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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简介
太原师范学院是一所以本科师范教育为主、非师范教育和硕士研究生教育协调发展的全日制高等师范院校,1999年3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山西大学师范学院、太原师范专科学校和山西省教育学院合并组建而成。山西大学师范学院创立于改革开放年代,1988年开办本科高等师范教育;太原师范专科学校成立于建国初期,1958年在山西大学堂原址办学;山西省教育学院诞生于民国年间,1929年在国民师范旧址创建。在各自长期的办学历程中,它们弦歌不辍、薪火传承,誉满三晋、声名远播,为国家建设、山西基础教育和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大批合格人才。
学校新校区占地面积约学校新校区占地面积约1569亩,总建筑面积约51万平方米。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23323名,硕士研究生325名,各类成人学生2466名,生源来自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新学院组建近二十年来,锐意进取,开拓奋进,育人质量和办学水平逐年提升,呈现出欣欣向荣的发展态势。
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学校现有教学院(系)20个,本科专业及方向64个,分布在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九大学科门类。拥有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优势专业,5个省级特色专业,6门省级精品课程,3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6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此外开设了科学教育、人文教育等通才教育专业,在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方面进行了成功探索。
实践教学成果丰硕。体育系毛飞豫同学获得第十五届全国大学生游泳锦标赛女子甲组50米蝶泳冠军,体现了我校竞技体育的发展水平。行知舞蹈团登上了人民大会堂“百花迎春”中国文学艺术界联欢会的舞台,新华网、中国教育报等媒体进行了专题报道。一大批学子在国家级比赛中摘金夺银、屡获佳绩,彰显了学校优良的人才培养质量。
学科科研水平明显提升。学校现有1个山西省“1331工程”优势特色学科,2个山西省重点建设学科,4个省级重点扶持学科;3个山西省协同创新中心(其中一个为协同创新中心协同单位),1个山西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山西省“1331”工程重点创新团队,1个山西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协同育人中心(培育),2个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山西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近五年,学校共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社会科学基金项目42项,国家艺术基金项目4项,国家外专局项目1项,承担省部级项目350项;获山西省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3项,山西省科学技术奖技术发明类二等奖1项,山西省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14项、三等奖28项;获国内授权专利47项,其中发明专利17项。主办有《太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和自然科学版)、《教学与管理》等学术期刊。
研究生教育稳步发展。现有中国语言文学、数学、地理学、中国史、生物学、艺术学理论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工程硕士(计算机技术领域)、教育硕士、艺术硕士、旅游管理硕士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师资实力明显增强。现有教职工1424人,其中专任教师895人,包括教授111人,副教授312人,博士176人。教师中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名,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1名,省委联系的高级专家4名,山西省高校中青年拔尖创新人才1名,山西省科技重点创新团队带头人1名,山西省高校优秀创新团队带头人1名,山西省青年科学家奖获得者1名,山西省学术技术带头人8名,山西省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3名,山西省优秀研究生导师1名,山西省教学名师14名,山西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8名;硕士研究生导师167名,一批教师受聘担任陕西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山西大学等高校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
对外合作交流取得突破。学校已与国内外10多所高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与美国纽约州立大学奥尔巴尼分校、北密歇根大学、菲斯克大学、西北拿撒勒大学、多米尼克大学,英国阿斯顿大学,加拿大布兰登大学,澳大利亚阿德莱德大学,德国马格德堡大学,意大利米兰ACME美术学院,捷克学院,新加坡智源教育学院,坦桑尼亚开放大学等高校签署了合作协议。陆续派学生分赴纽约州立大学奥尔巴尼分校、纽约州立大学帕切斯学院、意大利福贾美术学院、佛罗伦萨大学、意大利佛罗伦萨国立美术学院、加拿大希尔克学院等大学交流学习。学校还聘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来校讲学,并选派优秀教师到国内外知名学府、科研院所访习或开展学术交流。
学校组建以来,始终秉承“崇德、博学、团结、创新”的校训精神,凝炼了“行知统一、造就良师、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大力弘扬以“德育为本、实践第一、创新教育”为主要内涵的行知精神,坚定不移地走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发展道路。学校行知文化育人特色鲜明,被全国陶研会授予“全国优秀陶研学校”称号;党建、思想政治教育、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显著,荣获了“山西省高校文明单位标兵”称号,营造了良好的育人氛围。
诞生于世纪之交的太原师范学院如同一艘扬帆启航的大船,在世纪首航的波翻浪涌中高歌猛进,执着前行。2008年学校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09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资格,2010年开始建设新校区,2013年顺利通过硕士学位授予单位验收,同年入驻新校区;2014年正式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发展站在了新的起点上。
2016年9月,学校召开第二次党代会,科学谋划制定了“三步走”发展战略,为长远发展指明了方向。展望未来,学校将以实施旨在促进山西高等教育振兴崛起的“1331工程”为引领,凝心聚力,攻坚克难,推动办学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努力在“十三五”末挺进全省高校第一方阵,为建设国内同类院校前列、特色鲜明的教学研究型师范大学的目标而奋发努力。(信息更新截至2018年5月)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太原师范学院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山西省有关要求,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太原师范学院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太原师范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太原师范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太原师范学院 学校代码:10119
第五条学校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大学街319号邮编:030619
第六条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
第八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九条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主管部门:山西省教育厅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太原师范学院设立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全面负责太原师范学院本科招生工作。
第十二条 太原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太原师范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太原师范学院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太原师范学院本科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委的监督下进行。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事业计划,综合考虑办学条件、社会需求、地域、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在参考往年分省招生计划的基础上,按照“优化专业分配结构,相对稳定”的方法,制定学校2019年分省分专业来源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并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将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的招生计划,用于调节各省上线考生的不平衡,使用预留计划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在相应录取批次投档前投放,事先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
第十五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录取政策,并按照各生源省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录取,坚持实施“阳光工程”。
第十六条身体健康要求:
(一)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二)凡报考师范类专业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无口吃、无各种残疾。
第十七条我校按照理工类、文史类、体育类、艺术类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
(一)对首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对分数相同考生文科按语文-数学-文综、理科按数学-语文-理综顺序录取。生源地省、市招办对同分考生有其它特殊规定的,按生源地省、市招办规定执行。对征集志愿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对所报专业均不能安排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二)浙江省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浙江省考试院公布为准,录取时执行《浙江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
(三)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各省市招办的规定,凡加分考生,我校将按照加分后的总成绩排队录取。
第十九条体育类专业(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录取:
(一)文化考试成绩及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省相应科类和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执行生源省该类专业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依照分数优先原则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则比较文化课成绩。
(三)体育类各专业要求男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60米。
第二十条艺术类专业录取(文理兼收):
(一)文化考试成绩及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省相应科类和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使用各生源省统考或联考成绩。
(二)执行生源省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按如下方式录取:
1、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只招器乐考生,不分小行当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中:
(1)山西省以外考生不分小行当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山西省考生分小行当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美术类(美术学、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根据分数优先原则择优录取。
4、书法学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5、舞蹈类(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表演)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根据分数优先原则择优录取。
6、编导类(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按高考文化考试成绩(不分文理科)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我校所有艺术类专业,按专业成绩录取的专业,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按文化成绩录取的专业,文化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对口、专升本各专业按以下原则录取:
(一)艺术类专业在文化成绩达最低控制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其它专业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规定,经我校专业测试合格并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考生,按照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规定录取。
第六章 证书颁发
第二十三条学生毕业时,符合我校颁发毕业证书条件者,颁发太原师范学院毕业证书;符合我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太原师范学院学位证书。
第七章 收费
第二十四条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改委晋发改收费发[2018]293号文件批准的标准执行。
专业名称学费标准(元)
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表演、戏剧影视文学、美术学、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书法学6720
物联网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5300
翻译5800
其它专业5000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五条录取通知书签发人:霍世平 职务:院长
第二十六条我校公共外语只提供英语教学。
第二十七条激励、扶助措施
(一)我校为学生设立的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内奖学金等。
(二)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根据国家政策通过奖、助学金、设置勤工助学岗位,助学贷款(在当地生源地解决)等方式予以资助。
第二十八条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在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自愿放弃入学资格。新生报到后三个月内我校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在高考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招生网址、电话:
招生网址:https://zjc.tynu.edu.cn
电子信箱:tysyzsb@126.com
咨询电话:0351-2506580
第三十条本章程解释权在太原师范学院。
太原师范学院
2019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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