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

院校隶属: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

录取批次:高职(专科)

院校官网:www.imeic.cn

电话:0471-4963403、4909810

地址:新校区:呼和浩特市内蒙古高等职业教育园区 老校区: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69号

听得见的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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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简介

  • 学校概况
  • 招生章程

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国办电子信息类高等院校,全国35所“国家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之一,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职业技术院校职业指导工作先进单位,中国教育创新示范单位,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就业工作“星级示范校”,国家教育部、信息产业部批准的承担“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专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工程”的院校,内蒙古信息化技术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内蒙古信息化建设和信息产业发展先进集体,全区文明单位标兵,全国爱国主义示范教育基地,连续五年被评为全区高校学生工作、就业指导、资助管理、维护高校稳定综合治理等四项工作“先进达标学校”;2005年—2008年连续四年被首府百姓评为最满意的教育品牌单位(唯一一所高等专科院校),内蒙古人民满意的“金牌形象使者”和“内蒙古百姓口碑最佳单位”。


学院新老校区占地总面积1066亩。2008年9月学院首家正式入驻内蒙古高职教育园区,新校区占地面积800亩,建筑面积 20万㎡,包括教学楼群、图书馆、实训楼群、体育馆、学生公寓、餐饮中心、办公楼等项目,已于2008年9月投入使用。教学实训中心建筑面积46000㎡,设备值4200万元,其中电子实习实训中心拥有7个实训中心(包括33个实训室),设有汽车电子、通信网络等8个校内实训基地,计算中心拥有4个实训中心(包括26个实训室),设有图形图像、计算机网络等4个校内实训基地;新建图书馆面积23000㎡,藏书量纸质图书61.8万册,电子图书58万册,配有电子阅览室和电子检索系统,采用自动化、网络化等现代化信息管理手段;学院体育设施先进,建有建筑面积8145㎡体育馆, 40000㎡塑胶田径场地(足球场地)2个,篮球场地20个,排球场地8个,网球场地2个,投掷场地1个;软件工程系学生教室全部为专业教室,其他各系学生教室152间全部为多媒体教室,校园网出口带宽100Mbps独享;建立了联想、中软、内蒙古西蒙集团、TCL、移动、网通、移动、联通、海尔、创维、华硕等近70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就业基地;学院以实践教学为主,实践课时占到了50%以上。


学院设有软件工程系(国家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电子工程系、计算机科学系、信息管理系,开设49个专业;建有1万兆光纤为主干的宽带校园网和远程教育地面接收站,与全国重点大学共享教育资源;学院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教师101人;教授副教授以上教师占46%,“双师型”教师占86%,教师每人配有一台笔记本电脑,全部掌握现代教育技术,教学全部采用多媒体技术。


学院设立附属中专(原内蒙古电子学校),办学地点在学院老校区(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69号)。


学院设有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所,设有国家信息产业部电子行业特有工种鉴定站,承担计算机类、电子类、管理类等50多种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


2003年11月,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获国家教育部批准,成为首批全国35所“国家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之一。软件工程系(国家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建有完善的实验室及校内外软件项目实习实训基地;学生人手一台笔记本电脑,在专业教室上课,最后一学期在软件公司实习;先后与联想、 SUN 、 Microsoft 、 CISCO 等著名跨国 IT 企业建立了稳定的教学实训就业合作关系,使学院学生能够接受最先进的现代 IT 教育,实习实训的学生同时进入企业人才库。


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为了确保我校2019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制定本章程。

一、院校名称: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国标代码:12673  自治区招生代码:783

二、学校概况

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国家优质校建设单位,国家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教育部、信息产业部批准的承担“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专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工程”的院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职业技术院校就业指导工作先进单位,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自治区信息化技术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内蒙古青年创业孵化基地。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质量为先、特色发展、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高度重视创新创业教育与就业工作,通过电子信息职教集团积极探索校企合作途径,不断开拓就业市场,目前已与区内外300多家企事业单位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毕业生就业合作关系,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96%以上,学校以培养电子技术、信息技术领域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为主,服务区域电子产业、信息产业,促进信息化社会发展。

三、办学性质: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主管部门为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四、办学层次:专科(高职)学制:3年

五、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教育

六、校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苏尔干街8号,邮编:010070

七、招生专业及有关说明:

     1.2019年招生计划: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印发的《2019年招生计划》为准。

     2.招生专业:学校设有电子与自动化学院、计算机与网络安全学院、软件与大数据学院、数媒与艺术设计学院、电子商务学院五个二级学院。开设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移动通信技术、计算机系统与维护、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信息安全与管理、大数据技术与应用、软件技术、软件与信息服务、移动应用开发、云计算技术与应用、动漫制作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计算机多媒体技术方向、数字媒体技术方向、图形图像制作方向)、觉传播设计与制作、虚拟现实应用技术、录音技术与艺术、园林技术、环境艺术设计、财务管理、会计、人力资源管理、电子商务、物流管理、市场营销、行政管理34个专业及方向。

八、录取规则: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1.按国家教育部的要求,实行公正、公平、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监督。

    2.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受师资等办学条件限制,新生入学后外语课只开设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

    3.男女生比例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5.录取具体方式:

(1)我校按专业志愿清规则进行录取,即进档考生按照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队录取。

(2)考生所报专业未能录取,若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做退档处理。

(3)我校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4)艺术类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自治区最低控制线且专业课成绩合格,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我校承认其他院校的相应专业课成绩。

(5)投档成绩相同时,首先对招生文件中规定的政策性照顾考生进行优先录取;其次参照考生单科成绩,文科考生依次根据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安排专业,理科考生依次根据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安排专业。

(6)我校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招生有关加分和优先录取的规定。

(7)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纪检、教务、教学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领导招生工作。教务处具体组织实施招生工作,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九、颁发证书学校名: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十、学 费:5000元/学年、住宿费:1000元/学年。

十一、其它:

1.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性奖学金、助学金等奖助措施。另设立学校奖学金、企业奖学金等。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助学贷款,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勤工助学岗位。

十二、招生咨询

联系电话:(0471)4909819  4909833 

QQ:401425895  253922158

网 址:http://www.imeic.cn

联 系 人:祁培丽  

    本章程适用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层次招生工作,若与国家法规、规章以及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由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校园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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