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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的前身是辽宁省纺织工业学校,始建于1965年。1999年并入大连轻工业学院,开办高职专科教育,2007年3月大连轻工业学院更名为大连工业大学,学院随之更名为大连工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
2012年8月,经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学院独立设置,成立辽宁轻工职业学院。
学院隶属于辽宁省教育厅,位于大连市金州新区,占地面积230亩,总建筑面积近11万平方米,各项教学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现有全日制在校生3415人。是辽宁及东北地区唯一一所以轻工为主的高等职业院校。
近50年来,学校一直从事职业教育,积累了较深厚的历史文化积淀,具有丰富的职业教育经验。自开办高等职业教育以来,学院经过多年的教学改革与实践,逐步形成了以“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办学理念。学院始终坚持以就业为导向,紧密围绕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和辽宁沿海经济带开发开放发展战略,根据辽宁省和大连市“三个中心、一个集聚区”建设等区域经济发展的特点,有针对性地调整专业结构,明确培养方向,大胆进行教育教学改革,为国家培养了大批急需、适用的优秀职业人才,成为辽宁省轻工和消费产业高等职业人才培养基地。
学院现开设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商务英语、商务日语、财务管理、休闲服务与管理、软件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多媒体技术、数控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电子信息与工程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纺织品检验与贸易、服装设计、服装工艺技术、人物形象设计、家用纺织品设计、服装营销与策划、装潢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电脑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艺术、服装表演艺术、空中乘务等艺、文、工、管四大类25个专业,其中,服装工艺技术被评为国家级高等职业教育试点专业。服装设计、服装工艺技术、电脑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计算机多媒体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服装表演艺术等7个专业被评为辽宁省高等职业教育试点、示范或品牌(特色)专业,这些专业在省内同类院校中处于领先地位,具有较高的影响力。
学院通过实行“名师”战略,打造了一支高素质的“双师型”教师队伍。目前,学院现有专任教师156人,其中有教授、副教授60人。有省级教学名师2人,省级专业带头4人,省级青年骨干教师2人,国家“青年服装设计师1人”,辽宁省“十佳服装设计师”6人,大连市“十佳服装设计师”3人,辽宁省“十佳版型师”3人;服装设计和多媒体技术2个教学团队被评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
在专任教师中已有15人获得省市职业技能高级考评员资格,有27人获得省市技能大赛优秀指导教师称号。
学院教师主持和参与教育部科研立项2项,主持辽宁省教改立项47项。获省级教学成果一、二、三奖9项、军队科技进步奖4项、中国纺织工业协会纺织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5项。
学院现有省级精品课12门,国家级精品教材1部,省级精品教材2部。教师主编出版高职系列特色教材90余部,发表教育研究和专业技术论文300余篇,开发出版多媒体教学课件50余部。
服装、艺术类师生在国家、省市各级各类大赛中获得团体、个人金银铜奖100余项。
学院建有各类专业工作室、教学实验、实训室43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50余个,覆盖学院所有专业,校内实验实训开出率90%以上。学院校内实习实训基地占地面积5,200㎡;实习实训场所建筑面积10,000㎡,各类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000余万元,能够较好地满足高等职业教育办学的需要。
同时,学院遵循校企联动、优势互补、互利双赢的原则,通过多种合作形式先后与英特尔、一汽大众、欧迪芬、珍奥集团等众多知名企业和跨国企业开展校企合作,开辟专业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毕业生预就业实习基地。专业教师同企业合作开展产品研发、设计及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我院教师主持并制定的服装类的4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全部通过国家海关总署、国家发改委的鉴定。
学院先后承办了多项国家和省级高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有35人次在辽宁省机械类、IT类、服装类技能大赛中获一、二、三等奖;有11人次在全国技能大赛中获奖。由教师指导学生制作的课件在历届国家多媒体课件大赛中有6部获得二、三等奖;有23部在辽宁省教育软件大赛中获奖。
我院服装专业学生在大连服装节举办的省市服装院校擂台赛中已连续7年获得团体冠军,实现“七连冠”,有33个系列的服装作品在国家和省市类服装大赛中活动金银铜奖。
学院的教学质量得到了社会的赞誉和认可,毕业生就业率平均超过96%,在辽宁省同类院校中位居前列。曾先后荣获“辽宁省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先进单位”;“辽宁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突出贡献奖”;“辽宁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等光荣称号。
未来的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将在更高的起点上,进一步围绕辽宁省及大连市的经济发展战略,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继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实现新跨越,再创新辉煌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 2019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辽宁轻工职业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大连市金州新区金港路288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 校园占地面积15.9万平方米(约合238.8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1.9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6.6平方米;生师比 19.3;专任教师总数 308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24 %;具有研究生学位以上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64.3%;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518.7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8288元;图书42.6万册,生均图书64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计划分配原则 (1)按照教育主管部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的办学条件和发展定位、往年计划分配情况制定本年度分省分专业计划。 (2)坚持统筹兼顾、平稳有序、动态调整,稳步提升生源质量的原则。 2、所有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3、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2019年我校招生专业(方向)共计32个,其中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二年制、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专业二年制、数控技术专业二年制、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二年制是与大连市轻工业学校和沈阳市轻工艺术学校“3+2”对接。 2019年招生专业(方向)为: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 科类 学费(元/年/生) 1 670205 商务日语 三年 三至五年 文理兼招 4500 2 640101 旅游管理 三年 三至五年 文理兼招 4800 3 640105 酒店管理 三年 三至五年 文理兼招 4800 4 630506 报关与国际货运 三年 三至五年 文理兼招 4800 5 630604 连锁经营管理 三年 三至五年 文理兼招 4800 6 630302 会计 三年 三至五年 文理兼招 4800 7 630301 财务管理 三年 三至五年 文理兼招 4800 8 630802 移动商务 三年 三至五年 文理兼招 4800 9 600302 国际邮轮乘务管理 三年 三至五年 文理兼招 4800 10 6102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三年 三至五年 理工 4800 11 610215 大数据技术与应用 三年 三至五年 理工 4800 12 610210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三年 三至五年 文理兼招 4800 13 610119 物联网应用技术 三年 三至五年 理工 4800 14 610205 软件技术 三年 三至五年 理工 4500 15 610115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三年 三至五年 理工 4800 16 560103 数控技术 二年 二至四年 理工 4500 三年 三至五年 17 560102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三年 三至五年 理工 4800 18 560302 电气自动化技术 二年 二至四年 理工 4800 三年 三至五年 19 5603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三年 三至五年 理工 4800 20 560113 模具设计与制造 三年 三至五年 理工 4800 21 560309 工业机器人技术 三年 三至五年 理工 4800 22 580405 纺织品检验与贸易 三年 三至五年 文理兼招 4800 23 580410 服装设计与工艺 三年 三至五年 文理兼招 4800 24 650108 服装与服饰设计 二年 二至四年 艺术 4800 三年 三至五年 25 650122 人物形象设计 三年 三至五年 艺术 8000 26 630701 市场营销(服装品牌管理方向)三年 三至五年 文理兼招 4500 27 540104 建筑室内设计 三年 三至五年 文理兼招 4800 28 650102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二年 二至四年 艺术 8000 三年 三至五年 29 650111 环境艺术设计 三年 三至五年 艺术 8000 30 540102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三年 三至五年 文理兼招 4800 31 600405 空中乘务 三年 三至五年 文理兼招 8000 32 580412 服装陈列与展示设计 三年 三至五年 文理兼招 4800 四、毕业证书说明 高等职业院校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我校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1)我院各招生专业收取学费标准已在“三、专业设置说明”表中具体列明; (2)住宿费收费标准为6人间900元/年•人,4人间1200元/年•人。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方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住宿费,每年按10个月计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1)奖、助学金: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人;二等2500元/年•人)、辽宁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人)等奖助学金。校内奖学金(一等1500元/年•人;二等1000元/年•人;三等600元/年•人)。校内评审委员会根据《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大学生手册》奖学金实施方案进行评定,并公示5个工作日。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开发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设立的助学贷款。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获批后,用于支付学生在校期间所需学费、住宿费。 (3)其他资助方式:勤工俭学、学费减免、绿色通道等。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辽宁省普通类调取档案比例为100%,其他省市调取档案比例按该省录取文件规定执行。 艺术类按照《关于印发2019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执行。外省调取档案比例按该省录取文件规定执行。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 3、院校志愿及录取 (1)、普通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 (2)、艺术类专业只录取参加省级艺术类统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服装与服饰设计等专业在高职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其他艺术类专业在高职批第二阶段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各专业在专业课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文化课总成绩艺术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折算后的综合分由高至低录取。综合分折算方法:综合分=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统考);无外语小分限制。 (3)、空中乘务、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只录取参加省级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若不组织此类专业统考的省份则只录取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若通过本省文化课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按文化课考试成绩由高至低录取;无外语小分限制。 注:如果所在省招生部门有本省规定的录取原则与办法,按所在省招生部门的录取原则和办法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的规定。 5.院校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普通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理科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文科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艺术类专业只录取参加省级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若通过本省文化课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统考)由高往低录取,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艺术(文)依次按专业科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往低录取;艺术(理)依次按专业科成绩、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往低录取;无外语小分限制。 空中乘务、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只录取参加省级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若不组织此类专业统考的省份则只录取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若通过本省文化课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往低录取,若文化课成绩相同,文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往低录取;理科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往低录取,无外语小分限制。 七、联系电话、网址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联系电话:0411-66864822、66864899 、66864867 传 真:0411-66864822 邮政编码:116100 网 址:http://www.lnqg.com.cn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 二〇一九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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