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

院校隶属:辽宁省教育厅

所在地:辽宁省

录取批次:本科

院校官网:www.lshhxy.cn

电话:0411-62511060 0411-62511061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前程大街117号

听得见的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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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简介

  • 学校概况
  • 招生章程

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简介

 

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辽宁师范大学举办、以文科为主的全日制本科普通高等院校(独立学院)。自2000年成立,至今已有20年的办学历史。学院占地面积约923亩,图书馆藏书43多万册,专任教师400人,高级职称教师占43%以上,在校生7500多人;在社会上有良好的声誉。

学院设有法学、文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5个学科门类(18个专业),现招生的专业有法学、会计学、旅游管理、图书馆学、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新闻学、广告学、网络与新媒体、英语、日语、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共15个,在全国18个省份招生。

办学理念与时俱进

学院传承辽宁师范大学厚重的优良传统,确立了追求科学精神,培养应用型创新人才的办学理念,把为学生升学(考取研究生)、有理想的就业岗位、有较强的竞争能力、有实际的工作能力、有优秀的道德品质和高尚的情操作为学院努力追求的人才培养目标。

校风严谨师资雄厚

近二十年的办学历史,使海华学院形成了优良的文化传统、办学风格和良好的校风、学风,构建了一支400人组成的专兼结合、年龄结构优化、职称结构合理的优秀教师队伍,高级职称教师占43%以上。确保了教师队伍的学术科研水平和教学质量,毕业生质量达到了较高水平。

学习环境优美舒适

学院地处大连市北黄海经济开发区的庄河,临海而建,风景秀美,气候宜人,交通便利,高铁畅达,高速公路贯通东南西北;校园外海内湖,荷塘月色,徽派风格与欧式风格建筑秀雅灵动,时尚温馨,学习环境优美,大学氛围浓厚,是莘莘学子求学的理想选择。

教学生活设施配套

学院教学、文体、生活设施配套完善,有一流的藏书43万册的图书馆、设施先进的教学楼、实验楼和教学需要的各类实习实训基地;有能够承办甲A联赛的足球场和大型国际赛事的田径场、体育馆、大学生活动中心等文体活动场所;几十个学生社团,活动内容丰富多彩生活区内餐饮、洗浴、健身、超市、快递一应俱全,学生公寓温馨潮流,电视、空调、网络、淋浴等设施齐全。

奖励资助制度完善

学院实行弹性学制,在校应征入伍、创业的学生按国家政策给予保留学籍;学生第一学年符合相关规定可有两次申请转专业的机会;学院设立了多种奖、助学金和勤工俭学岗位,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就业发展前景广阔

学院设有就业指导中心,与北京、上海、沈阳、大连等经济发达地区的100多家企、事业单位以及国外教育机构建立就业实习基地,为学生提供广泛的就业渠道和发展机会。2017年、2018年毕业生共计300多人考取硕士研究生;毕业生就业率连年达90%以上。

国际合作稳步增长

学院积极构建国际交流与合作平台,与日本、韩国、泰国、美国等国家的多所大学、科研机构建立了交流合作机制,学生可以选择到国外教学实践就业基地实习,也可以选择到交流合作的大学攻读硕士研究生。

校企合作协同育人

校企双主体协同育人,定向就业,打造专业应用型人才。与国内知名企业用友新道产业科技有限公司,联手打造新模式人才培养方式,成立新道产业学院,以专业共建的形式共同培养云财务管理会计师;把企业搬进校园,让学生在企业真实工作场景下受到实战训练,提高就业能力和职业发展能力。


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1、学校全称: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前程大街117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26.5万平方米(约398亩),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541.4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3401.2元;图书43.1万册和丰富的电子图书、期刊资源,生均图书57.7册;生师比21.8;专任教师335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26.0%,具有研究生学位以上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73.7%。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学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分专业计划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就业情况,经学校招考委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和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计划。

2、预留计划比例及使用原则:学校不设预留计划。

3、语种要求: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考生;其他专业无语种限制。

4、男女比例要求:所有专业对考生性别无限制。

5、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及学位授予门类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 科类 学位授予门类 学费(元/年/生)

1 030101K 法学 4年 3-8年 文理兼招 法学 25000

2 050201 英语 4年 3-8年 文理兼招 文学 25000

3 050207 日语 4年 3-8年 文史 文学 25000

4 050101 汉语言文学 4年 3-8年 文史 文学 25000

5 050301 新闻学 4年 3-8年 文史 文学 25000

6 050303 广告学 4年 3-8年 文史 文学 25000

7 050306T 网络与新媒体 4年 3-8年 文理兼招 文学 25000

8 120203K 会计学 4年 3-8年 文理兼招 管理学 25000

9 120501 图书馆学 4年 3-8年 文理兼招 管理学 25000

10 120901K 旅游管理 4年 3-8年 文理兼招 管理学 25000

11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年 3-8年 理工 工学 25000

12 080906 数字媒体技术 4年 3-8年 理工 工学 25000

13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4年 3-8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学 25000

14 130503 环境设计 4年 3-8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学 25000

15 050103 汉语国际教育 4年 3-8年 文史 文学 25000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加盖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印章。毕业时符合学士学位国家有关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情况说明

1、学费收费标准:法学、英语、日语、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新闻学、广告学、网络与新媒体、会计学、图书馆学、旅游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每年25000元/生。

2、宿费收费标准:根据宿舍条件不同,住宿费按2000-8500元/人.学年收取。

3、学费和宿舍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根据学生的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4、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措施

(1)奖学金

根据国家和辽宁省的奖学金设置办法和评选条件,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奖励金额及比例按当年国家和辽宁省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二等:2500元/人/年。

(2)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根据学生在校德智体等方面综合表现评定。一等奖学金300元/学年/人;二等奖学金200元/学年/人;三等奖学金100元/学年/人。

(3)其他资助方法

学校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国家规定可以申请生源地贷款,学校协助办理贷款手续。

六、录取办法说明

1、投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办法

普通类:根据教育部及各省招考办有关文件精神,在已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我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院校志愿顺序调档,当第一志愿投档考生未能完成招生计划时,依次接收第二、第三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投档考生能够完成招生计划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艺术类: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的省份,我院按照平行志愿的方式录取;辽宁省在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招生;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我院实行有序的院校志愿,以所在省招考办公布的录取原则为准。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有关加、降分及优先录取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对于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志愿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2)成绩相同的考生:

普通类:文科专业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理科专业按照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排序,其中外语类文科专业依次按照外语、语文、数学成绩排序,外语类理科专业依次按照外语、数学、语文成绩排序。

艺术类: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情况下:艺术(文)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艺术(理)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艺术文理大排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411-62511060、0411-62511061、0411-65864876

学院网址:http://www.lshhxy.cn

学院招生网址:http://zszx.lshhxy.cn

七、艺术类专业招生说明

1、我校艺术类专业只录取参加考生所在省份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艺术专业联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在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艺术类2019年各省份综合分数计算方式:河北省按照专业课成绩录取;辽宁省按照(文化课*0.5+专业课)成绩录取;黑龙江省按照(文化课+专业课)成绩录取;内蒙古按照(文化课*0.4+专业课*0.6)成绩录取。

4、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

所有艺术类专业按照综合成绩的“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安排。

5、投档成绩相同的艺术类考生:

艺术类: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情况下:艺术(文)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艺术(理)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艺术文理大排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八、其他:日语专业学生入学后学校“零起点”教学


校园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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