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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位于辽宁省省会——沈阳市,系经辽宁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现有在校生5000名,开设市政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等城市建设行业相关的20余个专业。
学院占地面积18.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8.8万平方米。校园规划与建筑设计集使用功能、教育功能和示范功能于一体,校园南部为教学区,布置教学楼、图书馆、实训楼、实验楼;西北部为生活区,布置餐饮中心、学生公寓;东北部为运动区,布置文体馆、标准塑胶运动场、篮球场、排球场、网球场和拓展训练场等。
学院管理规范,坚持以“立德树人”为办学的根本任务,重视学生专业技术和职业素质的双重培养,注重培养学生的诚信品质、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同时,支持学生社团建设,现已发展学生社团30余个,为大学生自我管理、自我展示、自我实现搭建了广阔的平台。
依托辽宁省建设厅的大力支持和自身的品牌优势,学院不断拓展和深化由校企双方共同承担人才培养任务的办学模式。辽宁省建设厅张殿纯副厅长亲自担任学院校企合作委员会主任,厅业务处室领导参与校企合作委员会工作,学院先后与沈阳北方建设、沈阳市政集团、辽宁建工集团、沈阳汉拿(韩资)、白云穗港(港资)、北京盛世物业等多家知名企业建立“伙伴式”校企合作关系,在省内外建立百余个教学实习基地,聘请80余位省内外知名专家担任客座教授。通过行业指导和校企双向参与,成功实现人才培养与就业岗位“零距离”。同时,坚持产教研结合,服务行业企业。所属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通过国家计量认证,每年承担百余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任务;所属辽宁省房地产研究中心为省建设厅和省委省政府决策服务;培训处负责全省建设行业岗位培训、技能鉴定、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等工作。
学院立足沈阳,面向辽宁,辐射全国,努力培养适应城市建设和区域经济发展需要,懂技术、会管理、能操作的建设行业急需专业技术人才,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建设美丽中国做出积极贡献
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蒲硕路88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高职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8.4万平方米(约合276.2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0.8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6.2平方米;生师比20.1%;专任教师187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2.6%,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66.3%;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440.9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9515.6元;图书29.1万册,生均图书62.3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各专业招收考生无语种限制,学习期间全部采用英语教学。
各专业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 科类 学费(元/年/生)
1 540101 建筑设计 3年 3-5年 理工 4800
2 540104 建筑室内设计 3年 3-5年 理工 5000
3 540102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5000
4 540301 建筑工程技术 3年 3-5年 理工 5000
5 540304 建筑钢结构工程技术 3年 3-5年 理工 5000
6 540303 土木工程检测技术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5000
7 540505 建设工程监理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5000
8 540601 市政工程技术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5000
9 600202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3年 3-5年 理工 5000
10 520301 工程测量技术 3年 3-5年 理工 5000
11 540701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4800
12 540501 建设工程管理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5000
13 540502 工程造价 3年 3-5年 理工 5000
14 540504 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 3年 3-5年 理工 5000
15 540603 给排水工程技术 3年 3-5年 理工 5000
16 540403 建筑电气工程技术 3年 3-5年 理工 5000
17 540404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3年 3-5年 理工 5000
18 540402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 3年 3-5年 理工 5000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学费宿费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住宿费标准:六人间(900元/年)。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 学校采取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及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措施,帮助经济上有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
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二等:2500元/年。
学院奖学金:一等:1500元/年;二等:1000元/年;三等800
元/年。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为105%以内。(实行平行志愿省份的调档比例按各省招办要求执行)。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我校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多于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它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在其它志愿上线考生中,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额满为止。
4. 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按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执行。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方法:按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在考生分专业录取过程中,对未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对报考志愿相同、分数相同的考生,理科按理综合、数学、语文、英语,文科按文综合、语文、数学、英语顺序录取。
6.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4-86609918 13804900399
024-86609919 13604900499
传 真:024-88797811
通信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开发区蒲硕路88号
邮 编:110122
网 址:www.lncjxy.com
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4月26日
校园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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