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

院校隶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所在地:重庆市

录取批次:高职(专科)

院校官网:http://www.cqvie.edu.cn/

电话:023-61065333

地址:重庆市江津区滨江新城南北大道1号

听得见的招生简章

有音乐,灵魂便不会寂莫,用美妙的音符,编出灿烂的人生乐章

校园简介

  • 学校概况
  • 招生章程

    【发展历程】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学校始建于1951年,1998年起举办高等职业教育,2001年升格为高等职业院校。2010年建成全国100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9年建成国家优质高职院校,同年被遴选为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建设计划学校。
    【办学愿景】
     学校坚持“以学生为主体、以素质为核心,以质量求发展、以特色创品牌”的办学理念,秉承“砺苦谨信·惟精弘毅”的校训,坚守“和谐敬业·求真务实”的校风、“德正学高·兼容并包”的教风、“立身笃行·见贤思齐”的学风,立足“以智能装备制造业和信息技术产业为主体,以建筑业和服务业为两翼,坚持服务煤炭和地测行业的专业体系”的发展定位,致力于培养“开拓、务实、奋斗、奉献”的复合式创新型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基本概况】
      学校地处聂荣臻元帅的故乡—重庆市江津区,交通便利,紧邻渝昆高铁江津北站、重庆市轻轨5号线滨江新城站。校园占地约1400亩,校舍建筑面积约39.42万平方米。现有全日制专科在校学生16000余人、国际留学生90余人,成人专科学生5000余人。
学校设有智能制造与交通学院、大数据与物联网学院、土木工程学院、财经与旅游学院、资源与安全学院、测绘地理信息学院、艺术设计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通识教育学院、体育与国防教学部、继续教育学院、国际学院等11个二级教学院部。
      学校建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首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个、国家级重点专业8个、国家级骨干专业6个、国家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1个、国家级生产型实训基地2个、中央财政支持实训基地8个,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1个、国家级“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专项培训基地1个。建有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3门,国家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1个。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2项。
      学校图书馆藏纸质图书105.78万册,电子图书135万册,电子期刊2.57万册。学校建有共享型专业教学资源库云综合平台,提供各种视频、课件、虚拟实训等内容供全校师生使用。
    【办学优势】
      师资队伍:学校现有教职工900余人,其中教授(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80余人(博士生导师1名,硕士生导师6名),副教授(含高级工程师、高级会计师等)近200人;博士60余人;“双师双能”型教师400余人;有380余名行业企业技术专家、能工巧匠组成的兼职教师队伍。学校有国家级专家16人,重庆市市级教学团队7个,重庆市市级专家65人。学校聘请了中国工程院院士刘人怀教授担任学校名誉校长,中国科学院院士宋振骐教授、中国工程院院士宁津生教授等16名著名专家学者担任客座教授。
      专业建设:学校开设有覆盖电子信息、装备制造、交通运输、土木建筑、财经商贸、旅游、资源环境与安全、文化艺术、生物化工、食品药品与粮食等10个专业大类50余个专科(高职)专业。专业紧跟重庆市智慧重镇、智造名城发展方向,全面契合重庆市大数据智能化引领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度服务地方装备制造、汽摩及零配件、新型材料、电子信息、食品五大产业集群。毕业生就业率、就业质量保持高水平,2019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96.71%。
       产教融合:学校坚持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之路,依托地方优势产业,提升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能力,被重庆市教委确定为整体向产教融合型深化高校。学校积极推进“政行企校”五方共建平台和各类校地、校企合作平台建设,与市内外300余家单位建立了稳定合作关系。组建了重庆测绘地理信息职业教育集团,开展集团化办学;与新大陆、中兴通讯合作共建中兴通讯、新大陆物联网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与华为、阿里巴巴、南方测绘等联合建成华为班、南方测绘班、阿里创新班、海亮班,形成混合所有制多元办学机制。
社会服务:学校以特色优势、优质资源服务行业企业技术进步和转型升级。建有重庆市高职院校首个院士工作站——“刘人怀院士工作站”;建有省部级工程研究(技术)中心、煤矿安全培训中心、矿业工程应用技术推广中心、现代教育应用技术推广中心、重庆市煤矿安全设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建成博士、教授企业工作站30余个。学校是国家建设行业紧缺人才培养基地、国家矿业人才培养基地、重庆市信息技术软件人才培养实训基地和重庆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年均科研和技术服务项目金额超过3000万元。2019年培训达到1.2万人次。
       国际合作:学校发起成立了中泰职教联盟,是中泰职教联盟理事长单位,与泰国、马来西亚、老挝、乌兹别克斯坦、白俄罗斯等近20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国开展海外留学生培养和技术服务。经国家教育部备案,与澳大利亚堪培门技术与继续教育学院合作举办中澳高等教育专科项目涉外会计专业(中澳班)。积极响应中非合作论坛上“八大行动”,与达累斯萨拉姆大学孔子学院、坦桑尼亚联合建设有限公司合作开办“鲁班工坊”,与南非开展留学生项目。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韩国等国家高校建立了长期校际交流机制,在专业合作、课程认证、职业资格认证、教师培养、学生交流、学历提升等方面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学校荣誉】
       近年来,学校被评为全国教育系统、能源系统“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煤炭系统突出贡献奖、全国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教育部首批教育信息化建设“优秀”试点单位、教育部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优秀学校,全国高职院校育人成效50强、创新创业50强、服务贡献50强、国际影响50强;获得重庆市职业教育工作先进单位、重庆市教育信息化先进单位、重庆市文明单位、新中国成立60周年重庆教育功勋特色高职院校、重庆市大学生就业示范基地、重庆市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重庆市五四红旗团委等荣誉称号。
        建校以来,为国家培养了10万余名专业人才,多数毕业生已成为企事业单位技术和管理骨干,在重庆、四川、云南、贵州的大型煤炭企业中层以上技术和管理干部中,我校毕业生占70%以上,被誉为西南地区煤炭行业的“黄埔军校”。
         六十八载栉风沐雨,工程职院人筚路蓝缕;六十八载沧桑更迭,工程职院人孜孜以求。站在新时代的历史新起点,工程职院人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把学校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国际知名高等职业院校而努力奋斗。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2条 学校名称: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教育部国标代码:12759

第3条 学校批准成立时间和批准单位:2001年成立,教育部批准设置院校文号:教发函〔2001〕146号

第4条 办学性质:国家公办

第5条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

第6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7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8条 办学地址:重庆市江津区滨江新城南北大道1号,邮编:402260

第9条 学校简介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位于重庆市江津区双福和德感之间的滨江新城。学校1951年建校,2010年建成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学校专业发展定位是:以智能装备制造业和信息技术产业为主体,以建筑业和服务业为两翼,坚持服务煤炭和地质测绘行业,为行业发展和地方经济建设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学校占地总面积1110亩,总建筑面积33.7万平方米,固定资产原值10.1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1.05亿元。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4000余人(其中留学生60余人),招生专业52个。

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成效显著。现有教职工700余人,其中:教授86人,副教授196人。博士45人,硕士265人。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市级教学团队7个;国家级专家18人,市级专家65人;入选国家“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4人,5人被聘为全国职业院校煤炭专业带头人,1人被重庆大学聘为博士生导师,6人被重庆科技学院聘为硕士生导师。

学校大力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我校与澳大利亚堪培门学院合作举办了“3+0”中澳高等教育专科项目。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10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高考录取工作,研究决定重大录取政策的调整。

第11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学校招生就业处,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教育部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贯彻执行和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四章招生范围计划及收费

第12条 招生范围及计划:面向28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专业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信息。其中会计(中澳合作项目)是我校与澳大利亚堪培门学院合作举办的会计专业高等专科学历教育项目。

第13条 收费标准:煤矿开采技术专业学费6000元/年,环境工程技术专业学费6250元/年,园林工程技术、建筑室内设计专业学费8000元/年,产品艺术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专业学费8600元/年,人物形象设计专业学费11500元/学年,会计-中澳合作办学专业学费13000元/年,其余专业学费7300元/学年;住宿费800元/学年、1000元/学年、1200元/学年。

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将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还剩余学费和住宿费。

第五章录取

第14条 录取规则

(1)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平竞争,公正选才的原则录取新生。

(2)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制定的招生政策,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考生加分、降分条件和出档规定。

(3)专业确定:我校进档考生在安排录取专业时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专业级差,根据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即按投档成绩(艺术类考生按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高低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逐个予以安排,专业志愿间无级差。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其它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分数相同的情况原则上安排在同一个专业。

注意:煤矿开采技术、人物形象设计、会计(中澳合作办学)3个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不录取调剂志愿的考生。

(4)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进校后统一学英语。

(5)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艺术类专业(含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筑室内设计、园林工程技术专业)考生要求无色盲、色弱。

第六章纪检监督

第15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学校招生进行全程监督,举报电话:023-61065930

第16条 学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问题,请直接与我校招生部门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第七章其他

第17条 奖助贷、勤免补资助政策

(1)国家奖助学金:学校严格执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国家政策规定,在校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一等助学金4000元/生年、国家二等助学金3000/生年、国家三等助学金2000元/生年。

(2)学校奖学金:设立校长荣誉奖学金10000-20000元/年;此外,还设立有学习综合奖学金、学习优胜奖、学习进步奖。

(3)专项奖学金:按6000元/生年设立煤矿开采技术专业单项奖助学金;设立境外交换生专项奖学金,用于鼓励学生参加境外交换学习。

(4)社会企业奖学金:我校校友、成都豪运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严志伟先生在我校设立30万元/年的“志伟励志奖学金”,奖励50名学生,每人可获6000元/年;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设立的“重庆市安全工程奖(助)学金”。我校安全技术与管理、职业卫生技术与管理两个专业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获重庆市安全工程奖(助)学金;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我校设立每年共13000元的“中海达奖学金”。

(5)勤工助学金:学校为贫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全年发放勤工助学金超过200万元。

(6)特殊困难补助:学校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特殊困难补助,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7)助学贷款:按国家相关助学贷款政策,入学新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18条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普通科毕业证书。

会计(中澳合作办学)专业达到毕业条件者,还可获得在澳大利亚学历框架范围内受到认可的“会计高级文凭”。

第19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全面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20条 招生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3-61065333、61065444、61065439

咨询QQ群:634540005、251257073

学校网址:http://www.cqvie.edu.cn

邮箱:cqviezjc@cqvie.edu.cn

监督电话:023-61065930

第21条 未尽事宜或本章程与各省(市、区)录取规则有冲突之处,按各省(市、区)录取规则执行。

第22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校园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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