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

院校隶属:教育部

所在地:重庆市

录取批次:本科

院校官网:http://www.cqu.edu.cn/

电话:023-65102371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174号

听得见的招生简章

有音乐,灵魂便不会寂莫,用美妙的音符,编出灿烂的人生乐章

校园简介

  • 学校概况
  • 招生章程

重庆大学

CHONGQING UNIVERSITY

办学宗旨:研究学术 造就人才 佑启乡邦振导社会

重大校训:耐劳苦 尚俭朴 勤学业 爱国家

 

 

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

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

国家“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水平大学

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

 

印象重大

重庆大学坐落于美丽的山水城市——重庆,校园占地面积5200余亩,有A、B、C、虎溪4个校区,校园环境优美,底蕴深厚,“寅初亭”、“工学院”、“理学院”、“文字斋”、“中央大学七七抗战大礼堂”等近代建筑群入选中国20世纪建筑遗产名录,享有“嘉陵与长江相汇而生重庆,人文与科学相济而衍重大”的美誉。

l  1929年10月12日,重庆大学成立。

早在20世纪40年代就发展成为拥有文、理、工、商、法、医6个学院的国立综合性大学。经过1952年全国院系调整,学校成为国家教育部直属的、以工科为主的多科性大学,1960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改革开放以来,学校大力发展人文、经管、艺术、教育等学科专业,促进了多学科协调发展。1996年,学校成为国家“211工程”首批重点建设高校。

l  2000年5月,组建新的重庆大学。

原重庆大学、重庆建筑大学、重庆建筑高等专科学校三校合并组建成新的重庆大学。2001年,学校成为国家“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04年,学校被确定为中央直管高校。2014年,学校牵头组建的“重庆自主品牌汽车协同创新中心”认定为国家级“2011计划协同创新中心”。2017年,学校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

l  2019年10月12日,重庆大学喜迎九十周年校庆。

 

l  在校学生47000余人,其中硕士、博士研究生19000余人,本科生25000余人,外国留学生1800余人。

l  现有专任教师2800 余人,其中正、副教授2100余人,博士生导师700余人,包括中国工程院院士 7 人,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万人计划)入选者23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10人,“973”首席科学家4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8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70余人,全国高等学校教学名师3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入选者31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8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24人,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5人,国家“四个一批”人才3人,部、市重点人才工程人选240余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3个,教育部创新团队7个,科技部重点领域创新团队2个,国防创新团队1个,重庆市高校创新团队22个。

 

学科体系

重庆大学围绕学科发展前沿以及国家和重庆重大战略需求,按照“强化工科、夯实理科、振兴人文、拓展医科、推动交叉”的思路,深化内涵建设,打造学科高峰。现有本科专业覆盖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历史学、哲学、教育学、艺术学10个学科门类。拥有博士后流动站29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2个,另有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5个。专业学位授权19种。一级国家重点学科3个、二级国家重点学科19个(含培育2个),重庆市“十三五”重点学科38个。

3个一级国家重点学科

电气工程、机械工程、生物医学工程

19个二级国家重点学科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机械设计及理论、车辆工程、精密仪器及机械、材料学、工程热物理、电机与电器、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高电压与绝缘技术、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电工理论与新技术、城市规划与设计(含: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岩土工程、采矿工程、生物医学工程、技术经济及管理,计算机软件与理论、钢铁冶金2个培育学科

8个学科进入ESI世界排名前1%

工程学、材料科学、化学、计算机科学、数学、临床医学、植物与动物科学、环境科学/生态学

99个本科专业覆盖4个专业群

l  拥有与工业体系配套齐全的学科专业群——机械、电气、能源动力、采矿、冶金、材料等专业

l  拥有与城市建设体系配套齐全的学科专业群——建筑、规划、土木、环境工程、工程管理等专业

l  拥有与现代信息服务业配套的学科专业群——光电、通信、自动化、计算机、软件等专业

l  拥有与经济文化建设相匹配的学科专业群——数、理、化、生以及经管、公管、新闻、法律、语言、艺术、体育等专业

 

科学研究

重庆大学坚持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十二五”以来,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973项目、863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防科研项目等国家及省部级科研项目4900余项,获国家、省部级(科技)奖266项。

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40项,国家级精品课程(含网络教育)20门,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5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3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1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含网络)11门;市级教学成果奖121项,市级精品课程47门,市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6门,市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6门。

14个:国家级重点研究基地

8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3个:国家级虚拟仿真教学实验中心

4个:国家基础课程教学基地、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及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

1个:国家级“2011计划协同创新中心”

8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

2个: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

1个:国防重点学科实验室

180余个:其他省部级及各类研究基地

5个: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基地(“111计划”)

 

国际合作

重庆大学坚持国际化发展方向,大力实施国际化发展战略,不断扩大国际合作与交流。

l  与美、英、法、德、俄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217所知名高校开展了实质性合作。

l  与美国罗克韦尔、微软、利宝集团,德国西门子,日本东京财团,香港美视电力集团,以及韩国电子部品研究院等多家国外及境外公司和研究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l  是“一带一路高校联盟”、“中俄‘两河流域’高校联盟”、“中俄工科大学联盟”、“中波大学联盟”等国际联盟组织成员高校。

l  加大支持学生出国访学交流力度,每年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超过3000人次。

l 作为教育部指定的接收中国政府奖学金生的院校和教育部首批“来华留学示范基地”,已接收来自五大洲140余个国家的留学生。

l 设有泰国勿洞孔子学院、意大利比萨孔子学院、澳大利亚乐卓博大学孔子学院,积极开展对外汉语教学和中外教育、文化交流与合作。

 

社会服务

重庆大学秉承“佑启乡邦、振导社会”的办学宗旨,坚持“政府有需要、学校有行动”的服务理念,通过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智力支持等积极推进国内合作,支撑和服务国家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l 培养和输送了30余万名高素质专门人才,其中40余人当选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杰出校友遍布我国西部电力、能源、建筑、土木、机械、材料、采矿、冶金等各行各业,被誉为“支撑起了西部工业化和城镇化建设高级专门人才培养的半壁河山”。

l  1994年,成立了原国家教委批准的全国高校第一家高校董事会。学校通过校董会与30余家大型知名企业、科研机构、地方政府等建立了紧密互利的产学研合作关系,各类科研合作项目达4000余项。

l  2000年设立大学科技园,2001年被教育部、科技部认定为国家大学科技园(全国首批22个国家大学科技园之一)。目前,大学科技园拥有国家级创业平台5 个,市级创业平台4个,市区两级众创空间各1个,入园企业已超过300家。

l  深化校地合作,联合意大利圣安娜大学等与重庆市壁山区政府共建中意创新产业园;与沙坪坝、九龙坡区、大渡口区、渝北区、永川区等合作共建了科学中心、应用技术产业研究院和战略性创新人才培养中心。

 

人才培养

重庆大学努力为学生提供最好的教育,构建“通专结合、能力为重、学科交叉、学制贯通、学研融合、国际视野”的中国特色重大风格的一流本科教育体系。学校围绕建设“完备弘深之大学”的办学愿景,以造就“行业精英、国家栋梁”为办学使命,培养能够适应和引领未来的高素质创新型人才,努力将学生培养成具有“优良的思想品格、深厚的人文素养、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强烈的创新意识、宽广的国际视野与浓郁的本土情怀的优秀人才”。

l 突出能力为重 构建通专结合模式

为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的协调发展,作为工科特色比较突出的大学,重庆大学通过实践“通专结合”的教育理念,促进理工融合、文理渗透,培养学生的人文素养、思辨能力、科学精神和创新实践能力。学校建设了人文学科、社会学科、科学技术、创新实践四大类通识课程,搭建了贯穿学生整个学习生涯的通识教育课程体系,每年开设课程120余门。

l 突破专业壁垒 实施跨界培养模式

重庆大学充分发挥综合性大学的多学科优势,实施跨学科跨专业人才培养,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ü 建立了完善的主辅修及转专业制度,为学生提供了再次选择专业的机会,每年约800余名学生跨专业修读。

ü 连续6年开展联合毕业设计(论文),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建立起了学部内部、跨学部学科的联合毕业设计;同时也已成为由清华大学、同济大学等发起组成的国内首个建筑学专业联合毕业设计教学团队,成为“八校联合毕业设计”的固定成员。

l 以学生为本 探索多样化人才培养模式

ü  弘深学院:2010年创建,致力于培养工程研究型、经济管理学术型后备人才,近3届毕业生深造率达到70%。

ü  博雅学院:2012年创建,致力于培养未来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杰出研究人才,近3届毕业生深造率超过80%。

ü  重庆大学-辛辛那提大学联合学院:2013年创建,国际化Co-op工程教育模式的引领和示范,首届毕业生深造率超过80%。

ü  优异生培养,卓越工程师、卓越法律人才培养。

ü  开设ACCA实验班,培养国际化会计人才。

ü  与重庆固高科技长江研究院合作成立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中心,培养应用与实践能力强的卓越工程人才。

ü  依托自主品牌汽车2011协同创新中心,探索涵盖汽车、机械、自动化、动力、艺术等多个学科领域的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

ü  依托交流交换项目平台,在校学生可以申请到约5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200多个交流项目中去学习,开展了“1+2+1”、“2+2”、“3+1”等联合培养计划、海外留学计划、短期交流及交换项目、海外实习项目等。

 

缤纷校园

ü  大力开展创新创业教育,获评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国家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

ü  在新生中实施“启航计划”,在高年级学生中开展“深蓝计划”,开设创新创业类课程31门,构建基于“指导、培训、孵化”全过程的创新创业竞赛模式,实施“国家—市级—校级”多层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ü  已培育400余支创新创业团队,涌现出“云威科技”“伏特猫”“焊武帝”等优秀创新创业团队,“云威科技”营收上亿元、“伏特猫”估值过亿元。

ü  400余个学生社团,涵盖创新创业、志愿服务、传统文化、体育活动、高雅艺术、职业发展等领域。

ü  开展“重庆大学文化艺术节”“重庆大学红岩文化节”“重庆大学毕业音乐季”“重庆大学新年演出季”“青春重大梦”等校园文化活动。

ü  先后获“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特等奖多项奖励。

ü  五彩石志愿服务项目连续三年获民政部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并获“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公益创业赛金奖、第二届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金奖。

ü  原创话剧《重庆往事·红色恋人》曾获校园戏剧最高奖——“中国戏剧奖·校园戏剧奖”。

ü  创作微电影《父辈的旗帜》,获全国高校网络宣传思想教育“微作品”一等奖。

 

奖助体系

【优秀新生】设特等奖学金(一次性奖励4万元)、一等奖学金(一次性奖励2万元)、二等奖学金(一次性奖励1万元)、优秀奖学金(一次性奖励5千元)。具体要求及奖励办法详见《重庆大学新生奖学金奖励实施办法》

【奖助学金】 重庆大学设立各类奖助学金近60项,总金额近5000万元。全校受益学生超过20000余人次,每年受益学生人次超过本科生在校总人数的70%。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综合奖学金、唐仲英德育奖学金、精进助学金、宝钢奖学金、唐立新奖学金、博世助学金、香港思源助学金、香港海鸥助学金、南方航空“十分”关爱励学金、美国罗克韦尔自动化奖学金、瑞士ABB公司奖学金、深圳华为奖学金、长江电力奖学金……

【资助体系】设立了“奖、贷、助、补、勤”并以“奖、助、贷”为主体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绿色通道,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在学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

 

就业形势

l  重庆大学毕业生基础好、能力强、后劲足。

l  学生毕业后的选择呈现多元化,其中4成毕业生选择境内外高校继续深造,6成学生选择签约单位就业。

l  毕业生就业平台广泛,签约率高,满意度高,毕业生在就业市场中具有较高的社会竞争力和良好的口碑。

l  每年均有毕业生进入哈佛、斯坦福、麻省理工、清华、北大等世界名校继续攻读研究生。

l  每年有包括中央骨干企业、世界500强企业等3000多家用人单位进校招聘,为学生提供充足的就业岗位。

l  学校连续三年名列“国内三类百强企业校招最爱去的学校”前10位。

l  据第三方调查显示,用人单位对我校人才培养的满意度达到95%以上。


重庆大学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1号)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19年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校名为重庆大学,英文名称为Chongqing University。上级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学校为国有公办、全日制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综合性大学,是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设有研究生院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学校共有A、B、C、虎溪四个校区,A校区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174号,B校区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沙北街83号,C校区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渝碚路131号,虎溪校区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南路55号。

第四条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读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重庆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重庆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教学工作副校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担任副组长,教务处、学工部、纪检监察部门、招生办公室等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组员。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本科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讨论决定本科招生工作重大事项。

第七条重庆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由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担任主任,委员由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组成,发挥民主监督和管理方面的作用。

第八条重庆大学招生监督小组,由学校纪委书记任组长,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负责对学校本科招生的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督,处理本科招生工作相关的信访、投诉和申诉。

第九条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为学校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制度,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招生类别和计划

第十条学校2019年本科招生类别包括:普通文理科(含高考改革省份的综合改革)、自主招生、艺术类、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外语类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体育教育、香港免试生、港澳台联招、台湾免试生、民族班、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和少数民族预升本等。

第十一条学校除部分特殊类型按专业招生外,其他类别均按专业(类)招生。按专业(类)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在相应的专业(类)进行大类培养,大类培养结束后根据大类的分流方案分流到具体的专业继续学习。按专业录取的新生入学后进入专业所在的大类进行大类培养,大类培养结束后可不参与大类分流。

第十二条学校在国家方针政策的指导和教育部的统筹安排下,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战略需求,遵循公平性、科学性、稳定性,结合学校自身实际,以生源质量为先导,兼顾地区平衡原则,确定来源计划的编制办法。学校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发布,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的录取批次安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十三条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

第四章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根据各省生源情况和学校预留计划确定调档比例,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第十五条录取原则

(一)录取时,第一批投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投档分)优先兼顾专业志愿顺序原则。当分数相同时,按以下原则优先安排专业:

1.专业志愿优先;

2.当专业志愿相同时,按相关科目排序:

①理科考生依次比较理科综合、数学、外语、语文成绩;

②文科考生依次比较文科综合、语文、外语、数学成绩;

③上海考生不分文理,先比较与院校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一致的选考科目中最高成绩(不一定同科目),再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成绩。

非第一批投档(或顺序志愿的非第一志愿)进档的考生,依据本条上述规定,在未录满专业中进行专业安排。

(二)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其中:

1.上海考生只能在同一个院校专业组内进行调剂。

2.重庆大学-辛辛那提大学联合学院的电气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和机械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属于中外联合办学类项目,调剂时,只录取填报有该类专业志愿的考生,若考生没有填报任何中外联合办学类专业志愿,将不会被调剂录取到中外联合办学专业。该学院录取的学生入校后不得转入其它学院学习。

(三)江苏省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要求: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物理或历史)、B(其他科目),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校专项计划合格考生等级要求为B(物理或历史)、B(其他科目);必测科目在4C及以上,技术合格。

(四)上海市、浙江省考生的选考科目应与当地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我校专业选科要求匹配,学校录取按照上海市、浙江省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六条学校自主招生、艺术类、高校专项计划、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体育教育、香港免试生、台湾免试生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依据各类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七条普通学生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软件工程、会计学(ACCA方向)、重庆大学-辛辛那提大学联合学院的电气类(中外合作办学)和机械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因使用英文原版教材和外籍教师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慎报。

第十九条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专业,以及重庆大学-辛辛那提大学联合学院的电气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和机械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制为五年。

第五章入学及复查复测

第二十条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新生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入学报到期间,艺术类、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外语类保送生等特殊类型录取的新生,须参加专业或特长复测,复测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录取的新生,复查报考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在校期间,一经发现并查实在高考报名、考试、录取等环节中弄虚作假者,学校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六章学费、住宿费和奖贷学金

第二十四条学校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构成,学费采取预收制,年终按照专业学费和选修学分学费结算。根据国家和重庆市相关文件精神,本科各专业学费标准预定为:文理科各专业(类)4000-6875元/年之间,其中:软件工程专业3、4年级15000元/年;设计学类专业11500元/年;舞蹈表演、音乐表演专业13225元/年;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15000元/年;重庆大学-辛辛那提大学联合学院相关专业学费共计约6万美元(前四年学费:重庆大学15500元/年,辛辛那提大学6000美元/年,第五年:辛辛那提大学约2.6万美元)。

第二十五条住宿费:学生公寓每人每年1200元。

第二十六条学校实行助学金、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资助措施。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及助学金。

第七章招生纪律

第二十七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各项招生政策,遵守招生纪律,杜绝一切徇私舞弊行为。

第二十八条学校招生工作自觉接受各省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社会舆论的监督。

第二十九条学校招生监督电话:023-65103501,电子邮箱:cqujw@cqu.edu.cn(仅限投诉举报)。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章程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示平台和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一条特别申明,学校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或中介机构进行考试、招生、录取等相关工作。

第三十二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咨询人员的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作为学校录取承诺。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原招生章程即时废止。若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由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联系方式:

重庆大学主页:http://www.cqu.edu.cn

重庆大学微信公众号:cqdx19291012

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haosheng.cqu.edu.cn

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CQU_Admission

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3-65102370、65102371

 

重庆大学

  2019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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