任新一届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以及行业指导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等职务17人。有国家级优秀教师1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1人、北京市级特聘教授15人、北京市长城学者10人、市级教学名师18人,市级拔尖创新人才13人,市级青年拔尖人才54人,市级中青年骨干教师192人。有荣获北京市孟二冬式的优秀教师称号的教师1人。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北京市级教学团队8个。目前,学校已形成一支年龄、学历、职称等整体结构较为合理,素质高、能力强、业务精的师资队伍。

学院路地区高校教学共同体是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和北京联合大学等共19所院校组成的。作为学院路教学共同体理事单位和成员校,我校学生能够跨校际选修其他成员校涉及文学、艺术、体育、医学、自然科学等多个学科领域的优质课程,辅修其他成员校类别丰富的专业并获得辅修证书,享用丰富的优质教学资源,领略不同的校园文化,拓宽学生的视野和知识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增强学生的创业竞争力和社会适应能力。

 北京优质教育资源聚集,国际化程度全国领先。学校充分利用北京的地缘优势,通过校际访学、名师讲学、客座教授等多途径多形式积极引进境内外高校优质教育教学资源,为学生提供接受国际教育的平台,努力实现国内外优质教育的有效衔接,致力于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系统完善的学生成长机制】

学校为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促进学生成长成才,积极构建系统完善的学生成长成才机制:积极推进学分制改革试点;试行双学位、第二专业及辅修专业制度、主辅(副)修制、双学位制,转专业制度、校级实验班等,为不同层次学生提供多样化成长成才通道。

学校以国家级和北京市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为依托,设立软件工程、金融学、旅游管理人才培养三个校级实验班,对优秀人才开展针对性、创新性教育。实验班师资配备优良,聘请学校知名教授和知名企业骨干担任双导师,聘请校内外教学名师担任课程主讲教师,市级名师授课比例不低于50%。实验班学生享有各项优惠政策:成绩优异者优先享受参加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公派出国留学或交流的比例不低于50%;享有环境良好的专用自习教室;享有单独设立的奖学金和技术实践与创业基金等;学校还设立专项基金支持实验班的教学建设与改革。

  【形式多样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积极推进国际化是学校的重大发展战略之一,学校着力于通过多种形式丰富学生国(境)外学习经历,着力于营造国际化的学习氛围,以培养学生的国际化意识,拓宽学生国际化视野,提高学生跨国家跨文化理解和沟通能力,增强学生在未来世界城市建设中的竞争力。

学校积极开拓国际及境外合作办学,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学校与美洲、欧洲、大洋洲、亚洲的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39所院校建立了校际合作交流关系。如:与英国威斯敏斯特大学、安格利亚鲁斯金大学、罗汉普敦大学等开展了3+1、4+1项目以及3+1+1硕士合作项目;与美国恩波利亚州立大学开展了在校生交流项目及硕士学位项目;与日本新泻大学、韩国建国大学、首尔市立大学开展了在校生交换项目,与台湾朝阳科技大学等十几所台湾院校开展“专班”及学期交流项目等。学校注重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合作,2016年获得教育部批复,与俄罗斯乌拉尔国立交通大学开展轨道交通与信号控制本科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与莫斯科大学合作举办北京中心、俄语等级考试中心、俄语中心,培养俄语复合型人才。参加各类合作交流项目的学生在学费及住宿方面享有不同的优惠政策,学校特别设立学生出国境奖学金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合作项目。在校生参加合作交流项目选派力度逐年加大,目前12%的在校生享有境外学习经历。

学校积极引进国外合作院校先进教育资源和国际先进教育教学经验和做法,实施教育国际化和教育本土化有效融合,并通过聘请外国教学专家、本土优秀双语教师开展双语或全英语教学,让学生在校内即可接受到先进的国际化教育。学校的国际化教育吸引了来自全球各个国家和地区的学生,每年有超过1500人次来自50多个国家的留学生在我校就读。在这里学生会感受到洋溢在校园里国际化氛围,感受到来自身边的异域文化。

 学校通过参观互访、论坛、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开展学术交流,推进学校的国际化办学水平。几年来,学校成功举办了首届“一带一路”涉外法律服务论坛、2017开放创新论坛(中日专场)、中美韩国际研讨会、北京国际特殊教育学者讲坛、国际职业教育论坛和地方大学国际化发展战略国际研讨会,并与台北科技大学等多所台湾高校多次联合举办了海峡两岸高等教育(技职)学术研讨会,在海内外教育界产生了较大影响。

  【创新发展的高等职业教育】

学校依托应用型教育办学资源,创新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基本形成了专科、本科和硕士贯通培养的职业教育格局。现有移动商务交叉学科和职业技术教育领域等2个硕士点的招生资格,29个本科专业承担面向北京市独立设置的高职学院优秀高职毕业生高职升本的培养任务,9个专科招生专业。“十二五”期间,学校继续争创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理论与实践的先行者和引领者。作为北京市政府教育统筹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北京市职业教育等级分级改革的试点单位,我校职业教育分级制改革创造出一大批标志性成果,产生了巨大的社会影响。2014年中高本衔接和高职、专升本衔接的研究成果分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二等奖。

  【知行并重的人才培养模式】

学校非常注重学生实践及创新能力的培养,不断加强实践教学软硬件环境建设,为学校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创造有利条件。学校已建成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级虚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市级实验教学中心2个,校级实践教学中心13个。学校高度重视产学研合作教育,先后与德国SIEMENS公司、美国LC公司、中国中铁、中铁电气化集团、中铁文旅、北京地铁、北京工美集团、太平洋保险公司、全聚德餐饮集团等国内外知名企业在专业建设与改造、高新技术应用、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及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建立了紧密合作关系。首旅集团、首都博物馆、北京市档案馆、京城控股集团等校外人才培养基地被评为北京市级校外人才培养基地,其中首旅集团校外实践教育基地获评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IBM、金隅集团等多家企业在学校设立了奖学金。学校重视实施双证书教育,通过多种政策与制度鼓励学生,参加20多项国内外权威技术等级证书的考试,取得各种职业资格证书或技术等级证书。

学校还积极搭建学科竞赛和学生科技活动的实践平台,构建院、校、市、国家四层次学科竞赛体系。承办北京市大学生计算机应用大赛,并扩展到华北五省(市、自治区)暨港澳台大学生计算机应用大赛。在全国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教社”杯英语口语大赛等知名竞赛中均获得优异的成绩。学校通过学分奖励等激励政策鼓励学生参加学科竞赛等科技创新活动,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并取得丰硕成果。获得300多项省部级以上科技竞赛奖项,其中获得“挑战杯”大学生科技竞赛北京市金奖1项,大学生(文科)计算机设计大赛全国二等奖3项。学生艺术团获得省部级以上大赛奖项22项,其中管乐团、舞蹈团均获第二届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一等奖。

我校是北京市首批获准建设的高水平运动队试点院校。近五年来,先后培养了40余名国家级运动健将。我校健美操运动员曾在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取得3项冠军,曾5次在教育部举办的中国大学生健康活力大赛上取得团体总分第一名。在2014年全国健美操冠军赛上获得2项冠军。在2015年全国健美操锦标赛获得2项冠军。在2016年全国大学生活力健康大赛2项冠军。此外,我校学生还在伦敦、里约残奥会上为中国代表团取得3金1银2铜的好成绩。


北京联合大学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和《北京联合大学章程》,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北京联合大学普通本科、高职招生工作,研究生招生章程另行发布。

第三条 北京联合大学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北京联合大学。

第五条 上级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学性质:北京市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硕士研究生(2-3年制)、本科(4-5年制)、高职(3年制)。

第六条 办学地点:主校区为北四环校区(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97号),学校现有12所高考招生学院,分布在北四环校区、工体北路校区、学院路校区、外馆斜街校区、红领巾桥校区、垡头校区、蒲黄榆校区、北苑校区。学校网址:http://www.buu.edu.cn。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招生条件

第七条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教委对招生计划编制的要求,根据学科专业建设和发展目标、各专业毕业生就业状况、各省生源状况等,编制学校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校长办公会、本专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审定后,上报北京市教委和教育部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九条 各专业招生无男女比例和往届生限制。

第十条 各专业录取的健康要求原则上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执行,特殊要求见本章程。

第十一条 报考师范类专业、旅游管理类专业的考生要求体态正常,本人和家族无精神疾病病史。报考师范类专业考生的高考体检信息须符合《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试行)》的相关要求。报考语言类专业的考生要求体态正常,口齿清晰,本人和家族无精神疾病病史。报考酒店管理专业的考生要求无心脏病、高血压等慢性病史,无腰椎病变,本人和家族无精神疾病病史。报考师范类的汉语言文学、英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应用心理学、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数字媒体技术专业需要进行面试,同时学校承认首都师范大学的面试成绩。 

第十二条 报考英语本科专业的考生需参加各省市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且成绩合格,并且高考英语成绩须达到90分(含)以上。

第十三条 报考软件工程(实验班)、金融学(实验班)、旅游管理(博雅实验班)的考生高考英语成绩须达到110分(含)以上,数学成绩须达到100分(含)以上;报考国际经济与贸易(全英语教学实验班)、酒店管理(全英语教学实验班)的考生高考英语成绩须达到95分(含)以上;报考北京市艺术类本科外培专业的考生高考英语成绩须达到90分(含)以上。

第十四条 除特殊说明外,无单科成绩限制。

第十五条 除小语种专业和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外,我校所有专业学生入学后公共外语只提供英语语种教学,部分专业课采用英语双语教学。

第十六条 高考填报我校美术类专业须通过本省美术类专业统考,获得相应层次的合格证,报考本科专业考生的文化成绩需达到生源省份艺术类本科投档线,报考高职专业考生的文化成绩需达到生源省份艺术类高职投档线;

高考填报我校表演专业的考生须通过我校专业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文化成绩需达到生源省份艺术类本科投档线;

高考填报我校音乐学(师范)专业的北京考生需通过在京招生公办院校的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的本科层次校考并取得合格证,文化成绩需达到生源省份艺术类本科投档线。

第十七条 学校预留普通本科总计划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学校根据各省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和调档分数线。录取时,经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学校将根据生源状况和生源质量在相应省份适量调整招生计划。

第十九条 在顺序志愿录取时,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不预留第二志愿考生招生计划。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二十条 内蒙古自治区录取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江苏省录取对进档的考生采取“先分数后等级”方式,选测科目等级要求:BB。

北京市“双培计划”“外培计划”招生严格按照分区、分专业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满足考生专业志愿。其他省份招生专业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之间没有分数级差。对于相同分数的考生,文科生按照语文成绩、综合成绩依次排序;理科生按照数学成绩、综合成绩依次排序。

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随机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在招生时实行计划单列或划分在本科二批及以下批次,该类专业录取新生入学后不允许转入其他专业。

因各省录取批次进行调整而改变录取原则的,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二十一条 教育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各类加分均记入录取总分。

第二十二条 报考高职专业的北京考生,须按照学校各专业指定的会考科目,达到各专业会考成绩的要求。

第二十三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投档规则按照各省要求执行,进档考生按我校录取办法执行。

1.设计学类、工艺美术、绘画、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录取办法

按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考成绩相同,按照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省统考成绩相同,按照语文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音乐学(师范)专业录取办法

按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考成绩相同,按照语文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表演专业录取办法

使用校考成绩录取,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校考专业成绩相同,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高考成绩相同,按照语文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高考成绩计分办法文科使用高考成绩,理科使用折算成绩。理科高考折算成绩=高考成绩×(各省艺术文控制线/各省艺术理控制线)。

5.不分文科、理科招生计划的省份,录取时按照文科、理科统一排序;分文科、理科招生计划的省份,录取时按照文科、理科分别排序。

第二十四条 单考单招师资本科录取原则

1.只招收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的中专、职业高中应届毕业生;

2.考生应具备做教师工作的基本素质;

3.所报专业与在中等教育阶段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

4.符合本章程第十一条规定的师范类专业体貌及健康条件要求;

5.考生文化成绩须达到我校划定的单考单招师资本科分数线;

6.考生须通过学校相关专业单独考试且成绩合格;

7.按照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五条 单考单招高职录取原则

1.考生文化成绩须达到北京市单考单招高职控制分数线;

2.考生须通过学校单独专业考试或通过学校认证;

3.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六条 高水平运动队、少数民族预科生、内地新疆高中班招生,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录取。面向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联合招生,按照中国普通高校联合招生办公室有关规定录取。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有关事项的通知》(教港澳台厅函〔2019〕6号)及北京联合大学2019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录取方法进行录取。

第二十七条 残疾考生单考单招按照《北京联合大学2019年残疾人单考单招招生简章》、《北京联合大学2019年残疾人单考单招招生简章(面向港澳台侨)》中公布的录取方法进行录取。

第二十八条 录取结束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在校园网上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可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站查询。学校根据经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加盖校章,并负责将考生录取通知书连同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已录取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有关规定及要求办理入学等相关手续。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报考条件复查,艺术类专业和高水平运动队须进行入学专业复试,如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者以及体检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

第五章  其它

第三十条 学校学费标准为:本科普通专业4200-5000元/学年,高职普通专业6000-75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8000-12000元/学年,师范类专业免收学费,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36000元/学年。具体各专业办学地点、收费标准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三十一条 毕业生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北京联合大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第三十二条 学校的有关招生政策及录取结果等将及时在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询,网址:https://zsxx.buu.edu.cn;招生咨询电话:010-64900915、64900013。

第三十三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相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由北京联合大学教务处负责。


校园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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