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

院校隶属:辽宁省教育厅

所在地:辽宁省

录取批次:本科

院校官网:www.syuct.edu.cn

电话:024-89388461

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11号街

听得见的招生简章

有音乐,灵魂便不会寂莫,用美妙的音符,编出灿烂的人生乐章

校园简介

  • 学校概况
  • 招生章程


学校简介

1952年,承载着振兴新中国化学工业的光荣使命,沈阳化工大学应运而生。1960年,为顺应国家工业繁荣发展和新兴学科建设崛起的需要,学校更名为辽宁科学技术大学,隶属中国科学院;1962年,为适应国家化学工业的大发展,学校隶属关系变更为化学工业部;1998年,国家高校管理体制调整,学校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2010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沈阳化工大学。

经过六十余载的建设与发展,沈阳化工大学已经成为一所以工为主,以化工为特色,工、理、管、经、文、法、医等7大学科门类相结合的高等学府。学校为辽宁省双一流(一流大学、一流学科)重点建设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小“211”)重点建设高校。

学校是国家首批学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八五初期批准的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教育部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单位,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入选高校。学校是辽宁省石油化工技术紧缺本科人才培养基地,辽宁省工程教育中心,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辽宁省科技创新与新技术转移推广基地。

学校占地1420亩,建筑面积51万平方米,校园融学术、园林、艺术于一体,被赞誉为全省最美的校园之一。现设有25个二级院(系)及直属机构,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14000余人,教职工1100余人,其中: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千人计划专家、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973”首席科学家5人,国家教学名师、国家督学1人,全国模范教师、优秀教师2人,宝钢优秀教师3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5人;辽宁省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1人,辽宁省优秀专家6人,辽宁省攀登学者4人,辽宁特聘教授11人,辽宁省教学名师17人。

学校现有57个本科专业,1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涵盖64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多个学科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入选辽宁省一流学科,8个学科入选辽宁省重点学科。学校拥有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国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和新技术转移推广中心等37个。学校是辽宁精细化工协同创新中心辽宁省精细化工产业技术联盟辽宁省石油化工产业校企联盟 的牵头单位。

学校坚持育人为本,以先进的成果导向教育(OBE)为核心,大力推进人才培养供给侧改革,建立“113”人才培养体系(即:1个理念—OBE理念,1种模式—CDIO模式,3化举措协同化育人、家庭化培养、个性化指导),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打造全国最有特色的应用型本科教育。近年来,连续保持毕业生一次就业率年均在95%以上;在全国挑战杯、化工设计、数学建模、机械设计、计算机设计等大赛中获国家奖50余项;连续多年被教育部、团中央授予全国挑战杯高校优秀组织奖,被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学生联合会评为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

学校坚持创新驱动,大力开展科学研究,为服务化工行业发展和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提供强大的科技和智力支撑。近年来,学校承担国家科技攻关计划项目、“863”项目、“973”项目、科技部重大科技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等国家级科研项目数百项,省部级和企业科研项目数千项。学校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发明奖、国防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等17项,获其它省部级科技奖近百项,授权专利成果1100余项,大批科技成果在辽宁及省外大型企业推广应用,创造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学校在化工过程强化技术领域研究居国际领先水平,具有该技术领域成功研发系列技术和满足该技术领域高层次人才培养的不可替代优势。以全职引进的腾飞学者为带头人,学校成功打造5大高峰学科,使学校在装备可靠性与振动控制、绿色农药创制与应用、化工降能与污染控制、碳资源分级转化与利用等领域具有国际或国内领先水平,将成为科技强国和科技强省建设的重要引擎。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现已与国外30多所高校和科研单位建立了长期友好合作关系,在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等方面开展务实合作,留学生来自世界30余个国家。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从严治党、立德树人的要求贯穿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全过程,努力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学校党委先后被授予辽宁省教育系统先进党委沈阳市先进基层党组织”“沈阳市教科系统先进党委辽宁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文化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学校发展建设得到了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上世纪80年代,胡锦涛、李克强、贺国强等党和国家领导同志先后亲临我校视察指导工作,极大地激励了广大师生员工的进取精神和工作热情。

十三五开局以来,学校审时度势、谋篇布局,成功制定出台了 “423”改革发展战略(即:顶层设计23综合改革23“‘十三五规划23党建规划23),“25”供给侧改革、四位一体服务辽宁振兴发展战略等一系列重要的战略举措。以这些战略举措为指引,学校成功入选辽宁省双一流重点建设高校,无论人才引进、人才培养,还是科技创新、服务社会,每一个领域,化大人都敢为人先、勇立潮头!

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沈阳化工大学正处于一个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肩负着国家化学工业腾飞以及辽宁老工业基地新一轮振兴和科技强省建设的历史使命,秉承强学力行、喻理求真的校训,弘扬修德、自强、求是、创新的化大精神,学校正朝着建成省属一流、全国著名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的宏伟蓝图劈波斩浪、扬帆远航

 


沈阳化工大学2019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沈阳化工大学2019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高校名称:沈阳化工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11号街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

校园占地面积82.4万平方米(约合1235.8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6.8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8.5平方米;师生比16.2;专任教师825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3.6%,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91.2%;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3617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5785.9元;图书139.7万册,生均图书93.4册。

7.学校概况:

沈阳化工大学位于国家级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是一所以工为主,以化工为特色,工、理、管、经、文、法、医等7大学科门类相结合的高等学府。学校为辽宁省双一流(一流大学、一流学科)重点建设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小211)重点建设高校。

学校始建于1952年,先后隶属中国科学院、化学工业部,1998年,国家高校管理体制调整,学校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2010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沈阳化工大学。

学校是国家首批学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八五初期批准的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教育部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单位,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入选高校。学校是辽宁省石油化工技术紧缺本科人才培养基地,辽宁省工程教育中心,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辽宁省科技创新与新技术转移推广基地。学校是辽宁精细化工协同创新中心辽宁省精细化工产业技术联盟辽宁省石油化工产业校企联盟的牵头单位。

学校现有57个本科专业,1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涵盖64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多个学科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14000余人。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入选辽宁省一流学科,8个学科入选辽宁省重点学科。学校拥有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和新技术转移推广中心等37个。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分省计划主要面向中西部地区安排招生名额;分专业计划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就业情况,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一流特色学科和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计划。 

2.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考生,其它专业语种不限。

3.所有专业对男女生比例没有限制。

4.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三、专业设置说明

收费标准以物价局审批为准。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沈阳化工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 ,达到沈阳化工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化工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

五、收费情况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学生学费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普通类、体育类、中职升本科专业学费3900-480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9000元/生·学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30000元/·学年,各招生专业学费按三、专业设置说明表中收费标准执行。

住宿费收取标准:900-1200元/生·学年。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学年,辽宁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生·学年,学校综合奖学金特等1500元、一等800元、二等500元、三等200元。

助学措施包括特困生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生·学年、二等2500元/生·学年,以及校内勤工助学。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经教育部批准,我校与俄罗斯伊尔库茨克国家研究型技术大学合作举办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学制四年,采用4+0人才培养模式,即:学生在沈阳化工大学完成四年的学习,成绩合格者,可获得沈阳化工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招生纳入中国国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并符合相关招生录取规定和要求。

七、录取办法说明

1.投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我校在辽宁省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在其它省市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方式进行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相关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普通类专业:根据在各省份公布的招生计划,我校专业录取时以考生的投档分(高考文化课成绩加政策性加分)进行专业录取,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在德、体条件合格的前提下,优先满足高分学生的专业志愿;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理工类优先录取数学成绩高者,再相同,依次为外语语文成绩高者优先;文史类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者,再相同,依次为外语数学成绩高者优先。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录取规则。

6.2019年辽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作为本科批次院校志愿的组成部分一并填报,单独设立投档单位,不再单设录取批次。

八、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办法

1.招生项目:排球,网球

2.招生办法

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办法按照《沈阳化工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执行。凡有意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需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项测试。我校将根据考生参加我校专项水平测试的成绩,择优认定部分品学兼优、体育特长突出的考生。

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必须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录取时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相关文件执行。

九、体育类招生办法

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市投档原则投档。

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总分/5+体育专项测试成绩)。

进档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考试成绩排序,若文化考试成绩相同时,体育文科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体育理科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十、艺术类招生办法

我校在列有艺术类招生计划的省市,凡取得该省市相应艺术类统考合格证的考生均可报考。艺术成绩采用考生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市投档原则投档。进档考生安排专业时按投档成绩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考试成绩排序,若文化考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总分×40%+专业课成绩×60%)进档考生安排专业时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考试成绩排序,若文化考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校园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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