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

院校隶属:教育部

所在地:陕西省

录取批次:本科

院校官网:http://www.xjtu.edu.cn

电话:029-82668320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

听得见的招生简章

有音乐,灵魂便不会寂莫,用美妙的音符,编出灿烂的人生乐章

校园简介

  • 学校概况
  • 招生章程

交大简介

       西安交通大学是我国最早兴办、享誉海内外的著名高等学府,是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

       十九世纪末,甲午战败,民族危难。近代著名实业家、教育家盛宣怀秉持“自强首在储才,储才必先兴学”的信念,于1896年在上海创建了南洋公学,1921年定名为交通大学。学校坚持“求实学,务实业”办学宗旨,强调“修一等品行、求一等学问、创一等事业、成一等人才”办学目标。至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形成独具“理工管”特色的著名大学,被誉为东方的“MIT”。抗战时期,学校移至租界,内迁重庆,坚持沪渝两地办学,为抵御外侮,不少学生投笔从戎,浴血沙场。解放前夕,师生积极投入民主革命和解放斗争,学校被誉为“民主堡垒”。

       1955年中央决定交通大学内迁西安;1956年起师生分批迁赴西安;1957年分设为交通大学西安、上海两个部分,实行统一领导;1959年,交通大学西安部分定名为西安交通大学,同年被列为全国十六所重点大学之一。2000年国务院决定将西安交通大学、西安医科大学、陕西财经学院三校合并,组成新的西安交通大学。               


       学校是“七五”“八五”重点建设单位,首批进入国家“211”和“985”工程建设学校。2017年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名单A类建设高校,8个学科入选一流建设学科。

       学校是具有理工特色,涵盖理、工、医、经、管、文、法、哲、教、艺等10个学科门类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设有26个学院(部、中心)、9个本科书院和20所附属教学医院。现有教工6137人,其中专任教师3081人。师资队伍中有两院院士43名、国家级教学名师6名、教育部长江学者入选者93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42名、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23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及“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29人、教育部创新团队带头人29人次、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入选者234名、为国家作出突出贡献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493名。

       现有(2018年底)全日制在校生40346人,其中研究生19629人。本科专业87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3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7个,博士后流动站25个,国家一级重点学科8个,国家重点实验室5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7个、国家工程实验室3个、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5个、2011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部级重点科研基地129个。建有国家西部能源研究院、中国西部质量科学与技术研究院。

       据ESI公布的数据,截至2019年9月,学校15个学科进入世界学术机构前1%,2个学科进入前1‰,工程学进入前1‱。

       建校120余年来,形成了兴学强国、艰苦创业、崇德尚实、严谨治学的优良传统,爱国爱校、追求真理、勤奋踏实、艰苦朴素的优秀品格,起点高、基础厚、要求严、重实践的办学特色。张元济、蔡元培、蔡锷、黄炎培、邹韬奋、陆定一、钱学森、张光斗、吴文俊、江泽民、侯宗濂等,为校友中的杰出代表。

       西迁以来培养了林宗虎、蔡睿贤、曹春晓、蒋新松、李鹤林、叶尚福、李佩成、姚穆、陈国良、雷清泉、熊有伦、涂铭旌、李伯虎、苏君红、孙九林、陈桂林、程时杰、孙才新、韩启德、谭铁牛、丛斌、郝跃、陈政清、江松、房建成、王华明、汤广福、郭万林等39位两院院士;高华健、锁志刚、姜晶、刘奕路、梁平、陈掌星等美国国家工程院、加拿大工程院等海外院士。

       迁校63年来,为国家输送了27万各类人才,其中40%在西部工作,为改变西部地区的落后面貌提供了巨大的智力支持。毕业生在社会各界享有良好声誉,涌现了陈惠波、温熙森、马德秀、雷菊芳、崔殿国、孙来燕、张国宝、贾全喜、王珏、连维良、温枢刚、汪建平、江小涓、蒲忠杰、于杰、张月娥、桂生悦、卢雷、张雅林、赵欢、仇建平、黎仁超、周鸿祎、陈曦、刘光斌、郑海涛、路一鸣、樊登、刘烈宏、王东峰、刘奇、郭文珺、景海鹏、陈冬等一批知名校友。

       学校落实“品行养成、知识传授、能力培养、思维创新”四位一体人才培养理念,建立“通识教育+宽口径专业教育”、本-硕-博贯通式人才培养体系。

       2006年,实行了“书院制”,书院、学院“双院制”培养模式为学子插上腾飞的翅膀。2017年,学校成立本科生院,落实“校-院-系”三级教学责任,建立“横向协作、纵向贯通、教书和育人统筹协调”的本科生人才培养管理体系。坚持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探索,从1985年开始,先后创办“少年班”“钱学森试验班”“侯宗濂试验班”“基础学科人才培养试验班”“人工智能试验班”等,以钱学森学院为载体,把钱学森精神和智慧运用到教育教学实践中。独特的教育理念,宽松的学习氛围,强大的师资配置,良好的教学效果备受学生和家长好评。

       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78项,建成国家级精品课程35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23门、国家级视频公开课11门、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31门,拥有12个国家级教学基地、9个国家级教学团队,获“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奖”27篇、提名奖46篇。

       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不断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科技竞争力。迁校以来,创造了百余项国内外科学研究领域的“第一”,在抢占科研制高点方面发挥了交大的引领作用,其中包括创建了我国第一个工程热物理研究所,第一个汽轮机、汽车制造、制冷与低温和压缩机专业,研制出我国第一台大型通用电子计算机、首个自主知识产权的数字处理芯片,在国际上首次提出了双剪统一强度理论等。

       迁校以来,学校创造了29000余项科研成果,其中237项获得国家三大奖,产生了数以千亿计的经济社会效应。学校依托学科与人才培养优势,创新产学研合作模式,与政府、大中型企业建立研发中心,注重解决行业关键性技术问题,充分发挥科技对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

       2000年至今,主持“973计划”项目21项,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5343项,基础研究项目数和经费在全国高校位居前列。承担的国家社科重大项目30项,获得教育部人文社科奖25项,与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等共建11个高端智库,一大批研究成果被采纳应用。

       学校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英雄主义、乐观主义”四面旗帜,拥有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和230个文化社团,科技、文艺、体育等活动丰富多彩,“纵论四海”“思源大讲堂”“学而论坛”“新港报告”等成为师生开拓视野的经典品牌。历年来,交大学子在SAE国际航空设计大赛、VEX机器人世界锦标赛、国际数学建模大赛、世界华语辩论锦标赛、国际英语演讲大赛、世界大学生建筑设计竞赛、ACM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大赛亚洲区选拔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课外科技大赛、“创青春”创业计划大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大赛、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Robocon全国大学生机器人大赛、中国大学生物理学术竞赛、全国航空航天模型(科研类)锦标赛、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与社会实践科技竞赛等国际国内大赛中屡获佳绩。

       国际交往广泛。2000年至今,已邀请25位诺贝尔奖、菲尔兹奖获得者及2000余位国外教授来访讲学,合作研究、学术交流的世界各国学者、企业高层、政府要员更高达2万余人;派出赴国外访问、进修、研究及攻读学位的教师和学生2.8万余人次,参加国际会议2000余人;与美、日、英、法、德、意、新、韩等44个国家和地区逾300所高等学校和研究机构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

       2018年,有来自136个国家的2800余名外国留学生就读于西安交大。

       现有兴庆、雁塔、曲江和中国西部科技创新港四个校区,占地面积约8000亩,各类建筑总面积约420万平方米。图书馆被中共中央宣传部批准为“钱学森图书馆”,总建筑面积36394平方米,阅览座位3036席;累计藏书近563万册(件),印刷型报刊累计10000余种、现刊1500余种;国内外电子平台资源118个,共计320个子库,中外文电子期刊11万余种,中外文电子图书超过160万种。

       中国西部科技创新港以“国家使命担当、全球科教高地、服务陕西引擎、创新驱动平台、智慧学镇示范”为目标,在4个领域上建立了8大平台、26个研究院和100多个科研基地,将服务学科交叉、军民融合等国家重大科学研究,服务学生创新能力培养、科技成果转孵化和经济社会发展,主动探索21世纪现代大学与社会发展相融合的新模式、新形态和新经验。

       领衔成立的“丝绸之路大学联盟”,已吸引38个国家和地区的154余所大学加盟,改革试点探索与评估协同创新中心、丝绸之路经济带研究协同创新中心等一批高端智库和研究平台,致力于为社会发展与民族复兴服务。

       2017年12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对西安交大15位西迁老教授的来信作出重要指示,向当年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大西北建设的老同志们致以崇高敬意,希望传承好“西迁精神”,为西部发展、国家建设奉献智慧和力量。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学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扎根西部、服务国家、世界一流”办学定位,坚定不移地推进综合改革,推进“双一流”建设,推进内涵式发展,奋力书写新时代学校发展新篇章,朝着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奋进。

       校    训:精勤求学、敦笃励志、果毅力行、忠恕任事。

       办学定位:扎根西部、服务国家、世界一流。

       西迁精神:胸怀大局、无私奉献、弘扬传统、艰苦创业。

       使     命:培养崇尚科学、求实创新、勤奋踏实、富有社会责任感和高尚品质的杰出人才。保存、创造、传播知识,为人类文明做出贡献。

       愿     景:把学校建成大师名流荟萃、莘莘学子神往、栋梁之材辈出、文化影响广泛的世界一流研究型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西安交通大学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的校名全称为西安交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全国重点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首批重点建设的七所大学之一, “985工程”首批重点建设的九所高校之一,“双一流”建设A类高校之一。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部标代码为10698,英文名称为Xi’anJiaotong University。

    第三条 学校位于陕西省省会西安市,分为兴庆校区(东校区,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雁塔校区(西校区,西安市朱雀大街205号)和曲江校区(西安市雁翔路99号)。

    第四条 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分类、择优录取”的原则。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西安交通大学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学校各类单独招生考试办法及选拔原则等;决定学校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重大事项或涉及学校利益的特殊招生政策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主管教学的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副校长、招生办主任等组成。

第六条  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西安交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和日常工作。

    第七条 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组,招生组负责所在地区招生宣传和高考咨询;招生组组长由招生办公室聘任。

    第八条 西安交通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纪委举报电话:029-82668249,纪委举报信箱:jwb@xjtu.edu.cn)。

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

    第九条  2019年西安交通大学坚持区域协调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的原则,优化生源结构,提高招收农村学生比例,综合考虑各省生源数量、质量等因素编制分省招生计划。在各地区的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等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官方编印的《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

    第十条 西安交通大学安排不超过学校本科计划1%的名额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一条 2019年西安交通大学继续在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定向生,主要包括:定向国家边远地区、艰苦行业的重点企业就业本科生,报考条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2019年西安交通大学继续按专业大类招生,采用具有“基础厚、重实践、个性化、灵活性、国际化”特征的创新型人才培养方案,实施以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为目标的研究型人才培养新模式。学生入校后按照培养方案要求进行主修专业选择,根据专业选择的结果进行宿舍优化和调整,具体招生专业大类名称和主修专业选择范围详见我校公布的《2019年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招生专业目录》。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西安交通大学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下,遵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

    第十四条 西安交通大学按照理工类(含医学类、经管类专业)、文史类、艺术类、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班、定向生、少年班、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外语类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等类型分类录取。

    第十五条 西安交通大学根据各省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提档比例。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地区,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浙江省,提档比例为100%;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上海市,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

    第十六条 对于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规定中列出的照顾和优惠对象,西安交通大学原则上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执行,但要求考生的实际高考分数不能低于当地一本线(不包括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等特殊类型招生)。现役军人子女或因公牺牲的烈士子女,在投档比例范围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章程所提及的一本线,是指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自主招生参考录取的控制分数线;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没有划定自主招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和各省有关规定确定该省文化课控制线并于录取前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第十七条 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考生专业录取排序按该省投档顺序规定执行;对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要求、高考投档成绩达到西安交通大学在该地区提档分数线的情况下,按考生投档成绩和所填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当地专业计划人数确定专业,各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当考生投档成绩总分相同时,按高考实际成绩(不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实行动态平行志愿的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当考生投档成绩和实际成绩均相同时,则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排序确定专业。艺术类考生的录取规则按相应招生简章的要求执行。

西安交通大学在录取时,只承认教育部规定的全国性政策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原则上加分不得超过20分。对西安交通大学认定的特殊类型合格考生,其专业录取原则另有规定的以协议为准。

第十八条 对于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只录取报考该专业的考生(即“不报不调”),包括:会计学(ACCA)、工科试验班(钱学森班H)、人工智能、医学试验班(侯宗濂班H)、理科试验班(数学H、物理H、计算机H、化学生物H)、医学试验班(护理)。

在提档范围内,当理工类各专业已录满而医学类专业未录满时,填报医学类专业志愿的考生将优先录取到医学类专业;若医学类专业仍未录满,在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按照分数依次录取。

    第十九条 根据2019年江苏省高考录取方案,凡该省报考西安交通大学的考生,应达到以下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理工类考生,选测科目之一须为物理,且等级要求达到A以上(自主选拔考生等级达到B以上即可),其它科目等级要求达到B以上;文史类考生,选测科目之一须为历史,且等级要求达到A以上,其它科目等级要求达到B以上;其它类考生均按江苏省规定的基本等级要求执行。在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合格、投档成绩达到西安交通大学在江苏省提档分数线的前提下,以数学、语文、外语三门原始成绩加附加分的总分(满分为480分)排序确定录取专业。当考生的分数相同时,则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分数排序。对于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较高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二十条 根据2019年浙江省高考录取方案,凡该省报考西安交通大学的考生,选考科目需符合我校在该省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2019年实际招生专业以浙江省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公布的为准。

    第二十一条 根据2019年上海市高考录取方案,凡该市报考西安交通大学的考生,选考科目需符合我校在该市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同一选考科目组内,按考生投档成绩和所填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当地专业计划人数确定专业,各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

    第二十二条 录取时,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按照梯次志愿投档的批次,坚持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西安交通大学考生的原则,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二十三条 对于获得西安交通大学自主招生优惠资格的考生,须在各省规定批次填报西安交通大学、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专业范围内且专业服从调剂、高考成绩符合《西安交通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简章》规定者,在高考录取时将享受政策优惠,优惠参考分数线以本科一批次(不含一批单列)最终模拟投档线为准(不包括浙江籍和上海籍考生)。按教育部规定,我校已为获得优惠资格的自主招生考生预留了相应的招生计划,不占用普通考生计划。

第二十四条 对于获得西安交通大学高校专项报考资格的考生,须在各省规定批次填报西安交通大学,若高考成绩符合《西安交通大学2019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规定,我校将根据分省计划数按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五条 对于获得西安交通大学高水平艺术团优惠资格的考生,须在各省规定批次填报西安交通大学、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为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专业且专业服从调剂、高考成绩符合《西安交通大学2019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和《2019年西安交通大学招收高水平艺术团特长生协议书》规定者,在高考录取时将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按教育部规定,我校已为获得优惠资格的高水平艺术团考生预留了相应的招生计划,不占用普通考生计划。

第二十六条 对于获得西安交通大学高水平运动队优惠资格的考生,须在各省规定批次填报西安交通大学、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专业范围内且专业服从调剂、高考成绩符合《西安交通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和《西安交通大学2019年招收高水平运动队协议书》规定者,在高考录取时将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按教育部规定,我校已为获得优惠资格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预留了相应的招生计划,不占用普通考生计划。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高水平运动队优惠条件所涉及的二本线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水平运动队参考录取的控制分数线为准;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没有划定高水平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和该省有关规定确定该省文化课控制线并于录取前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第二十七条 对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统考合格的考生,学校将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和《西安交通大学2019年美术学类专业招生简章》的具体要求进行录取。我校不再组织美术学类校考。美术学类学生在校期间不允许转专业。

对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书法学统考合格的考生,学校将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和《西安交通大学2019年书法学专业招生简章》的具体要求实施录取。我校不再组织书法学校考。书法学学生在校期间不允许转专业。

    第二十八条 西安交通大学作为承担“国家专项计划”的高校,将在全国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贫困地区考生,国家专项计划实行单独志愿、单独批次、单独划线,原则上在当地一本线以上录取。

    第二十九条 西安交通大学招收的定向就业本科生,一经录取,考生本人及其监护人须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若在本科一批(不含一批单列)提档线上不能完成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可在该提档线下20分以内、一本线以上择优录取。若仍不能完成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则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定向生在校期间不允许转专业。

    第三十条  西安交通大学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班,生源限定为当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少数民族考生。重点招收边远农村、高寒地区、山区、牧区的考生,并适量招收散杂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录取分数线不低于我校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一批(不含一批单列)提档分数线以下80分。预科生预科培养期间不分专业,预科结束后按照《西安交通大学少数民族预科班管理办法》选择主修专业。预科阶段培养地点在西安交通大学兴庆校区。

    第三十一条  西安交通大学招收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生源限定在西藏、新疆高中应届毕业生。

    第三十二条  为了使志愿学医的考生明确学习志向,西安交通大学在陕西省实行医学类专业与其他类专业分学校代码招生。

第三十三条 对于高考成绩高于我校理工类本科一批提档线但录取到医学类专业的陕西学生,在第一学期内不得跨医学类学科申请调整专业,在第一学年末可跨医学类学科申请调整专业;对于高考成绩低于我校理工类本科一批提档线录取到医学类专业的陕西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跨医学类学科调整专业。

对于部分省份在提前批次或一批单列计划录取的学生,如高考成绩高于我校在该省本科一批(不含一批单列)提档线,入校后可申请跨大类调整专业;如高考成绩低于我校在该省本科一批提档线,入校后不得跨大类调整专业。

对于高考成绩优异且进校摸底测试成绩合格者(钱学森班、文史类、艺术类、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班、定向生、高校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外语类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等学生除外),可按《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专业选择及转专业管理办法》的补充文件《大类招生主修专业预选择实施办法》之规定,申请确定主修专业。

第三十四条 西安交通大学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肢体残疾但生活能够自理,又符合教育部颁发的体检标准的考生,予以正常录取。我校将对录取的所有新生进行体检,凡有弄虚作假和不符合教育部颁发的体检标准的考生,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详见我校《2019年招生专业体检标准》,请相关考生慎重填报。

第五章  收费标准和其他

    第三十五条 我校按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及陕西省物价部门规定标准收取住宿费和学费。每年住宿费1200元,各专业学费详见下表。其中,会计学( ACCA)专业新生入学还需一次性缴纳3.9万元的培训费、资料费等费用,试验班学生分流后按新专业年度学费标准收取学费。

序号 专业名称 元/年

1 文科试验班类、文科试验班类(马院)、少数民族预科班 3850

2 外国语言文学类、理科试验班(化学生物H)、理科试验班(数学H)、理科试验班(物理H)、工科试验班(机类)、工科试验班(管工贯通)、会计学(ACCA)、经济学类  、工科试验班(机类之人居)、工科试验班(机类之化工)、理科试验班、工科试验班(钱学森班H)、少年班 4950

3 人工智能、理科试验班(计算机H)、工科试验班(电类) 5200

4 医学试验班(侯宗濂班H)、医学试验班(一体化)、医学试验班(临床类)、医学试验班(非临床类)、医学试验班(护理学) 5500

5 美术学类、书法学 9900

   第三十六条 学校设有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困难补助等完善的经济资助体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三十七条 凡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德、智、体考核合格,符合学校本科生培养方案和培养目标要求的,由学校统一颁发西安交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相应学位。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西安交通大学依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开展外语保送生、少年班、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自主招生、高校专项、美术学类和书法学等项目的招生工作,具体招生办法参见各项目招生简章。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中所涉及的加分和降分优惠录取政策,均针对高考满分为750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于满分不等于750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优惠政策中的加分和降分将按比例折算。

    第四十条 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教学以英语为第一外语。日、俄等小语种考生请谨慎填报。

    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由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9-82668320

     招生网址:http://zs.xjtu.edu.cn

     电子信箱:xjtuzs@mail.xj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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