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

院校隶属:海南省教育厅

所在地:海南省

录取批次:本科/高职(专科)

院校官网:www.hkc.edu.cn

电话:0898-65733707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桂林洋大学城

听得见的招生简章

有音乐,灵魂便不会寂莫,用美妙的音符,编出灿烂的人生乐章

校园简介

  • 学校概况
  • 招生章程

海口经济学院是2008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海南省第一所独立设置的民办本科高校。学校的办学历史可以追溯到1974年创办的海口业余大学,历经海口职业大学、海口经济职业技术学院等发展阶段,具有44年办学历史。学校牢固树立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办学定位,贯彻落实“一个中心”(人才培养),突出“两根主线”(教学、科研),推进“三大建设”(师资队伍、学科专业、条件环境)的发展思路,全面推进“两个转型”(高职教育向本科教育转型,规模发展向内涵建设转型),创业型大学建设扎实推进,办学实力显著增强,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升。

     学校办学条件优越。校园占地1800亩,建筑面积近70万平方米;总投资近30亿元。教学设备设施齐全,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近亿元;图书馆馆藏丰富,环境优雅,馆藏纸质图书142.2万余册,电子图书204.8万余册;文化体育设施齐全;生活设施完善,为理想的求学胜地。

      学校下设工商管理学院、旅游与民航管理学院、财务会计学院、经济贸易学院、网络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外国语学院、中广天择传媒学院、南海音乐学院、雅和人居工程学院、拳星时代体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创新创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14个二级学院;开设45个本科专业和26个专科专业,涵盖教育学、文学、管理学、工学、艺术学、经济学等6大学科门类;2012年5月通过学士学位授予权评审,成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面向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目前全日制在校生22510人,其中本科生15014人。

      学校不断强化内涵建设,蕴育具有特色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深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现已拥有国家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省级重点学科2个、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教学团队8个、特色专业5个、精品课程41门、精品视频公开课1门。积极探索国际合作教育,把加强与国外高校的交流合作定位在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学改革的战略性高度,已与澳大利亚、新西兰、美国、英国、加拿大等国高校建立了合作关系。通过多种形式将国外的优质教育资源引入到学校的教学环节中来,既能够在交流合作过程中切实提高我校的教学质量,又为广大海经学子提供了接受国际化教育的机会和选择。

学校坚持用真诚和待遇吸引人,用事业和环境凝聚人,用精神和制度激励人,努力营造“凝聚、和谐、平等、包容”的新型人际关系,以“海纳百川”的胸襟,广纳贤士,组建起高效务实的管理、教学、科研团队,励精图治,革故鼎新,共谋发展。

 学校现有教职工1400余名,其中专任教师866人,具有高级职称教师212人,硕士以上学历教师532人。教师中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名,其他全国、省级各类优秀教师(专家)18人。聘请了20多名年轻的博士后为兼职教授、30多名国内知名专家学者为客座教授。教师立足于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积极参与教研教改活动,不断增强科研能力。近年来,教师在教育教学中获得国家级奖励67人次,省部级奖励302人次,校级奖励353人次。教师承担国家级课题 1项,承担省市级课题200余项;公开发表教改、科研论文1357篇,其中,中文核心期刊98篇,被SCI、EI、ISTP收录 29篇;获教学科研成果奖101项,体育、文艺作品获奖168项;出版教材、著作293部。

     学校以“无论公办民办,都是党办”的政治自觉,始终把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形成了民办高校党建工作新格局,成为全省乃至全国的先进典型,多次受邀在全国有关会议上做典型发言;辅导员培训体系完善,等级晋升制度科学,逐步迈向职业化、专业化;思政课改革步伐加快,思政课建设被评为省级优秀;心理健康教育成效显著,处于海南高校领先地位;校工会入评“全国模范教工之家”;校团委被评为“海南省五四红旗团委”。

     学校坚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根本目标。与时俱进,紧跟国家经济社会全面转型的步伐,紧密服务于海南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思维、职业精神和实践能力。深入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确立了“加强应用性研究,建设创业型大学,培养创新型人才”的发展目标,成立了创新创业学院,出资200万元设立了创业基金,2016年8月荣获教育部“首批全国创新创业高校50强”荣誉称号。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构建有特色的素质教育体系和人才培养模式,将素质拓展纳入学分体系,形成了全方位、全过程、全员性的育人合力和良好环境。联办改制以来,共有2000多人(次)获得省级以上乃至国际赛事奖项,甚至填补海南省获奖空白。在博鳌亚洲论坛、北京奥运会、世博会、亚运会、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等重大活动中,海经学生志愿者表现突出,广受赞誉。

     学校实行开放办学之路,先后与海南航空、深圳航空、深圳宝安国际机场、三亚喜来登度假酒店、博鳌索菲特大酒店、道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海口港、海南电视台、海口电视台、海南洋浦实业公司等多家企事业单位和有关政府部门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为大学生的实训实习和就业搭建了广阔的平台。联办改制以来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连续多年均在90%以上,培养的近5万名毕业生遍布沿海及内地,以“适应快、能力强、素质高”受到用人单位普遍青睐与广泛好评。不少已成为企业高管、社会精英。

     学校在创新中求进取,在改革中谋发展,办学成果和社会认可度稳步提升。2009年被民政部评为“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2010年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民办教育先进集体”、“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2011年被国家民委、国家体育总局授予“全国民族体育先进集体”称号;2011年12月当选为全国民办本科高校协作会副理事长单位;2013年12月当选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副会长单位;2014年3月当选为中国民办教育协会高专委常务理事单位;连续3年入选新浪网“最具综合实力民办高校”十强。 


     2006年4月,时任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曾庆红在中央有关部委和省市主要负责人陪同下莅临学校视察,对学校党建工作与人才培养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与高度评价;2006年3月,教育部袁贵仁部长亲临学校指导;2008年3月,时任教育部副部长陈小娅亲自为海口经济学院成立揭牌。海南省委省政府、海口市委市政府历任主要领导多次亲临学校视察指导或现场办公。先后来校访问讲学的两位诺贝尔奖获得者对学校赞誉有加;2014年12月,中国民办教 育发展大会暨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14年会在学校召开,来自教育部、民政部、中民协的领导和全国民办教育界的500多名精英,对学校的校园建设与办学成就给予了高度评价。

       建校44年风雨兼程,峰回路转;联办改制18年砥砺前行,一路凯歌。作为一所新体制高校,一所民办本科院校,海口经济学院始终秉持 “无论公办民办都是党办”、“无论体制内体制外,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无例外”的理念,始终把“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办人民满意的大学”作为追求的目标,在这片孕育着希望的土地上,以其独有的大气魄、大手笔,书写着新的辉煌。



一  学院全称:海口经济学院                      学校代码:12308

二  办学校址:桂林洋高校区                     邮政编码:571127

三  办学层次和办学形式: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教育                                                 

四  学院概况:

       学院简介:

海口经济学院是一所以经济(公共)管理专业和特色专业为主的全日制普通民办本科院校。创办于1974年,其前身是海口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学院2008年3月升格为本科院校,同时实施本科教育与专科教育。

五 招生计划

我院2019年面向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具体分省分专业计划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及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六 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预留计划数为学校普通本科招生总计划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七  录取规则

      1.外语语种要求: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除日语专业,其他专业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2.男女比例:不限                       3.身体健康要求:健康

4.部分专业身高要求:

(1)音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学、舞蹈学(体育舞蹈)、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交通运输(民航运输管理)专业:女160CM以上,男170CM以上。

(2)交通运输、空中乘务专业:女:163CM以上,男:173CM以上。

(3)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表演(服装表演)、服装表演:女168CM以上,男180CM以上。

(4)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女162CM以上,男172CM以上。

5.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艺术类招生的专业考试成绩原则上以我校单独举行的校考成绩为准,校考生源不足,则参考各省相同专业的省统考成绩;未进行校考的省份以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组织的专业课省统考成绩为准。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成绩及专业成绩均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我校提档要求的考生,按照其专业课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分相同考生,则择优录取文化成绩高者;专业及文化分均同者,再按照外语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为序逐一比较安排。

(3)如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对录取原则有特殊要求的,我院按该省(市、自治区)的规定执行。

6.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1)以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组织的体育专业省统考成绩为准。

(2)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高考总成绩达到学院确定的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依专业课考试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分相同考生,则择优录取文化成绩高者;专业及文化分均同者,再按照外语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为序逐一比较安排。

(3)如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对录取原则有特殊要求的,我院按该省(市、自治区)的规定执行

7.文理科专业录取原则: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我校提档要求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择优录取。

(2)对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在安排专业时,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若个别省市有特殊规定,与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协商后另行公布)。

(3)   对于同分考生,专业排序时按:外语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为序逐一比较安排。

(4)   学校承认各省市高考加分;部分享受学校优惠政策加分的考生投档进校后,再按加分后的成绩参与排序。

(5)   金融、管理类专业,英语成绩不能满足专业最低要求者,学院将予以退档。对少数基础教育较薄弱的省区以及考生所在生源区高考上线考生单科分数的实际分布情况,可适当调整相关科目分数要求。

8.录取期间,学校将与进档考生逐一确认录取专业信息及核实通知书邮寄地址。

9.我院在高考改革试点省浙江所投放的本专科计划,录取原则遵循该省的招生录取政策。

八  收费标准

           学费暂定14900——53800,按不同专业和层次收费,随各省招办公示的海口经济学院招生计划一并公布。最终收费标准以省发改委、省教育厅最终批文为准。

九  录取与入学

       1.按国家规定被我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

门批准后,录取结果将在当地的招生办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布,同时由学校招办向考生发放由校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

2.新生在接到录取通知书后,由于个人原因提出放弃入学要求的,要

提出书面申请,并在一周之内将书面申请及录取通知书相关材料寄回我校招生办。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逾期十天未报到或者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3.新生报到后,学院要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发现不符合录

取条件的新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十  学生入学学籍、毕业证、学位证书和退学退费管理

          1.学历教育的学生入学后,予以学籍电子注册,学校在三个月内按

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2.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的海口经济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3.学生入学报到注册后,由于疾病或家庭事故等个人原因申请退学者,经我院审核无误后,将严格按海南省教育厅琼教计【2008】158号《海南省民办高校学生退学退费办法》执行相关手续。

十一  奖学金、助学金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学校对优秀学生实行奖学金制,主要由成杰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海南省优秀贫困生奖学金、学校奖学金构成,其中最高奖金额为10000元/人.年;对生活困难的学生实行助学金制,分别有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和学校“爱心助学金”。 同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按规定在生源地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十二  户籍管理 

经我院录取的学生户口可自愿迁入海口市。

迁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桂林洋高校区海涛大道1001号海口经济学院

十三  其他:

1.联 系 人:张老师、刘老师   咨询电话:0898-65733733、65733702

传    真:0898-65733708       学校网址:www.hkc.edu.cn

电子邮件:hjyzsbzy@126.com   

招生微信公众号:hkc_zs          二维码:

2.考生录取申诉热线:0898-65733707

3.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海口经济学院招生办公室。本章程若与国家有关政策相悖之处,以国家的政策和规定为准。


校园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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