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

院校隶属:辽宁省教育厅

所在地:辽宁省

录取批次:高职(专科)

院校官网:www.lacpj.com

电话:024-86843 342

地址:沈阳市东陵区东陵东路82号

听得见的招生简章

有音乐,灵魂便不会寂莫,用美妙的音符,编出灿烂的人生乐章

校园简介

  • 学校概况
  • 招生章程

学校简介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辽宁政法职业学院)是经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辽宁省政法系统唯一一所集普通高职教育、成人学历教育、省内政法系统在职干警培训和人民警察警衔晋升培训于一身的高等院校,隶属于省政府,由省公安厅负责管理。1948年,学院前身辽北学院成立,历史悠久。1988年,正式启用现学院院名。1998年始办高职教育,2011年正式设立辽宁政法职业学院。

学院集优美的自然环境、优秀的教师队伍和优越的办学条件于一身,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沈阳。校区建在棋盘山国际风景旅游度假区,东向沈阳世博园,西接世界文化遗产东陵公园,北邻沈棋路,南面沈阳的母亲河浑河。秀丽的风景和优美的环境,是莘莘学子们学习知识、增长技能的最佳处所。学院占地400余亩,建有教学行政办公楼、警官培训中心、警体馆、生活服务中心、学生公寓、图书馆等,总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425万元,有纸质和电子图书37.6万册,各类期刊117种。

学院现任领导:省公安厅副厅长、学院党委书记李世众,院长徐文新,副院长石新力、关飞、孟翔飞、高平,纪委书记姚成。设有党办、院办等党政后勤管理部门16个。

学院现有教职工364人,有专任教师192名,其中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109人,教授14人、副教授64人,具有“双师素质”教师127人;教师中,有公安部优秀教师6人、入选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层次教师3人、辽宁省青年骨干教师3人、辽宁省优秀教师2人、辽宁省省级专业带头人2人;还聘请政法系统和经济、社会发展等部门的专家、学者50余名为客座教授。

“十二五”期间,学院将遵循“大公安、大司法”的办学理念,围绕“大教育、大培训”的工作格局,充分体现根本属性,全面履行基本职能,突出新时期公安政法教育训练特色,按照以干部培训为中心、以普通高职教育和成人学历教育为两翼的“一体两翼”发展模式,积极发挥为公安政法工作服务的主渠道作用,贴近公安一线实战,贴近公安工作中心,贴近学生、学员办学,提高为全省乃至全国公安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的贡献率,力争把学院建设成为全省公安政法系统的干部培训中心、科研指导中心、法律服务中心和国际交流中心,积极为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建设富庶文明幸福的新辽宁输送更多更好的应用性、复合型人才。

以公安政法系统干部培训为主体,学院不断创新干部培训模式:通过与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高校联合开办在职研究生班,为公安政法队伍进行高端培训;通过举行“政法系统理论研讨会”、“犯罪学研究会”,以及办刊等方式在全省政法系统中开展民主法治理论研究,提高人员素质和工作水平;以“辽宁警官培训沈阳基地”为依托,通过举办公安各警种培训班和大练兵、大比武等方式,为公安机关一线和实战服务;通过在市县区公检法机关建立实习基地,举办政法系统各类培训班,提高省内检察、法院和司法机关的干部队伍素质。2011年共举办公安政法系统各类培训班32期,大比武9次,培训学员4970人。

以普通高职教育和成人继续教育为两翼,学院承袭并发展着学历教育:学院设有法政系、法商系、公共安全技术系、中文速录与社会工作系、食品药品安全管理系、继续教育部、基础教研部、培训部和国际民航与安全学院9个院系;自1998年起陆续开设了公安、法律、财经、外语、管理和信息技术等领域的政法类普通高职专业或专业方向32个。教学建设上,精心培育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4个、省级示范专业2个、省级品牌专业2个、省级精品课6门,荣获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5项。学院在国内首开中文速录高职专业,中文速录教学和培训多年来在全国同行业占据领先地位。学院组建了“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站点”和“辽宁省国家速录师职业资格技能鉴定中心”等10个职业资格鉴定场所,还在国内外40余家企事业单位建立了实习实训及就业基地,为学生提高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创造了良好条件。成人学历教育上,自1988年起,学院还开办10个公安、法律类成人本、专科高等学历教育专业。2011年组织参加公安管理专业本科自学考试1000余人次,毕业论文答辩197人次; 165人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并为114人办理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授予的学士学位证书申请工作。

现有在校生4000余人。在学生管理上,学院多年来始终遵循“忠诚、敬业、团结、创新”核心价值理念,坚持从严治警、从严治院的方针,实行法律实务化教学和学生警务化管理,形成了团结紧张、严肃活泼,有令则行、有禁则止,活而不乱、畅而有序的育人环境,既尊重教育教学规律,又保持了公安队伍本色。学院一直致力于为辽宁公安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服务,突出公安政法职业教育办学特色。建院以来共为辽宁省政法系统培养干部60000余名。开办高职14年来为公安政法系统和社会各界培养复合型、应用型人才9294名,且历年毕业生就业情况良好,2011年就业率为94.52%。    

经省委宣传部批准,学院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基地且多年被评为“省级优秀理论研究基地”。学院还是“辽宁政法理论年会”(已举办4届)、“辽宁省法学会犯罪学研究分会”(已举办5届)的主办单位,每年举办年会,在我省理论界和公安政法系统已经形成了学术研究的优势品牌。2011年,学院举办的辽宁政法理论年会第四届年会被省社科联确定为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年会专题分会场,使年会有了更高的学术地位和影响。省委政法委、省委宣传部、省理论界和省内主要媒体对此给予了高度关注和评价。学院学报每年出版4期。在科研成果和教材建设上,近5年来,学院教师共完成国家、省(部)级和国际交流课题56项,发表论文1412篇,出版著作、教材333本,特别是与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合作出版了11部高等职业教育教材,实现了教材编写史上的重大突破。

在国际交流与合作上,1997年以来,先后和澳大利亚皇家墨尔本理工大学、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警察培训中心、加拿大BC省司法公安培训学院进行合作,与省公安厅共同组织9期辽宁省中高级警官代表团赴国外培训考察,共有138名警官接受了培训。2012年,学院整合所属公安法治研究所、经济犯罪与侦察研究所、安全信息技术研究所、社会管理创新研究所、辽宁省中药研究所、公安同步实践研究所、高等职业研究中心、犯罪人类学研究所8个研究所和国际警务交流联络部,成立了“辽宁公安国际警务研究与交流中心”。中心宗旨为打造国际一流警务,服务辽宁公安工作大局,服务一线和实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为辽宁公安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提供高质量的政策咨询和研究成果



辽宁政法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高校名称(全称):辽宁政法职业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市东陵区东陵东路82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4.办学层次:高职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27.5万平方米(约合412.6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3.2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6.4平方米;生师比18.9;专任教师205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4.6,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5.6;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399.3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5752.2元;图书39.5万册,生均图书94.7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学院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坚持统筹安排、合理配置办学资源的原则,以往年招生计划分配为基础,结合各省(区、市)的生源状况、毕业生就业情况、专业发展前景分析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招生计划,并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同意后执行。学院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数据为准。

2.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无外语语种限制

3.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无比例限制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 科  类 授予学位门类 学费(元/年/生)

1 680504 检察事务 3 6 文理兼招 5000

2 680109K 公共安全管理 3 6 文理兼招 5000

3 6102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3 6 文理兼招 5000

4 680702 安全防范技术      3 6 文理兼招 5000

5 680104K 防火管理 3 6 文理兼招 5000

6 600407 民航空中安全保卫 3 6 文理兼招 5000

7 680503 法律事务 3 6 文理兼招 5000

8 680501 司法助理 3 6 文理兼招 5000

9 680502 法律文秘 3 6 文理兼招 5000

10 670301 文秘 3 6 文理兼招 5000

11 680604K 司法警务 2 6 文理兼招 5000

12 680603K 行政执行 2 6 文理兼招 5000

13 590305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3 6 文理兼招 5000

14 590301 药品经营与管理 3 6 文理兼招 5000

15 630501 国际贸易实务 3 6 文理兼招 5000

16 620302 中药学 3 6 文理兼招 5000

17 690104 社区管理与服务 3 6 文理兼招 5000

18 630801 电子商务 3 6 文理兼招 5000

19 600405 空中乘务 3 6 文理兼招 8000

20 600406 民航安全技术管理 3 6 文理兼招 5000

21 680702 安全防范技术 (水上运务)      3 6 文理兼招 5000

22 600302 国际邮轮乘务管理 3 6 文理兼招 5000

23 600606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3 6 文理兼招 5000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政法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学费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学生住宿费标准:1000元/年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对于家庭困难的学生,学校执行辽宁省相关文件,为学生提供助学金;对申请贷款的学生执行辽宁省教育厅关于申请贷学金的文件,为学生服务。

学院对贫困生实行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政府奖学金和学院临时困难补助制度,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评选条件、奖励金额及比例按照当年国家和辽宁省以及学院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目前执行标准为: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国家二等助学金2500元/年,学院临时困难补助按照当年学院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无)

七、录取办法说明

1.投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根据教育部及各省招考办有关文件精神,在已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我院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院校志愿顺序调档,当第一志愿投档考生未能完成招生计划时,依次接收第二、第三等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投档考生能够完成招生计划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普通类进档考生录取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生源省份招考办文件要求,依次参考相应科目的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生源省份招考办文件对录取分相同的考生未明确要求参考的科目顺序,我院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24—86841511     

网址:www.lacpj.com

7.特殊类型招生提示(无)

 


校园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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