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

院校隶属:吉林省教育厅

所在地:吉林省

录取批次:本科/高职(专科)

院校官网:http://www.beihua.edu.cn/

电话:0432-646 08596

地址: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滨江东路3999号

听得见的招生简章

有音乐,灵魂便不会寂莫,用美妙的音符,编出灿烂的人生乐章

校园简介

  • 学校概况
  • 招生章程

学校简介

 北华大学是吉林省省属规模最大的重点综合性大学,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由原吉林师范学院、吉林医学院、吉林林学院、吉林电气化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而成。学校坐落在风景迷人的雾凇之都、中国魅力城市——吉林省吉林市。

学校现有东、南、北三个校区和一所附属医院。占地面积279.077万平方米(含实验实习基地),建筑面积54.99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87亿元,馆藏图书307.8万册(其中,电子图书103.6万册)。有各类全日制在校生24996人,其中硕士研究生1259人,本科生22147人,专科生878人,留学生645人,预科生67人;有成人教育在籍学生20152人,其中本科生8850人,专科生11302人。

学校设有1个医学部、30个教学单位〔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育科学学院、信息技术与传媒学院、体育学院、文学院、外语学院、公共外语教育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历史文化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学院、化学与生物学院、机械工程学院(机械工程中外合作教育学院)、电气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汽车与建筑工程学院、林学院、基础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医学检验学院、口腔医学院、护理学院(护理中外合作教育学院)、药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交流学院、工程训练中心、〕;6个教学辅助机构〔图书馆、档案馆、教学质量督导办公室、就业工作督导办公室、后勤集团、校医院〕;1个附属机构〔附属医院〕。另外,学校还设有分析测试中心、生命科学研究中心等近20个学术科研机构。

学校现有78个本科专业,涵盖11个学科门类(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1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世界史、数学、机械工程、电气工程、林业工程、风景园林、林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药学、工商管理、美术学)及7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体育教育训练学、专门史、凝聚态物理、物理化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计算机应用技术、应用化学),涵盖了10个学科门类;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教育、翻译、工程(林业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农业推广、临床医学、艺术、护理〕;1个国家林业局重点学科(森林培育);2个省重中之重学科(林学、世界史);7个省重点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历史学、电气工程、林学、临床医学、工商管理、风景园林学);6个国家特色专业(临床医学、机械类、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园林、医学检验、林学);13个省级“十二五”本科特色专业(临床医学、机械类、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园林、医学检验、林学、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工商管理、药学、护理学、历史学、汉语言文学);5个省高校本科品牌专业建设点(林学、临床医学、机械类、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医学检验技术);2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北华大学-吉林省蛟河林业实验区管理局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农学)、北华大学-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广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临床技能综合培训中心(医学)〕; 1个国家实验教学中心(机械工程实验教学中心);1个省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电气工程与自动化);10个省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医学检验与测试基础实验教学中心、工程训练中心、机械工程实验教学中心、临床医学技能实验教学中心、基础医学实验教学中心、电气工程实验教学中心、森林植被与生态实验教学中心、计算机科学技术实验教学中心、汽车工程实验教学中心、经济管理综合实验教学中心);2个省大学生科技创新实践基地(机电集成技术大学生科技创新实践基地、自动化技术创新实践基地);国家级精品课1门,省精品课程31门,省优秀课程60门;省级优秀教学团队12个。学校是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国家大学英语改革示范学校、国家语委语言文字应用培训基地、全国首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改革试点高校、全国首批卓越农林人才培养计划项目改革试点高校、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优秀高校项目办、中俄医科大学联盟首批盟员校和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学校、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先进单位。学校还是吉林省优秀社会科学普及基地、吉林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和吉林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基地。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591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894人(正高级244人、副高级650人,二级教授11人、三级教授14人),具有博士学位人员329人,在读博士147人。共享4名两院院士和189名高级专家作为学校的兼职教授和客座教授。拥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学者3人,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6人,省长白山学者“特聘教授”2人,省高级专家5人,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14人,省拔尖创新人才20人,省教学名师8人,省教书育人楷模1人,省师德先进个人 2人,省高校学科领军教授3人,省教育厅新世纪优秀人才17人,省高校科研春苗人才9人。

学校依托自身办学条件和教育资源优势,加强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工作,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特别是面向吉林省支柱、优势、特色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智力支持和科技服务,形成了林产生物质资源与材料、长白山林业生态与特色资源、区域国别史、冶金化工行业电气高效节能装备技术、吉林地方常见植物过敏原筛选及临床免疫、长白山特色药用资源等特色研究领域,在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和区域、行业经济与社会发展中不断提高贡献率,获得国家级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项。目前,学校拥有25个国家和省级科研平台,1个省博士后科研创业基地,7个省级科技创新领军团队(吉林省植物化工创新团队、吉林省五味子产品开发及产业化创新团队、吉林省林产化学与工程研究创新团队、吉林省林火管理科研创新团队、吉林省老化相关疾病的细胞信号机制研究创新团队、吉林省电力电子与伺服驱动技术创新团队、吉林省人参转化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创新团队),98个校内科研平台。其中,1个国家级培训中心(国家语委语言文字应用培训中心);5个省重点实验室(吉林省林业与生态环境实验室,吉林省木质材料科学与工程重点实验室,吉林省分子医学实验室,吉林省生物大分子功能开发与应用工程实验室,吉林省分子老年病医学重点实验室);7个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东亚历史与文献研究中心,吉林省特色文化(吉林市文化)研究基地,吉林省长吉图旅游产业发展研究中心,吉林省特色文化(长吉图旅游文化)研究基地,吉林省高等教育质量研究中心,吉林省文化品牌研究基地,吉林省地方高校综合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5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吉林省工程研究中心,智能电力电子装备吉林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吉林省五味子开发及产业化工程研究中心,智能机械装备控制系统工程实验室,抗衰老保健技术工程实验室);3个省级科技创新中心〔电力电子应用技术吉林省科技创新中心,吉林省采育林科技创新中心,吉林省中药生物技术科技创新中心(吉林省中药生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省级公共技术研发中心(吉林省电力整流装备产业公共技术研发中心,吉林省长白山药用资源开发与利用产业公共技术研发中心,吉林省林木加工产业公共技术研发中心)。仅近三年,学校就承担世界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研究项目〕、国家科技攻关项目、国家“863”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科技部项目、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重大项目64项,省、部级科研课题近426项,市(厅局)级科研项目221项,已通过国家、省、市(厅局)鉴定的科研成果453项,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49项;教师在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977余篇(其中,997篇被SCI、EI、CSSCI等检索)。《北华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获中国高校特色科技期刊奖,入选中国科技核心期刊及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名录;出版教材、著作近300部,省部级以上教学研究立项78项。学校生源质量逐年攀升,第一志愿录取率均达到100%。在就业形势严峻的情况下,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位于省属高校前列,大学生创业园被评为省级示范园。在国家和省各类大学生竞赛中,先后荣获国家级奖励601项(一等奖55项)、省级奖励854项(一等奖228项)。其中,在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科技学术作品竞赛中,学校先后四届获得一等奖(共5项)。北华大学龙舟队在全国各项赛事中取得可喜的成绩, 2014年代表国家队参加亚洲龙舟锦标赛,取得了2金、3银、2铜的优异成绩,其中2000米环绕赛获得的金牌,是中国队继1990年后时隔24年再次夺冠,为国家赢得了荣誉,被评为省模范集体。

学校实施开放发展战略,拓宽办学视野,拓展办学空间,先后与美国、日本、韩国、俄罗斯、马来西亚、巴基斯坦、加拿大等19个国家和地区的61所院校或教育机构建立了合作与交流关系,是国家第二批来华留学示范基地,2014年被评为全国来华留学生教育先进集体。合校以来,聘请外籍专家、学者来校讲学200余人次,派出中青年骨干教师、科研与管理骨干赴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日本、俄罗斯、韩国、欧洲等国家和地区访学、科研合作、参加国际学术会议240余人次。学校与国外姊妹院校及教育机构积极开展合作办学,先后开展了本科2+2中韩人才培养计划项目、2+2中日人才培养计划项目、本科1+2+1中美人才培养计划项目、中美MBA1+1硕士学位项目,与英国提赛德大学和芬兰于韦斯屈莱应用科技大学分别合作举办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和护理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向韩国、日本、美国、俄罗斯、加拿大、澳大利亚、新加坡等国家派遣交流培养等各类出国留学学生1200余人。2006年8月教育部批准学校成为接受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院校。2007年学校与韩国江原大学校共建孔子学院。经孔子学院总部批准,我校成为首批接收孔子学院奖学金院校。2014年设立了吉林省首家外国人管理服务站。学校形成了以中国政府奖学金学生、临床医学英语授课留学生、交换项目学生为主体,多种办学形式协调发展的留学生教育工作格局。

学校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发挥综合办学优势,挖掘各种社会资源,大力发展成人与继续教育,形成了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继续教育、自学考试、职业技能培训等多形式、多层次、多规格、多渠道、面向多种对象的办学模式。学校是吉林省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基地,是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公共外语等级考试、全国物流考试、韩国语考试、吉林地区自学考试、职业技能鉴定等多种考试中心。仅近三年,就累计向社会输送了2.1万余名成人本专科毕业生,实现了办学规模、质量、效益的协调健康发展。

学校萃取高等教育改革成果的精华,传承原四校百年办学积淀的底蕴,办学条件和校园面貌发生显著变化,专业结构日趋合理,办学层次和人才培养质量日益提高,教师队伍结构比较合理,设备、设施较为齐全,科技创新实力显著增强,国际教育和学术交流深入开展。当前,全校师生正遵循“崇德尚学、自强力行”的校训,加快内涵建设,为把北华大学建设成为具有鲜明特色与优势、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而不懈努力


北华大学2019年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北华大学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2019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北华大学

院校代码:10201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本科、专科

第四条 学校东校区地址: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滨江东路3999号;南校区地址: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吉林大街15号;北校区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新山街1号;北华大学师范分院地址: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吉林大街22号。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车辆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统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经济统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应用统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心理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小学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学前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汉语言文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历史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历史学(历史文化产业方向)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物理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化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应用化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生物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交通运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林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园林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环境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木材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工业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新能源材料与器件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材料化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工程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行政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工商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会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土木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社会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风景园林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法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20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20元;体育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20元;运动训练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000元;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通信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软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网络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朝鲜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日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临床医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医学影像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口腔医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预防医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护理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俄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翻译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西班牙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康复治疗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法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20元;舞蹈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20元;音乐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20元;美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绘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产品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4000元;护理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3000元;通信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3000元。

专科专业:

小学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630元;学前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630元;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510元;英语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730元;音乐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490元;美术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610;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630元;休闲体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体育运营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学校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给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由北华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专科毕业生由北华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毕业证书。高职毕业生由北华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我校按照《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要求,实施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助、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勤工助学等为辅。

同时,我校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5%的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了学校奖学金、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校内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

第八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1.奖助学金

包括优秀奖学金、专业奖学金、中外合作办学优秀奖学金、创新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及社会各类奖助学金,依照《北华大学学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执行。

    2.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依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北华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3.临时困难补助

    学生在校期间遇到临时困难,影响到学生个人学习和生活的,可申请发放临时困难补助。

    4.学费减免

    学校对符合条件的孤儿及烈士子女实行学费减免,退役复学学生学费减免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5.校内勤工助学

    学校根据各部门工作特点和实际情况,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机会。

    6.绿色通道

    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从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第九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及相关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学生需向学校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按照资助政策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资助。

    第十条 其他

    有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具体内容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此《简介》每年统一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印制,随录取通知书邮寄至每名新生手中。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十一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1.英语专业(含师范)、朝鲜语专业、翻译专业(英语)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2.英语教育专业(专科)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3.机械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护理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护理学专业、电子信息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通信工程专业,部分主干课只用英语授课,宜英语语种考生报考。

4.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网络工程专业、软件工程专业、护理学专业、医学检验技术专业、临床医学专业(含免费医学定向)、医学影像学专业。

第十二条 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身体及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的要求。

第十三条 录取规则

1.北华大学招生录取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省份投档比例要求执行。

3.院校志愿。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按“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在实行按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一志愿考生。

4.专业录取。根据投档成绩和所报专业顺序划分专业,实行“分数优先”录取原则,即在德、体等条件合格的前提下,将考生按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从高到低按考生所报专业依次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5.优先级别。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如果其所在省(区、市)已经规定了相关排序办法,则按照该省(区、市)的办法执行。如果其所在省市没有规定排序办法,则按照吉林省规定的办法执行,即对投档成绩相同考生文科的科目比较顺序为: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理科的科目比较顺序为: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优先录取科目成绩高者。

6.专业调剂。对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未能按专业志愿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并符合专业培养要求的专业。

7.退档。对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未能按专业志愿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分数未达到标准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未录满专业培养要求的考生,均做退档处理。

8.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执行考生所在省(区、市)的有关规定,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择优录取。

9.录取新生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

10.学校对入学新生进行复查。对复查不符合录取要求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11.部分特殊类型专业录取原则:

若各省录取规则与学校录取规则不同,按各省文件规定执行。

美术学(师范)、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和产品设计专业,考生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总分×60%+专业课成绩×10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音乐学(师范)、舞蹈学(师范)专业,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总分×60%+专业课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体育教育(师范)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总分/文化课满分×100×30%+专业课成绩×7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运动训练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分项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2.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等两个专业按“机械类”招生。报考和录取时不分专业,第一学年按照统一的教学计划进行培养,大一结束后根据国家经济建设需要、学生意愿、学习成绩进行专业分流,确立所学专业。

13.统计学、应用统计学专业按“统计学类”招生。报考和录取时不分专业,入学后培养过程中划分专业和专业方向。

14.机械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是经教育部批准,学校与英国提赛德大学合作举办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本科教育项目,引进英方大学的部分专业课程、教师、教材,双方共同制定培养方案,共同承担并完成四年制本科教学及人才培养任务。

15.护理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是经教育部批准,学校与芬兰于韦斯屈莱应用科技大学合作举办护理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引进芬方大学的部分专业课程、教师、教材,双方共同制定培养方案,共同承担并完成四年制本科教学及人才培养任务。

16.电子信息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是经教育部批准,学校与美国康奈尔学院合作举办通信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引进美方大学的部分专业课程、教师、教材,双方共同制定培养方案,共同承担并完成四年制本科教学及人才培养任务。

17.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18.报考艺术类本科专业的考生,若其所在省(区、市)统一组织艺术类专业课考试,须参加省(区、市)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并获得合格资格;若我校在该省(区、市)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课考试,还须参加我校的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并取得合格资格。若其所在省(区、市)无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课考试,考生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并取得合格资格。

19.报考运动训练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区、市)2019年高考报名,通过资格审查,参加国家体育总局单独组织的文化课考试和单独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并合格。

20.报考高水平运动员考生,必须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区、市)2019年高考报名,通过学校的资格审查,参加学校单独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并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及所在省(区、市)审核合格。

21.对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生,按国家相关政策录取。

22.英语教育、学前教育、小学教育、计算机应用技术、美术教育、音乐教育、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休闲体育、体育运营与管理等专科专业由北华大学师范分院培养,办学地点在北华大学师范分院。

23.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24.高考改革试点省(市)的录取,按照该省(市)公布的2019年普通高校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第十四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beihua.edu.cn

通讯地址: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滨江东路3999号

邮政编码:132013

联系电话:0432-64608596    66468155(传真)

联 系 人:北华大学招生就业处

电子邮箱:bhdxzsb@126.com

第十五条 此章程由学校负责解释,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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