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

院校隶属:四川省教育厅

所在地:四川省

录取批次:本科/高职(专科)

院校官网:http://www.njtc.edu.cn/

电话:0832-2341356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桐路1124号

听得见的招生简章

有音乐,灵魂便不会寂莫,用美妙的音符,编出灿烂的人生乐章

校园简介

  • 学校概况
  • 招生章程

 国标代码:10640  川内代号:5124

※四川省先进单位 ※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四川省园林式单位      ※四川省 “卓越工程师计划”培养单位

一、学校简介

学校地处成渝之心--内江市,校园占地1005亩,现有校舍34.7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0849万元,图书资料144万册。设有14个二级学院,52个本科专业,覆盖10个学科门类。学校面向全国26个省市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约16000人。自2000年升本以来,学校发扬团结奋进,负重自强的办学精神,已成为一所以教师教育为主,文学、理学、教育学、管理学、历史学、法学、工学、经济学、艺术学、农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地方性本科师范院校。

学校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已形成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爱岗敬业的师资队伍。学校现有教职工1470人,专任教师918人,其中,正、副高职360人,硕、博士572人;拥有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4名,省校级教学名师10名,硕士生导师28名,内江市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4人,内江市有突出贡献杰出人才3人,内江市首届学科带头人5人;同时还聘请了中国科学院、清华大学等著名科研院所、高校的院士、教授、专家学者200余人担任兼职教授。学校建有四川省重点实验室“长江上游鱼类资源保护与利用实验室”、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张大千研究中心”和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普及基地“廉洁文化社科普及基地”,有四川省省属高校科研创新团队2个,建有四川省高校重点实验室“数值仿真”、“特色农业资源研究与利用”、“果类废弃物资源化”等24个研究所(室),院士专家工作站1个。近年来,学校承担了各级各类科研项目1101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4项、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7项;教师学术论文被SCI、EI、ISTP收录339篇,被新华文摘和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30篇。荣获各级各类科研成果奖254项,其中省部级奖33项,市厅级奖91项。

学校始终以人才培养为根本,牢固树立现代素质教育理念,坚持人文教育与科学教育并重,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有机结合,形成了“以发展为中心,教学做统一”的特色育人模式。近年来,内师学子获省级以上赛事奖励多达1000余人次,并在全国各大赛事中屡获大奖。在第五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中,我校共获得8个奖项,成为全省获得铜奖以上奖项的唯一一所师范院校;在“金蝶杯”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中两次获得四川赛区一等奖,并于2011年闯入全国总决赛获得银奖;在2014年“创青春”四川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我校斩获金奖2项、银奖1项、铜奖7项。在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中,2009年获得四川赛区特等奖,2014年获得四川赛区3个一等奖。在四川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节中获得9个一等奖、9个二等奖、6个三等奖;在四川省“巴蜀文艺奖”首届青年舞蹈比赛中,我校原创舞蹈《青春记忆》、《夏布悠悠》获创作金奖、银奖各1个,表演银奖、铜奖各1个。2011年在全国高校体育教育专业学生基本功大赛中获得体操第2名,技能团体二等奖;在全国全民健身操大赛总决赛上,荣获大学组一等奖2个,二等奖4个,三等奖1个以及最佳团队奖;2014年在第12届香港国际武术节上取得27枚金牌,29枚银牌,22枚铜牌并获2项“王中王”;在“2014年全国全民健身操舞大赛(四川分站赛)”上获健身操(舞)一等奖3个、竞技单项冠军3个、亚军1个并获最佳表演奖;在第五届全国旅游城市国标舞公开赛暨全国大学生国标舞锦标赛上获得15金,19银,23铜,并获团体第一名;在“古井贡·年份原浆杯”全国高等院校健身气功集体项目比赛中荣获易筋经一等奖;在全国大学生田径比赛获得丙组团体总分第一名、女子团体总分第二名、男子团体总分第二名的历史最好佳绩,同时打破11项校纪录。近三年,我院学生在国际数学建模竞赛中获得国际一等奖4项、国际二等奖3项;在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中,荣获国家一等奖2项、二等奖5项,获四川省一、二、三等奖20余项。2007-2014年,学校获得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人数连续位于全省高校前列。毕业生素以“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发展好”受到用人单位青睐,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连年被评为四川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学校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先后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韩国、日本、瑞典、泰国、老挝、台湾等国(境)外的大学与教育机构建立了校级交流与合作关系,开展各类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近30余个,积极构建国际化的学生实践、就业平台。成功举办了“纪念赵贞吉诞辰500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中国古代小说国际学术研讨会”、“2012内江·海峡两岸张大千艺术研讨会”等高层次国际学术会议,学校的影响力不断扩大,社会知名度和美誉度不断提高。

热忱欢迎广大青年学生第一志愿报考内江师范学院!


内江师范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校全称:内江师范学院,学校国标代码:10640,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桐路1124号,学校网址:www.njtc.edu.cn,电子信箱:zjc1097@163.com。

第二条学校是由四川省人民政府主办、四川省教育厅主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学校。学校以普通本科教育为主,适当发展研究生教育,拓展留学生教育,同时兼有各类成人本、专科教育。

第三条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内江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内江师范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与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的监督,学校监督举报电话:0832-2341639。招生期间,学校设置考生咨询与来信、来访接待办公室,联系电话:0832-2340613,0832-2341097。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负责研究拟定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研究并决定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学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七条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全程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学校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学校自身发展规划、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等为主要依据,制定各专业分省招生计划,由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经四川省教育厅同意,报经教育部批准后执行。其中预留计划按照本科计划的1%预留,并及时向社会公布,预留计划的使用原则和办法须经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

第九条学校在四川省和其它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通过生源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同时也在学校招生网中公布。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及有关省(市、自治区)招办的规定,遵循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才的原则录取新生。

第十一条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二条所有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三条英语、翻译、商务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其它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一经录取,进校后公共外语课程一律为英语。

第十四条对符合国家和有关省(市、自治区)加分、降分政策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与其他考生视若同等条件录取。

第十五条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同时,填报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建议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填报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建议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填报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发音器官无疾病,建议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

第十六条普通类(含四川省少数民族预科、彝文一类模式)专业录取规则:

1.关于选考科目:对于有选考科目的省(市、自治区),我校将依据各专业的特点和与考试科目的相关性确定考生应当参加的选考科目。同时,对于具有选考科目的省(市、自治区),除招生主管部门有明确规定外,原则上以考生必考科目和我校确定的选考科目成绩的总和为录取依据。在具有我校选考科目成绩的线上考生不足时,经与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协商后,我校也可录取其它兼考科目的考生。

2.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对于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文史类依次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英语成绩择优录取;理工类依次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英语成绩择优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其它按专业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1.美术类、体育类及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对于四川省考生,要求专业、文化成绩均达到省最低控制线后,对于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参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依次参照对应科类的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单科顺序同普通类);上述专业对于四川省外的考生,要求专业、文化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线后,对于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专业志愿顺序,按照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时,参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2.音乐类、舞蹈类等专业要求专业、文化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线后,对于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专业志愿顺序,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参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依次参照对应科类的单科成绩择优录取(顺序顺序同普通类)。

3.对于投放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招生计划的省份,全部承认该省份专业统考(联考)成绩。针对未单设艺术文、艺术理招生计划的省份,按照进档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执行我校相对应专业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对口类录取原则:

 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成绩、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其它按专业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公费师范生计划中的普通类专业根据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择优录取;美术学、体育教育类专业根据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不足时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设志愿分数级差。公费师范生招生政策按照四川省招考委、教育厅相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条新生凭“身份证”、“入学通知书”按时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其中少数民族本科预科在阿坝师范学院就读,彝文一类模式本科预科在西昌学院就读,预科一年经考核合格后转入我校本部就读。

第二十一条学校根据在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与各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协调后确定调档比例。

第二十二条实行“高考改革”的省市区,在考生等效基准分相同情况下,重点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三条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和在读期间须交纳学杂费和住宿费。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学校严格执行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等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录取到我校的学生收取学杂费和住宿费。其中少数民族预科本科学生第一年预科收费标准以阿坝师范学院为准,彝文一类模式本科预科第一年收费标准以西昌学院为准,预科一年后经考核合格转入我校相关专业,执行我校相应的收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设置了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岗位、临时困难补助等多项资助措施,为家庭困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提供各种帮助。鼓励学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附 则

第二十五条因各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适用于省(市、自治区)内范围的招生政策各有不同,学校在当地执行的招生政策均以学校在所在省(市、自治区)公布的本、专科招生章程内容为准。对于各种媒体平台节选公布的学校招生章程,如内容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六条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由内江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校园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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