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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财经大学以“培育卓越财经人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使命,是一所突出经济学、管理学优势和特色,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理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财经大学。学校坐落于美丽的海滨城市大连,总占地650204.9平方米,有全日制在校生1.6余万人,其中全日制本科生9482人,研究生6793人。学校坚持“引育用相结合、老中青全覆盖、各岗位人才全面发展”的人才工作方针,现有全职教职工18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824人,含“长江学者奖励计划”5人、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人选4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人、第七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3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4人、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3人、国家级教学名师3人,并通过海外院长(中心主任)、特聘教授(研究员)、客座教授等形式,柔性引进高水平人才17人。多年来,学校着力推进精致东财建设,学科专业追求精品,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追求精益,师资队伍追求精锐,人才培养追求卓越,将环境育人理念贯穿校园建设始终,多次被辽宁省人民政府和大连市人民政府评为“绿化先进单位”“优秀花园式单位”“绿色大学”等称号。
东北财经大学坚持学科引领战略,是辽宁省一流大学重点建设高校。在现有各学科中,财政学、产业经济学、会计学是国家重点学科及教育部、财政部批准的“国家级特色重点学科”,数量经济学为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应用经济学、统计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理论经济学6个一级学科入选为辽宁省高等学校一流学科A类。在教育部组织的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我校应用经济学评估结果为A,进入全国2%-5%行列;工商管理评估结果为A-,进入全国5%-10%行列;统计学评估结果为A-,进入全国5%-10%行列;管理科学与工程评估结果为B+,进入全国10%-20%行列。
学校现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统计学、工商管理和公共管理5个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统计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和公共管理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下设42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含自主设置16个);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统计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外国语言文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和新闻传播学10个一级学科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点,下设73个二级学科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点(含自主设置18个);有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审计、法律、翻译、新闻与传播、汉语国际教育、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工程管理16个类别的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在20个领域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工商管理(MBA)项目曾在国务院学位办组织的全国MBA教学评估中排名第二,学校是全国财经院校第一所正式开办公共管理专业学位(MPA)的高校,是全国19个试点开办会计专业学位(MPAcc)的单位之一。在教育部首次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中,我校工商管理、会计专业学位进入全国A类行列。
学校现有40个本科专业,其中会计学、金融学、工商管理、财政学、统计学、税务、保险学、工程管理、旅游管理等9个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工商管理、金融学为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财政学、金融学、会计学、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学、统计学、工程管理、旅游管理、物流管理等10个专业为辽宁省示范(特色)专业。会计学、金融学、工商管理、经济统计学、旅游管理、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保险学、劳动与社会保障等10个本科专业入选辽宁省首批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建设项目,入选专业数量居辽宁省属高校首位。
此外,学校还有成人教育、网络教育两种非全日制普通本科教育形式,学校是教育部首批继续教育示范基地,全国网络教育68个试点单位之一、10个首批评估单位之一。
东北财经大学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坚持树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培养具有优良品德、人文情怀、科学素养、国际视野,富有社会责任感、法治意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卓越财经人才。学校入选“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及获得提名论文数量在全国财经高校中居于前列,在本科教学改革与质量工程建设中获批国家级教学名师3人、国家级教学团队5个、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5项、国家级特色专业9个、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个、国家级精品课程11门、国家级双语示范课程3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0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1门、教育部来华英语授课品牌课程3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成果数量在全国财经高校居于前列。本科专业在全国各省份均为一批次招生,其中有24个专业按9个专业类招生,多年来录取分数连年居于辽宁省前3名、东北三省前5名。
东北财经大学坚持基础研究引领学术前沿“发声”、应用研究扎根实践“管用”的“顶天立地”科研与社会服务工作方针。现有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财政部共建基地1个、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1个,与地方政府共建的自贸区研究院1个,其他省级以上重点研究机构及科研平台17个(包括辽宁省协同创新中心1个、辽宁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9个,辽宁省高校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其他类别重点研究机构5个),校级科研机构40个,有辽宁省省级创新团队16个,初步建立了以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辽宁省协同创新中心以及部省共建试点基地为代表的智库新模式。学校出版社是全国百佳图书出版单位,国家一级出版社。《财经问题研究》是国家社科基金资助期刊、CSSCI(2019-2020)来源期刊,《东北财经大学学报》是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扩展期刊。
多年来,学校以高水平科研成果为导向,密切结合国家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及时追踪经济改革的前沿和动态,积极服务地方、区域、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科研成果质量显著提升,科研精品不断涌现。自2009以来学校连续10年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立项数量名列辽宁省高校前列。学校是省内较早推动高校智库建设的高校,承担了一大批重大、重点科研项目、决策咨询项目,部分决策咨询研究报告所提出的可操作性对策建议得到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的批示,相关资政建议较好地转化为管理者的决策或方案。
东北财经大学早在20世纪80年代即开始实质性国际交流,于1994年启动中外合作办学,并逐步形成“高标准、国际化”的办学思路。经过三十余年的探索与实践,学校系统引进国外先进的大学教学管理模式,充分利用校内外和国内外的教学资源,逐步实现教学语言国际化、教材选用国际化、课程体系国际化、学生来源国际化、教师资源国际化、教学管理方式国际化,并不断发展实施交换学生项目、师资交换项目,开发国际合作科研平台,提升国际化办学质量与水平,在国际交流合作的广度、宽度、深度上逐步提高。
学校有1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萨里国际学院开展“留学不出国”的全日制本科与研究生教育。有6个分别与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澳大利亚科廷大学、英国厄尔斯特大学合作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与美国霍夫斯特拉大学合作开展的境外办学项目是我国首批在美国境内向美国大学生授予中国大学文凭的境外办学项目。建立了包括本科、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学历教育,长短期汉语、商务汉语进修非学历教育在内的来华留学生教育管理体系。与美国南缅因州立大学、荷兰南方应用科技大学、斯洛伐克马杰伊贝尔大学分别建有孔子学院。截至目前,学校与世界22个国家和地区的114所高等院校、8个国际机构建立了不同形式的友好合作关系,与其中50余所大学开展着长期稳定的交往合作。
学校是国内首家参与并获得“中外合作办学质量认证”的高校,牵头构建了中英合作办学联盟,是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孔子学院奖学金的接收院校,是美国特许金融分析师协会(CFA)大学项目合作伙伴,会计学专业通过全球三大会计师公会之一的澳洲会计师公会(CPA Australia)的全面认证,萨里国际学院工商管理、旅游管理两个双学位专业获得国际商学院协会AACSB认证。
学校有国内首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研究基地,建有孔子学院绩效评价与财务管理研修基地,相关研究成果得到国家有关部门和领导的重要批示。
遵循“博学济世”校训,坚持人才强校、学科引领、质量提升、国际化、特色发展五大发展战略,东北财经大学正向着建成“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特色突出的高水平财经大学”的发展目标迈进。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东北财经大学(国标代码:10173)是财政部、教育部、辽宁省人民政府共建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二条 学校地址:中国·辽宁·大连市沙河口区尖山街217号。
第三条 办学层次:本科;学习年限:本科学制四年,学习年限三至六年;专升本学制二年。
第二章 计划说明
第四条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考虑各省份生源情况及学校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合理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五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预留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结合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实际情况,并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以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录取平行志愿投档模式下进档服从专业调剂考生,顺延录取顺序志愿投档模式下线上有学校志愿考生。
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第六条 日语专业只招收日语、英语、俄语、法语语种考生;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的注册会计师方向和国际会计方向、萨里国际学院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和国际商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习期间部分课程采用英语授课;其他专业,入学后外语课程均为英语。
第三章 专业设置
第七条 专业设置如下: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科类 | 授予学 位门类 | 学费(元/ 年/生) |
1 | 020101 | 经济学 | 4年 | 文、理 | 经济学 | 4500 |
2 | 020102 | 经济统计学 | 4年 | 理 | 经济学 | 4500 |
3 | 020201K | 财政学 | 4年 | 文、理 | 经济学 | 4500 |
4 | 020202 | 税收学 | 4年 | 文、理 | 经济学 | 4500 |
5 | 020301 | 金融学 | 4年 | 文、理 | 经济学 | 4500 |
6 | 020302 | 金融工程 | 4年 | 理 | 经济学 | 4500 |
7 | 020303 | 保险学 | 4年 | 理 | 经济学 | 4500 |
8 | 020304 | 投资学 | 4年 | 文、理 | 经济学 | 4500 |
9 | 020305T | 金融数学 | 4年 | 理 | 经济学 | 4500 |
10 | 020401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4年 | 文、理 | 经济学 | 4500 |
11 | 030101K | 法学 | 4年 | 文、理 | 法学 | 4500 |
12 | 030301 | 社会学 | 4年 | 文 | 法学 | 4500 |
13 | 050207 | 日语 | 4年 | 文 | 文学 | 5100 |
14 | 050262 | 商务英语 | 4年 | 文、理 | 文学 | 5100 |
15 | 050101 | 汉语言文学 | 4年 | 文 | 文学 | 3700 |
16 | 050301 | 新闻学 | 4年 | 文 | 文学 | 4500 |
17 | 050303 | 广告学 | 4年 | 文 | 文学 | 4500 |
18 | 070101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4年 | 理 | 理学 | 4500 |
19 | 071201 | 统计学 | 4年 | 理 | 理学 | 4500 |
20 | 071202 | 应用统计学 | 4年 | 理 | 理学 | 4500 |
21 | 08090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4年 | 理 | 理学 | 5100 |
22 | 120101 | 管理科学 | 4年 | 理 | 管理学 | 4500 |
23 | 120102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4年 | 理 | 管理学 | 4500 |
24 | 120801 | 电子商务 | 4年 | 理 | 管理学 | 4500 |
25 | 120103 | 工程管理 | 4年 | 理 | 管理学 | 4500 |
26 | 120104 |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 | 4年 | 理 | 管理学 | 4500 |
27 | 120108T |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 4年 | 理 | 管理学 | 4500 |
28 | 120201K | 工商管理 | 4年 | 文、理 | 管理学 | 4500 |
29 | 120202 | 市场营销 | 4年 | 文、理 | 管理学 | 4500 |
30 | 120206 | 人力资源管理 | 4年 | 文、理 | 管理学 | 4500 |
31 | 120601 | 物流管理 | 4年 | 文、理 | 管理学 | 4500 |
32 | 120203K | 会计学 | 4年 | 文、理 | 管理学 | 4500 |
33 | 120204 | 财务管理 | 4年 | 文、理 | 管理学 | 4500 |
34 | 120208 | 资产评估 | 4年 | 文、理 | 管理学 | 4500 |
35 | 120401 | 公共事业管理 | 4年 | 文、理 | 管理学 | 4500 |
36 | 120402 | 行政管理 | 4年 | 文、理 | 管理学 | 4500 |
37 | 120403 | 劳动与社会保障 | 4年 | 文、理 | 管理学 | 4500 |
38 | 120901K | 旅游管理 | 4年 | 文、理 | 管理学 | 4500 |
39 | 120902 | 酒店管理 | 4年 | 文、理 | 管理学 | 4500 |
40 | 120201H | 工商管理 | 4年 | 文、理 | 管理学 | 60000 |
41 | 120204H | 财务管理 | 4年 | 文、理 | 管理学 | 60000 |
42 | 120901H | 旅游管理 | 4年 | 文、理 | 管理学 | 60000 |
43 | 120203 | 会计学(国际商学院专业) | 4年 | 文、理 | 管理学 | 25000 |
44 | 020301 | 金融学(国际商学院专业) | 4年 | 文、理 | 经济学 | 25000 |
45 | 020101H | 经济学 | 4年 | 文、理 | 经济学 | 48000(国内) |
46 | 020301H | 金融学 | 4年 | 文、理 | 经济学 | 48000(国内) |
47 | 120203H | 会计学 | 4年 | 文、理 | 管理学 | 48000(国内) |
48 | 120204H | 财务管理 | 4年 | 文、理 | 管理学 | 48000(国内) |
第四章 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第八条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东北财经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东北财经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东北财经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章 收费标准和奖助学金
第九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具体标准依据招生当年、实施招生录取前的最新规定执行。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十条 学费收费标准:
(一)汉语言文学专业3700元/生·学年;
(二)日语、商务英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5100元/生·学年;
(三)萨里国际学院工商管理、财务管理、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60000元/生·学年;
(四)国际商学院会计学、金融学专业25000元/生·学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48000元/生·学年;参加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学生在国外就读期间学费以学生出国当年外方大学公布的国际学生收费标准为准,学生需考虑到外方大学学费可能上涨及汇率变化的风险。
(五)其他专业4500元/生·学年。
第十一条 住宿费1200元/生·学年。
第十二条 学校以品学兼优学生为奖励对象,设有多种奖学金;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资助对象,建立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为辅的完善的资助体系。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生·年、二等金额2500元/生·年。
第六章 国际合作
第十三条 经教育部批准,学校与英国萨里大学合作创建了东北财经大学萨里国际学院,设有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工商管理、财务管理和旅游管理三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面向全国高考直接招生,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东北财经大学的学历、学位证书和英国萨里大学的学位证书。
第十四条 经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批准,学校与多所国外知名大学合作建立了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列入高考直接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教育招生计划,具体如下:
(一)东北财经大学与澳大利亚科廷大学合作举办会计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3+1模式,教育部批准书编号:MOE21AU2A20030087O)
本项目为“3+1”模式,学生须在国内学习三年,在语言和课程成绩达到外方要求后,将在国外完成最后一年专业课程学习。完成国内与国外课程的学生可申请获得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毕业证书、管理学学士学位和科廷大学会计与会计技术商学学士学位。
(二)东北财经大学与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休伦大学学院合作举办经济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教育部批准书编号:MOE21CA2A20010090O)
(三)东北财经大学与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国王大学学院合作举办经济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教育部批准书编号:MOE21CA2A20020910O)
(四)东北财经大学与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国王大学学院合作举办财务管理专业本科教育项目(教育部批准书编号:MOE21CA2A20020911O)
(五)东北财经大学与英国厄尔斯特大学(又译奥斯特大学)合作举办金融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教育部批准书编号:MOE21UK2A20040912O)
(六)东北财经大学与英国厄尔斯特大学(又译奥斯特大学)合作举办会计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教育部批准书编号:MOE21UK2A20040913O)
以上五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为学生提供两种学习模式:
双学位模式。学生在完成国内阶段学习后,符合项目规定学术标准并达到出国语言水平,可自愿申请办理赴国外学习;按照项目要求完成学业并符合中外双方毕业条件与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获得东北财经大学颁发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国外合作大学颁发的学位证书。
单学位模式。四年在国内学习,成绩和学分达到要求后将获得东北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
具体招生项目及招生计划以实际发布为准。
第七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学校调档比例根据各省份志愿模式和生源情况进行调整;实行平行志愿省份的进档服从专业调剂考生,符合相关规定并无专业受限情况,均予以录取。
第十七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学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最新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 学校对填报志愿采取非平行志愿方式的考生实行院校“志愿优先”的录取规则;对填报志愿采取平行志愿方式的考生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无院校志愿考生不予录取。
第十九条 学校认可各省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条 学校专业录取采取“分数优先”的规则,无“专业级差”,以高考文化课总成绩作为划分专业的标准。
第二十一条 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以下顺序优先录取:(1)教育部和各省份规定享有高考加分或降分政策的考生;(2)教育部规定享有“优先录取”政策的考生;(3)专业志愿靠前的考生;(4)单科成绩(文科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理科按照数学、语文、外语;无文理分科按语文、数学、外语;涉外专业按照外语、语文、数学,涉外专业含日语、商务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会计学(国际商学院专业)、金融学(国际商学院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第二十二条 对内蒙古进档考生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分数优先”的规则录取,若有退档,不进行顺延录取;对江苏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办法划分专业,各类专业的学业测试等级要求:选测为AB。
第二十三条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和项目(包含的专业和项目见第六章)无专业志愿不予录取,要求考生英语成绩115分(含)以上(英语满分不是150分的省份,按满分的76.6%进行折算),录取后首年强化英语学习,升入大二时要求英文水平必须能够适应全英文授课环境。
第二十四条 部分专业按照专业类招生,具体专业类所包含专业以学校招生网站发布及各省级招办公布为准。
按专业类录取学生大学二年级依据个人意愿、学习成绩、综合表现和学校相关规定确定专业。
各专业培养方向毕业证书专业名称按专业标注,无培养方向字样。
对于内地新疆班、少数民族预科班、高水平运动员、港澳台侨等计划类型,按具体专业安排的招生计划,学校按具体专业对所录取学生进行培养,学生也可选择参加专业类分流。
第二十五条 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定向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高中班、专升本、港澳台侨录取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规定及本章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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