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

院校隶属:吉林省教育厅

所在地:吉林省

录取批次:本科/高职(专科)

院校官网:www.bcsfxy.com

电话:0436-3555068

地址:吉林省白城市中兴西大路57号

听得见的招生简章

有音乐,灵魂便不会寂莫,用美妙的音符,编出灿烂的人生乐章

校园简介

  • 学校概况
  • 招生章程

学校简介

 

白城师范学院坐落在吉林省西部科尔沁草原与松辽平原交汇处的鹤城---白城市,是师范教育与非师范教育协调发展的教学型省属普通本科院校,是吉林省西部基础教育师资及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培养基地。2007年与东北师范大学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2008年以优异成绩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0825人。

学校校园占地面积56.39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32万平方米。资产总值5.6亿元。设有23个系(部、院),36个本科专业,涵盖了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8个学科门类。生源来自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与马来西亚大学开展了合作办学,开办了少数民族预科班。专任教师547人,其中,有正副高级职称教师221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301人。拥有2个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省级重点学科,1个省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省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个省特色文化研究基地,5个院级研究中心。承担国家级教科研课题6项;省(部)级教科研课题200余项。学生的文化素质、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不断提高,在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等各级各类学科竞赛中屡获殊荣。

经过半个世纪的建设与发展,白城师范学院的办学实力明显增强,就业形势好,社会声誉显著提升,累计为基础教育和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40000多名合格师资和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成为吉林省西部基础教育教师的摇篮、科学研究的基地和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学院始终坚持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办学宗旨,紧紧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充分发挥人才培养、科技研发和社会服务功能。2010年白城师范学院全面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日臻完善,研究生教育蓬勃发展,校园文化建设彰显“厚德、明辨、博学、笃行”的校训精神,教学质量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可,毕业生深受社会各界及用人单位好评。学院发展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

目前,在党委的正确领导和科学谋划下,全院师生员工秉承 “艰苦创业,自强不息”的优良传统,弘扬“求真务实,追求卓越”的奋发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齐心协力,为把学校建设成为吉林西部一流人才培育基地、吉林西部一所有特色的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而努力奋斗!

为鼓励学生努力学习,提高素质,全面发展,对在校读书期间为学校做出贡献或在参加国家、省组织的大学生活动取得较好成绩或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进行特殊奖励;为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他们德、智、体全面发展并结合我院实际,实行优秀奖学金制度。具体奖项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吉林省政府奖学金、院长奖学金、白城移动奖学金、白城邮政奖学金、金辉律师事务所奖学金、专业奖学金等


白城师范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白城师范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本科、专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白城市中兴西大路57号。

第二章学历证书颁发

第五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白城师范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专科(高职)毕业生由白城师范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三章收费标准

第六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汉语言文学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

教育技术学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

学前教育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

小学教育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

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

物理学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

历史学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

化学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

应用化学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

汽车服务工程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

地理科学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

生物科学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

生物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

统计学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

园艺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

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

动物科学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

学前教育(中外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18000元;

市场营销专业每生每学年3800元;

工程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3800元;

文化产业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3800元;

物流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3800元;

旅游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3800元;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每生每学年3800元;

机械电子工程专业每生每学年3800元;

财务管理(校企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7000元;

土木工程专业每生每学年4000元;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专业每生每学年4000元;

法学专业每生每学年4200元;

体育教育专业每生每学年4200元;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4200元;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每生每学年4400元;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4400元;

物联网工程专业每生每学年4400元;

软件工程(校企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7500元;

英语专业每生每学年4600元;

商务英语专业每生每学年4600元;

日语专业每生每学年4600元;

广播电视学专业每生每学年6200元;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每生每学年6200元;

音乐学专业每生每学年6200元;

音乐表演专业每生每学年6200元;

网络与新媒体专业每生每学年6200元;

美术学专业每生每学年5400元;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每生每学年5400元;

环境设计专业每生每学年5400元;

环境设计(中外合作) 专业每生每学年22000元。

专科专业:

语文教育专业每生每学年3300元;

数学教育专业每生每学年3300元;

小学教育专业每生每学年3300元;

会计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

建筑工程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3700元;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4100元;

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4100元;

英语教育专业每生每学年4300元。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我校按照《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要求,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勤工助学等为辅。

第八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我校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5%的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设立校长奖学金,奖励标准为4000元/年;多项社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3000元/年。

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资助标准为400元/月。

实施“添翼工程”,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改善经济状况对学生成长发展所造成的局限性,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面发展。打造“物质保障、能力提升、精神激励”三位一体扶贫助学育人新平台,助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

第九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及相关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学生须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应当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说明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按照资助政策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资助。

第十条  其他

有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相关具体内容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此《简介》每年统一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印制,随录取通知书邮寄至每名新生手中。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十一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英语、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工程专业部分主干课程用英语授课,其他语种考生请慎重报考。其余各专业不限语种。

第十二条  专业培养对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三条  专业培养对身体及健康状况的要求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参照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录取规则

(一)投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若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省份投档比例要求执行。

(二)录取原则

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专业录取时遵守投档分由高到低和专业顺序由先至后的原则。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为准,第一专业志愿名额录满,在二、三专业志愿安排,以此类推。所报专业录取额满,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剂到未录满专业,不服从调剂作退档处理。

优先级别:考生等效分数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以语文、外语、文综、数学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科类以数学、外语、理综、语文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1.体育类专业:

体育教育专业: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课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总分的60%+专业课成绩总分的100%),若综合成绩相同,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且专业课成绩合格的投档考生中,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艺术类专业:

我校艺术类专业采用考生所在省份对应专业的统考(联考)合格成绩进行录取。

美术学、环境设计、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且专业成绩统考(联考)合格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总分的60%+专业课成绩总分的100%),若综合成绩相同,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音乐学专业: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且专业成绩统考(联考)合格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总分的60%+专业课成绩总分的100%),若综合成绩相同,按专业成绩录取。

音乐表演专业: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且专业成绩统考(联考)合格的考生中,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最低控制线且专业课成绩统考(联考)合格的考生中,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文化课成绩相同,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三)专业调剂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满额为止;对已投档考生,不符合我校录取条件且不服从调剂的,给予退档处理。

(四)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机构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第十五条  其他说明

招收本科少数民族预科班,预科阶段,学生在吉林省教育学院少数民族预科班培训基地就读。

第十六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bcsfxy.com

通讯地址:吉林省白城市中兴西大路57号

联系电话:0436-3555068

联系人:  孙老师

第十七条  此章程由学校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校园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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