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

院校隶属:四川省教育厅

所在地:四川省

录取批次:本科/高职(专科)

院校官网:http://www.swpu.edu.cn/

电话:028-83032224

地址:成都市新都大道8号(成都校区) 南充市油院路30号(南充校区)

听得见的招生简章

有音乐,灵魂便不会寂莫,用美妙的音符,编出灿烂的人生乐章

校园简介

  • 学校概况
  • 招生章程

西南石油大学是迎着新中国的朝阳创建的石油本科院校,是一所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四川省人民政府管理为主的高等学校。2013年,学校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成为入选该工程的100所高校之一。2017年9月,入选为国家首批“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20世纪50年代中后期,我国石油工业相当落后,远远不能满足国家建设的需要,引起党和国家高度关注,毛泽东主席亲临四川隆昌气矿视察,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中央书记处总书记邓小平亲自主持四川油气田勘探开发。1958年3月,位于南充东观、广安武胜、遂宁大英的三口探井喷出高产油流,震动全国,石油工业部部长余秋里将军坐镇南充,打响了川中石油大会战。为了加快开发四川石油天然气资源,也为西南协作区发展石油天然气工业培养技术干部,国家决定成立第二所石油高校,校址就设在川中石油会战指挥部所在地川北重镇南充市。 

1958年8月,石油工业部先期在成都招收643名首届学生,随后委派基建司司长马载同志率领一批年轻专家和干部职工奔赴南充,筹划学院的创建工作。9月20日,石油工业部会同教育部报经国务院同意,正式批准成立四川石油学院。从此,学校伴随着我国石油天然气工业的建设发展,开始了先有学生后建学校的破常规办学实践。

1970年7月,学校经国务院批准更名为西南石油学院。2000年3月,学校划转四川省,由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四川省人民政府管理为主。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学校升格为大学,2005年12月正式更名为西南石油大学。2008年11月1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与四川省人民政府签署共建西南石油大学的协议。

学校1978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6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1988年油气田开发工程(联合石油机械工程)成为首批国家重点学科,1989年油气藏地质及开发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批准建设,1991年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经过60年的建设,学校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石油天然气优势突出和特色鲜明的大学,石油主干学科专业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

学校现有19个教学学院(部)、1个工程训练中心。学科专业涵盖理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法学、教育、艺术8个学科门类,本科具有招生资格专业72个(其中2018年本科招生专业67个),有8个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16个四川省特色专业,1个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和11个四川省本科人才培养基地。有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学科,29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学科,20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学科,88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学科,12种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包括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工商管理硕士、翻译硕士、工程管理、法律硕士、社会工作硕士、应用统计硕士)和8个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授权学科。有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有1个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有1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3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5个省部级重点学科。有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2个,省级教学团队7个。有校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团队78个,其中: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支持创新团队(含培育)2个,四川省“青年科技创新研究团队资助计划”资助创新团队8个,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团队1个,四川省“省属高校科研创新团队建设计划”资助创新团队18个,西南石油大学青年科技创新团队(含培育)49个。石油与天然气工程一级学科在国家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获得A+,成为全国具有A+学科的80所高校之一,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在2005年评为“全国优秀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34755人,其中普通本科生29367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238人,博士研究生833人,学历外国留学生310人。现有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63,另外有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1561人。

学校现有教职工2520人,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257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631人。专任教师1797人,其中有中国工程院院士2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2人,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学部委员1人,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3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入选者4人,四川省“塔尖”人才培养工程人选2人, “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0人,国家“万人计划”入选者3人,孙越崎能源大奖获得者3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48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60人,国家和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58人,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2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资助获得者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7人,博士生导师134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143人,全国优秀教师6人,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1人,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1人,全国师德先进个人1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人,全国教育系统职业道德建设标兵1人,全国化工优秀科技工作者1人,四川省科技杰出贡献奖1人,省杰出创新人才奖1人,四川杰出人才奖1人,省教学名师9人,省优秀教师9人,省师德标兵1人,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4人,省“十佳”青年教师1人,霍英东青年教师奖获得者、青年教师基金资助获得者11人次,孙越崎科技教育基金奖获得者20人。

西南石油大学现有各级各类科研基地(平台)165个。其中:国家重点实验室2个(油气藏地质及开发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协作天然气水合物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111计划”地方高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1个,国家工程实验室、研发中心(协作)6个,国家大学科技园1个,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1个,国家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4个;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平台、中心、实验室)4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4个;国土资源部重点实验室(中心)1个;四川省重点实验室(研究院、基地、中心、产学研创新联盟)17个;石油化工联合协会重点实验室1个;四川省“2011计划”协同创新中心4个;重庆市重点实验室1个;中石油(重点)研究室12个;中海油(重点)实验室、研究院3个;行业、地方产业联盟2个;厅级(重点)实验室(研究室)12个;校级研究院(实验室、中心、所)18个;横向合作科研基地54个;“十三五”横向合作战略(框架)协议17个。

“十二五”以来,先后承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自然科学基金,国家“973”计划、“863”计划、科技攻关(支撑)计划、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教育部重点项目、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博士点基金、霍英东基金,四川省杰出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基金等自然科学类纵向项目2794项;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四川省规划、科技厅软科学等人文社会科学类纵向项目1223项;与企事业单位签订横向合作项目5170项;获得包括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在内的省部级以上奖励239项;发表论文12775篇,出版著作425部;获准授权专利3841项,其中发明专利1664项,实用新型专利2177项。2018年学校新增项目合同经费4.75亿元,实到科研经费4.29亿元。

学校拥有国家级大学科技园。该科技园是全国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四川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成都市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成都市中小企业孵化基地。科技园将依托学校的科技资源优势及西部地区资源优势,逐步建成以石油勘探开发技术研发、石油装备与石油化工核心技术产品孵化为主,集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技术与办公服务等为一体的、西部地区首家以石油天然气为特色的大学科技园。 

学校在教学成果评奖中,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励112项,其中获国家教学成果奖9项(含一等奖3项、二等奖5项、优秀奖1项)。有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省级精品课程36门。2010年以来学校教师主编出版各类教材200部,其中获评国家级精品教材1部,21部教材列为国家级"十一五""十二五"规划教材,24部教材列为省级"十二五"规划教材。

学校建有成都、南充两大校区,校园总面积3000余亩;教学科研仪器设备3.56万台(套、件),总价值6.61亿元;图书馆纸质图书207.5万册、电子图书447.41万册。在四川峨眉和重庆北碚建有两个野外地质实习专用基地,在四川南充市建有占地近百亩的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学生实习基地,在成都市建有科技交流中心。

学校重视国际交流与合作,已与美、俄、英、德、日、法、加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高等院校和相关学术研究机构建立了密切的交流与合作关系。

学校具有高度重视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光荣传统,多次被评为四川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四川省高校领导班子开展“四好”活动先进单位。

建校60年来,学校坚持以不断提高育人质量为核心,以不断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为动力,以富有特色的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为根本保证,各项工作蒸蒸日上。学校先后被授予“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50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务处”“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科技管理先进集体”“全国优秀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学生军事训练工作先进单位”“全国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优秀高等学校”“全国引进国外智力先进单位”“全国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等称号。2010年,《西南石油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获得 “教育部中国高校优秀科技期刊奖”(第三届)。2001年,学校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随机性水平评估,结论为优秀。2008年,学校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再次被评为“优秀”。

学校毕业生思想素质好、团队精神强,扎根基层、踏实肯干、基础扎实、勇于创新、上手快、后劲足、业绩突出,受到用人单位广泛赞誉。建校以来,学校为国家培养了17万余名毕业生,他们之中涌现出了一大批杰出的科技专家、教授、学者,一大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优秀企业家和各条战线的技术和管理骨干。 

今日的西南石油大学将继续秉承"实事求是,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弘扬"为祖国加油,为民族争气"的精神,践行"明德笃志,博学创新"的校训,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学术兴校,突出特色,科学发展"的二次创业发展战略,全面深化改革,为建成以工为主,石油天然气及其配套学科世界一流、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水平能源大学和百年名校奠定坚实基础而不懈奋斗!


西南石油大学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西南石油大学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西南石油大学;英语译名:SouthwestPetroleum University;国标代码:10615。

第三条 办学层次及类型:我校是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国家首批“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具备培养学士、硕士、博士的完整教育体系,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第四条 办学地址:成都校区(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8号)

           南充校区(四川省南充市油院路30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西南石油大学设立招生委员会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战略、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六条 西南石油大学招生办公室是西南石油大学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西南石油大学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三章  招生录取

第一节基本原则

第八条 我校2019年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以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公布为准。

第九条 我校根据各省市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市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实行顺序志愿投档模式的省市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第十条 对非外语类专业,我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艺术类专业及南充校区各专业公共外语课开设为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慎重;其他专业公共外语课开设英语或俄语,非英语、俄语语种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慎重。

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俄语专业限招英语、俄语语种考生;英语专业、俄语专业原则上要求考生高考外语单科成绩达到105分(150分值);若生源地省级招办组织外语口试,考生须加试口语且成绩合格。

第十一条 我校认可四川省制定的加分政策,也认可其他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委会制定的、面向全国普通高校的加分政策,加分以后形成的投档分作为进档及专业安排的依据。

第十二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电子档案中未能真实反映考生情况而被我校录取的,我校将保留退档权利。

第十三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的1%。预留计划根据各省市出档生源情况,用于录取进档的高分考生。

第二节普通类专业录取

第十四条 我校在上海、浙江两省市的录取按当地省级招委会制定的政策执行,相关专业的必考科目按已公布方案执行。

第十五条 江苏省录取各专业的选考及必测科目要求以江苏省考试院公布方案执行,必测科目要求4C1合格,选测科目要求不低于BB;进档及专业安排时先考察分数再考察选测科目等级。选测科目等级排序为A+A+、A+A、AA、A+B+、A+B、AB+、AB、B+B、BB(选测科目无顺序要求)。

第十六条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级差的办法,学校根据进档情况确定合理的分数级差。我校在专业一志愿与专业二志愿之间设置不超过3分的分数级差,专业二志愿以后不再设置分数级差。

第十七条 进档考生按等效基准分的高低确定录取专业,考生的等效基准分=考生高考成绩+政策性加分-分数级差。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录取时,在等效基准分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参考科目顺序依次为外语、数学。对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作退档处理。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进档考生,专业服从调剂,体检合格,学校承诺不退档。

第三节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

第十八条 报考我校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省级招办组织的专业统测并达到本科合格线。若省级招办未作明确规定,我校按专业成绩投档;若有明确规定,以省级招办规定的原则投档。四川省以外的考生在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省级招办划定的本科合格线基础上,在进档考生中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四川省报考我校体育专业的考生的文化成绩需不低于四川省划定的体育类本科文化成绩合格线上50分。

第十九条 报考我校体育教育专业原则上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

第二十条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省级招办组织的艺术专业统一考试并达到本科控制分数线。各省市的文化、专业合格线由省级招办确定。考生在达到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考试控制线的基础上,可报考我校。若省级招办未作明确规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表演专业,按照专业统考成绩投档,在进档考生中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条件下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较高的考生。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投档,在进档考生中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条件下优先录取艺术统考成绩较高的考生。若省级招办有明确规定,以省级招办规定的原则投档。在进档考生中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条件下,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表演专业的优先录取科目顺序为专业统考成绩、文化成绩;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优先录取科目顺序为文化成绩、专业统考成绩。

第四节高水平运动队招生

第二十一条 我校招收网球高水平运动员。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须通过我校网球专项测试。若考生生源地省级招办组织高水平运动队专业统一测试,考生必须参加并达到合格标准。

第二十二条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文化合格分数线以省级招办划定的高校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准;若省级招办没有划定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和各省有关规定确定各省文化合格分数线并于录取前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站上公布。对于未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文化合格分数线为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二十三条 网球一级及以上运动员须参加教育部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文化统一测试并达到我校划定的文化测试合格线,文化合格后按专业测试成绩排序;网球二级运动员专项测试按专业测试成绩排序,专业测试优秀等级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文化合格分数线的65%、专业测试合格等级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文化合格分数线。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要求,经生源地省级招办审核批准后予以录取。

第二十四条 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经教育部公示合格),应在高考成绩公布后,认真填写《西南石油大学高水平运动员高考成绩及专业意向确认表》(考生可填报六个平行志愿)并于2019年6月30日前以电子邮件发送到我校招生办公室。

报考石油工程、油气储运工程、海洋油气工程、资源勘查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机械类、测控技术与仪器、应用化学、会计学等九个专业(大类)须达到文化合格分数线。

若考生生源地志愿设置中有高水平运动队批次,考生须在该批次志愿填报我校。

第五节少数民族预科招生

第二十五条 我校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四川省招收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班,新疆籍预科生预科阶段培养学校由新疆招办公布;四川省一类模式预科生预科阶段培养学校由四川省招办公布,其他预科生预科阶段培养学校为西昌学院。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我校学费和住宿费按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第二十七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对取得我校学籍,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本科毕业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西南石油大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学位证书。

第二十八条 新生报到时学校将组织体检复查。对复查中查出的与高考体检不一致的信息,学校将根据《西南石油大学学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九条 录取新生资格复查将在军训期间进行。新生在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应及时办理新生档案提取或邮寄工作,确保新生档案在军训开始前到达学校。新生档案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高考登记表、高考体检表、高考志愿表、高中阶段相关档案。资格审查不合格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三十条 联系方式:

招办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8号

学校网址:http://www.swpu.edu.cn

招办电话:028-83032224、83032001 

社会监督和投诉电话:028-83032312

第三十一条 本招生章程由西南石油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校园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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