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
了解学校的基本信息
校园简介
了解学校的历年章程
院校招生
了解学校的招生计划,录取分数
校园风光
查看学校的风光
学校信息
校园简介
内蒙古体育职业学院坐落于塞外名城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北邻巍峨的大青山、南靠滔滔的母亲河。学院始建于1965年。2001年6月经国家教育部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批准,在原内蒙古体育运动学校的基础上组建成为内蒙古自治区直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集高职教育训练、中专、中专预科为一体的自治区唯一一所竞技体育运动高等院校。近40年来,为区内外培养输送了大批优秀的竞技体育运动人才,为国家、内蒙古自治区竞技体育事业做出了重大贡献。学院被国家体育总局誉为内蒙古竞技体育和民族体育人才的摇篮。
进入21世纪以来,学院把发展作为办学兴校的第一要务,在办学规模和办学条件上实现了新的跨跃。学院占地200余亩,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建有教学楼、综合办公楼、医务室、学生公寓楼、学生餐厅、图书馆、阅览室、多媒体教室、计算机网络教室、化学、物理、解剖、生理实验室等。拥有田径、篮球、排球、足球、网球、乒乓球、击剑、射箭、马术、拳击、体操、举重、柔道、摔跤、射击、形体训练、健身中心等场馆及标准的400米田径场等功能齐全、设备精良的教学训练配套设施,构成了科技含量较高的教学体系。学院图书馆藏书8万册,学生阅览室订有报刊、杂志等几百种,满足了全院师生学习和工作的需求。
学院建校以来毕业生达7千多人,他们遍布内蒙古自治区各盟(市)、旗(县),大多数从事自治区优秀运动队教练员、基层业体校教练员、中小学体育教师、企事业单位群众体育工作,他们均已成为竞技体育、社区体育、群众体育的骨干;其中有的担任了领导工作,有的已经成为国家队的优秀教练员。
学院将紧紧抓住机遇,迎接新世纪的挑战。全体教职工将在新的领导班子的带领下,团结一致,与时俱进,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把学院建设成为设施齐全、功能完善、训练科学、人才辈出的体育大学。
2019年内蒙古体育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规范学院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保证我院招生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内蒙古体育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查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条 学院简介
内蒙古体育职业学院的前身是始建于1965年的内蒙古体育运动学校。2001年6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在原体育运动学校的基础上组建成立了内蒙古体育职业学院。是自治区唯一一所体育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以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和训练为主,培养具有立足社会必备的理论知识和较强实践能力的实用型、技能型、管理型的中高级专门体育人才,同时全面承担内蒙古自治区体育二线队伍的建设,肩负着向自治区优秀运动队输送后备人才的任务。
学院大专分设了运动训练、运动训练(马术运动与服务管理方向)、社会体育、新闻采编与制作(体育新闻方向)、市场营销(体育市场营销方向)、体育运营与管理、休闲体育、体育保健与康复、健身指导与管理、民航空中安全保卫等9个专业,其中运动训练系开设有足球、田径、篮球、网球、健美操、摔跤、健身指导、冰雪方向、户外拓展、健身气功、游泳救生、跆拳道等方向。中专开设了短跑、跳跃、投掷、男、女中跑、马拉松、古典式摔跤、男子自由式摔跤、女子自由式摔跤、男、女柔道、拳击、跆拳道、曲棍球、中专男足、中国式摔跤、空手道等十几个专项。
学院代码:12894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人员
第三条 学院成立了由学院院长为组长、分管副院长为副组长、教务处、学生工作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自治区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工作规定及实施细则,领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四条 学院招生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负责协调处理学院招生日常事务。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根据学院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情况、专业特色、人才需求等因素,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年度招生计划,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六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经主管院领导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第四章 录取规则和程序
第七条 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清录取。
第八条 录取原则
录取和安排专业以投档成绩为准。如投档考生按录取原则专业志愿无法满足,考生服从专业调剂(且投档分数达到调剂要求),我院将考生志愿调剂到未满专业,如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学院将做退档处理。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录取时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制定的录取规定执行。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执行。
第九条 报考我院所有专业的考生身体条件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十条 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五章 新生入学及其它
第十一条 收费标准:按照自治区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学费5000元/年,蒙语授课学生学费为4000元/年,住宿费男、女生均为公寓800元/年。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二条 录取结果在内蒙古自治区招办网站公布。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471-3361128,0471-6515709
传真号码:0471-6515709
通讯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19号内蒙古体育职业学院招生就业科
邮政编码:010051
电子邮箱:77225983@qq.com
第十四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内蒙古体育职业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部门相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部门相关政策为准。
第十五条 实施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热情接待来信来访,增强招生工作透明度,认真接受社会监督。
校园风光
链接-合作教育招生网欢迎教育机构、媒体、高校、出版机构等联系合作 合作热线:010-60685631 邮箱:chinazjzs@126.com
【报案平台】- 【区域合作】- 【广告合作】- 【公司介绍】- 【诚聘英才】- 【营业执照】- 【网站声明】- 【网站介绍】
投诉电话:010-60685631 投诉邮箱:chinazjzs@126.com 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开放东路—号209室
高考、招生考试、高校招生计划、简章、重点院校、普通高校、民办院校、分数线查询—教育招生网为您择校提供便捷服务
北京东方鹏翔网络科技公司主办 京ICP备13039119号-2 京公网备案信息11011602000545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