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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简介
作者/出处: 宣传统战部 发布时间: 2018-03-01 14:41:00.0 阅读次数[221648] 栏目等级: 2
★重庆市唯一一所公办全日制建设类高等院校
★重庆市优质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
★教育部首批建筑信息模型(BIM)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
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建校于1956年,是重庆市优质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重庆市专本贯通试点单位,教育部首批建筑信息模型(BIM)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重庆市第一批智慧校园建设示范学校、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教育部2018年度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优秀学校。学校始终秉承“厚德、笃学、求实、创新”的校训,始终坚持“习学相融,知行统一,培育建筑英才,服务城乡发展”的理念,充分彰显城乡建设行业特色,先后为国家输送了近7万名高素质技能型的技术精英、管理能手和经营骨干。
学校位于重庆市主城南岸区茶园新区,占地520余亩,现有在校学生8200余人。学校有国家级、市级重点实训基地9个,相对稳定的校外实训实习基地70余个。2013年建成重庆市高职院校首个工程体验馆,2015年建成重庆市高职院校首个BIM实训中心, 2017年建成VR实训基地。目前正在建设3.2万平米的综合实训基地和1万平米的建筑产业现代化实训基地。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470余人,高级职称教师占比46%,双师素质教师占比92%以上。专业课教师大部分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执业资格证书和丰富的从业经历。我院依托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设计、工程造价等专业骨干教师组建的建筑信息模型制作与应用领域的教学创新团队入选首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专业结构合理。现有43个专业,面向全国招生。有全国职业院校示范专业(交通运输类)1个,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2个,重庆市高等职业院校骨干专业7个,院级特色专业9个。其中,建筑钢结构工程技术、土木工程检测技术、安全技术与管理、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村镇建设与管理、建筑电气工程技术、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港口与航道工程技术等专业,填补了重庆高职院校专业设置的空白。近三年,学校在国家及省部级技能竞赛中获奖200余项,充分彰显了“以赛促教” “以赛促学”的办学特色。
学校科技服务能力强。拥有重庆市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装配式建筑应用技术推广中心、山地城市智能道路检测重庆市高校工程中心两个市级科技创新平台。重庆市建筑产业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落户学校,入选重庆市首批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名单(培训类)。在装配式建筑、BIM技术应用、VR技术与应用、海绵城市、路桥与市政工程、轨道交通等领域取得了一批有影响力的成果,先后获得多项省部级科技奖励、国家专利、标准和工法。开展包括行业职业证书、特种设备、BIM等15个项目的技术技能培训,培训规模达到1.4万人次/年。
学校深度推进产教融合。牵头成立重庆市智能建造职业教育集团,与中交集团、重庆建工集团、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重庆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金科地产集团、重庆中科建设集团、重庆新龙湖物业、重庆广建装饰股份公司、维特根(中国)机械有限公司等国内外知名企业进行深度合作,开展订单、定向等方式培养人才,形成鲜明的行业品牌特色。多年来,学校毕业生得到用人单位的好评,就业率稳定保持在96%以上,优质就业率稳步提升。
学校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合作。与澳大利亚高登职业技术学院举办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国际合作办学,与新西兰国立理工学院开展学分互认,与新西兰霍姆斯格兰政府理工学院、马来西亚工业发展局(CIDB)及澳大利亚TAFE QUEENSLAND签订合作备忘录。2019年开始招收国际留学生。
学校先后获评重庆市“文明单位”、重庆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中国建筑业协会“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先进单位”。
招生电话:023-61968188,61968166,61968136
学校网址:www.cqjzc.edu.cn
学校地址:重庆市南岸区梨花大道857号
邮编:400072
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2019年高职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2019年普通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院基本情况
1.学院全称: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CHONGQING JIANZHU COLLEGE)
2.国标代码:14183
3.学院地址:重庆市南岸区梨花大道857号,邮编:400072
4.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5.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院校
6.主管部门: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7.学院概况: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建设类高等院校,于2007年12月28日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是重庆市优质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重点打造建筑工程技术类、建设工程管理类、建筑设计与规划类、交通与市政工程类、机电与车辆工程类五大专业集群,为国家输送了大量高素质技能型的技术精英、管理能手和经营骨干。
学院位于重庆市主城南岸区茶园,占地面积约3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2.6万平方米,现有在校学生近8000人,馆藏图书超过40万。教职工近400人,在专任教师中,高级职称教师占比约占比32.7%,硕士及以上学历教师占比50.2%。专业课教师大部分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执业资格证书和丰富的从业经历。学院逐步建成与教学需要相配套、专业门类齐全、仪器设备先进的校内实训场所和校外实训基地,形成国家级、市级、学院配套的实训体系结构。近三年,学院在各级各类大赛中获奖200余项,充分彰显了学院“以赛促教”“以赛促学”的办学特色,就业率保持在96%以上,优质就业率稳步提升。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监督
第三条 学院设立由院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我院招生工作。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四条 学院纪委、纪检监察(审计)处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全面监督,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监督电话:023-61752255(仅限投诉举报),邮箱:CQ61968185@126.com。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学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录取批次等详细信息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招办)面向本地区考生公布的数据信息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 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才的原则录取新生。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制定的招生政策,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考生加分、降分条件和出档规定。
第七条 录取顺序与专业安排办法
1.普通文理考生录取顺序:对实行“顺序志愿”填报的省(市、区),我院按考生填报的学校志愿优先的原则,按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符合条件的上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非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直至招生计划完成。对实行“平行志愿”填报的省(市、区),我院按相关省(市、区)的规定执行。
艺术(美术)类考生录取顺序:重庆市考生文化、专业双上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在其他招生省份的艺术(美术)类考生录取规则按各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2.对进档普通文理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进档考生专业的确定遵循“志愿优先”原则,有特殊规定的省份按其规定执行;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建筑工程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填报了相应专业志愿的考生。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顺序:理科为数学、语文、外语;文科为语文、数学、外语。
对进档艺术(美术)类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进档考生专业的确定遵循“专业成绩优先”原则。
第八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1.各专业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标准执行。
2.根据企业相关岗位情况,以下专业还应符合如下要求:
(1)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要求五官端正,无口吃、身体残疾、心脏病及心脏病史、高血压及传染性疾病,男生身高不低于1.7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米,矫正视力均在4.8以上,无色盲、色弱。
(2)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专业只招收男生,要求无口吃、身体残疾、心脏病及心脏病史、高血压及传染性疾病,男生身高不低于1.7米,矫正视力均在4.8以上,无色盲、色弱。
(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专业只招收男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65米,无色盲、色弱。
(4)室内艺术设计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
第九条 除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专业只招收男生外,其余各专业录取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条 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公共外语用英语授课。
第十一条 录取结束后,学院将在官网上公布录取结果供考生查询。
第五章 入学及复查
第十二条 新生未按要求请假或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或请假后逾期不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相应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 学院严格按照国家及重庆市物价部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收费,2019年普通招生收费标准如下:
1.学费:社区管理与服务、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道路养护与管理专业6200元/年;汽车营销与服务、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7300元/年;风景园林设计、室内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专业11500元/年;建筑工程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6000元/年;电子商务、商务管理、新能源汽车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待定;其余专业8100元/年;如有变化,以重庆市物价局最终核定为准,届时将在学院官网公布。
2.住宿费:1000元/年。
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按照《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学生退学休学及免收学生住宿费的规定》,根据实际学习和住用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和住宿费。
第七章 助学保障
第十五条 学院构建起“奖、助、贷、勤、补、免”和“绿色通道”学生资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入伍学生学费补偿、退役学生学费减免、基层就业学费补偿、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三峡移民学生教育资助、院级奖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杂费减免,以及社会奖(助)学金等资助项目,形成国家、学校、社会多格局、多形式有机结合的学生资助模式,奖优助困,全面保障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第八章 毕业证书
第十六条 高职专科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九章 招生纪律及特别申明
第十七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将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招生政策,遵守招生纪律,杜绝一切舞弊行为。
第十八条 学院从不委托任何单位、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问题,请直接与学院招生就业处联系或查询由学院发布的招生信息,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院概不负责。
1.招生咨询电话:023-61968166,61968188,61968136
2.学院网址:www.cqjzc.edu.cn
第十九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章程、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不符,按国家法律、法规、章程、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发布之日起施行,由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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