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

院校隶属:辽宁省教育厅

所在地:辽宁省

录取批次:本科/高职(专科)

院校官网:www.sylu.edu.cn

电话:024-24686088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南屏中路6号 110159

听得见的招生简章

有音乐,灵魂便不会寂莫,用美妙的音符,编出灿烂的人生乐章

校园简介

  • 学校概况
  • 招生章程

学校简介

沈阳理工大学简介

沈阳理工大学前身是东北军区军工部工业专门学校,创建于1948年。1960年组建成立沈阳工业学院,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沈阳理工大学。学校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浑南高新区风景秀丽的浑河南岸,校园内建筑气势恢宏,庄重典雅,环境清新宜人。   

经过六十多年的建设和发展,沈阳理工大学已由一所学科单一的军工院校发展成为以工为主,理、管、文、经、法、艺相结合,服务辽宁、面向全国,具有鲜明国防特色的多科性大学。   

学校设有17个学院,2个教学部。有博士人才培养项目1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点12个,硕士学位二级学科点45个,7个工程硕士授权领域和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授权点。设有53个本科专业。有5个省级重点学科,4个省优势特色学科和培育学科,1个国家级沈阳中俄科技合作基地,1个国家863高技术发展计划重点实验室,1个省高校重大科技平台,8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8个省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061人,中国工程院杨绍卿院士受聘我校“特聘教授”。教授、副教授525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230多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1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省教学名师10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1人,省领军人才1人、省优秀专家1人,省特聘教授4人,省高校优秀科技人才支持计划6人,省高校杰出青年学者成长计划10人,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层次15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1人,兼职博士生导师10人。  

学校总占地面积115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44.34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2亿元。校园内建有局域网及一批现代化高水平实验室。图书馆面积3.9万平方米,纸质藏书126万册,具有图书馆自动化管理系统,拥有国内外重要数据库,正稳步向数字化图书馆发展。学校建设了东北地区唯一的兵器博物馆,被命名为国家级科普教育基地、辽宁省科普基地、辽宁省国防教育基地、沈阳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学生文化体育设施齐全,建有标准运动场,大学生文体中心。是教育部批准的招收高水平足球运动队的高等院校之一。   

学校现有各类学生26346人,其中硕士生1682人。建校六十多年来,为国家培养各类专门人才10万余人。   

学校实施完全学分制管理,在人才培养上以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坚持“实施工程教育、突出工程实践和社会实践”的人才培养模式。有教育部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省级示范专业3个,省级特色专业1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工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专业3个,省级重点支持专业1个;省级教学团队6个;省级精品课程13门,省级视频公开课上线课程5门,省级资源共享课上线课程2门。有2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2个省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建设项目,1个省级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是全省拥有省级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数量最多的高校之一。我校培养的高级工程技术和管理人才受到社会的极大欢迎,毕业生就业率多年来位居辽宁省高校前列。   

学校拥有一批实力较强的科研机构及技术开发基地,有国家级沈阳中俄科技合作基地及1个市级大学科学园。学校研制开发的条形码、飞锯机、大型螺旋活套等国家级新产品、火炬计划项目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学校享有进出口贸易权,是沈阳市“火炬型科研院校”。2010年辽宁省人民政府与中国兵器装备集团、中国兵器工业集团签署了共建沈阳理工大学协议,与企事业单位特别是军工企事业单位签订了合作协议,形成了稳定持续的合作关系。   

学校与俄罗斯、美国、英国、加拿大、德国、日本、芬兰等12个国家的60多所大学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与俄罗斯和白俄罗斯国家科学院所属的9个研究所共建了4个设备技术先进的合作实验室。与英国、美国、加拿大、俄罗斯等国家的大学开展联合办学。与俄罗斯托木斯克国立大学合作举办了孔子学院,与俄罗斯托木斯克国立大学合作建立的普希金俄语中心被教育部批准为国家级俄语中心。   

学校坚持“育人为本,改革创新,强化特色,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全面实施“特色立校、人才强校、开放兴校”三大战略和“教学质量工程、科技创新工程、学科提升工程、师资队伍建设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程”五大工程。弘扬“爱国奉献、自强不息、求真务实、追求卓越”的兵工精神,秉承“弘志励学,德才并蓄”的校训,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立足区域经济和国防工业,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国防特色鲜明,国内知名、省内一流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

 


沈阳理工大学2019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高校名称:沈阳理工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南屏中路6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13.1万平方米(约合1695.3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4.5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8.0平方米;生师比17.4;专任教师1004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4.4%,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0.7%;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8551.6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5513.9元;图书137.3万册,生均图书74.6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预留计划比例及使用原则

学校综合考量经济社会发展、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人才需求规划为参考,动态调整招生计划。同时,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完成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协作计划、宏观调控计划任务,招生计划重点向中西部地区倾斜。

预留计划比例:普通本科预留计划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

预留计划使用原则: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在相应录取批次投档前投放使用。

2、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以下专业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化学工程与工艺(中外合作办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

3、其他说明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在实行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试点省(市、区)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考试科目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校园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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