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

院校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所在地:广西壮族自治区

录取批次:本科

院校官网:http://www.bwgl.cn

电话:0773-8998009、8998088、8998018

地址: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山街317号

听得见的招生简章

有音乐,灵魂便不会寂莫,用美妙的音符,编出灿烂的人生乐章

校园简介

  • 学校概况
  • 招生章程

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创办于2002年4月,是经教育部批准,以新机制创办、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现有桂林、南宁两个校区。桂林校区位于雁山区教育园区,占地700余亩,规划总建筑面积48万平方米。拥有现代化的教学楼,功能先进的实验室、实训室;设施完备的宿舍楼、食堂、体育场馆,环境优雅、生活便利。南宁校区位于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占地面积1000余亩,规划总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预计2019年初步建成。

 

  学校秉承“博学于文,约之以礼”的校训,坚持“育人为本、质量立校、特色强校”的办学理念,依托桂林理工大学优质办学资源,以土建、地质、经贸等学科专业为重点,形成以工为主,管、经、文、艺、理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现开设37个本科专业。拥有广西高校特色专业1个、转型试点专业1个,广西民办高校重点建设专业5个,自治区级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专业1个、创新创业教学团队1个、协同育人平台1个。设有土木与工程学院、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建筑与设计学院、文理学院等教学单位,在校学生近13000人,专任教师644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任教师240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专任教师共481人。近年来,我校教师主持和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20余项;主持省部级科研教改立项项目43项,市厅级科研教改立项项目130余项;获得省部级教学成果奖3项;发明专利6项,出版专著、教材46部,发表学术论文近900篇。

 

  学校是北方国际大学联盟成员高校,并与加拿大、英国等多个国家和台湾等地区多所高校签署合作办学协议,拥有校外实习基地100多个。学生以专业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倍受社会称赞企业欢迎。近年来,学校实行人才分类培养改革,为学生构建了专业技能型、创新创业型、考研深造型、国际教育型等多种成才通道,满足了学生多样化成才需求。学校2013年启动微留学项目,至2018年底有600多名学生走出国门开拓视野、提升自我;2018年启动“本硕直通”项目,多名学生收到来自英国、澳大利亚等世界名校的录取通知书。

 

  历年来,学校毕业生考研上线率达30%,一次就业率超过92%。近五年新生报到率均达94%以上,在广西独立学院中名列前茅。近年来,学生在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英语竞赛、“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电子设计大赛等学科竞赛中,获国家级奖360余项,省部级奖920余项。学校先后荣获“自治区安全文明校园”、“自治区优秀卫生学校”、“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2013、2014、2015连续三年被评为“十大品牌独立学院”、“最具品牌影响力独立学院”、“中国社会影响力独立学院”,2016年被评为“就业典型高校”,2017年被评为“创新创业典型高校”,2018年被评为“双创典型高校”。

 

  漓水悠悠,书声琅琅。学校“十三五”规划确立了“转型发展、质量提升、品牌建设”的发展战略,学校将进一步加大投入,加速教学转型,立足广西,面向全国,服务地方,服务行业,努力建设区域领先、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技术型高校。

 

  地址: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山街317号

  邮编:541006

  院办电话(传真):0773-8998055

  招生咨询热线:0773-8998009、8998018、8998088

  网址:http://www.bwgl.cn

 

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为保证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第26号令)及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精神,结合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本着“依法招生”的原则,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章程。

第一章  学校概况

第一条  学校简介

一、学校代码:13645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形式:全日制

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五、学校地址: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山街317

六、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桂林理工大学利用高校优质办学资源与社会力量合作创办、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本科普通高校。学校依托桂林理工大学优势学科和良好的教育资源,秉承桂林理工大学的优良办学传统,教学管理科学严谨,校园文化充满活力。学校坚持“育人为本、质量立校、特色强校”的办学理念,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培养具有现代管理理念、创新创业精神和较强实践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二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招生政策,讨论决定学校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三条  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四条  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根据本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确定本校生源计划编制原则和办法。

第五条  招生计划最终以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全国各地分专业招生计划数,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数据为准。

第四章  招生对象

第六条  面向全国招收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第七条  招生各专业对男女比例无特殊要求。

第八条  考生身体健康且无传染疾病,身体条件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要求。

第九条  艺术类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招收新生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按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分类录取。学校按照考生所在地省级招办公布的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调档(平行志愿按当地省级招办公布的录取政策最高比例调档)。

第十一条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对自愿申请录取到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学校可根据整体专业情况决定是否同意调剂;学校认定当地省级招办的加、降分政策;浙江、海南选考科目详见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公布通告。

第十二条  顺序志愿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平行志愿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录取过程中,相同总分的考生,文、理科类均按不同的单科顺序排序确定名次,即文史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理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

第十三条  报考我校的艺术类考生,符合教育部及考生生源所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艺术类专业的投档规定,专业分使用各省、市美术联考成绩,文化分需达到所在省、市艺术类本科省控线,按照投档考生的专业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的考生。

第十四条  普通民族预科班面向广西区内少数民族高考考生,根据广西区相关招生录取政策进行录取,集中在广西民族大学预科教育学院学习一年,预科阶段结束经考核成绩合格者,根据其综合成绩,参照志愿,第二年直升我校本科相关专业学习。

第十五条  学校对有参加非法组织以及不良诚信记录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六条  学校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精神,根据桂价费【2009320号、【201739号文件标准执行。其中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17000/年;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地理信息科学、网络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建筑学(五年)、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商务专业15000/年;财务管理、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旅游管理、广告学、英语、商务英语、学前教育、汉语言文学专业14500/年;住宿费按照宿舍条件,11501750/年;最终收费标准以当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核定为准。

第七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十七条  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一周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将进行全面的入学资格复查,取消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已报到学生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若因各种原因办理退学,经学校各级部门审核签字后,财务部门按在校月数计算退费金额。

第二十条  为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对全日制在校生实行奖助学金制度。主要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学院奖学金等。同时,为了锻炼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与工作能力,学校向学有余力的学生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

第二十一条  毕业生学习成绩合格者,按教育部有关规定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经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凡此前以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公布的本科招生工作的规定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四条  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活动。对考生及其家长因参加中介机构或个人的招生活动而造成的损失,我校概不负责。

第二十五条  学校招生网(网址:http://www.bwgl.cn/zs/),咨询及查询录取相关信息请拨打0773-8998009(兼传真)、0773-89980880773-8998018(录取期间的联系电话将在我校网站公布)。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有关文件执行。

 

校园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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