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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像一颗灿烂的明珠,镶嵌在祖国北疆医药界,熠熠生辉。
1957年诞生的“乌兰察布盟卫生干部培训所”,踩着时代发展的鼓点,一步一个脚印,砥砺前行,依次迈上了“乌兰察布盟卫生学校”、“乌兰察布市卫生学校”的台阶,步入了全国中等专业学校的行列。巨大的贡献、娇人的成就、雄厚的实力、广阔的前景,在不断赢得社会赞誉的同时,也受到了国家教育部的关注和认可,于2009年,在原乌兰察布市卫生学校的基础上,批准新建了“乌兰察布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从此跨入了全国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的行列,又一次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六十年辛勤耕耘的心血,浇灌出了丰硕的成果。如今学校已发展成一所由校本部、附属医院和“乌兰美健康服务有限公司”三部分组成的,以普通专科教育为主、以五年制高职教育、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为辅,兼顾职业培训的多学科、多专业、多层次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校本部占地面积35万平方米,办学条件优越,设施齐全。
教职工中副高级职称以上教师117人,占比33%左右。专任教师213人,双师型专任教师68名,占比30%左右。硕士研究生学历教师42人,博士研究生学历教师1人。研究生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20%左右。学校拥有专职辅导员15人,心理咨询教师4人。
目前,我校共开设专业11个,分别为护理学、助产、临床医学、医学影像技术、眼视光技术、中医学、蒙医学、康复治疗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药学和医学检验技术专业。
近年来,我校学生参加各类各级技能竞赛成绩突出。2018年,在自治区高职护理技能大赛中,我校护理系学生荣获第一名的好成绩,并代表内蒙古自治区参加了全国“中职组”护理技能大赛;临床专业学生在全国职业技能大赛内蒙古自治区分赛区眼视光技术专业组获得一等奖一项、三等奖两项、在全国高等职业院校临床医学专业大赛中获得三等奖一项的好成绩。蒙中医系学生在第三届全国康复治疗技术大赛中获得三等奖一项、在全国第一届中医大学生临床技能大赛中获得三等奖一项、在首届全国蒙医药大赛中获得优秀奖。2017年,我校参加了全国涉外护理技能大赛,荣获团体一等奖和多个单项比赛一等奖的好成绩。2016年,我校学子在自治区高职高专英语口语大赛中,荣获特等奖,并代表自治区参加了全国总决赛。
我校与内蒙古医科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包头医学院、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成功签订了“专升本”合作协议。目前专升本选拔考试覆盖学校所有专业。
六十年来,3万多名饱学之士从这里出发,奔赴工作岗位,足迹遍及内蒙各地医疗卫生机构;并向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各大中城市的医疗卫生单位输送了一批又一批人才,其中不乏精英,为我国的医疗卫生事业作出了卓越的贡献。
乌兰察布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立足本地,面向全国,放眼世界。2018年3月,我校与澳大利亚桑瑞亚理工学院签署合作备忘录,为未来我校学子出国留学打下了坚实的基础。2018年,我校学生赴美留学6人,赴澳大利亚留学1人。
时代召唤人才,人民渴求健康。在“选择无悔、追求不懈”的医专精神下,乌兰察布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愿与每一位有志于为人类健康而服务的莘莘学子携手同行,再创辉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乌兰察布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2019年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乌兰察布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第三条 学校国标代码:14219
第四条 校址: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满达东街11号
第五条 办法层次:专科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七条 学校概况:乌兰察布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并正式备案,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校以普通专科教育为主,涵盖中职教育和成人函授教育,是内蒙古自治区唯一一所公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校由校本部和一所二级甲等附属医院两部分组成。开设:护理、助产、临床医学、眼视光技术、药学、药品营销与管理、医学检验技术、中医学、蒙医学、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技术等11个专业。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乌兰察布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设立由校领导、招生就业处、纪检审计处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制度、实施细则,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九条 乌兰察布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的常设机构,负责协调处理学校高职高专招生日常事务。
第十条 乌兰察布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由纪检审计处对招生过程实施全面监察。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乌兰察布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二条民族预科生入学一年后经考核择优进入预选专业。
第十三条各专业均不限男女比例,由于师资等所限,入学后学校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
第十四条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二志愿考生投档后,不影响第一志愿考生的预录取结果。录取采取专业志愿清方式进行,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志愿相同、投档成绩相同的文科考生依次按语文、文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择优录取;理科考生依次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择优录取;对口升学考生依次按专业课综合、高职语文、高职数学、高职英语择优录取。录取和安排专业以投档成绩为准。
第十五条体检标准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新生入学后按规定进行健康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日常学习的或被查出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四章 其 它
第十七条收费标准:护理、助产、临床医学、眼视光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药学、药品营销与管理、中医学、康复治疗技术,每人每学年5000元;蒙医学每人每学年4000元。
第十八条专业介绍、招生来源计划等详细内容请见当年招生简章。
第十九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乌兰察布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第二十条颁发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第二十一条招生咨询电话:0474-8303030 0474-8303031
传 真: 0474-8303030
通讯地址:内蒙古乌兰察布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
邮 编:012000
第二十二条学校网址:http:∥www.wlcbyz.org.cn
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由乌兰察布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乌兰察布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19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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