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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简介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是1998年全国首批国家批准成立的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是全国100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之一、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是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教学资源50强、全国职业院校教学管理50强、全国职业院校学生管理50强、全国高职院校创新创业示范校50强院校。
学校现有社湾校区和官塘校区两个校区,占地面积共1500亩,固定资产总值约9.5亿元,图书82万册。拥有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1个,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2个,国家级示范实训基地10个,自治区示范特色专业及实训基地5个,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14个,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教育建设实训基地2个,柳州市级千万元实训基地2个,校内外实训基地总共142个,是全区实训条件最为先进、功能最为齐全的高职院校。
学校现有全日制高职生1.3万余人,教职工近800人,60%专任教师拥有海外学习经历,双师素质专任教师比例近70%。拥有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支、首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支、自治区级教学团队8支,国家级教学名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模范教师各1人,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2人、自治区级教学名师8人、自治区优秀教师1人,是广西拥有国家级、自治区级教学团队和教学名师人数最多的高职院校。
学校设有机电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环境与食品工程学院、财经与物流管理学院、贸易与旅游管理学院、艺术学院、通识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9个二级学院,学校开设有56个专业。其中,国家级骨干专业6个,国家级重点专业10个,国家级专业示范点1个,自治区级特色专业15个,自治区级优势特色专业3个,自治区示范特色专业及实训基地5个,自治区级精品专业1个,自治区级优质专业14个。现有国家级精品课程6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5门,国家级教改试点专业1个,自治区精品课程27门,主持国家级教学资源库(备选库)建设1个,参与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5个,主持自治区级专业教学资源库3个,拥有国家级教学成果7项,是广西拥有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最多的高职院校。
学校设有职业技能鉴定所,开展机电、汽车、计算机、经济、艺术类等40个工种的初、中和高级职业资格的鉴定培训,积极为企业提供“订单式”人才培养服务、技术研发服务等,每年培训和技能鉴定近2万人次。
学校深化国际化办学水平,引入国际人才培养标准。与英国、德国、美国等18个国家与地区开展形式多样的交流合作。积极将德国工商大会(AHK)和手工业协会(HWK)技能认证标准、英国职业资格标准、欧洲侍酒师执业资格标准、工程机械行业(柳工)标准、通信行业(中兴)标准等国际先进职业能力标准等校外先进标准内化为校本的学生职业能力标准、课程标准、师资标准和实训基地建设标准。先后实施教育部-DMG MS数控专业领域合作项目、FANUC数控系统应用技术中心项目、德国西门子先进自动化技术联合示范实训中心项目、教育部-中德职业教育汽车机电(SGAVE)项目、英国现代学徒制项目、德国双元制项目、柳州市德国AHK职业培训中心项目、欧洲侍酒师学校中国项目。学校与世界500强柳工集团强强联合,共建全球客户体验中心,是全国唯一工程机械企业全球培训体系整体嵌入的高职院校。学校与沙特卡坦尼集团、柳工集团共建沙特卡坦尼学院,共同打造“中国标准”的工匠人才,成为全国首个实现工程机械专业标准及资源国际输出的高职院校。
学校牵头联合地方院校、企业、行业协会共建广西汽车产业职业教育集团,成为广西首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与广西汽车集团联合建立“青年创新实践基地”,与上汽通用五菱联合建立“新能源汽车人才培养基地”与“新能源汽车培训中心”,为企业提供技术技能型人才储备。先后与广西汽车城柳东新区联合组建柳州市协同创新研究院,建设柳州市蔡鹤皋机器人院士工作站,建成广西自治区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与广西汽车城柳东新区、市工信局、世界500企业、国内500强企业联合组建柳州市工业机器人产业集群培育基地和ABB工业机器人培训中心。主动与国内外知名大学、研究机构合作共建自治区级工程技术中心1个、院士工作站1个、柳州市工程技术中心5个,为地方企业发展提供高端科技支撑和核心技术服务。
学校积极开展双主体办学。与企业共建中兴通讯信息学院、华育中航学院、恒企管理会计学院、百捷互联网学院和尚云客软件工程学院,校企一体化育人,推动校企深度交融,共同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学校率先引进美国《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率先制定职教版的卓越绩效质量评价标准,大幅提升现代化管理质量。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提高顾客(学生、用人单位、家长、政府等)满意度和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目标,形成全员参与、质量第一、追求卓越的质量文化,学校获评2019年度第六届柳州市市长质量奖。
学校在广西高校首设“一站式”综合服务中心,实现24小时响应、全方位覆盖。引入CRP数字化校园信息平台,建立云计算中心和智慧校园,实现校园无线网络全覆盖。
学校毕业生75%以上在广西就业,60%以上在柳州本地就业,为地方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技术技能人才支撑。学校连续19年被评为广西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培养出党的十九大代表、全国杰出青年岗位能手、“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丘柳滨,中国五四青年奖章、全国巾帼建功标兵获得者袁茵,“广西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梁华、房九林等一批典型的优秀毕业生,许多毕业生现已成为企业技术骨干,为学校赢得了良好声誉。
在各级政府大力支持下,在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下,学校的建设与发展取得了累累硕果: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全国青工技能鉴定示范单位(广西高校唯一)、全国首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全国首批教育信息化试点优秀单位、首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立项建设单位、广西电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先进单位、广西高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单位(广西高校唯一)、广西优秀贫困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基地(广西高校唯一)、广西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广西高等学校教学改革与管理先进集体、自治区文明单位、广西高校安全文明校园等。
学校秉承“让学生成为企业的首选”的使命和“求真务实、追求卓越”的价值观,实施“国际引领、内涵升级、六化并举,建成特色鲜明高职名校”发展战略,不断向“成为受人尊重的高职名校”的愿景奋力迈进,积极努力创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为世界职教贡献“柳职智慧”。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权益,规范招生行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基本信息
1.学校名称:柳州职业技术学院
2.学校代码:12104
3.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4.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
5.学校地址:广西柳州市鱼峰区社湾路28号(社湾校区)
广西柳州市鱼峰区官塘大道16号(官塘校区)
6.学校网站:http://www.lzzy.net/
7.招生网站:http://zsc.lzzy.net/
8.咨询电话:0772—3156666、3133622(传真)
9.监督电话:0772—3156485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柳州职业技术学院普通全日制专科的招生工作。招生对象为参加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学生。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是全国100所、广西仅有的2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之一。坐落在具有2100多年历史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西南工业重镇、国家甲级旅游城市、被誉为“世界第一天然大盆景”的柳州市。
学校先后成功入选全国“高职院校创新创业示范校50强”“全国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先进单位”;连续18年获得“广西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突出单位”等荣誉称号。
我校设有机电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环境与食品工程学院、财经与物流管理学院、贸易与旅游管理学院、艺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通识教育学院等9个教学院部,开设涵盖机械、电子、经济、管理、艺术等学科领域50多个专业,全日制高职生近1.2万人。招生计划全部属于国家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招生。
学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任课教师总数的71.97%,副高职称以上教师占专任课教师的40.03%,是广西拥有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最多的高职院校,也是广西拥有国家级、区级教学团队和教学名师人数最多的高职院校。
学校深化国际化办学水平,引入国际人才培养标准。自2012年以来,先后实施教育部-DMG MS数控专业领域合作项目、FANUC数控系统应用技术中心项目、德国西门子先进自动化技术联合示范实训中心项目、教育部-中德职业教育汽车机电(SGAVE)项目、物流管理专业英国现代学徒制项目、德国“双元制”培养模式、柳州市德国AHK职业培训中心项目。2017年,成为欧洲侍酒师学校中国项目首家合作院校,并与马来西亚成功礼待大学、乌克兰基辅国立大学等达成合作意向。同年,启用与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共建的“柳工-柳职院全球客户体验与培训中心。2018年初,“柳工-柳职院全球客户体验中心印度分中心”在印度成立;在沙特阿拉伯王国与柳工、沙特卡坦尼集团合作筹建的卡坦尼学院招生在即。学生理论功底扎实、操作技能强、综合素质高、就业竞争力强,深受用人单位喜欢,历年毕业生就业率均达95%以上。
第三章 录取原则
第五条 学校实施“阳光招生工程”,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总原则。
第六条 普通高考招生(含艺术生)录取原则:我校不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专业术科成绩以各省、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艺术统考)成绩为准。艺术类文科考生除了可选报艺术类文科专业外,还可选报我校其它文史类专业;艺术类理科考生除了可选报艺术类理工专业外,还可选报我校其它理工类专业。
1.平行志愿投档模式下的录取原则: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即:依据各省、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划定的艺术类考生投档分数线,按总分(含政策性照顾分值)由高分至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2.顺序志愿投档模式下的录取原则:按“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录取原则。即:依据各省、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划定的艺术类考生投档分数线,按考生志愿的先后顺序以考生总分(含政策性照顾分值)由高分至低分排序依次录取。
3.专业安排原则: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高次位考生优先获得专业选择权,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录满计划,按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若考生所填专业均已录满,填报“服从调剂”的考生,调剂录取到其他专业。填报“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以退档处理。
第七条 普通高考专项计划录取原则:在录取过程中,我们将按教育部文件要求加大对贫困家庭考生的政策倾斜,对已投档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八条 分类招生录取原则:广西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进行投档。我校按“顺序志愿+平行志愿”的多元化录取模式进行录取,根据专业计划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检录,直至计划录满为止。即填报我校为第一志愿的考生在填报专业志愿时,“专业1”以“志愿优先”的顺序志愿原则录取。“专业2”至“专业10”以“分数优先”的平行志愿原则录取,先检录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再检录低分考生的专业志愿。例如:考生“专业1”不能满足,按照“专业2”检录,若“专业2”也不能满足,在“专业3”还有计划的情况下,按照“专业3”录取,以此类推,直至专业计划录满为止。
1.高职单招
(1)参加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10门成绩总评等级数量进行排序,等级高的排序靠前(顺序见附件),缺任意1门等级的考生不予录取。
(2)如果按(1)排序后,等级相同者,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含附加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3)如果按(1)和(2)排序后,成绩排位依然相同者,同位次考生,全部录取。
(4)没有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者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不予以录取。
(5)外省考生学业水平成绩须经广西招生考试院认定。
2.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
(1)符合条件的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中职对口应届、往届及2年级考生均须参加测试,不参加测试或者测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2)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录取分为普通对口和“2+3”直升,其中“2+3”直升考生须经我校备案时注明“‘2+3’直升”,并由中职学校按要求提供《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否则将视为普通对口中职考生。
(3)填报我校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2+3”直升考生,在填报我校专业志愿时,“专业1”必须填报中高职对口衔接专业或对口衔接专业大类中的专业,其余可填报其他专业志愿,否则将视为普通高职对口中职考生。
3.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情况下,若考生填报志愿时勾选了“服从专业调剂”选项,则可调剂至其他专业。若考生无此选项,则按退档处理。
4.“空中乘务”“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两个专业面试合格者,按笔试成绩及附加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5.招生计划将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相关要求进行动态调整。
6. 附加分项目
(1)已取得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文凭者,加50分。
(2)具有普通高中或同等学力的退役士兵,加100分。
(3)在广西范围内,对瑶族、苗族、侗族、毛南族、仫佬族、回族、彝族、京族、水族、仡佬族等十个世居少数民族的考生,加20分,其它少数民族考生,加7分。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加10分。
(5)烈士子女,加20分。
(6)在国家或自治区教育厅、人社厅举办的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个人或集体三等奖以上奖励者,加50分。
(7)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条件的考生,附加分不累加,只取最高一项分值。
第九条 其它原则
1.学校重视招收特长考生,在分数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具有学科竞赛、科技发明创造、文(体)等特长的考生。
2.各招生专业对考生无男女限制、无外语语种限制。
3.考生体检和专业限报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新生入学三个月内,进行体检复查,对有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5.“航空专业类”专业面试条件详见我校招生网页。
第十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通过各省、自治区高考信息台或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
第四章 收、退费说明
第十一条 学费收取标准: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杂费,各专业收费标准请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
第十二条 学费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按《柳州职业技术学院退费管理办法》规定退费。
第五章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及助学金措施
第十三条 新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机构(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十四条 学校设立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优秀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
第十五条 学校成立有“勤工助学管理中心”。学生通过勤工俭学岗位,帮助自己完成学业。
第十六条 学校为经济困难的学生开通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的资助措施。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在柳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上向社会发布。
第十八条 特别申明:学校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或中介机构进行考试、招生、录取等相关工作。
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若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柳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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