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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简介
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码:13864 内蒙古地区招生代码:D63
学院简介:
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坐落在全国首批文明城市、草原钢城—包头。2005年由国有特大型企业—包钢(集团)公司出资,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成立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学历层次、类型: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专科)
招生对象:
1、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网上录取。
2、应、往届中专、技校、职高毕业生,参加内蒙古自治区对口中职升学考试,网上录取。
学院设有冶金化工系、机械系、自动化系、建筑工程系、工商系、社科系、基础部、成人教育处等八个教学单位。开设22个专业,涵盖了冶金、机电、计算机、建筑、物流等与当地产业密切相关的专业。目前,在校生7000余人,教职员工590人,专职教师341人。其中教授、副教授以上教师139人,讲师137人,另有兼职教授、副教授55人,外聘教授、副教授20人,并有多名教师担任国家和自治区相关学术委员会理事、委员等职务。学院有4个自治区级品牌专业,8个自治区精品课程,17个院级精品课程,2个自治区级优秀教学团队,7项自治区级科技成果,2007年来连续多年被评为内蒙古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2009年被评为包头市技能人才实训示范基地。
办学特色
建院伊始,学院秉承“注重学生素质教育、培养技能型人才”的办学理念。学院全面实行理论教学与实践操作一体化的教学模式,着力打造一批专业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爱岗敬业、勤于奉献、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专职教师队伍中80%以上为“双师型”教师,有着丰富的教学和实践经验。
为培养学生操作和实践能力,学院充分发挥企业办学优势,依托包钢(集团)公司,针对大型联合企业涉及工种繁多,与我院各专业联系紧密的特点。学院在包钢(集团)公司30余家单位建立实习实训基地,并与北京京东方等多家企业以校企合作的形式开展联合办学。
就业前景
学院经近10年的不懈努力,已经形成较为雄厚的办学实力和鲜明的办学特色。良好的办学环境、突出的办学特色,为我院赢得社会的普遍认可,同时也为我院毕业生营造良好的就业氛围。目前已有300余家用人单位来我院招聘毕业生,部分用人单位与我院签订了长期的用工协议。学生广泛分布在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广东等省份和内蒙古自治区各盟市。包钢(集团)公司连续8年来我院招聘毕业生。招聘我院毕业生数量占包钢(集团)公司招聘专科毕业生总量的50%以上。历年来我院毕业生一次就业率均在90%以上,无论是毕业生就业数量和质量均排在自治区同类高校前列。
学院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昆区阿尔丁大街76号
咨询电话: 0472-2897331 2897332
传 真: 0472-2897332
网 址: http://www.btsvc.net
Q Q: 2236757919
乘车路线:
包头火车站(沼潭站)下车,乘1路、2路、22路公交车,包钢技校站下车即到。
长途汽车站(二旅社站)下车,乘1路公交车,包钢技校站下车即到。
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依法治招”、“阳光招生”的要求,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层次的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院名称为: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 学院国标代码:13864 区内代码:D63
第四条 院校性质: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五条 学院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阿尔丁大街76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院成立了由院领导、招生、教学、审计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
第七条 学院招生就业处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2019年分省、分专业计划以教育部公布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与办法
第九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并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按照各省、自治区录取规则录取。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学校原则上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内蒙古自治区:学校按照“专业志愿清”的原则进行,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出现录取排序成绩相同的情况,依次按照语文、数学、综合、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
其它省:学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专业志愿级差,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不限定男女比例,不限制外语语种,因受现有的师资条件限制,新生入学后外语只开设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
第十二条 体检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其中
1、酒店管理专业:
身高要求:男170cm以上;女160cm以上。
2、空中乘务专业:
高中学历:年龄17-20周岁;身高:女生162-173cm,男生172-183cm。
视力: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E字表)。不招收色盲色弱者。
五官端正,肤色好;无明显疤痕;牙齿排列整齐;无明显体味。
口齿清楚;听力正常;性格开朗、心理素质好,富有合作精神。
形体匀称,无 “X”形腿、“O”形腿。
无精神病史,无各类慢性传染疾病。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举止端庄,兴趣高雅,有志于从事民事业,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经身体初检和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须按照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颁布的CCAR67FS乘务员体格检查标准进行专业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以上专业,条件不符合要求的考生,请谨慎填报。
第十三条 我校对特困生将通过奖学金、助学金、专业奖学金、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特困补助、减免学费等多种途径予以资助。
第五章 其 他
第十四条 录取的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考生由于身体原因,对不适合其报考的专业,按规定进行合理的调整。
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按规定进行健康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或被查出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按学籍管理等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新生学费标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准:
学 费:工科类专业5000元/年,文科类专业4800元/年。
住宿费:1000元/年·生
第十七条 凡被我院正式录取,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成绩合格者,由我院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
第十八条 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在各省、市、自治区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专业介绍、奖助学金、特困生帮扶等政策,详见当年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内蒙古招生专刊、学院招生简章、网站等。
第十九条 学院网址: www.btsvc.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472—2897332/2897331
传 真:0472—2897331
第二十条 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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