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

院校隶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所在地:重庆市

录取批次:高职(专科)

院校官网:http://www.cqepc.cn/

电话:023-67613088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红石路255号 

听得见的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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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简介

  • 学校概况
  • 招生章程

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简介


 

◆中国人民解放军定向培养直招士官高校 ◆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

◆教育部“职业院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试点院校” ◆教育部“国防教育特色学校”

◆重庆市“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重庆市“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立项建设单位”

◆中国航天工业部“甲级优秀学校”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精神文明单位”

◆ 重庆市“精神文明先进集体” ◆新中国成立60年“重庆教育功勋著名高职院校”

◆重庆市“高等学校质量工程先进单位” ◆重庆市“普通高等教育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先进集体”

◆重庆市“职业教育科研工作先进单位” ◆重庆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  重庆市“学校后勤工作先进集体”

※中央财政支持“电工电子及自动化实训基地” ※中央财政支持“数控技术实训基地”

※中央财政支持“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实训基地” ※中央财政支持“酒店管理实训基地”

※重庆市财政支持“会计电算化实训基地” ※重庆市财政支持“园林工程技术实训基地”

★重庆市“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重庆市“中职骨干教师(计算机类)培训基地”

★重庆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重庆市“党政干部电子政务与信息化培训点”

★重庆市“数控应用技术推广中心”


        美丽的山城重庆,一个有三千年巴渝文化底蕴的历史名城,山青水秀,丰姿卓越,孕育了重庆市第一所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


        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是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主办,重庆市教委主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其前身是西南航天职工大学,始建于1983年4月;1999年7月经教育部批准,转制为重庆电子职业技术学院,是重庆市第一所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技术院校;2008年3月更名为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被重庆市教委、重庆市财政局确立为“重庆市市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5年被教育部确定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定向培养直招士官高校”和“全国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2016年被教育部确立为“全国首批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试点院校”;2018年被确定为“重庆市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在重庆市委、市政府、市教委和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七研究院的关怀和指导下,历经三十年的办学实践,学院以“敢为人先、严谨务实”的作风,逐步形成了“开放办学、科学管理、质量立校、特色强校”的办学理念,树立了“勤学、自强、敬业、创新”的优良校风。


        学院现有江北校区和江津校区,共占地400余亩,建筑面积25余万平方米。学院面向全国17个省市招生,高职在校学生9300余人。固定资产总值2.5亿余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7246万元,各类馆藏纸质图书 60万余册,并配有先进的电子阅览室。


实训基地 

       学院拥有16个校内实训基地,其中“电工电子与自动化实训基地”、“数控技术实训基地”、 “酒店管理实训基地” 、“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实训基地”是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园林工程技术实训基地和会计电算化实训基地是重庆市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学院依托航天企业、重庆地方企业和国防部队,建设了200余个校外实训实习基地。

专业设置 

       学院设有机电工程系、电子工程系、计算机工程系、管理工程系、人文社科系、艺术设计系、学前教育系、继续教育学院、基础学科部等教学单位,开设有无人机应用技术、智能控制技术、云计算技术与应用、会计、空中乘务、园林工程技术、学前教育等37个专业。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应用电子技术和通信技术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定向培养直招士官专业。学院已建成国家级重点(支持)专业6个,重庆市财政支持的重点或特色专业20个,重庆市高职示范专业4个,重庆市高职特色专业2个。学院现有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市级精品课程12门,市级精品课程和在线精品开放课程等20门。教师主、参编教材200余部,15部列入国家规划教材;承担各级科研、教研项目300余项,取得教科研成果134项,获国家授权专利110余项;科研教研成果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50余项。

师资队伍 

       学院有教职工478人,其中专任教师308人,教授25人,副教授、高级工程师110人,讲师、工程师154人,博士、硕士研究生162人,双师型教师271人。其中享受国家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全国职教先进个人1人,重庆市教学名师2人,重庆市中青年骨干教师6人,国家和市级专家库成员13人。学院还从中国航天科技集团聘任3位两院院士担任特聘教授,聘请航天军工等企事业单位百余名技术、管理骨干和能工巧匠担任兼职教师。目前,学院还有专兼结合的专业教学团队37个和8个通识课程教研室。其中有6个重庆市高等学校市级教学团队,航天七院优秀班组6个。


人才培养  

        学院坚持培养面向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需要的“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实践能力强、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构建了“校企一体、产学结合、职业导向、立体培养”的人才培养模式;确立了“建设以电子信息、智能制造技术为主,适应航天航空事业、国防事业和重庆经济发展的专业体系,积极开展应用技术研究、社会职业培训及其他社会服务,成为国内知名、业内有影响力的航天特色鲜明的一流高等职业院校”的办学定位。建校以来,为航天和社会培养了3万多名大专毕业生,多数已经成为各行各业技术和管理岗位上的骨干。2010年以来,学生参加各级技能大赛成绩突出,获得市级以上等级奖130余项,其中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级奖30余项。近年学院毕业生初始就业率在97%以上,就业对口率在80%以上,名列重庆市高校前茅,连续四次获得重庆市学生就业工作表彰。


       学院建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和重庆市数控应用技术推广中心,是“航天科技集团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航天科技集团管理干部培训基地”、“重庆市党政干部电子政务与信息化培训点”、 “重庆市市级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重庆市中职骨干教师培训基地”。近年来,为航天和重庆市企事业单位培训职工4万余人次。为重庆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以及航天军工事业做出了突出贡献,学校的影响力和美誉度已得到广泛的认可。


        学院先后被授予“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甲级优秀学校”、“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精神文明单位”、“航天七院安全工作先进单位”、 “重庆市普通高等教育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先进集体”、“重庆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重庆市招生考试先进集体”、“重庆市人事考试考务工作先进集体”、“重庆北部新区服务外包示范单位”、“重庆市精神文明先进集体”、“重庆市安全文明校园”、“重庆市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先进单位”、“重庆市学校后勤工作先进集体”、“园林式单位”、“市容整洁单位”、“绿化管理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目前,在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及第七研究院、重庆市政府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学院全体教职工努力发扬“航天三大精神”,以创建“优质高等职业院校”的崭新目标为引领,充分发挥“行业办学,校企一体”的技术和人力优势,与航天和国防企业深度融合,全面加强学院内涵建设,全面提高办学水平和质量,把学院建设成为行业办学校企合作的典范、工学结合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典范和国内知名、业内有影响力的航天特色鲜明的一流高等职业院校。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章程》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另定)。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12215)。

第四条  办学地点:重庆市渝北区(空港)桃源大道1000号(邮编:401120)。

第五条  办学类型及层次:公办高职(专科)。

第六条  学校上级行政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七条  学校简介: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独立设置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学校主要为装备制造、汽车、电子信息和现代服务业培养具有良好道德品质、勇于开拓创新、就业创业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高素质高技能人才。学校是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首批国家“十三五”产教融合发展工程规划项目学校,重庆市优质高等职业院校项目建设单位。

Ø  学校于1956年建校,已有63年的办学历史,先后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各类专业人才10万余人。

Ø  占地面积约1287.8亩,建筑面积约32.4万平方米。

Ø  教职员工747人,专任教师595人,有正高职称65人,副高以上职称221人,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学位以上356人,其中博士55人,双师型教师507人。

Ø  二级学院10个、专业52个。其中,国家示范专业等国家级专业9个,市级骨干专业等市级专业14个,现有高职在校学生14000余人。

第三章 招生专业、计划数及收费标准

第八条  招生专业、计划数及收费标准:

1.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公布的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为准;

2.收费及公示:①各专业学费标准6200-90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费标准13000-14000元/生.年,具体标准以重庆市物价局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为准;②住宿费1000-1200元/年左右,具体收费根据学生居住的寝室类别为准。详细收费标准在学校官网公示专栏、新生入学手册及新生报到现场进行公示。

3.退费管理规定: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四章 录取

第九条  录取规则:

1.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

2.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3.身体健康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其中《酒店管理》和《空中乘务》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不招收口吃、听力受限考生;《工业分析技术》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的考生;《应用化工技术》、《药品生产技术》专业不招收色盲的考生。

4.普通文理考生录取顺序:对实行“顺序志愿”填报的省(市、区),我校按考生填报的学校志愿优先的原则,按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符合条件的上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非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直至招生计划完成。对实行“平行志愿”填报的省(市、区),我校按相关省(市、区)的规定执行。

艺术(美术)类考生录取顺序:重庆市考生文化、专业双上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在其他招生省份的艺术(美术)类考生录取规则按各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5.对进档普通文理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投档分数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科目成绩,从高到低安排专业。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不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作退档处理。

对进档艺术(美术)类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上线后,按专业成绩优先原则安排专业;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安排专业。

对内蒙古考生的专业录取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原则。

6.我校部分专业实行大类招生,大类招收的学生入学一年后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专业分流。机械设计制造类(含机械设计与制造、数控技术、焊接技术与自动化、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汽车制造类(含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专业);自动化类(含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智能控制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电子信息类(含应用电子技术、移动互联应用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专业);计算机类(含软件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信息安全与管理专业);艺术设计类(含广告设计与制作、室内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专业);航空运输类(含空中乘务、航空物流专业);旅游类(含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化工技术类(含工业分析技术、应用化工技术专业);药品制造类(含药品生成技术、药品质量与安全专业);。

7.我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有以下两个:会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教育部批准书编号PDE50CA3A20160902N,专业代码630302H;机械设计与制造(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教育部批准书编号PDE50CA3A20150875N,专业代码560101H。上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只招收填报了相应专业志愿的考生,具体招生代码、招生计划、录取批次最终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8.有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无。

9.对非第一志愿考生有无分数级差要求:无。

10.加降分要求:对于报考我校且符合国家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的进档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总成绩降序排列,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五章 其它

第十条   学历证书发放: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一条   奖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每学年按国家相关规定评定一次,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

2.学校奖学金:

①优秀新生奖学金:学校针对优秀新生设置入学奖学金,新生入学时按学校相关规定评定一次,特等优秀新生奖学金5000元/人,一等优秀新生奖学金2000元/人,二等优秀新生奖学金1000元/人,三等优秀新生奖学金500元/人。

②综合奖学金:每学期按学校相关规定评定一次,一等奖1000元/人/期,二等奖400元/人/期,三等奖200元/人/期。

③单项奖学金:按照级别和等级要求,奖励标准从100元/人-5000元/人。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建档立卡学生资助、社会助学金、特困补助和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等,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二条   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就业处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拔人才,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学校整个招生工作,监督电话023-61879222。

第十三条   我校从来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问题,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就业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第十四条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http://zsjyc.cqipc.edu.cn/zsxxw.htm

电话:023-61879051  61879050 61879344          传真:023-61879000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空港)桃源大道1000号       邮政编码:401120

电子邮件:cqgzyzsb@163.com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招生章程由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校园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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