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

院校隶属:四川省教育厅

所在地:四川省

录取批次:本科/高职(专科)

院校官网:http://www.yibinu.edu.cn/

电话:0831-3545011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酒圣路8号

听得见的招生简章

有音乐,灵魂便不会寂莫,用美妙的音符,编出灿烂的人生乐章

校园简介

  • 学校概况
  • 招生章程

  宜宾学院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四川省宜宾市。

  学校是2001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原宜宾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四川教育学院宜宾分院合并组建而成的省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

  学校占地1266.89亩,校舍面积38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亿多元,藏书301.15万册(含电子图书153.65万册),拥有固定资产近6亿元。

  现有教职工1010人,其中高级职称383人,博士、硕士548人;有四川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四川省有突出贡献专家、四川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等8人。另聘有特聘教授、客座教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等校外专家教授和双师型教师160余人。

  学校现有18个二级学院,开办有覆盖文、理、工、管、经、法、教、艺、农九大学科门类的本科专业59个,面向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5000余人。

  学校建有固态发酵资源利用四川省重点实验室、中国酒文化研究中心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建有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省思想家研究中心、中国酒史研究中心,建有四川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四川省新建院校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四川省农村幼儿教育研究中心、四川省水运经济研究中心,建有四川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发酵资源与应用、计算物理、香料植物资源开发与利用、过程分析与控制等。

  学校先后获得“全国文明单位”、“全国语言文字工作示范校”、“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全国造林绿化 400佳单位”、“四川省园林式院校”、“四川省普通高校大学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学校高度重视培养学生应用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2012年以来,学生参加国家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和各类学科竞赛活动的人数大幅增加,获奖层次明显上升,共获得国家级竞赛奖139项、省级竞赛奖328项,其中获得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VEX机器人大赛、全国师范院校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等竞赛的全国一等奖39项;近几年,学生获得国家专利授权的数量显著增加,学生综合素质显著提高,连续多年毕业生就业率都保持在90%以上。

  学校是教育部中美应用技术教育“双百计划”首批试点院校之一,是四川省整体转型发展改革试点院校之一。学校和同济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大学等6所国内知名大学建立了联合办学机制,每年选派优秀学生到合作学校学习;与德国BSK国际教育机构签订协议,在校生可赴德国攻读硕士德制工程师;学校是举办成建制的“ACCA特许公认会计师培训项目”的高校,培养高素质会计人才。目前,学校与有关国家签订了合作协议,正在努力建设中美应用技术学院、中德同济工程师学院、中俄四川萨拉托夫艺术学院等国际化学院;学校还与日本、俄罗斯、韩国、马来西亚、台湾、香港等国家和地区有合作办学关系,形成了健全的师生交换往来的机制。

  学校树立了“制度为先、师生为本、育人为首、学术为魂”的治校理念。在这个基本理念的引领下,坚持“依法治校,建立和完善内部大学制度”的管理理念,坚持“办学以育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发展以人才为本,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育理念,坚持“为学生成才奠定基础、为教师成功搭建平台、为社会发展提供支撑”的服务理念,坚持“遵守学术规范、弘扬学术传统、坚守学术品格、追求学术精神”的治学理念,不断开拓创新,努力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

  在新的发展时期,学校围绕“创新型应用人才”的培养目标和“建设特色鲜明的应用型综合大学”的办学目标,实施 “人才建校、教学立校、科研兴校、服务强校”的发展战略,坚持 “务求实干兴校,力戒空谈误事”的工作总要求,在“抢抓机遇,深化改革,强化特色,提升内涵”的工作主题引领下,努力构建“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依法治校”的现代大学治理结构,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全面推进“十三五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建设“创新型、应用性、国际化”的办学格局,正在为创办人民满意的大学而不懈努力。


宜宾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深入贯彻实施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确保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宜宾学院是四川省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位于万里长江第一城——四川省宜宾市,主校区在宜宾市翠屏区酒圣路8号(邮编:644000),主管部门是四川省教育厅,国标代码为10641,学制为本科四年、专科三年。

第三条  在规定年限内,学生完成规定的课程和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达到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颁发证书学校为宜宾学院。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的规定,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监督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受理招生工作中的有关举报,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校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核定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制定各专业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报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

第八条 学校按照上级规定拟定预留计划,预留计划的使用通过集体研究决定,安排在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使用。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纪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条 男女比例要求: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一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分数优先原则(不设专业级差)。

2、录取专业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及省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关科目成绩确定,同等情况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1、专业成绩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为准,仅录取专业与文化成绩双上省控线考生,在进档考生中择优录取。

2、美术类专业(按专业大类统一排序)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等专业均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音乐表演专业限招:声乐招收民族、美声考生,器乐招收钢琴、竹笛、手风琴、古筝、小提琴、二胡考生。

5、体育教育(含本科、专科)、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等专业,均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6、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语种要求:英语、日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且加试口语合格的考生。其余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四条 考生身体状况需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的要求。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五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学校按照四川省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相关费用。

第十六条 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形成了完整的以奖、助、贷、勤、补为主的多元化资助帮扶体系。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通过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多种途径缓解经济压力并顺利完成学业。资助政策及程序详见宜宾学院学生工作部(处)网站:http://xsgzc.yibinu.edu.cn/。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或弄虚作假者,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学校未授权、委托任何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工作。

第十九条 联系方式如下:

1、招生咨询电话:0831-3545029(兼传真)  0831-3530929  0831-3553172  

2、学校网址:http://www.yibinu.edu.cn

3、招生网址:http://zsw.yibinu.edu.cn

4、Email:ybxyzsk@yibinu.edu.cn

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校园风光


x

【报案平台】- 【区域合作】- 【广告合作】- 【公司介绍】- 【诚聘英才】- 【营业执照】- 【网站声明】- 【网站介绍】

投诉电话:010-60685631    投诉邮箱:chinazjzs@126.com    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开放东路—号209室

高考、招生考试、高校招生计划、简章、重点院校、普通高校、民办院校、分数线查询—教育招生网为您择校提供便捷服务

北京东方鹏翔网络科技公司主办    京ICP备13039119号-2    京公网备案信息11011602000545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导航

联系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