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

院校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所在地:广西壮族自治区

录取批次:本科/高职(专科)

院校官网:http://www.bbgu.edu.cn/

电话:0777-2808566,2804188,2807899

地址:广西钦州市滨海大道12号

听得见的招生简章

有音乐,灵魂便不会寂莫,用美妙的音符,编出灿烂的人生乐章

校园简介

  • 学校概况
  • 招生章程

北部湾大学是一所以工学、理学、管理学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位于西部陆海新通道重要枢纽城市、北部湾经济区滨海城市——钦州市。具有岭南风格、滨海风光、东南亚风情特色的3A级景区校园,占地面积2070亩,为师生员工提供了良好的教学、科研、学习和生活环境。

学校前身为1973年创办的钦州地区师范学校;1991年5月,设立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4年6月,始建于1906年的钦州民族师范学校并入本校;2006年2月,学校升格为钦州学院;2018年11月,教育部批准在钦州学院基础上设立北部湾大学。

 

学校现有本科专业52个、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有全日制在校生16740人、留学生694人。有教职工1260人,其中专任教师近900人。教师中有国家教学名师、国家特聘专家、八桂学者、青年八桂学者、自治区特聘专家、广西“十百千人才”第二层次人选、广西海外百人计划人选等一批国家级、自治区级高层次人才。拥有多个广西高等学校高水平创新团队、北部湾经济区高水平创新团队。

学校设有海洋学院、海运学院(船员培训中心)、机械与船舶海洋工程学院(工程训练中心)、石油与化工学院、食品工程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资源与环境学院、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人文学院、陶瓷与设计学院、教育学院、体育教学部、继续教育学院、创新创业学院等18个教学单位。建有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特色专业、创新创业改革示范专业、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等省级及以上教学科研平台50多个。

 

学校立足北部湾、服务广西、面向南海和东盟,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发展,致力于把学生培养成为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就业创业能力,具有国际视野、高度社会责任感的新时代高素质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学校坚持走海洋性、应用型、国际化发展道路,全力推进协同育人、协同创新,不断深化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不断调整和优化学科专业机构,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科技创新和文化传承提供了坚强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2007年,在广西高校中率先开设涉海专业,填补了广西有海洋而广西高校无海洋专业的历史空白;2011年成为广西唯一获得国家高级海船船员和国家一级渔业船员培养培训资质的本科高校。学校先后成为全国应用技术大学联盟首批理事高校、广西新建本科院校整体转型发展试点院校、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产教融合创新实验项目”基地院校、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国家海洋局共建高校、国家“十三五”规划建设的“应用型本科高校”项目单位。

学校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建设“双一流”大学的战略部署,扎实推进“一流学科”“重点学科”“一流专业”和“特色专业”建设。现有省级一流学科(培育)2个(水产、船舶与海洋工程),有省级重点学科(含培育)7个(海洋科学、水产、船舶与海洋工程等);现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1个(机械工程),有教育部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轮机工程),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9个(航海技术、船舶与海洋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水产养殖学、物流管理、产品设计、小学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化学工程与工艺);有省级特色专业(群)14个(机械与船舶海洋工程专业群、石油化工专业群、经济管理专业群、海洋科学、水产养殖学、航海技术、轮机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产品设计、化学工程与工艺、物流管理、油气储运工程、地理信息科学);有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10门。

 

十多年来,学校着力突出海洋性办学特色,以服务海洋强国和海洋强区战略为使命,现开设有海洋科学、轮机工程、航海技术、水产养殖学、船舶与海洋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等一批涉海类专业,构建了海洋生物与技术、海洋交通运输与工程等具有海洋特色的学科专业集群。先后获得3个省级涉海类重点学科平台:“广西北部湾海洋生物多样性养护重点实验室”“广西北部湾海洋灾害研究重点实验室”“广西船舶数字化设计与先进制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利用这些平台,致力于中华白海豚、中国鲎、珍珠贝、大蚝等海洋物种养护、海岛资源保护与利用等领域的研究,研究成果居区内乃至国内领先水平。

学校始终秉承开放办学理念,积极推进国际化办学进程,不断提升学校和毕业生的国际竞争力。与越南、泰国、马来西亚、波兰、英国、美国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50多所高校及科研机构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深入开展师资培养和科学研究。学校招收有来自亚洲、非洲、大洋洲等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留学生,与波兰、泰国、越南、马来西亚、英国、美国等国家联合培养学生。

在上级党委和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社会各界和海内外校友的关心支持下,学校将深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面向需求、错位发展、特色办学”的发展理念,继续深化产教融合,深入拓展国际视野,不断推进高质量发展,为建成海洋特色鲜明的、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而努力奋斗!

 

北部湾大学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程序,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是北部湾大学,国标代码为11607,英文名称为Bei Bu Gulf University。办学地址:广西钦州市滨海新城滨海大道12号。

第三条  学校是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承担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各类人才的培养任务及社会各类人员的培训任务。

第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学校的招生工作。

第六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实施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处理日常招生工作事务。

第七条  学校纪委、监察室负责招生监督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按照国家、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招生政策,科学编制招生来源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公布,最终以各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招生录取工作按教育部及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实施。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的基础上择优录取。

第十条  录取批次:按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安排的录取批次进行。

第十一条  投档办法: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投档规则和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不超过我校在相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计划的120%,具体比例依据生源情况及招生省份的文件要求确定。

第十二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

对进档的普通类专业考生,采取“专业志愿清”,即按“先专业志愿,后分数”的规则安排专业。在考生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按如下规则处理:

1.首先安排填有“服从部分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按高分到低分的规则调剂安排到所服从的专业。如果所服从的专业均已录满,则作退档处理。

2.其次安排填有“服从所有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按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尚有缺额的专业。如果所有专业均已录满,则作退档处理。

3.对填有“不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4. 报考我校的浙江省普通类考生,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相关专业的选考科目可查询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我校招生信息网。

第十三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

1.2019年我校不开展艺术类专业校考,专业成绩认可生源所在省的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

2.录取时,在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的艺术类专业文化分数控制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的考生。

3.音乐表演专业如是选考器乐科目的考生,仅限钢琴、古筝、笙、二胡、扬琴、竹笛。其中,音乐表演专业在河北省只招省统考子科类为器乐(钢琴、古筝、笙、二胡、扬琴、竹笛)的考生;重庆市只招统考子科类为音乐表演(器乐)统考(钢琴、古筝、笙、二胡、扬琴、竹笛)的考生;甘肃省只招省统考子科类为器乐类(钢琴、古筝、笙、二胡、扬琴、竹笛)的考生;四川省只招省统考子科类为音乐表演(音乐舞蹈)的考生。

第十四条  外语类专业录取

1.如果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组织有外语口语测试的,要求考生必须参加外语口试测试且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

2.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的考生,其他专业对外语语种不作限制。

第十五条   中波合作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录取

1.本项目是我校与波兰华沙理工大学合作的电子信息工程本科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采用“3+1”培养模式,学生前三年在我校进行本科阶段的学习,由我校与波兰华沙理工大学双方联合教学,第四年转入波兰华沙理工大学继续学习(前三学年学习成绩合格,达到华沙理工大学要求的英语水平可直接转入专业学习,达不到的也可先到该校修一年的英语,再转入专业学习),或选择继续留在我校学习。

2.本项目招生列入我校经教育部批准的当年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招生计划统一招生,按照各省所在录取批次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民族预科生录取

我校的民族预科生分为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生和少数民族预科生两类,只面向广西招生。入学时集中在教育厅指定的高校预科学院学习一年,经考核成绩合格者,第二年直升我校本科相关专业学习。具体按广西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十七条  特殊类型专业录取

1.本科对口自主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3个专业(汉语言文学、市场营销、化学工程与工艺),面向广西招生,具体按广西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2.小学教育本科专业(四年制,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面向广西招生,具体按广西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十八条  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慎重。

第五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十九条  各专业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航海类专业录取体检要求

根据船员健康检查的国家和行业标准,航海技术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65米及以上,女生身高1.55米及以上,辨色力正常(无色盲,无色弱),无复视,双眼裸视力均能达4.7(0.5)及以上,矫正后视力均能达4.9(0.8)及以上。轮机工程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65米及以上,女生身高1.55米及以上,无色盲,无复视,双眼裸视力均能达4.6(0.4)及以上,矫正后视力均能达4.8(0.6)及以上。船舶电子电气工程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65米及以上,女生身高1.55米及以上,无色盲,无复视,双眼裸视力均能达4.6(0.4)及以上,矫正后视力均能达4.8(0.6)及以上。其他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30035-2013)执行。 

第二十一条  师范类专业的体检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有明显身体缺陷不宜从事教师职业的,一般不录入师范类专业。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学校将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章  学费标准及奖助学金、勤工助学政策

 第二十三条  学费收费办法:实行学分制,先按学年预收、按学分结算。

 1.学费标准:农学类专业按3780元/年的标准收取;文学、教育学类专业按4165-4200元/年的标准收取;理、工、管理、经济学类专业按4590-4600元/年的标准收取;艺术学类专业按11970元/年的标准收取。以上为2018年的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最终以物价部门批文为准。

2.小学教育本科专业(四年制,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

3.中波合作电子信息工程本科专业教育项目前三年学费标准为25000元/年,第四年选择出国的学生由波兰华沙理工大学按有关学费标准收取(2018年4000欧元/年,仅供参考);第四年选择不出国的学生可留在本校继续学习,学费按4590元/年的标准收取。

第二十四条  奖助学金、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办法及其他报考的参考信息,详见“北部湾大学2019年普高招生介绍”。

第七章  学历、学位证书颁发

第二十五条  颁发学历、学位证书、结业证书的学校名称:北部湾大学。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生,学校颁发由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结业者由学校颁发结业证书。

第八章  联系方式及网址

第二十六条  招生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广西钦州市滨海新城滨海大道12号     

邮政编码:535011

咨询电话:0777-2804088、2804188

监督电话:0777-2808021 

学校网址:http://www.bbgu.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http://zsw.qzhu.edu.cn/sy.htm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办法若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北部湾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执行的时间范围为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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