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

院校隶属:四川省教育厅

所在地:四川省

录取批次:本科/高职(专科)

院校官网:http://www.cdutcm.edu.cn/

电话:028-61800090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1166号

听得见的招生简章

有音乐,灵魂便不会寂莫,用美妙的音符,编出灿烂的人生乐章

校园简介

  • 学校概况
  • 招生章程

成都中医药大学原名成都中医学院,创建于1956年,是在周恩来等党和国家第一代领导集体的亲切关怀下,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我国最早的四所中医药高等院校之一,1995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更为现名,2006年原四川省卫生管理干部学院、四川生殖卫生学院并入。历经60余年的发展,学校已成为一所以中医药学科为主体,医药健康相关学科专业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特色鲜明的高水平中医药大学,四川省人民政府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国家“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学校占地面积1800亩,有19个学院、34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学生2.4万余人,其中研究生2800余人。

学校是全国首批中医药学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首批临床医学(硕士、博士)专业学位试点单位。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7个,有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9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70个,有博士后流动站3个。

学校有国家级重点学科4个(中药学、中医五官科学、针灸推拿学、中医妇科学),省部级重点学科44个;有国家级特色专业6个、省级特色专业7个、省级示范型应用专业6个,国家级精品课程5门、省级精品课程31门,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3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5个;学校为省级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有教育部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3个;有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

学校现有专业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者600余人,博士、硕士生导师500 余人。其中国医大师3人,首届全国名中医3人,国家“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1人,“长江学者”1人,国家“千人计划”专家3人,国家“万人计划”专家4人,国家级教学名师5人,“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3人,“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1人,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2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92人,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34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人,首届“四川省医疗卫生终身成就奖”获得者10人,四川省十大名中医10人。

学校一贯重视人才培养工作,坚持“让学生明确发展方向、让学生得到发展机会、让学生增强发展动力”的素质教育理念,不断提升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科技文化素养、创新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建校以来,学校已为国家培养了大量高级中医药人才,其中有新中国第一批中医学、中药学本科毕业生和中医药硕士研究生、新中国第一位中药学博士、第一位中药学博士后和第一位五官科学博士。多年来,学校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服务活动,形成了具有中医药传统文化特色的校园文化品牌。由学生主办的学术性刊物《中医学与辩证法》已出刊37年。

现有各级各类实验室74个,其中有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中医药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中药饮片炮制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中药材种质资源库(四川),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研实验室(三级)、四川省重点实验室等。

学校有直属附属医院6所,合作共建附属医院5所,非直属附属医院18所,教学医院30所,实习医院34所,其中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四川省中医院是全国示范中医院,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糖尿病基地),中医药国际合作交流基地,国家中药临床试验研究(GCP)中心,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项目储备库入选单位,全国中医眼病医疗中心,全国中医急症医疗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中西医结合急诊临床基地和感染病临床基地,四川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以学校为主体,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四川省中医院牵头,成立了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医联体联盟。学校与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合作共建“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第二临床医学院/成都中医药大学临床医学中心”,与成都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合作共建“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中西医结合医院/中西医临床学院/中西医结合研究院”,与重庆市中医院合作共建“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重庆中医院/第四临床医学院”,与成都市郫都区中医医院合作共建“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西区)/第三临床医学院”,与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四川省康复医院合作共建“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四川省康复医院/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康复临床医学院”。

“十三五”以来,新上各类科研项目1570项,其中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级项目177项;获得各级各类奖励74项,其中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四川省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4项,省科技进步特等奖2项、一等奖6项、二等奖11项;有四川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3个,四川省省级大学科技园1个。学校不断推进国际交流与合作,与32个国家和地区的大学、医疗单位、科研机构及学术团体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学校是接受中国政府奖学金高校之一,接收和培养了来自30多个国家和港澳台地区的学历教育学生(含本、硕、博)及多种类型的短期进修培训学员,与英国、澳大利亚、美国、泰国、香港、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学校开展了学历教育和互换学生项目。经教育部批准,学校在葡萄牙开设“成都中医药大学葡萄牙宝德分校”,开展中医学本科学历教育。学校与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共建成都中医药大学(澳门)国际学院。学校是国家外交部、教育部“中国-东盟教育培训中心”、国家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国际合作(教育、医疗)基地”及世界卫生组织 “人类生殖研究合作中心”,联合国人口基金“南南合作培训中心”。学校在马来西亚、黑山共和国、德国、白俄罗斯设有中心/分院。

学校正奋力推进“双一流”建设,为中医药事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19年成都中医药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一、总则

1. 学校名称:成都中医药大学

学校国标代码:10633

2.办学地址:

温江主校区   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1166号

十二桥校区   成都市金牛区十二桥路37号

人南校区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15号

汪家拐校区   成都市青羊区下汪家拐街16号

3.办学层次:以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为主的普通高等学校

4.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5.学制:九年制,“5+3”一体化(五年本科与三年硕士相结合),五年制(本科),四年制(本科),三年制(专科)

6. 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硕博士研究生

7. 办学特点:成都中医药大学历经60余年的发展,已建设成为一所以中医药学科为主体,医药健康相关学科专业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特色鲜明的高水平中医药大学,是教育部“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学校坚持“育人为本,传承创新,崇尚学术,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践行“厚德博学,精思笃行”的校训精神,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担当,致力于探索中医药人才成长规律和中医药院校教育的基本规律,紧密结合时代要求和社会需求,坚持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全面推进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着力构建“通人文、重经典、高素质、强能力”的卓越中医药人才培养模式,形成了传承创新、能力为重的人才培养特色,推动了人才培养质量的全面提升。

学校始终担负着培养高素质中医药人才的使命,成为了我国中医药人才成长的重要摇篮。在全国首批开办中医学专业,率先开办中药学专业,首批开办针灸学专业,是全国首批中医药学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中药基础基地班”(简称中药学基地班)是全国唯一的中药基础研究与教学人才培养基地;全国首批成为教育部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是中医学拔尖创新人才九年制开办高校,是全国首批开办中医养生学专业的高校,被誉为中医药学本科教育的“试验田、排头兵、辐射源”。

学校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成为中医药高等教育改革的先行者和探索者。持续的教育改革,有效促进了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学校坚持立德树人,坚持中医药特色、发挥中医药优势,坚持“院校教育与师承教育相结合”的培养途径,坚持将中医思维养成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的创新能力培养,切实办好一流中医药本科教育、培养一流本科中医药人才。

二、招生计划

1. 我校按照学科发展方向、专业发展定位、考生志愿填报、毕业生就业率等情况统筹安排各专业招生计划。

2. 我校安排部分预留计划,预留计划数量及使用按照教育部及各省、市、区招生录取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三、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条件

1. 体检要求:我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前提下,(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从医学人才培养和就业的特殊要求考虑,从对考生负责、维护考生利益的原则出发,再次强调对考生身体状况的特殊要求,并做补充说明。

(1)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所有专业不予录取;

(2)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二条第1项、第2项、第3项,医药类专业不予录取;

(3)考生患有第三条第4项,第5项、第6项、第7项、第9项中列出相关疾病,慎重报考我校医药类专业;

(4)肝功能异常者慎报考医学类专业;

(5)我校为医学院校,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异常者,必须在2周内到具有资质的专业医疗机构进行鉴定。鉴定患有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取消入学资格。拒绝做鉴定者,直接取消入学资格。

(6)考虑到医疗卫生服务的特殊性,学校建议肢体功能障碍考生慎报我校医学类专业。

2. 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3. 建议报考本校护理学专业的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62米;建议报考体育教育专业和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的男生身高不低于1.65米,女生不低于1.58米。

4. 藏医学专业的核心课程采用藏语教学和答卷;除藏医学专业外,报考我校其余专业考生,均需适应汉语教学和答卷。

5. 高水平运动队、地方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预科、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内地高校招收新疆协作计划等特殊类型招生,依据教育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专业录取规则

1. 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和我校招生录取实施办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 我校对国家和各省(市、区)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均予以认可,加、降分以后形成的特征分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依据。对省级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艺体特长生等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 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调档。

4. 我校各专业录取采取分数优先的投档原则,一二专业级差为2分,二三专业级差为1分,专业级差进行累加;投档累加级差后成绩相同的考生,学校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5.我校对浙江等高考改革试点省份,按照所在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选考科目和录取办法执行。对江苏省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排序方式安排专业,分数相同时候,按等级排序录取,选测科目和等级要求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内容为准。

6. 考生所填报志愿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按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满额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7. 我校体育类专业(含体育教育和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在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均上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投档。如投档分相同,则先按照文化成绩再按照单科成绩(顺序语文、外语)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各省(市、区)对体育类专业录取有专门规定,则按各省(市、区)文件执行。

8. 对高考投档电子档案及个人档案未能真实反映考生本人德、智、体情况或者有严重心理问题学生,我校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调整专业直至退学处理。

9.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全面复查(包括入学资格审查和体检等),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10.学校招收定向免费医学生。按国家及四川省相关政策规定,被录取的考生,必须在入学前与定岗单位所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签署定向培养协议,承诺毕业后到有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对拒签协议的考生,按相关规定不予录取。

五、录取结果公布及联系方式

1. 各批次录取结束时,录取结果将通过成都中医药大学招生网站和各省(市、区)招办向社会公布。

2. 成都中医药大学招生网址:http://zs.cdutcm.edu.cn/

3. 成都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电话:028-61800090

六、收费标准及其他

1. 我校2019年各专业将根据教育部专业目录收取各项费用,具体以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为准。

2. 学校为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制定了较完善的奖学金、勤工助学、助学贷款和临时困难补助等助学制度。

七、其他

1. 本章程自2019年招生录取时开始施行,我校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录取工作适用本章程。本章程如与国家或上级机关相关文件有冲突,以国家或上级机关相关文件为准。

2. 学校没有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假冒成都中医药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成都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9年4月17日


校园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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