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

院校隶属: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所在地:北京市

录取批次:本科

院校官网:http://www.bistu.edu.cn

电话:010-82426126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小营东路12号,

听得见的招生简章

有音乐,灵魂便不会寂莫,用美妙的音符,编出灿烂的人生乐章

校园简介

  • 学校概况
  • 招生章程

学校简介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是一所以工管为主体,工管理经文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北京市重点支持建设的全日制公办大学。学校是学士和硕士学位授权单位,面向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和研究生,面向西部部分省(自治区)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面向内地新疆高中班和内地西藏高中班招收本科生。

学校现有小营、健翔桥、清河等校区,占地500亩(学校已在昌平沙河新区新征土地1183.6亩建设新校区),校舍建筑面积33.32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0.59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05亿元;图书馆藏书113.8万册,电子图书16.9TB。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近12000人,其中研究生1200多人,普通本科生近11000人;现有教职工1300多人,其中专任教师800多人,双聘院士6人,博士生导师22人,硕士生导师358人,具有高级职称474人,具有博士学位342人。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1人,北京市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3人,北京学者2人,长城学者4人。现有全国和北京市优秀教师11人、全国和北京市优秀教学团队9个、北京市级教学名师8人、北京市属高校创新团队24个、北京市属高校青年拔尖人才和创新人才50人,北京市人才强教深化计划骨干教师107人。

学校设有机电工程学院、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自动化学院、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信息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管理与传媒学院、外国语学院、理学院、国际交流学院等12个学院以及研究生院、体育部、计算中心、机电实习中心、电子信息与控制实验教学中心和继续教育学院等教学机构。现有39个本科专业,1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43个二级学科硕士点,2个专业学位授权种类(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7个专业学位授权领域。学校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等央属高校交流培养本科学生,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并获批“北京信息科技大学产学研联合研究生培养基地建设”项目,成为拥有北京高校产学研联合研究生培养基地的市属高校之一,还与其它单位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北京市级特色专业建设点9个;北京市重点学科3个、北京市重点建设学科9个;北京实验室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北京市级重点实验室6个,部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部共建开放实验室2个,机械工业重点实验室2个,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1个,北京市高校工程研究中心1个,北京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个。

学校以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主,更新理念,创新思路,积极推进教学改革、教学建设和教学研究,取得了标志性成果。2008年学校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获得优秀的结果。学校现有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取得国家级教育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北京市教学成果奖24项,入选国家级规划教材23套、北京市级精品教材27本、精品课程9门等成果。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积极扩大对外合作与交流,致力于与高水平的国(境)外大学发展长期稳定的校际关系,聚焦国际化教育、学术交流与科研合作。目前,学校已与美国、加拿大、英国、德国、法国、爱尔兰、瑞典、意大利、澳大利亚、日本、韩国等十余个国家以及台湾地区的近70所高校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为开拓学生的国际视野,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学校依托众多的国(境)外合作院校,为在读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开展了“1+2+1”本科生外培项目、“2+2”双学士学位项目、“3+1+1(2)”本科和硕士连读项目、“3+1”本科生交流项目、一学期交流项目、“1+1+1”研究生双硕士学位项目和联合培养博士项目等合作与交流项目。根据各学院和专业的需求,每年的暑假或寒假学校还为在读的本科生和研究生提供了赴美国、英国、德国、瑞典、日本等国的各种短期实践类项目。参加校际交流项目的学生根据其学习成绩,除可享受合作院校提供的学费减免和不同额度的奖学金支持外,还可申请学校设立的学生公派出国(境)学习专项奖学金。

学校的科研工作紧密围绕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面向首都,在保持机电行业特色的基础上,创新思路,工管理经文多学科协调布局,在智能制造与机器人、光电检测与智能系统、动态导航与传感器、计算机科学与大数据、信息系统与信息安全、知识管理与循环经济等领域保持了一定优势,同时在新能源、医疗健康、文化创意等领域呈现了良好的研究态势,学校建设了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科研基地,承担了国家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重大专项、国家自然基金重点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等一批高层次研究项目,取得了一系列高水平科研成果,多次获得国家科技奖励和省部级科技奖励。近五年获得国内外发明专利近二百项,发表学术论文五千多篇。学校注重产学研用一体发展,积极寻求与企业合作,研发经费不断增长,研究成果获得广泛推广应用。学校大学科技园和高端产业技术研究院正式获批成立,多项研究成果入园孵化,技术参股的企业“北京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在深交所上市,学校成为首家拥有上市公司股权的市属高校,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009年7月,学校成为“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首批6家股权激励试点单位之一。2009年10月,学校获批建设北京市大学科技园。2010年12月,学校获批中关村科学城第二批建设项目“北京高端信息产业技术研究院”。

学校高度重视学生人文素质教育和人文精神培养,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校目前拥有校学生合唱团、管乐团、民族舞蹈团、国标舞蹈团、话剧团等多个艺术团体,在历届北京市大学生艺术展演中,我校合唱团、管乐团均多次摘得一等奖桂冠,舞蹈、话剧也均获得二等奖、三等奖的好成绩。近五年来,我校学生在全国及北京市各类学科竞赛中共计获奖3000余人次,其中,我校的足球机器人water队在Robocup机器人世界杯比赛中四次斩获中型组冠军;捷能车队连续四年以优异的成绩蝉联全国Honda节能竞技大赛最佳技术奖;铸梦车队在中国大学生方程式汽车大赛中获得年度综合奖和两个单项亚军。

学校毕业的学生深受用人单位欢迎,本科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多年均保持在98%以上,位居北京市属高校前三名。2017年本科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再创新高,为 99.45%,本科生深造率达到21.43%。毕业生主要就职于国有企业、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三资企业以及科研院所等行业。据第三方教育数据和质量评估机构麦可思数据有限公司调查,我校本科毕业生毕业半年后的月收入比北京、上海、广州同类高校毕业生的月收入高785元。据职场数据网站爱拼网iPIN.com对毕业生五年薪酬指数计算所得数据显示,我校在《2017年iPIN.com中国大学薪酬排名》中位列58名,毕业生毕业五年后月薪10110.34元,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满意率都在95%以上,就业质量较高,用人单位高度评价我校毕业生“下得去、留得住、用得好”。

学校连续多年获“首都文明单位”称号,面对新的历史机遇,学校将锐意进取,迎接挑战,努力建设在电子信息、现代制造与光机电一体化、知识管理与技术经济等领域特色鲜明,立足北京、面向全国,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教学科研协调发展的高水平多科型大学。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热烈欢迎广大考生踊跃报考我校,学校将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提供良好的条件和优质服务。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2019年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以下简称本科生)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各项工作规范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北京市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北京信息科技大学(以下简称学校),英文全称:Beijing Information Science & Technology University,英文缩写BISTU。学校代码:11232,学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小营东路12号,邮政编码:100192;健翔桥校区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35号;清河校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四拨子。

第三条 学校是一所以工为主体,工、管、理、经、文、法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北京市重点支持建设的全日制公办大学,面向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校面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学生预科合格结业后,转为本科生;面向内地新疆高中班和内地西藏高中班招收本科生。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设立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下设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对学校本科生招生录取的全过程监督工作。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自觉接受上级及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并愿意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条件

第六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

第七条 学校所有招生专业对学生身体要求均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  录取

第八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北京市的有关文件精神,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和“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对考生的相关照顾政策。

第九条 学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总数、分专业招生人数以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也可登录学校招生网站查询。

第十条 学校招生类别有理工类和文史类,除自动化类、计算机类、工商管理类、经济学类、新闻传播学类相关专业实行大类招生外,其它专业均按专业招生。学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批次以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十一条 对于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档比例为100%,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志愿顺序靠前的考生;对于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不设志愿级差。相同志愿的考生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成绩,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二条 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分配专业,不设专业级差。

第十三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在调档和分配专业时均予以认可。

第十四条 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内地西藏高中班和内地新疆高中班学生的录取规则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贫困地区专项计划的录取规则按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学校在江苏省的录取规则为:按先分数(即投档分)后等级的录取办法录取。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及以上,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合格以上。若投档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门科目的原始分与附加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仍相同,则按选测科目等级高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在浙江省的录取规则按《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中“普通类专业招生录取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 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学校在北京市“双培计划”、“外培计划”和“农村专项计划”的录取规则按北京市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中,“外培计划”要求英语成绩不低于105分。

第十九条 学校英语专业只限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其它专业不限报考语种,但学校外语公共课教学目前只开设英语课程,非英语语种考生入校后外语公共课只能选择英语。

第二十条 学校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五章  其它

第二十一条 学校执行北京市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学费标准为:英语专业5000元/年;其它专业为4200~4600元/年。

第二十二条 学校设立多项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同时,通过帮助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发放特殊困难补助等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三条 学生完成学校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后,符合《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学籍管理规定》,达到毕业条件的,学校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学位管理规定》,达到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学校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四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2426126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小营东路12号第三办公楼113室

邮政编码:100192

招办E-mail:zhaosheng@bistu.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bistu.edu.cn

学校招生网址:http://zhaosheng.bistu.edu.cn

学校招生办微信公众号:bistuzs

第二十五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本校咨询工作人员提供的任何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并即时废止以往有关规定。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校园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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