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

院校隶属:云南省教育厅

所在地:云南省

录取批次:本科/高职(专科)

院校官网:https://www.ynau.edu.cn/

电话:0871-65227706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市区丰源路云南农业大学科研综合楼119

听得见的招生简章

有音乐,灵魂便不会寂莫,用美妙的音符,编出灿烂的人生乐章

校园简介

  • 学校概况
  • 招生章程

学校创办于1938年,前身是国立云南大学农学院,建址昆明市呈贡县,1958年独立建成昆明农林学院,迁址昆明北郊黑龙潭,1962年滇南大学、滇西大学并入昆明农林学院,1969年搬迁至大理州宾川县,1970年迁至原曲靖地区寻甸县,1971年与云南农业劳动大学合并成立云南农业大学,1980年搬回昆明北郊黑龙潭。1983年成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1993年列为云南省属重点大学,2003年成为博士学位授权单位,2007年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08年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为优秀,2009年、2013年、2014年省委省政府依托学校教育管理资源分别创办了云南农村干部学院、云南省食品安全管理学院、云南省高原特色农业产业研究院。2013年,经科技部、教育部审核批准建设云南农业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

办学条件

云南农业大学办学八十多年来,一代代农大人秉承“开学养正、耕读至诚”的农大精神,情系稼穑、躬耕疆域、励精图治、矢志创业,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全日制在校生25684人,成人教育学生7504人,各类留学生近200人。学校有校本部和五华校区、普洱校区、西双版纳校区,占地面积3803亩,校舍面积69.7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3623万元。学校图书馆是CALLS全国农学文献信息中心、CALLS全国农学中心成员馆,2014年获批为教育部科技查新站,学校图书馆是CALLS全国农学文献信息中心、CALLS全国农学中心成员馆,2014年获批为教育部科技查新站,拥有纸质图书171.6万册,纸质期刊831种,电子期刊3.1万种,电子图书227.8万种,可使用中外文数据库50个。学校信息化建设日趋完善,数字校园与智慧校园建设成效明显。学校现设22个学院,涵盖了种植业、养殖业、水利水电、农业工程、农业经济管理以及部分人文社会科学学科。

师资队伍

学校现有在职教职工1828人,其中高级职称700余人。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4人,享受国务院津贴21人,有云南省突出贡献优秀人才16人,享受省政府津贴19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省级教学名师20人,省级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高等学校教学名师8人,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才、省创新人才共计62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入选云南省“云岭学者”人才培养工程7人。拥有国家级科技创新团队1个,省级科技创新团队8个,省级哲学社会科学类创新团队2个,高校科技创新团队6个。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2个,全国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1个,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9人,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专家1人。

专业学科

学校现有79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6个、省级特色专业7个、省级重点建设专业8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2个。有省部级重点学科25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5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2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9个。有农业硕士、兽医硕士、工程硕士、翻译硕士、体育硕士、风景园林硕士、社会工作7个专业学位类别。有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和外国留学生招生权。现有省部共建云南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农业生物多样性应用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西南中药材种质创新与利用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云南高原特色现代化农业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国家农科专业基础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和中国—东盟教育培训中心等国家级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平台7个;拥有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农业农村部观测试验站、云南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协同创新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智库、研究基地、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69个部省级科研平台;云南省生物多样性和生物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基地、云南省环境科学与工程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各1个;学校还建有昆明市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平台5个、校级科研平台35个。

人才培养

学校始终从云南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出发,立德树人,因材施教,呕心培育边疆民族人才。办学初期,农业教育家汤惠荪、农学家张海秋、育种学家诸宝楚、植物病理学家段永嘉、烟草学家徐天骝、生物统计学家昝维廉、园艺学家蔡克华等为代表的一批学术先贤开创了边疆农大办学基业,先人风范激励着一代代学子践行“厚德博学、明理尚农”之校训。办学八十多年来,为社会培养了15万余名具有“科学情操、大地情怀、农民情结”的专业人才。其中,水稻育种家、全国先进工作者归侨邓友成,献身彝区五十年,育成“楚粳”系列水稻品种,推广面积占云南省中海拔地区水稻种植面积50%以上;烟草育种专家、“全国烟草行业劳动模范”李永平,育成“云烟85”和“云烟87”品种,推广面积占2007年全国烟草种植面积的56.7%;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崔秀明,立足边疆苗岭壮乡,成为开创“三七之乡”支柱产业科技领军人;畜牧专家马崇文扎根基层第一线,成为“感动中国畜牧兽医科技推广功勋人物”;在大健康、生物科技、农业领域涌现出了一批干事创业的优秀企业家,促进了当地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云南省农业高级技术人员80%以上、农业技术推广站(所)负责人80%以上、县乡主管农业的领导80%以上是我校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占30%以上,他们既熟悉少数民族文化、又掌握现代农业科技和管理知识,扎根边疆民族地区孜孜以求,勤奋工作,为增进民族团结、边疆稳定,促进边疆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教学改革

近年来,学校按照全面深化综合改革、注重内涵发展的要求,多措并举,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调整优化专业结构,逐步构建了以农科为优势,农、工、经、管、理、文、法、教育多学科相互渗透、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框架;不断修订完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构建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和体系;形成国家、省、学校三个层面的三级“质量工程”体系,共获准立项质量工程项目国家级144项、省级451项;建设了课程开发系统、自主学习中心、实验教学中心、教学科研基地以及教学管理五大教学平台;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优秀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一等奖11项、二等奖32项;拥有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级精品课程、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2005-2018年,连续14年评为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考评优秀,被教育部评为2011-2012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50所典型经验高校”“2016年度全国创新创业50所典型经验高校”,2017年被教育部认定为“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就业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科学研究

学校先后承担联合国全球环境基金、欧盟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973计划、86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国务院农改办、国家基金重点项目等各级各类项目3480余项,科研经费达13亿元,获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联合国粮农组织(FAO)科学研究一等奖、国际农业研究(CGIAR)杰出科学奖、何梁何利科学技术进步奖、云南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云南省科技进步特等奖等国际、国家及省部级奖励455项。审定登记滇撒猪配套系、龙陵黄山羊、武定乌骨鸡、水稻、玉米、马铃薯、小麦、甘蔗、大豆、蔬菜、花卉、药用植物、牧草等动植物新品种(系)165个。发表论文27107篇,其中SCIEICPCI-S等论文4197篇。获授权专利1177件,其中发明专利281件。同时,学校立足云南生物资源优势,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目标和“三农”发展需求,致力于重大科学问题理论创新、产业关键技术研发、产学研相结合与农科教一体化的社会服务体系机制创新,为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提供人才科技和智力支撑。其中,朱有勇院士团队创建了农业生物多样性控制病虫害理论与技术,研究成果在《Nature》作为封面文章发表,在国内大面积推广应用累计达3.02亿亩,突破作物品种单一化种植重大难题,成为世界上利用生物多样性控制病虫害的成功典范,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等奖励;李铮友教授等率先育成中国第一个水稻雄性不育系,并首先实现我国杂交粳稻“三系”配套,获全国科学大会奖,创造了杂交粳稻单产1108.55千克的世界纪录,率领团队育成品种40多个,累计推广3000多万亩;盛军教授团队围绕茶叶等特色生物资源,通过建立茶树基因组数据库,系统阐释了茶树起源、演化以及茶树基因迁徙规律,阐明普洱茶降血脂、降血糖、减缓糖尿病并发症机理,开发普洱茶系列深加工产品,发掘辣木、铁皮石斛、玛咖等新资源,实现了创新引领产业升级发展;魏红江教授团队构建基因编辑和体细胞克隆技术,与美国合作获得了世界第一批内源性逆转录病毒失活克隆猪,并在《Science》上以封面文章发表,同时获得了人类系统性红斑狼疮、杜氏肌营养不良症、侏儒症等多种小型猪疾病模型。

社会服务

学校坚持走中国特色科教兴农之路,高度重视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大力推进校地、校企间合作,逐步形成以服务“三农”为主体,多项社会服务工作并重的“一体多点”科技服务格局,社会服务工作成绩显著。学校与昆明、普洱、文山、德宏、迪庆、大理等10余个州(市),与670多家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建立了全方位、深层次、宽领域的合作关系;多年开展3+3”校县联合行动,大力扶持当地发展优质、高产、高效现代农业;深入“八县一乡”开展扶贫,以产业扶贫、科技扶贫为核心结对帮扶姚安县前场镇木薯村、南华县沙桥镇新华村,持续帮扶16年的姚安县于2018年顺利脱贫,加挂帮扶澜沧县成效显著并被中央电视台等9家新闻媒体集中报道;发挥国家级新农村发展研究院、云南省高原特色农业产业研究院、云南农村干部学院、云南省食品安全管理学院和中国—东盟教育培训中心、教育部财政部认定的优质省级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云南省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基地优势和作用,积极探索建立以大学为依托、农科教相结合、教科推一体化和社会服务国际化的科技服务新模式。学校连续七年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年度社会扶贫先进集体”。2018年,我校报送的《厚植科技资源助力产业扶贫》入选教育部“省属高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20个典型项目”。

教育国际化

先后与英国、美国、日本、德国、韩国、法国、比利时、荷兰、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泰国、越南、老挝、缅甸、斯洛文尼亚等23个国家75所院校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1987年开始,与英国胡弗汉顿大学开展科研合作,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2014年获批“土木与环境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1997年获批招收来华留学生,2014年成为中国政府奖学金接收外国留学生院校;2001年开始,与荷兰劳伦斯坦大学开展2+2”联合培养本科生项目;2012年外交部和教育部批准“中国-东盟教育培训中心”在我校挂牌,承办各部委或国际组织委托的援外农业科技国际培训;2015年获批与新西兰林肯大学开展了“农林经济管理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长期与越南、泰国、缅甸各大学开展“2+1+1”联合培养越南语、泰语、对外汉语专业本科生;与云天化等知名企业合作开展“校企协同国际育人”等项目,推动了社会服务的国际化。先后主持GEFEUADBIRRI等资助的20余项国际科技合作项目,享有良好的国际声誉。

精神文明

学校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观念,齐抓共管精神文明和校园文化建设,积极构建“三全育人”体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涌现出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师德先进个人、全国十大“三农”人物、全国民族团结先进个人、云南省兴滇人才、云南省十大杰出青年、省部级劳模等100余人。涌现出中共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代表1人,全国人大常委1人。培养出全国道德模范、见义勇为英雄大学生杨继斌;全国大学生百名自强之星刘艳华;全国百名优秀大学生胡颖;全国残疾人运动会马拉松比赛冠军韩桂明;首届全国城市电视台业余主持人大赛最佳主持人刘亚萍;全国新丝路杯模特大赛云南赛区冠军徐靖;全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濮玉涛;云南省“五四”青年奖章获得者、大学生村官张学凤等优秀大学生。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连续17年受到团中央表彰,校男子篮球代表队连续多年获云南省高校篮球比赛冠军。学校获全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奖,被评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云南省德育先进单位,云南省文明学校、云南省文明单位和昆明市文明单位称号。

办学80多年来,学校为边疆稳定,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做出了不可替代的贡献。继往开来,学校将继续秉承“开学养正、耕读至诚”之精神,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和依法治校,坚持立德树人、德育为先,积极探索构建现代大学制度,努力建设成为国内同类院校一流、国际上知名、特色鲜明的教学研究型大学

 


云南农业大学2019年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第一条  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19年全日制本专科、预科招生录取工作。学校本科分为“普通本科”和“高等职业教育普通本科”(以下简称“高职本科”),同属于本科层次,均为全日制培养。学生毕业时符合相关规定的颁发云南农业大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第三条  学校名称:云南农业大学(Yunnan Agricultural University),学校代码:10676(国标),学校性质:国有公办省属重点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博士、硕士研究生教育、本科(含高职本科)、高职专科。本科学制四年(建筑学专业五年),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第四条  办学地址:现有校本部、普洱两个校区。校本部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沣源路452号,普洱校区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思亭路3号和普洱市思茅区倚象镇帝泊洱大道。

为全面推进完全学分制改革,学校29个普通本科招生专业录取新生第一学年到普洱校区就读,第二学年起回校本部就读;高职本科招生专业录取新生四年均在普洱校区就读。各招生专业就读地点详见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或学校招生网。

第五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全国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按照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和录取适合我校人才培养特点的优秀学生。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校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招生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审议招生政策、计划和录取原则,讨论决定招生重要事项,为招生工作提供指导意见。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的录取工作组,根据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授权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编制招生计划、决定选拔测试方案、确定录取标准、审核录取结果等招生具体事项。

第八条  云南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招办)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专科、预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的招生日常工作。

第九条  学校成立由校纪委书记任组长的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按照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学校综合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各专业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学校2019年本科面向全国29个省(区、市)招生;高职专科招生只面向云南等少数省(区、市)招生;少数民族本科预科只招收云南省少数民族考生。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信息为准。

第十二条  我校与英国胡弗汉顿大学合作举办“土木工程(土木与环境工程方向)”专业本科教育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教育部批准书编号:MOE53UK2A20141686N)为“4+0”办学模式,与新西兰林肯大学合作举办“农林经济管理”专业本科教育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教育部批准书编号:MOE53NZ2A20151759N)为“3+1”办学模式。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学生达到毕业相应要求,可获得我校毕业证书和中外两校学位证书。此外,学校与新西兰商学院、新西兰林肯大学合作开设会计、国际经济与贸易两个“专升硕”高职专科专业学生交流项目,该项目采用“3+1+1”办学模式。相关报考、录取、收费等信息以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三条  本科预留计划与使用原则:2019年本科预留计划为5个,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或生源较好省(区、市),认为确有增加计划的必要,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同意后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校本专科、预科招生均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招生录取工作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由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  按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调档比例要求,并根据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

第十六条  我校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按照考生的投档分数和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在同一批次志愿中,根据考生投档分数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分数相同时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分数和专业志愿相同的情况下,文史类依次按语文、外语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理工类依次按数学、外语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实行高考综合改革或不分文理的省(区、市)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若仍有相同情况,则按综合素质评价指标(文艺特长生、体育特长生、优秀学生干部、各类获奖考生等)优先录取。对于成绩达不到所填报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充分尊重考生专业志愿的同时,将其调剂到相近专业或生源不足的专业;成绩达不到所填报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本科专业原则上只录取填报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对成绩达不到所报专业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调剂录取到其它生源不足的专业;成绩达不到所报专业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江苏省按照“先分数(即投档分)后等级”的原则进行录取,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市)选考科目规定和录取原则按照改革省份有关规定和我校设定的科目要求与录取规则执行。

第十八条  对于符合国家政策享受加分、降分的情况,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规定,原则上认可各省(区、市)制定的加分政策,所加的分数并入总分后,按以上原则录取。

第十九条  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修订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招生专业,参照相近专业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条  除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包含的专业以及英语、翻译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外,其他招生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非英语类专业新生入学后以英语实施外语教学。报考英语、翻译专业的考生英语笔试成绩原则上不低于90分(外语满分不为150分的省份按比例折算),并需按生源所在省(区、市)关于英语口语测试的相关规定参加测试且成绩合格。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英语笔试成绩与口试成绩较高者。

第二十一条  报考体育类专业考生的专业成绩原则上不低于专业总分的70%,且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地录取控制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体育教育(校园足球人才)”按考生足球专项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环境设计”艺术类专业以各省(区、市)艺术类(美术)统考成绩为依据,按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具体办法按相关招生省份艺术类招生录取规则执行。

第二十三条  我校是经教育部备案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普通高校之一,2019年面向全国招收篮球、足球和武术3个项目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录取规则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院和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有关工作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国家专项、地方专项、迪庆定项、少数民族预科班、特有民族本科班招生项目报考、录取、收费等按照教育部、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和学校本年度相关类别招生规定执行。特有民族本科招生项目只面向云南省部分州市招收15个特有民族考生(具体政策以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相关文件执行),具体招生专业以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特有民族本科招生项目学生在校期间免交学费,并给予符合补助条件的学生一定的生活补助。

第二十五条  生物技术本科专业为国家级一类特色专业,同时又是云南省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专业,在云南省内招生批次为本科第一批,高考英语成绩原则上不低于90分。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第二十六条  除特有民族本科招生项目学生免收学费外,我校本科专业学费收费标准按专业学科类别划分,实际收费标准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中外合作办学本科项目专业收费标准为土木工程(土木与环境工程方向)专业28600元/人/年、农林经济管理专业19300元/人/年,高职专科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5000元/人/年。住宿费收费标准为400~1200元/人/年。

第二十七条  奖助学金

1.第一志愿录取的本科新生,达到学校新生奖励条件的,均可申请新生奖励;家庭困难学生按学校有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执行。

2.品学兼优学生可享受国家、省政府、学校及社会资助等渠道设立的奖学金。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云南农业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九条  本科生在校期间可申请转专业(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规定不允许转专业的学生以及体检不符合转入专业要求的学生除外),具体实施办法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中外合作办学本科项目专业的学生不列入自主选择专业范围,学校鼓励其他符合条件的本科学生转入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第三十条  新生入学后,严格按照国家招生政策、学籍管理规定和《云南农业大学学生手册》相关管理办法,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合格者作取消入学资格、退学、保留入学资格等处理。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如发布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本校愿承担相关责任。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云南农业大学本年度全日制本专科、预科招生工作,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及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云南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云南农业大学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71-65227706(兼传真)、65226172

招生网址:http://zjc.ynau.edu.cn

电子邮箱:zhaosheng@ynau.edu.cn

纪委监察电话:0871-65227694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沣源路452号

邮编:65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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