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

院校隶属:云南省教育厅

所在地:云南省

录取批次:高职(专科)

院校官网:http://www.kmhpc.net

电话:0871-67882123、67883123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东凤路2005号

听得见的招生简章

有音乐,灵魂便不会寂莫,用美妙的音符,编出灿烂的人生乐章

校园简介

  • 学校概况
  • 招生章程

建校历程:昆明卫生职业学院始建于1993年,时为云南省骨伤科中等专业学校,2011年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报教育部备案成立,升格为具有独立颁发学历文凭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校区分布:学院现有晋宁、海屯、海源三个校区,占地面积1278亩,建筑总面积55余万平方米,其中晋宁为主校区,海屯和海源为老校区。  

教学院部:设有公共学院、基础医学院、临床学院、中医学院、护理学院、口腔学院、检验学院、药学院、影像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十个二级学院。  

专业设置:设置普通专科、五年制大专、成教专科和普通中专四个办学层次。开办医学、护理、医技、药学类专业39个,其中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省级骨干专业)、中医学、预防医学、中医骨伤、针灸推拿均为国控专业。  

师资队伍:学院有教职工1236人,其中专任教师991人;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130人,中级职称教师229人;硕士及以上学历教师154人,本科学历教师727人;国家级骨干教师25人,省级名师1人。聘有来自行业一线的专家、教授和能工巧匠170余人,担任学科带头人、教学质量督导、客座教授、名誉教授、二级学院名誉院长等,指导专业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和培养青年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  

基地建设:校内实训室、生命科学馆、民族医药痛症治疗中心、OSEC考试中心、大学生创新创业园、模拟药厂等,配有3D解剖系统、DRCT、腔镜训练系统、脉诊仪、院前急救综合训练系统、数码显微镜互动教学系统、虚拟介入训练系统、口腔模拟临床训练系统、静脉穿刺虚拟训练系统等国内外先进的教学仪器设备,固定资产及设备总值17亿元,生均设备值超出国家标准2.5倍。学院图书馆藏书96万册、电子图书2000GB。建有直属二级乙等附属医院1所;经审批与文山市人民医院、开远市中医院、安宁市人民医院、曲靖麒麟区人民医院等6所医院建立了非直属附属医院合作关系,与普洱市人民医院、曲靖市第二人民医院等61所医院建立了教学医院合作关系;与昭通市人民医院、楚雄州人民医院、大理州医院、保山市人民医院、宜宾市人民医院等省内外285所二级乙等以上医院建立了临床实习基地合作关系。  

合作办学:学院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医学部、四川大学华西医学部、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等国内知名高校建立了师资培养合作关系;与澳大利亚、日本、泰国的高等院校建立了师资培养、学生交流等合作关系;与昆明医科大学、云南中医药大学、大理大学、昆明医科大学海源学院建立了专升本渠道;与普洱市澜沧县政府、普洱市孟连县政府、昭通市教育局、玉溪市人民医院、昆钢医院、云南白药集团、广州多得医疗设备服务有限公司等建立了校政、校院、校企合作联合培养人才,实施订单培养、精准扶贫计划等项目。  

办学成果:先进的办学理念、高素质的师资队伍、优质的实验实训条件、严格的学生管理,学院的教育教学质量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近三年来教师主持省厅级科研课题17项,院级课题138项,出版教材、专著160余部,编写校本教辅资料80余部,发表学术论文424篇,获国家专利授权9;批准建设有国家级护理实训基地、省级口腔实训基地、国家级护理专业骨干教师培训基地;是西南区唯一“标准化病人实践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获中国民办教育百强学院、省级优质民办院校、省级文明学校、省级优质教师素质培训基地、昆明市先进绿化单位、昆明市首批“众创空间等荣誉称号;师生参加国家级和省级技能大赛,获特等奖2项、一等奖36项、二等奖50余项、三等奖60余项、优秀奖19项。办学26年累计为社会培养了7万余名医学专业人才,年平均就业率均在98%以上,毕业生双证率100%  

未来学院以新时代、新思想为指导,立足云南、覆盖西南、面向南亚东南亚,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和云南“五网”“八大产业”发展战略,以市场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深入推进职业教育“五个对接”,培养有社会责任感、有创新精神和理论功底扎实、实践技能强,具有情怀的高素质的医药卫生人才。为实现伟大的“中国梦”,贡献昆卫力量。  


昆明卫生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通知精神,为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我院自身发展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昆明卫生职业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昆明卫生职业学院是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纳入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具有独立颁发专科学历文凭证书资格的普通全日制民办高等专科学校。学院秉持“明德慎思 博学 济世”的校训,以“立德树人”为指导,遵循“依法治校、制度管校、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的治校方针,已累计为社会培养了60000余名中高级医学专门人才,现有在籍大、中专学生3万余人。上级主管行政部门:云南省教育厅,学院(国标)代码:14372。

第四条  昆明卫生职业学院执行教育部及云南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坚持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院在云南昆卫教育集团理事会领导下,由学院领导组成招生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研究制定学院有关招生工作的措施,并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  学院设招生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院成立由党委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中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保证招生工作的阳光、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工作纪律

第八条  招生录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招生纪律,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30 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和招生工作人员“六不准”。

第九条  招生录取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将录取工作有关信息或情况泄漏给无关人员。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

 第十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和教学管理部门根据学校发展规模、办学条件、人才需求、学科发展等制定每年的招生计划,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和院长办公会审定通过后报云南省教育厅批准。

第十一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贯彻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并制定学校分专业计划,经招生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后报云南省教育厅批准。

第十二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将云南省教育厅批复的生源计划通过《云南招生》、《云南招考频道》、学院网站、招生简章、有关部门组织的招生宣传平台等如实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  2019年招生计划数预计4200人。招生专业: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骨伤、针灸推拿、中医学、护理、助产、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医疗设备应用技术、药学、中药学、药品生产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医学美容技术。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  严格执行国家考试招生录取政策,并按云南省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  专业录取则遵循投档成绩优先,结合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如果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未达到该专业的录取分数,则看该考生第二专业志愿是否达到该专业的录取分数,依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但又投档到我校的情况下,并服从专业调剂者,调整到其他未录满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注:若投档分数相同,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为基础,参照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除患有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疾病外,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被医学类各专业录取:严重色弱、色盲及其它各类不能准确识别颜色者,请慎重填报。

第十七条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宜就读医学类各专业: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者;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者;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者;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对化学物品有过敏反应者,请慎重填报。

第十八条  由于医学类各专业学习和就业的特殊性,要求考生在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前提下,身体健康状况不适者,建议不要报考,否则会影响今后在该专业领域内的就业。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身体复查,对体检不符合规定和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为了便于就业,建议报考护理专业的女性考生身高在1.58米以上。

第十九条  凡发现提供高考录取材料弄虚作假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报省教育厅审批备案,学生档案退回原高考报名学校和户口所在地。

第二十条  录取工作中经省招办调配后仍不能完成地区生源计划的,学校有权将该地区的计划调到生源好的地区择优录取,以便完成总招生计划。

第二十一条  录取工作中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严格按国家教育部及云南省招生工作文件的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费,遵循属地原则,具体收费标准按照云南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收费。学院各专业学费标准:临床医学、口腔医学12000元/生/年;护理、助产、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中医骨伤、针灸推拿、中医学、药学、中药学、医学美容技术、预防医学11000元/生/年;康复治疗技术、医疗设备应用技术、药品生产技术10000元/生/年(学费若有变动,以学校所在地发展改革委审批的为准。学院在招生简章或入学须知上明确公布)。

第二十三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需交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详见2019年招生简章及入学须知。

第二十四条  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可申请困难学生资助或奖学金,学院同时建立奖学金、助学金、特困生补助为一体的资助体系,多渠道全方位扶持、资助特困学生完成学业。

第二十五条 学院地点: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东凤路2005号

第二十六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电话:0871-67882123、67883123

传真:0871-68301823

招生网址:http://www.kmhpc.net

E-mail:kmwsxy@163.com

办学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东凤路2005号

邮政编码:650600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最终解释权归昆明卫生职业学院。

(注: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相悖时,以国家和上级部门政策为准,如发布虚假信息,本校愿承担相关责任。)

昆明卫生职业学院

2019年4月30日

 


校园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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