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

院校隶属:云南省教育厅

所在地:云南省

录取批次:本科

院校官网:http://www.swfc.edu.cn/

电话:0871-63863101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白龙寺300号

听得见的招生简章

有音乐,灵魂便不会寂莫,用美妙的音符,编出灿烂的人生乐章

校园简介

  • 学校概况
  • 招生章程

西南林业大学地处四时花不断的春城昆明,是我国西部地区唯一独立设置的林业本科院校,拥有70多年林业高等教育的办学经历和30余年的独立办学历史。学校起源于1939年云南大学森林系。1958年成立昆明农林学院,1973年昆明农林学院林学系与南迁昆明的北京林学院合并办学,成立云南林业学院。1978年北京林学院迁回北京办学后,独立成立云南林学院,直属国家林业部管理。1983年更名为西南林学院,为原林业部直属的六所区域性林业高等院校之一。2000年由国家林业局直属高校调整为“中央与地方共建、以省为主管理”的高等学校,2010年更名为西南林业大学。

学校设有林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园林学院、机械与交通学院、材料工程学院、生态旅游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艺术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学院、人文学院、理学院、外国语学院、国际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职业技术学院)、体育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等18个教学单位。现有在校全日制本科生16451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230人、外国留学生40余人。现有教职工1170人,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数为379人,其中正高职人数为107人,省级教学名师12人、省突专家2人、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者7人,云南省技术创新人才1人,云南省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15人。

学校坚持“立足云南、依托西南、面向全国、辐射东南亚”的办学定位,秉承“树木树人、至真至善”的校训,致力于培养“品德、知识、技能、个性”为一体,具有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应用型高素质人才。在推行学分制的基础上,通过实施本科教育质量工程建设,目前共获得省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149项,其中国家级第一类特色专业3个、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云南省精品课程19门、云南省教学团队6个、云南省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2项,林学类专业基础实验教学中心获批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至今已为国家培养了各类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3万余人。学校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多年位居全省高校前列,获得“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学校坚持“教学立校、科研强校、人才兴校”的办学宗旨,不断加强学科专业建设。具有林业工程、风景园林学、林学3个一级学科博士授予权,有一级学科硕士点 11个,二级学科硕士点54个,专业硕士学位点4个, 11个一级学科被列入省硕士学位授权点“十二五”建设规划、2个一级学科被列为“十二五”省级优势特色重点建设学科,林学一级学科被列为省院省校教育合作咨询共建重点学科。国家林业局重点学科2个,省级挂牌重点学科5个,本科专业及方向72个。

学校高度重视科学研究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校党委提出的教学科研并重,科研促进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的发展思路,近年来在科研平台建设、科研项目数量层次、科研奖项、科研经费总量等方面均有较大突破。先后成立了国家高原湿地研究中心、云南生物多样性研究院、国家林业局西南地区生物多样性保育重点实验室、教育部西南山地森林资源保育与利用重点实验室、云南省森林灾害预警与控制重点实验室,实现了国家级科研平台的重大突破,科研项目的数量和层次有了较大提高。2006年至今,共新增科研项目1700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111项、社会科学基金9项,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省级科学技术奖33项,科研到位经费达2.535亿元。学校图书馆馆藏纸质文献120万册,报刊1700多种,电子图书35.6万册,中外文数据库20余个。标本馆被国家林业局和云南省遴选为科普教育基地,拥有植物、木材、林木病理和森林昆虫等标本40余万份。据教育部2013129日发布的2012年全国高校学科评估结果显示:我校的林学并列全国第5位、林业工程位居全国第5位,风景园林学并列全国第6位,生物学、生态学、城乡规划学也进入排名。

学校始终以服务社会为己任,坚持产学研结合的办学方向,发挥区域、行业和学科优势,在生物多样性与自然保护区管理、森林培育、森林保护、竹藤研究、木质科学与技术、高原湿地等方面在国内有一定优势,一些领域居于国内同类研究前沿;在园林规划设计、生态旅游等领域具有明显的区域特色;在蚁类、鸟类、鱼类等方面研究取得突出成绩,社会影响日益扩大,受到国家林业局和云南省委、省政府多次表彰和奖励。

学校十分重视国际合作与交流,学校所有本科专业均面向国外和港澳台地区招收留学生。与非洲马里共和国阿斯基亚中学共建孔子课堂,在泰国喃篷职业技术学院设立海外分院。先后与美国、加拿大、法国、德国、荷兰、澳大利亚、新西兰、巴西、日本、韩国、泰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越南、老挝等国以及台湾地区的高校或科研机构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与法国、德国、波兰等国高校和研究机构联合培养研究生。近年来在学分互认的基础上,与美国、加拿大、英国、荷兰、泰国和越南等国高校开展了2+2”、“3+1”等模式的本科生联合培养,以及各种形式的本科生、研究生短期教学实习和毕业论文实习项目。与美国瑞尔保护协会、世界自然基金会、全球环境基金会、美国大自然保护协会、麦克亚瑟基金会等国际组织建立了科技合作与交流关系。

学校现已建成以林学学科为主,生物环境类学科为特色,农、理、工、文、法、管、教等学科交叉融合、协调发展,设施较为完善、环境十分优美的红土高原上的绿色人才摇篮,先后荣获“全国绿化先进集体”、“全国绿化模范单位”、“云南省文明学校”等多项荣誉称号,学校正努力向建设有特色高水平林业大学的目标迈进。

 


西南林业大学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19年全日制本科、预科招生录取工作。学校本科分为“普通本科”和“高等职业教育普通本科”(以下简称“高职本科”),同属于本科层次,均为全日制培养。学生毕业时符合相关规定的颁发西南林业大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第三条  学校名称:西南林业大学(Southwest Forestry University);学校代码:10677(国标);学校性质:国有公办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博士、硕士研究生教育、本科(含高职本科)。学校实行弹性学制,本科学制为3至6年,基准学制4年。

第四条  办学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龙寺300号。

第五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全国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按照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和录取适合我校人才培养特点的优秀学生。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招生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审议招生政策、计划和录取原则,讨论决定招生重要事项,为招生工作提供指导意见。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的录取工作组,根据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授权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编制招生计划、决定选拔测试方案、确定录取标准、审核录取结果等招生具体事项。

第八条  西南林业大学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招办)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预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的招生日常工作。

第九条  学校成立由校纪委书记任组长的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按照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学校综合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各专业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学校2019年本科面向全国31个省(区、市)招生;少数民族本科预科只招收云南省少数民族考生和新疆少数民族考生。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信息为准。

第十二条  本科预留计划与使用原则:本科预留计划不超总计划的1%;预留计划在使用时依据各地生源情况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优先用于冷门专业报考情况较好、相同志愿投档考生存在平分、实际投档线高于当地最低控制线较高的省份。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校本科、预科招生均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招生录取工作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省级)监督”录取体制,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由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  对于符合国家政策享受加分、降分的情况,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规定,原则上认可各省(区、市)制定的加分政策,所加的分数并入总分。

第十五条   按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调档比例要求,并根据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

第十六条  江苏省按照 “先分数(即投档分)后等级”的原则进行录取,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市)选考科目规定和录取原则按照改革省份有关规定和我校设定的科目要求与录取规则执行。

第十七条  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修订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招生专业,参照相近专业的标准执行。

第十八条  艺术类、体育类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投档要求,录取期间,经各省级招办同一投档单位电子投档后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我校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按照考生的投档分数和报考志愿顺序依次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在同一批次志愿中,根据考生投档分数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分数相同时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分数和专业志愿相同的情况下,将综合考虑考生报考专业、身体条件等因素进行录取。对于成绩达不到所填报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充分尊重考生专业志愿的同时,将其调剂到相近专业或生源不足的专业;调剂录取时,仅限同类型专业,(即普通收费专业调剂与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间不进行调剂录取);成绩达不到所填报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  英语专业仅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法语专业仅招收英语和法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考生外语语种不限,除中俄合作办学的专业外,新生入学后主要以英语实施外语教学。报考英语的考生英语笔试成绩原则上不低于90分(外语满分不为150分的省份按比例折算),并需按生源所在省(区、市)关于英语口语测试的相关规定参加测试且成绩合格。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英语笔试成绩与口试成绩较高者。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第二十一条  经云南省物价管理部门批准,我校新生按云南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缴费,本科新生实行按学分收费,入学时按学年收费标准预收,毕业时根据学生实际修读学分进行结算,按学年预收费标准以各省级招办《招生计划报》公布的为准。我校在新疆自治区录取的“民考民”少数民族预科生在预科阶段收费标准按预科培养学校所在地规定标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  奖助学金

学校现设有国家级、省级、校级等各类奖学金,每生每年奖励金额分为8000元、6000元、2000元等,部分企业及个人在我校设立了多种奖励金额不等的单项奖学金。

新生入校后,学校积极协助有贷款需求的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学校设立有勤工助学基金,用于安排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及假期参加力所能及的勤工助学活动,取得相应的报酬,解决这部分学生的学习生活困难。

对于符合相关政策条件的考生可以申请减免学费,学校每年设立专项资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资助标准根据当年国家和学校有关政策执行;部分企业及个人在我校设立了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西南林业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严格按照国家招生政策、学籍管理规定和《西南林业大学学生手册》相关管理办法,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合格者作取消入学资格、退学、保留入学资格等处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如发布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本校愿承担相关责任。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适用于西南林业大学本年度全日制本科、预科招生工作,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西南林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西南林业大学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兼传真):0871-63863101、63863200

招生网址:http://zb.swfu.edu.cn

电子邮箱:zb@swfu.edu.cn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龙寺300号

邮编:650224

 


校园风光


x

【报案平台】- 【区域合作】- 【广告合作】- 【公司介绍】- 【诚聘英才】- 【营业执照】- 【网站声明】- 【网站介绍】

投诉电话:010-60685631    投诉邮箱:chinazjzs@126.com    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开放东路—号209室

高考、招生考试、高校招生计划、简章、重点院校、普通高校、民办院校、分数线查询—教育招生网为您择校提供便捷服务

北京东方鹏翔网络科技公司主办    京ICP备13039119号-2    京公网备案信息11011602000545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导航

联系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