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

院校隶属:云南省教育厅

所在地:云南省

录取批次:本科/高职(专科)

院校官网:http://www.peuni.cn

电话:0879-2301198 0879-2311652

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学苑路6号

听得见的招生简章

有音乐,灵魂便不会寂莫,用美妙的音符,编出灿烂的人生乐章

校园简介

  • 学校概况
  • 招生章程

普洱学院地处祖国西南边陲, 座落于昆曼国际大通道上的枢纽城市——普洱市。普洱学院的前身是思茅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于1977年开始筹建,1978年10月正式招生,是云南省第一批建立的四所高等师范专科学校之一。1998年4月,云南省电大思茅分校成建制并入,同年9月,学校的管理体制调整为“省地共建共管,以省为主”。2012年3月29日经教育部同意在思茅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基础上建立普洱学院。2014年8月普洱学院获批作为云南省首批向应用技术型大学转型发展试点高校。2014年9月被教育部、农业部、 国家林业局批准为第一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项目单位。2015年被云南省列为国门大学建设项目高校。

普洱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2505人,留学生305人。有教职工521名,专任教师477人(不含外聘教师)。其中有博士学位的教师42人;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153人,其中教授42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人,省政府特殊津贴3人,入选云岭教学名师培养计划2人,省级教学名师5人,省级优秀教师5人,省级突出贡献青年专家1人,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2人,省级卓越青年教师4人,省级创新团队2个,省级教学团队2个;中国科学院“西部之光•西部青年学者”1人。学校内设14个二级学院,有各类专业72个,本科专业33个,专科专业39个,其中美术教育、生物技术与应用专业为省级重点专业。校园占地2000余亩;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744万元;纸质藏书85万册,电子文献超过30万册(截止2017年12月31日);办有省级期刊《普洱学院学报》。固定的实习学校30所,校外实习实训基地30余个,其中省级实习实训示范基地4个。建校三十多年来,学院共培养了3万名毕业生,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

41年的办学历程中,逐步形成了一定的办学特色:一是与中国科学院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联合培养地方经济发展、普洱绿色发展所需的园艺、园林技术、森林资源培养等应用型专门人才;二是依托普洱绝版木刻优势,形成了美术专业的特色;三是凭借地缘优势,开放办学招收留学生,与泰国清莱皇家大学,老挝国立大学交流、合作,培养泰国语、老挝语的专门人才。四是注重地方民族文化、民族关系的研究,自觉承担服务社会,传承文化的责任。

学校于2012年升本成功后,紧紧抓住国家产业转型升级、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区域战略发展等重要机遇,牢牢把握应用型办学定位,强力实施“人才强校、质量立校、专业集群、项目带动、开放办学”五大发展战略;以培养高层次应用技术型人才为中心,以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主要途径,推进教育、科研、服务一体化协同创新;强力推进普洱学院的战略转型,坚定不移走出一条地方高校转型提升,创办应用技术型高等院校的特色办学之路。学校将立足滇西南,面向全省,辐射南亚、东南亚,培养面向学前教育和基础教育的合格师资,培养基础扎实、综合素质高、创新实践能力强、具有国际视野的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人才,将普洱学院建设成为云南高等教育转型发展的先行示范区,成为边疆民族地区学前教育、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师资的摇篮和普洱传统民族文化传承的基地,成为在特色专业领域具备国际和行业认证资质的地方性应用型技术高等学校,为服务国家战略,助力云南建成面向南亚、东南亚的辐射中心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普洱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并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普洱学院(学校代码:10685),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学苑路6号。

第三条 办学性质:国家公办。

第四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第五条  学历证书: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条件者,颁发普洱学院本科、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设立由院长、主管副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全校的招生工作,下设招生办为常设机构,协调处理学校招生日常事务。

 

第三章 录取

第七条 普洱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教厅领导下,在省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八条 普洱学院面向云南省各地州市以及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陕西等省招生。学校在各省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当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为准,专业介绍可通过学校网址查询(http://www.peuni.cn)。

第九条 依据省教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素质,择优录取。

第十条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本、专科)录取控制线,普洱学院将依据考生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

第十一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招生考试院的规定加分提档。

第十二条 报考外语类专业须口试成绩符合要求。

第十三条 艺术类考生的录取:我校认可和使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专业联考(统考)成绩,在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达到本省(直辖市、自治区)本科、专科最低控制线后,对于无特殊要求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按照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体育类考生的录取:我校使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专业统考成绩,在文化成绩达到本省体育本科、专科最低控制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体育专业合格考生。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

第十五条 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四章 其他

第十六条 收费标准:严格按照云南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2019年学费标准详见《云南招生报》和各省市区招生计划版)

第十七条 学院专业介绍,奖贷助学金政策详细信息见当年招生简章。

第十八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的规定为准。

第十九条  本章程适用于普洱学院本年度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由普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与上级部门政策相背驰,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政策为准。如发布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本校愿承担相关责任。

联系电话:08792301198  08792311652

邮  编:665000

学校网址:http://www.peuni.cn  http://www.peu.edu.cn

招办网址:http://zjw.peuni.cn

 


校园风光


x

【报案平台】- 【区域合作】- 【广告合作】- 【公司介绍】- 【诚聘英才】- 【营业执照】- 【网站声明】- 【网站介绍】

投诉电话:010-60685631    投诉邮箱:chinazjzs@126.com    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开放东路—号209室

高考、招生考试、高校招生计划、简章、重点院校、普通高校、民办院校、分数线查询—教育招生网为您择校提供便捷服务

北京东方鹏翔网络科技公司主办    京ICP备13039119号-2    京公网备案信息11011602000545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导航

联系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