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

院校隶属: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

录取批次:本科

院校官网:http://www.honder.com/

电话:0471-3693382、3695167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机场路29号

听得见的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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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简介

  • 学校概况
  • 招生章程

内蒙古师范大学鸿德学院简介

 

内蒙古师范大学鸿德学院是2008年由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教发函〔2008〕149号)设立的独立学院,也是内蒙古自治区仅有的两所独立学院之一。2008年开始本科生招生,2010年获准留学生教育,2016年启动双学位教育,2016年被确定为内蒙古自治区本科高校转型发展试点学校。先后荣获“全国先进独立学院”“中国民办高等教育优秀院校”等称号。

学院位于首府呼和浩特市东,东临白塔机场、西接火车东站、南侧紧挨机场快速路和地铁一号线,是距离自治区政府和呼和浩特市政府最近的高校,交通便利,环境优美。学院2016年度被呼市园林局评为“呼和浩特市园林式单位”。同年,在21所院校参与的“呼和浩特市最美大学”网络评选活动中排名前三。

学院依据人才培养定位与市场需求设置学科和专业。现设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教育学和艺术学6大学科门类14个一级学科,涵盖24个本科专业。24个本科专业为:土木工程、工程管理、财务管理、会计学、审计学、金融学、保险学、市场营销、电子商务、旅游管理、物业管理、公共事业管理、英语、新闻学、汉语言文学、广播电视学、学前教育、美术学、绘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广播电视编导、动画、摄影专业。另设5个专科专业。

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1666人,其中本科生11297人。生源以内蒙古自治区为主,区外生源涉及河北、山西、河南、贵州、甘肃、宁夏等省区。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学院首届本科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98.72%,位居当年全区高校之首;2013年至2019年毕业生就业率分别为97%、96.88%、96.16%、96.22%、96.67%、96.12%、94.05%。连续八年毕业生就业率位居自治区各高校前列,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口碑。

学院始终把提高教学质量作为生存与发展的生命线,将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作为教学改革的动力,先后两次修订人才培养方案。通过将创新创业教育思想融入人才培养体系、加强专业核心课程建设、加强实践课建设和劳动教育、加强并改进思想政治课及其他公共课教学等内容改革,完成了2016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主动适应了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为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人才指明了方向。

在科研方面,学院制定了《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等系列鼓励与奖励政策。每年的科研经费以100万元为基数逐年递增,激发了全院教职工的科研积极性。学院成立了中国北方岩画研究所及巴基斯坦研究中心。中国北方岩画研究所搜集整理了北方岩画的大量图录、书籍并建立了数据库;出版《世界岩画艺术》译著丛书4册,发表史前岩画相关论文12篇;多次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来院交流;2015年成为世界岩画组织的第53个成员单位。巴基斯坦研究中心出版译著3部,发表相关论文33篇。学院还建有中国北纬40度交融震荡弧馆、史前书院等展示相关研究成果。

近年来学院的国际化办学特色突显。主要表现为教学形式国际化、师资队伍国际化和校园文化国际化。学院近年聘有英国、法国、美国、荷兰等来自10多个国家的外籍教师,成为学院教育教学、师资队伍建设的有益补充。并先后招收来自多哥、加纳、科特迪瓦、利比里亚、巴基斯坦留学生100余名。学院现聘请外教12名;在校留学生32人,主要来自巴基斯坦。2010年,学院与巴基斯坦驻华大使馆建立友好关系,两任大使先后4次访问我院,至目前共派往巴基斯坦的师生达40人次。2017年,我院与北京语言大学、上海大学、西安外国语学院和河北师范大学共五所院校成为巴基斯坦政府奖学金项目的合作院校。

学院建校伊始就提出“三个放心”、“三个前列”的党建工作指导思想,并将党建工作列为学院长期工作的重点。“三个放心”即让党和政府放心,让家长、学生放心,让教职工放心。“三个前列”即在学院内各项工作中,党建工作要走在前列;在内蒙古师范大学各党总支中,鸿德学院党建工作要走在前列;在全区独立学院及民办院校中,鸿德学院党建工作要走在前列。学院党委先后被评为“内蒙古师范大学先进党委”“自治区先进基层党组织”等,2018年被评为社会组织“六个好”党组织示范点。

办学十一年来,在“立校为公、执教报国”办学理念指引下,学院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以“建设平安校园”、“加强内涵建设”和“国际化办学”为主线,着力培养宽口径、厚基础、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人才。

 


内蒙古师范大学鸿德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 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1号)、内蒙古自治区以及相关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一.基本情况

1.学校全称:内蒙古师范大学鸿德学院

2.学校代码:14205

3.学校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机场路29号

4.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5.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6.上级主管部门:内蒙古教育厅

二.招生计划及录取要求

1.招生计划:招生专业与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我院报送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并由我院和各省市招生办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2.外语语种: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的考生,其它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新生入学后外语课教学只安排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

3.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省(市、自治区)规定执行。

4.男女比例:所有专业均无性别要求。

5.本科录取批次:普通文理科:区内本科二批,区外按各省(市、自治区)具体要求安排。艺术类:区内本科提前B批录取。区外按各省(市、自治区)具体要求安排。

专科录取批次:普通文理科及高职对口批次:区内高职高专批次。

三.录取规则

1.我院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全国普通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出现平行分录取情况,按内蒙古自治区考试中心政策执行。

2.内蒙古自治区及我院投放计划的省(市、自治区)本科、专科计划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部分专业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依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如考生所填报专业从第一志愿已录取满,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将依次按第二志愿、第三志愿录取到未录满的专业,对未填报专业服从调剂者,在其所填报志愿专业录满时,原则上做退档处理。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专业志愿级差。

3.提档比例不超过120%。

4.我院认可内蒙古自治区及有关省(市、自治区)对考生的加分和优惠政策,并按加分后成绩排序。

(1)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内蒙古自治区考生,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绘画、环境设计、动画、摄影本科专业须取得全区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2019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线,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广播电视编导本科专业须取得全区汉授编导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2019年普通高校汉授编导专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线,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 我院土木工程、工程管理专业只录取填报志愿考生。

7. 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英语(教育方向)、英语(翻译方向)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汉语言文学专业语文单科成绩要求不低于90分。

四.学费标准

本科专业:汉语言文学、旅游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新闻学、市场营销专业学费13500元/学年;英语(教育方向)、英语(翻译方向)、学前教育专业14000元/学年;工程管理、土木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业管理专业学费14500元/学年;财务管理、会计学、审计学、金融学、保险学、广播电视学、投资学、电子商务专业专业学费15000元/年;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学费16500元/学年;美术学、绘画专业学费17500元/学年;动画、广播电视编导、摄影专业学费18000元/学年。

专科专业:市场营销、新闻采编与制作、学前教育、会计、高速铁路客运乘务、应用英语专业学费9500元/学年;

五.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

国家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占学生数的0.25%;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占学生数的3%;国家助学金平均3000元/人,占学生数的25%;学校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占学生数的25%。国家还通过绿色通道、减免学费、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及各类社会资助活动等方式,为贫困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提供机会和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生,凭录取通知书在生源地可以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主要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及部分生活费,每人每年最多可申请8000元。

六.招生组织及监督

1.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负责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学校招生监察工作组全程监督,设立并公布招生监督电话,接受考生及考生家长来访、投诉和举报,及时处理各种问题。

3.所有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认真执行教育部、内蒙古自治区以及相关省(市、自治区)招生工作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培训和教育,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录取工作。

4.深入实施招生工作“阳光工程”,实现信息公开透明,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对录取结果负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七.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1.学校名称:内蒙古师范大学鸿德学院

2.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内蒙古师范大学鸿德学院学位证书

八.联系方式

1.电话:0471-3695167、3693067

2.传真:0471-3693382

3.邮政编码:010010

4.网址: http://www.honder.com

5.通信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机场路29号

. 本章程由内蒙古师范大学鸿德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校园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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