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

院校隶属:辽宁省教育厅

所在地:辽宁省

录取批次:本科

院校官网:http://nstc.sau.edu.cn

电话:024-89726119;024-88920868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81号

听得见的招生简章

有音乐,灵魂便不会寂莫,用美妙的音符,编出灿烂的人生乐章

校园简介

  • 学校概况
  • 招生章程

学校简介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北方科技学院(以下简称沈航北方科技学院)创建于1999年,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按新的机制和模式举办的实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教育的独立学院,学制四年。沈航北方科技学院现位于辽宁省沈阳市道义经济开发区道义南大街37号(将迁往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81号),环境优雅、交通便利。校园占地面积50.42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5.96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1750.77万元,图书14.91万册。沈航北方科技学院以服务航空工业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为导向,依托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的学科优势和优质教育资源,坚持以教学质量为生命线,突出教风和学风建设,重视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提高学生的思维能力和创新意识,旨在为航空工业和地方经济建设培养生产一线急需的技术应用型专业人才。

    沈航北方科技学院自1999年以来,至今已连续招生十一届,现有在校学生3300余人。学院现设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含数控技术、机械电子工程、模具设计与制造和汽车工程四个专业方向)、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经济与贸易(投资经济方向)、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市场营销、英语、网络工程、通信工程、车辆工程、公共事业管理等专业。这些专业均为经济建设及社会发展急需的专业,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作为辽宁省首批经教育部批准的实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教育的独立学院,沈航北方科技学院已有六届毕业生。学院定位准确,教学管理严格,人才培养质量得到了保证,形成了良好的社会声誉。由于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具有较强的航空背景,沈航北方科技学院的毕业生也深受国防军工企事业单位的欢迎。几年来,学院始终坚持就业教育与就业指导全程化和全员化,效果显著。2008年和2009年,沈航北方科技学院毕业生就业率分别达到了93.6%和94.2%。

    沈航北方科技学院成立以来,校本部对北方科技学院的教学工作一直高度重视、全力支持,并提供充足的教学设施和优质的师资力量,精心指导各项教学工作的开展,实施严格的教学管理,对北方科技学院教学质量全面负责。沈航北方科技学院聘请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丰富的教学经验、认真负责的优秀教师来学院任教。学院现有教师149人,其中专任教师92人,其中,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教师占47.83%,具有硕士以上学历教师占76.09%,此外学院还从其他高校聘请多名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到校兼课,优厚的师资力量使得沈航北方科技学院的教学质量得到根本保证。

    沈航北方科技学院拥有一支团结向上、朝气蓬勃的管理和学生工作队伍。学院现有100个教学班级,配有18名专职辅导员教师,学生工作队伍充实,机构健全,人员结构合理,工作到位,管理严格。沈航北方科技学院坚持把学风建设作为学生工作的主线,从分析独立学院学生的思想状况和心理特征入手,从独立学院学生的实际出发,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北方科技学院重视学生的素质教育和全面发展,鼓励学生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和参与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在各项活动中,学生表现活跃,成绩突出,展示了当代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和综合素质。

     学院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国家招生计划参加全国统一招生。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北方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加盖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北方科技学院印章,达到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北方科技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北方科技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学院今年面向辽宁、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江西、河南、广东、四川、贵州、陕西共16个省、市、自治区招生,计划招生1050人,全部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统一考试的考生中择优录取。沈航北方科技学院所有专业按照辽宁省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本科第三批次录取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北方科技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北方科技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北方科技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81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4.办学层次:本科

5.学习年限:学制为4年,学习年限为4-6年

6.学习形式:全日制 

7.主要办学条件:专任教师191人,其中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教师90人,教学仪器设备2169.76万元,图书22.07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英语专业语种要求为英语;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且高考英语成绩不低于85分,请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所有专业均无男女生比例要求限制。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08060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 工学 工学

080603 电子信息工程 4 工学 工学

080301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4 工学 工学

080301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机械电子工程方向) 4 工学 工学

080301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模具设计与制造方向) 4 工学 工学

080301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汽车工程方向) 4 工学 工学

080602 自动化 4 工学 工学

080401 测控技术与仪器 4 工学 工学

020102 国际经济与贸易 4 经济学 经济学

020102 国际经济与贸易

(投资经济方向) 4 经济学 经济学

110202 市场营销 4 管理学 管理学

110102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4 管理学 管理学

110102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电子商务方向) 4 管理学 管理学

050201 英    语 4 文学 文学

080604 通信工程 4 工学 工学

080613W 网络工程 4 工学 工学

080306W 车辆工程 4 工学 工学

110302 公共事业管理 4 管理学 管理学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北方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加盖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北方科技学院印章,达到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北方科技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北方科技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含机械电子工程方向、模具设计与制造方向、汽车工程方向)、自动化专业:12000元/生.年;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含电子商务方向)、车辆工程、网络工程、通信工程专业:11000元/生.年;

国际经济与贸易(含投资经济方向)、英语、测控技术与仪器、市场营销、公共事业管理专业:10000元/生.年。

2、住宿费收费标准:

1200元/生.年。

注:上述各类收费,由辽宁省物价局统一核定,严格按辽宁省物价局审批的标准执行。若辽宁省物价局变更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院实行学年制,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院按学年制管理办法计算学费。

3、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及学校奖学金设立情况

根据国家、教育部及辽宁省有关规定,我院已构建了以国家助学贷款、国家(政府)奖、助学金和院内综合奖学金为主渠道,勤工助学、定期(临时)困难补助为补充的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对于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先办理“绿色通道”入学,然后与中国银行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新生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并由生源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以上民政部门审核盖章,入学后我院予以复查,确认后给予相应资助。

    为激励广大学生的学习热情,鼓励大学生为国家富强而努力学习,我院实行多层面奖励政策:特优生可获得荣誉证书、5000元/年奖学金等奖励政策。综合奖学金分为特、一、二、三共四个等级,特等奖学金3000元/年,比例不限;一等奖学金1500元/年,比例为3%;二等奖学金800元/年,比例为7%;三等奖学金500元/年,比例为20%。我院还设有各类单项奖学金,奖学金额度为200-300元/年不等,比例为10%。

六、招生录取规则

1.调档比例:

按120%的比例提档。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由于我院是航空工科院校,色盲、色弱或身体患有残疾的考生请谨慎填报我院志愿。 

3.院校志愿及录取:

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调阅,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对加分、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

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承认省级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方法: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遵循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高分考生如不能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将依次安排其所报的其它专业,如仍不能满足而又不服从调剂的不予录取。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按志愿顺序在专业空额中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专业不服从又无法满足专业要求的不予录取。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专业志愿优先,当同分考生专业志愿相同时,理工类依次按考生高考的数学、英语、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史类依次按考生高考的语文、英语、数学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于有特殊规定的省份,按照该省招办规定的录取规则录取,如无特殊规定则按照我校录取原则录取。

6.新生复查:

新生入校后,我校将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进行思想政治审核、体检和相应考核等形式复查,对违反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学生进行处理。复查不合格的学生,我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或取消入学资格


校园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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