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

院校隶属:甘肃省教育厅

所在地:甘肃省

录取批次:高职(专科)

院校官网:http://www.gsnyedu.cn/index.html

电话:0931-2211436

地址:甘肃省兰州新区职教园区

听得见的招生简章

有音乐,灵魂便不会寂莫,用美妙的音符,编出灿烂的人生乐章

校园简介

  • 学校概况
  • 招生章程

甘肃能源化工职业学院坐落在“一带一路”的重要节点城市兰州,2014年甘肃省政府决定整合甘肃煤炭工业学校、甘肃省化工高级技工学校、甘肃省建筑材料工业学校、兰州电子工业学校优质教育资源,组建甘肃能源化工职业学院。学院是经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是甘肃省首批中高职一体化办学的高等职业院校,学院由甘肃省人民政府举办,隶属于甘肃省教育厅管理。
       学院的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58年,学院经过60年的发展,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办学条件逐步改善,办学特色日益凸显,办学实力不断增强,形成了规模、质量、结构、效益协调发展的良好格局。
       甘肃省政府大力支持学院发展,在兰州新区投资约7亿元建设学院新校区。学院拥有两个校区:兰州新区主校区、白银平川校区,总占地面积1328亩,现有建筑面积23.2万平方米,学院资产总额8.5亿元,其中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2亿元。同时兰州新区职教园区共享区可供我院使用的实验实训设备总值达2.1亿元,学院二期工程项目投入建设资金3.14亿元,建筑面积5.7万平方米,计划2019年竣工。
       学院坚持“立足甘肃、面向全国”的办学宗旨,培养具有敬业精神和创新精神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专门人才。学院专业设置齐全,分布合理,设有能源工程系、化学工程系、材料与土木工程系、智能制造工程系、电气工程系、资源环境工程系、电子与信息工程系、经济与管理工程系、体育部、中职部、甘肃石化技师学院等。学院紧紧围绕甘肃省产业结构建立起化工技术类、能源动力类、资源开发类、石油与天然气类、材料科学类、土木建筑类、装备制造类、电子信息类、经济管理类等10个专业大类34个专业。
       学院设有甘肃省第六十、六十七、八十八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化工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国家建筑材料行业职业技能鉴定019号站,OSTA计算机信息技术考试站,学生在校自愿考取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学院是国家级综合职业培训基地、国家二级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为企业及社会培训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学院与兰州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北京化工大学等多所普通高校合作办学,开展函授教育、远程网络教育和开放教育,目前开设本科专业12个。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治学严谨,校风优良。现有教职工459名,其中正副教授级专业技术人员119名,“双师型”专任教师178名;同时聘任行业、企业兼职教师73名。
       学院人才培养特色鲜明。始终坚持以教育教学为中心,扎实推进内涵建设,注重培养学生扎实的专业基础功底和创新创业意识,提高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和就业能力。学院通过引导鼓励学生参加各级各类技能比赛以及社团活动等,将素质教育、实践育人的理念贯穿于教育教学的全过程,实现了毕业生综合素质全面提升。
学院实习实训设施先进。实训室总面积10万平方米,建有现代化新型干法水泥生产仿真系统、商品混凝土实训基地、现代信息技术实训基地、现代化矿井仿真系统、校内实训矿井、现代化化工实训基地、机械制造实训工厂、现代控制技术实训中心等,共建有校内实训室126个,通过校企合作与多家知名企业共建校外实习实训基地70余个。
       学院建立了以甘肃省为中心、面向西部、辐射全国的毕业生就业网络,学院毕业生在化学工业、能源开发、材料工程、自动控制技术和现代加工技术等工业领域就业前景广阔。
       甘肃能源化工职业学院的建设与发展是贯彻落实国家及甘肃省人民政府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探索适应甘肃实际的中高职衔接教育,实现中高职教育一体化,构建满足甘肃乃至西部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重大举措。目前,在甘肃省教育厅的正确领导下,学院班子团结协作,勇于担当,带领全院教职工开拓创新,谋划发展,勤奋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的要求,发挥学院自身特色和优势,在专业建设、课程体系建设、教育教学方式和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积极创新,开展国际合作。学院坚持工学结合、产教融合、教学与生产过程有效对接,坚持以人为本、育人为先的理念,培养高素质的技术技能型人才,服务于兰州新区、甘肃省和西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学院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面对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以崭新的姿态加快改革步伐,强抓内涵建设和特色专业建设,实现科学管理,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以建设特色鲜明、甘肃示范、国内一流的高职学院为目标而努力奋斗!


2019年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甘肃能源化工职业学院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3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1号)、《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甘肃能源化工职业学院

第三条  学校代码:14593

第四条  办学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职教园区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隶属关系:隶属于甘肃省教育厅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八条   本章程仅适用我院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院成立了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全面指导,负责制定普通高职招生政策,拟定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并对重大事项作出集体决策。招生办公室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全面领导下,负责招生日常工作的执行和落实,并定期向招生领导小组汇报招生工作的进展情况和成效。

第三章  招生录取

第十条  我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页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录取过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尊重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成绩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二条   按照各省(市、自治区)规定批次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我院将依据招生计划数,划定录取分数线。

第十四条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线上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线上考生。

第十五条   原则上按已公布的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执行录取。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减少线上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计划,相应增加生源充足的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六条  对加分或降分考生按国家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学院根据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

第十八条  男女比例要求:我院各专业的录取不限定男女生比例。

第十九条  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省教育厅规定的形式公布。

第四章  其  他

第二十一条   学习形式:学制三年,全日制。

第二十二条   计划形式:统招。

第二十三条    严格按照甘肃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有关文件的规定进行收费,每人每学年学费为4500元。

第二十四条  资助政策

1)学院对甘肃省58个贫困县和17个插花贫困区县已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除学杂费和书本费共5000元;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符合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条件者,如需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持录取通知书到县(区)教育局资助中心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3)家庭困难学生经评审每人每年可享受3000元的国家助学金。

第二十五条   奖学金制度

1)成绩优异,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学生经评审每人每年可获得8000元的国家奖学金;

2)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评审每人每年可获得5000元的励志奖学金;

3)成绩优异学生经评审可获得学院奖学金。一等奖1500元/年,二等奖1200元/年,三等奖800元/年。

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兰州新区职教园区,邮编:730207      

学校网址:www.gsnyedu.cn

招生办公室电话:0943-8331321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归学院招生办公室。

 


校园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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