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

院校隶属:四川省教育厅

所在地:四川省

录取批次:本科/高职(专科)

院校官网:http://www.swust.edu.cn/

电话:0816-6089071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青龙大道中段59号

听得见的招生简章

有音乐,灵魂便不会寂莫,用美妙的音符,编出灿烂的人生乐章

校园简介

  • 学校概况
  • 招生章程

西南科技大学坐落于中国科技城——四川省绵阳市。学校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四川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重点建设的西部14所高校之一。原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同志赞誉学校“共建与区域产学研联合办学”走出了一条有自己特色的办学路子。学校现任党委书记陈永灿、校长董发勤。

建校以来,学校几经搬迁,走过了创业、发展、壮大的不平凡历程。在深化高等教育体制改革、西部大开发和中国(绵阳)科技城建设的大背景下,2000年8月23日,教育部批准西南工学院与绵阳经济技术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成立西南科技大学。学校校园现占地4131亩,环境优美,设施完善,是读书治学的好地方。学校现有建筑面积117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23亿元,教学科研研仪器设备值已达7.16亿元。学校图书馆建筑面积3.78万平方米,藏有纸质图书220万余册,电子图书781万余册。

学校现有在校研究生、普通本专科学生、外国留学生3.4万余人。设有国防科技学院等17个学院(部),在工学、农学、理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管理学、教育学、艺术学、医学等10大学科门类,设有本科专业78个;有一级学科硕士点22个、独立二级学科硕士点1个,有硕士专业学位类别8个;有一级学科博士点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有4个学科方向与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等开展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有四川省“双一流”建设学科(群)2个、省级优势学科4个、省级重点学科11个,有国防科工局批准的国防基础学科1个、国防特色学科方向5个。

学校现有教职工2600余人,其中:正高级职称人员293人,副高级职称人员642人;有博士生、硕士生导师585人;从董事单位等聘任院士13人;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千人计划”、“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教育部新世纪人才计划”人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四川省千人计划”人选、四川省教学名师等160余人次。有“核废物环境下的生物效应”国家国防科技创新团队,“碳纳米材料”和“特种高分子”四川省青年科技创新团队,以及“光电检测技术与研究”等10个四川省教育厅创新团队。有“军民融合研究”四川省社会科学高水平研究团队。

  学校有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绝缘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共建)1个,有国防重点学科实验室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有四川省重点实验室3个,四川省工程实验室3个,四川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有四川省协同创新中心3个、四川省军民两用技术转移和产业孵化中心等。有四川省高校重点实验室10个。有教育部“区域和国别研究基地”1个,有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等省级研究平台3个、省社科普及基地2个。近年来,学校完成了多项国家重大专项、“973”“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重大仪器专项、国防重点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等,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等国家级和省部级科技奖励110多项。学校在最新自然指数中国内地高校TOP200的排名中位列第106名(统计时间节点2017年6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

  学校有现代电子系统设计、管理学原理等国家级、省级精品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程63门,每年面向本科生、研究生开出各类课程3000余门。电子技术与创新、化学实验教学团等国家级和省级高校教学团队8个,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等7个国家级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专业。有材料科学与工程、自动化、环境工程等6个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电子信息工程专业为国防重点专业,辐射防护与核安全专业为国防紧缺专业,土木工程等5个专业通过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有8个国家级、省级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效显著,学生在全国“挑战杯”“数学建模”“大学创业大赛”等科技文化体育大赛及学科竞赛中屡获佳绩;学校机器人小组荣获全国大学生机器人大赛冠军、最佳技术奖,亚太地区亚军、最佳技术奖。在2018年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公布的“中国高校创新人才培养暨学科竞赛评估”结果中,学校荣登百强校之列,居全国第51位。学校已为社会输送各类毕业生20余万人,近三年本科生平均就业率达到92.24%。

 西南科技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已建设成为“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级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四川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示范俱乐部”。学校是四川省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定点联系高校之一,联合组建成立了“四川省军民融合研究院”,在国防科技人才培养、协同创新、技术转移和区域特色高端智库方面深入推进军民融合。学校拉美中心研究成果积极服务国家拉美战略,获得刘延东副总理充分肯定。学校充分发挥在环境友好能源材料、先进建筑材料、控制工程与智能系统、特殊环境机器人技术、环境安全技术、城市污水和固体废物处理及资源化、核废物处理处置技术、农业生物质资源循环利用等科研特色和传统优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社会经济效益上百亿元。

  学校与美国、英国、加拿大等30余所国(境)外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广泛的合作与交流联系,特别加强了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教学、科研以及人才培养等领域全方位、多层次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学校教育国际化水平加快提升。

  “西南明珠出沧海,桃李春风物华新”。在新的发展征程中,学校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始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科学理性、开放包容、彰显卓越”的办学理念,发扬“艰苦奋斗,拼搏创新”西南科大精神,践行“厚德、博学、笃行、创新”校训,为加快建成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而努力奋斗!

  (2018年12月17日更新)


西南科技大学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校名为西南科技大学,英文译名:Southwest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学校代码:10619。学校是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本(专)科学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校设有国防科技学院等17个学院(部),在工学、理学、农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管理学、教育学、艺术学、医学等10大学科门类,设有78个本科专业,2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有4个学科方向与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等开展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学校与欧洲、北美等多个国家(地区)高校合作派出和招收留学生。

第三条 学校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教育部共建高校,也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是教育部确定的国家重点建设西部14所高校之一。学校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青龙大道中段59号,现有两个教学校区:校本部、西山校区。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全面推进教育部“阳光工程”建设,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接受各级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设立西南科技大学本(专)科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执行学校党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定,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办法,并监督招生工作的全部过程。招生委员会由相关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院长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等组成,校长任主任,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校招生就业处。

第六条 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高考招生录取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纪委(监察处)是学校本(专)科招生录取工作的监督机构,按照《西南科技大学招生录取监察工作实施办法》对招生录取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学制和毕业条件

第八条 学校普通全日制本科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学校本科专业中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学制为五年,其余为四年,专科为三年。

第十条  学校本科实行学分制,本科专业的学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三年到六年(五年制专业为四到七年)内修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者颁发西南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第四章 进档考生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普通全日制高考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四川省教育厅领导下,参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实行按专业和学科专业类相结合的招生模式,有工商管理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法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设计学类、数学类、材料类、矿业类、电子信息类、植物生产类、土木类、建筑类、机械类、计算机类、兵器类、核工程类等招生大类。学生完成大类基础培养阶段后,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

第十三条 学校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市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实行顺序志愿投档模式的省市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录取时对生源质量好的省区按规定可适量增加招生计划。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计划为本科招生计划的1%。预留计划用于解决各省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问题。

第十四条 凡投档到我校的考生,身体达到相关专业要求后,录取时按分数和志愿情况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和调剂。若不服从专业调剂者或录取满额时,则作退档处理。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非艺体类专业录取时,投档成绩相同且无位次分的考生,文科生按语文、综合、数学、外语的顺序排序录取,理科生按数学、综合、语文、外语的顺序排序录取。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如前述成绩均相同时,外语口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六条 外语类专业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应试外语语种与专业相同的考生,其它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仅能以英语、日语或俄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七条 艺体类专业录取原则是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基础上,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成绩及生源地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省(市、自治区)本科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投档考生中我校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四川艺术类考生文化成绩要求达到省控线上50分(含50分),四川体育类考生文化成绩要求达到省控线上20分(含20分)],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省级招办有明确规定,则按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体育类专业考生原则上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生不低于1.58米。

第十八条 学校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要求学生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学生进校后学校将组织相关测试。

第十九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学校原则上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按教育部相关要求予以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我校认可各省级招办面向全国普通高校规定的加分政策,加分以后形成的投档分作为进档及专业安排的依据。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 学校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事宜,按照教育部有关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要求制定具体办法,依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以及《西南科技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校执行四川省物价部门核定的学分制收费标准。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按照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及相关手续。 

第二十四条 学校选拔能模范遵守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法规、政策水平高、工作能力强、能吃苦耐劳的教师和干部参加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所选人员均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招生政策法规和业务培训,参加招生录取的工作人员须无直系亲属参加当年的高考。

第二十五条 学校招生的详细情况和录取结果可以通过三个途径查询:

1、“西南科技大学招生在线”网站(http://zs.swust.edu.cn);

2、西南科技大学招生咨询热线:0816-6089071;

3、微信公众号查询:SWUSTZSZX。

第二十六条 学校招生录取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的监督,学校未授权任何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宣传和招生工作。考生和家长可以通过信函或电话向学校纪委、监察处反映情况或投诉。投诉电话:0816-6089051。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西南科技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校园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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