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

院校隶属:四川省教育厅

所在地:四川省

录取批次:本科/高职(专科)

院校官网:http://www.cwnu.edu.cn/

电话:0817-2568611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师大路1号

听得见的招生简章

有音乐,灵魂便不会寂莫,用美妙的音符,编出灿烂的人生乐章

校园简介

  • 学校概况
  • 招生章程

西华师范大学是四川省重点建设的师范大学。六十余年来,学校坚持“立足四川、面向西部、辐射全国”的服务面向,形成了“铸魂励教、陶冶化育”的办学理念,现已发展成为一所具有鲜明教师教育特色的综合性师范大学。

      学校创建于1946年,先后历经私立川北农工学院(1946)、私立川北大学(1949)、公立川北大学(1950.7)、川北大学(1950.9)、四川师范学院(1952)、南充师范专科学校(1956)、南充师范学院(1958)、四川师范学院(1989)等阶段,2003年4月16日,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更名为西华师范大学。

     学校现有22个二级学院,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外国留学生30343人;涉及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九大学科门类的54个本科专业(运动训练为教育部批准的单招专业),建设有7个国家级特色专业、9个四川省特色专业、6个省级教学团队、34门省级精品课程。学校教师近三届获得国家级、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39项,其中国家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

     学校有35个硕士学位授权点,是教育硕士、农业推广硕士、体育硕士、高师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单位,有4个学科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有四川省重点学科9个,四川省重点实验室1个,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四川省高校重点实验室4个,部省共建基础实验室4个,部省共建优势特色学科实验室3个,四川省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个,校级研究机构29个。学校有《西华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西华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两种公开出版刊物。

     学校现有在职教职工2054人,专任教师1556人,其中教授159人,副教授406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162人,博士生导师4人,硕士研究生导师234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2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学科评审组成员1人,全国专业硕士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3人,“西部之光”访问学者1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9人,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7人,四川省教学名师3人。

     学校高度重视科学研究,形成了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中国古代文学、政治学、有机化学、理论物理、高等教育学等主要特色和优势学科。2006年以来,学校共获得省部级以上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科研项目107项;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科研论文7300余篇,其中SCI、EI、ISTP、ISR四大检索收录论文1170篇,CSSCI收录1001篇;出版学术专(译)著、教材145部;获国家、省政府奖30项。2007年世界自然基金会(WWF)授予胡锦矗教授的濒危动物研究团队“自然保护贡献奖”最高荣誉称号;2007年赵义山教授所著《明清散曲史》入选《国家社科基金成果文库》第二批优秀成果,获四川省第13次(2009年)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2008年孙旭平教授的博士论文入选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2009年彭正松教授合作申报的科研成果获得四川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

     学校与全国地方师范大学建立了联席制度,与全国60余所师范院校建立了校际协作关系;与美国、法国、日本、加拿大、新西兰、新加坡、韩国等国家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开展了学术交流与合作,进行了互派专家讲学、教师进修和互派留学生的交流活动;2010年与纽约州立大学7所分校代表分别签署了促进校际交流合作的意向合作协议,其中与一所学院签订了师生互派框架合作协议。

     学校校园占地面积2476亩,建筑面积91.9万平方米,建有综合性体育馆、网球场、游泳池、多功能学生活动中心等各类现代化服务设施。学校图书馆藏书325万册,建有电子教育科研网、文献检索中心。学校固定资产总值达13亿余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37亿元。

     学校实施素质教育,营造浓厚校园文化氛围,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学校已连续成功举办22届校园文化艺术节,有各类学生社团75个。2006年以来,学校在参加全国、省、市级比赛中获得各种奖励400余项。六十余年来,学校始终以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培养高素质人才为己任,为社会培养各级各类人才16万人,为四川乃至西部地区经济社会文化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西华师范大学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我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西华师范大学是四川省重点建设师范大学,属于公办本科院校。

第三条 学校全称:西华师范大学(中文名), CHINA WESTNORMAL UNIVERSITY(英文名)。学校招生国际代码:10638。

第四条 学校地址  

学校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四川省南充市,现有华凤校区(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师大路1号)、北湖校区(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育英路76号)。

第五条 办学层次: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以普通本科、硕士研究生教育为主,兼有普通专科、各类成人本专科教育。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拟定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研究并决定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各专业招生计划的制定以社会人才需求、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为主要依据,统筹考虑各省(市、区)高考人数、毕业生就业情况和生源情况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我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即招生来源计划)编制原则和办法。来源计划由招生就业处提出建议方案,经学校审定,并报经四川省教育厅和教育部批准后执行。

第九条 学校在四川省和其它省(市、区)的招生计划通过生源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予以公布,同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与《西华师范大学2019年招生简章》中发布。

第十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我校预留不超过今年本科计划1%的计划,用于调剂各省(市、区)生源不平衡的状况。我校承诺预留计划的使用将严格按照我校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工作在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领导下,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第十三条 学校部分专业实行大类招生。按大类招生的学生根据我校相关规定进行培养和专业分流。

第十四条 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认可各省(市、区)加分。

第十五条 我校英语、商务英语、翻译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学校以英语、日语、西班牙语为外语安排教学,建议其他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六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我校进档考生在安排录取专业时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专业级差,根据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则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学校将根据考生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配到尚未满额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我校将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我校认可各生源所在省(市、区)统一组织的文化和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进档考生在安排录取专业时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专业级差,根据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在文化、专业成绩达到各省(市、区)划定的分数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文化和专业成绩均相同,则按照文化中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学校将根据考生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配到尚未满额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我校将作退档处理。

建议报考我校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

第十八条 我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对考生进行复查,经复查被确认为不合格者,学校将按照有关招生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我校对江苏省的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式录取,选测科目和等级要求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在招生计划中的公布内容为准。

第二十条 我校对内蒙古的进档考生采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排序方式录取。

第二十一条 我校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的招生专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要求及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的使用办法以各省(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二十二条 若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在今年的招生政策上有特殊的政策,我们将以该省(市、区)的最新政策为准。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颁发

第二十三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和书籍费等费用。按照属地化原则,我校按四川省物价局和四川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取学费。每年公布招生计划时同时公布收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 四川省公费师范生在校期间免缴学费、住宿费,并享受在校期间生活补助,具体政策以四川省教育厅相关文件为准。

第二十五条 学生完成学校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后,符合《西华师范大学学籍管理规定》,达到毕业条件的,学校颁发“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西华师范大学;达到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学校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学校名称为西华师范大学。

第六章 其它

第二十六条 学校的高水平运动员、运动训练专业、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等招生事宜,依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和我校高水平运动员、运动训练专业、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七条 我校四川省公费师范生、四川省地方属院校藏文、彝文一类模式预科(含特殊需求预科)、少数民族预科等其他类型的招生相关事宜,按上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17-2568373(传真),2568301。

学校主页:www.cwnu.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cwnuzs.good-edu.cn。

招生电子邮箱:cwnuzs2011@126.com。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校园风光


x

【报案平台】- 【区域合作】- 【广告合作】- 【公司介绍】- 【诚聘英才】- 【营业执照】- 【网站声明】- 【网站介绍】

投诉电话:010-60685631    投诉邮箱:chinazjzs@126.com    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开放东路—号209室

高考、招生考试、高校招生计划、简章、重点院校、普通高校、民办院校、分数线查询—教育招生网为您择校提供便捷服务

北京东方鹏翔网络科技公司主办    京ICP备13039119号-2    京公网备案信息11011602000545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导航

联系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