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

院校隶属:辽宁省教育厅

所在地:辽宁省

录取批次:高职(专科)

院校官网:http://www.lnslzy.cn

电话:024-89872692 89872672 89706566

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建设南一路10号

听得见的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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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简介

  • 学校概况
  • 招生章程

学校简介

辽宁水利职业学院(原沈阳农业大学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辽宁省省会——沈阳市,是经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隶属于辽宁省教育厅的专科层次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是目前辽宁省内乃至东北地区唯一的一所水利类高职院校。

学院前身为辽宁省水利学校,成立于1951年,2000年10月并入沈阳农业大学成立沈阳农业大学高等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12月,经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学院从沈阳农业大学剥离,成立辽宁水利职业学院,独立开办高等职业教育。65年的办学历史,学院积淀了雄厚的办学基础,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为社会培养了大批优秀毕业生,使学院成为历史悠久,特色鲜明,办学优势明显的现代高职院校。

学院现占地面积128亩,建筑面积7万平方米,新校园位于沈北新区虎石台经济开发区,占地177.2亩。学院目前在校生5226名,现有教职工279人,具有博士及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教师158人,专任教师205人。其中专任教师中有教授10人,副教授52人,具有“双师素质”的专职教师86人。有省级教学名师1名,省级专业带头人1名,省级优秀青年骨干教师2名,全国水利职教名师4名,全国水利职教教学新星4人。省级精品课程4门。一年来,全院教职工发表教科研类论文187篇,其中全国中文核心期刊9篇,EI检索3篇;编写教材46部,其中主编11部;获得辽宁省科学规划优秀成果三等奖1项、获得辽宁省高教学会优秀成果一等奖1项,获得辽宁省教育科研先进个人荣誉称号1项;获得市委教科工委重点项目立项1项;与企业签订技术服务合同1项,经费10万元;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有所突破,有2项研究成果已经成功申请专利。

学院教学设施齐全,教学设备先进,设有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建材实验室、土工实验室、电工实验室等40余个实验、实训室。学院注重加强校企之间的联系协作,积极开拓校外实习基地,先后与多家企事业单位签订校企合作协议,目前共建有校外实习实训基地94个,实习、实训教学开出率达到100%;今年,获得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一项,省级财政支持的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一项。

学院始终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不断优化调整专业结构,形成了涵盖水利、工程、农业、经管等多领域的专业格局。现开设有水利水电建筑工程(辽宁省品牌、示范专业)、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施工方向)、水利工程、工程造价、工程监理、城市水利、工程测量技术(水利部示范专业)、建筑工程技术、市政工程技术、测绘与地理信息技术、城镇建设、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供用电技术(水利部示范专业)、通信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水电站动力设备与管理、农业经济管理、农业经济管理(农产品网络营销方向)、工商企业管理、物业管理、物流管理、会计电算化、畜牧兽医、食品加工技术、园林技术、园林技术(规划设计方向)、园艺技术、饲料与动物营养、动物检疫与防疫、水土资源与环境保护、水文水资源等31个专业。

多年来,学院始终坚持以学生为本,把就业工作摆在首位,树立全员就业意识,不断创新形式,加强指导,广泛开展了预就业、顶岗实习、技能练兵等一系列就业活动。在校内为学生搭建技能训练平台,鼓励学生广泛参与各级各类技能竞赛,2015年共组织学生参加国家级、省市级技能大赛45项,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优秀奖1项;获得省部级职业技能竞赛奖励一等奖3项、二等奖9项、三等奖10项、优秀奖9项。对外,学院立足地区及行业,不断巩固和开拓就业市场,为学生搭建就业平台,多渠道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机会,几年来形成了较为稳定的就业单位200余家。2015年完成了就业创业指导教研室的组建工作,先后选派教师参加了各种就业、创业指导培训,为实现完善的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提供了保障;进一步拓宽就业市场,鼓励学生自主创业,2015届毕业生年终就业率为95.82%,实现了年初计划不低于95%的目标,学生培养质量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认可。对内,为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成才,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先后设立了国家(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综合奖学金、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勤工助学等一系列资助政策,建立了稳定的学生资助工作体系。

学院始终坚持“加强内涵建设,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办学思想,以教学为中心,以学生为主体,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目标,高度重视学生职业素养和职业能力培养,积极推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相结合的“双证书”制度,重视培养和提高学生职业竞争能力、知识运用能力和可持续发展潜力,使学生的综合素质、实践技能、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在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得到了全面发展。2015年我院专升本升学率达14.16%,是全省5%平均线的两倍多。

学院在完成普通高职技能型人才培养任务的同时,充分发挥自身在水利工程、工程测量、物流管理、物业管理、质量检测、农业科技等方面的专业优势,积极开展社会科技服务。通过函授、自考、电大等不同形式,学院与河海大学、天津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辽宁医学院、东北大学、沈阳工程学院、沈阳农业大学等国内多所知名学府联合举办成人继续教育,发挥职业教育社会职能,有力地推动了“科教兴水”和“科教兴农”工作,在省内外创立了较高的知名度和良好的社会声誉。

2016年是全面落实“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学院面临着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内涵建设及启动新校园建设的重任。2016年我院工作基本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这一主题,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深化改革为根本动力,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为可靠保障,全面落实学院综合改革方案,加强内涵建设,提升质量强校意识,为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开创学院可持续发展的新局面,开好局,起好步。


辽宁水利职业学院(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高校名称:辽宁水利职业学院(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

(1)建筑工程技术(BIM)、市政工程技术、云计算技术与应用在南校区办学,具体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枫杨路186号。

(2)畜牧兽医、饲料与动物营养、食品加工技术、园艺技术、水利工程、水利工程(城市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建筑工程(工程质量检测)、工程造价(水利工程造价)、建设工程监理(水利工程监理)、水电站动力设备、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供用电技术、工程测量技术、摄影测量与遥感技术、测绘工程技术、会计、工商企业管理(商业企业管理)、物流管理、农业经济管理、物业管理在北校区办学,具体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建设南一路10号。

3.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4.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8.5平方米(约合127.8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0.3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4.4平方米;生师比18.4:1;专任教师204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3.3%,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1.9%;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932.5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0294.5元;图书22.3万册,生均图书46.3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经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各专业招生计划。

2.各专业招生无外语语种限制,学校只开设英语教学。

3.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  类 学费(元/年/生)

1 510301 畜牧兽医 3 文理兼招 4800

2 510308 饲料与动物营养 3 文理兼招 4500

3 590101 食品加工技术 3 文理兼招 4500

4 510107 园艺技术 3 文理兼招 4700

5 550201 水利工程 3 文理兼招 5000

6 550201 水利工程(城市水利工程) 3 文理兼招 5000

7 550204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3 文理兼招 5000

8 550204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工程质量检测) 3 文理兼招 5000

9 540502 工程造价(水利工程造价) 3 文理兼招 4500

10 540505 建设工程监理(水利工程监理) 3 文理兼招 4500

11 550301 水电站动力设备 3 文理兼招 5000

12 560203 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 3 文理兼招 4700

13 530102 供用电技术 3 文理兼招 4500

14 520301 工程测量技术 3 文理兼招 5000

15 520302 摄影测量与遥感技术 3 文理兼招 5000

16 540601 市政工程技术 3 文理兼招 4800

17 540301 建筑工程技术(BIM) 3 文理兼招 4700

18 520303 测绘工程技术 3 文理兼招 4500

19 610213 云计算技术与应用 3 文理兼招 5000

20 630302 会计 3 文理兼招 5000

21 630601 工商企业管理(商业企业管理) 3 文理兼招 5000

22 630903 物流管理 3 文理兼招 4500

23 510118 农业经济管理 3 文理兼招 4500

24 540703 物业管理 3 文理兼招 4500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水利职业学院(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住宿费标准为500元/年。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院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奖、助学金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①国家、省政府奖学金

根据国家和辽宁省的奖学金设置办法和评选条件,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奖励金额及比例按当年国家和辽宁省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生。

②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根据国家奖学金设置办法和评选条件,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奖励金额及比例按当年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生;国家助学金二等:2500元/年/生。

③学院励志奖学金,院长助学金

根据学院奖学金设置办法和评选条件,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学院励志奖学金一等:2000元/年/生;学院励志奖学金二等:1000元/年/生;学院励志奖学金三等:500元/年/生;院长助学金:500元/年/生。

④勤工助学补助:学院设有勤工助学资金,特困学生可申请勤工助学,通过劳动获得助学补助金。

六、录取办法说明

1.投档比例

原则上按照各省(市、区)招生计划的105%的比例调阅档案(实行平行志愿省份的调档比例按各省招办要求执行)。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我院2019年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对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市、自治区)的规定加分、降分后调档,再择优录取。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专业录取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以考生投档成绩为依据,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分数相同的考生,专业录取办法为:文科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理科考生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由于志愿专业录满、不能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果填报了“服从专业调剂”,可调剂到其它未录满专业;如果未填报“服从专业调剂”,则不予录取,做退档处理。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24-89109069(南校区)

024-81035221(北校区)

学校网址: www.lnstzy.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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