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

院校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所在地:广西壮族自治区

录取批次:本科/高职(专科)

院校官网:www.bsuc.cn

电话:0776-2848059

地址:中山二路21号

听得见的招生简章

有音乐,灵魂便不会寂莫,用美妙的音符,编出灿烂的人生乐章

校园简介

  • 学校概况
  • 招生章程

百色学院是2006年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普通本科高校,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38年成立的广西省立田西师范学校,历经百色师范学校、百色师专、百色地区师范学校、右江民族师专等阶段。80多年来,学校坚持在“老、少、边、山、穷、库”地区办学,凝练了“团结合作、艰苦奋斗、克难攻坚、磨砺成才”的“石磨精神”,走出一条艰苦创业的发展之路;秉承“志远行敏、德高业精”校训,为社会输送了近14万名“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干得好”的专门人才,有力促进了区域经济社会及教育事业的发展,为边疆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国防巩固作出巨大贡献。

学校升本以来,坚持以“弘扬传统、团结务实、奉献拼搏、争先创新”的百色精神办学育人,科学谋划,艰苦创业,经过“明晰思路、寻求合作、创新模式”等探索改革阶段,实现了从专科教育为主向本科教育为主、从师范教育为主向产业服务型教育为主的“两个转型”,成为广西首批4个整体转型发展试点高校之一,是广西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高校,是全国红色经典艺术教育示范基地、国家级众创空间。学校先后获得“全国教育改革创新优秀奖”“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全国中华经典诵读试点单位”“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第一批国家级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广西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单位”“自治区和谐学校”“广西华文教育基地”“广西高校安全文明校园”“广西绿色大学”“广西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无偿献血促进奖单位奖”等称号。

学校占地面积1873.59亩,分东合、澄碧两个校区,占地2745亩的百东校区即将兴建。现有建筑面积48.15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73亿元;校内实验(实训)室208个,校外实践教学基地252个,馆藏图书约127万册,电子图书近200万册。学校现有教职工1588人,其中专任教师1219人,具有高级职称教师279人,正高级职称教师77人,博士334人,硕士697人,博士生导师4人,硕士生导师47人,“双师型”教师353人。长期聘请多名外籍教师来校任教。近年来,有9位教师荣获“曾宪梓教育基金奖”,有12位教师被评为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三育人”先进个人、全国教育先进工作者,3人入选广西“十百千”人才工程,3人入选广西“卓越学者”,1人被评为评为广西“莫振高式八桂好老师”,1人被评为“八桂名师“。学校设有21个二级学院,52个本科专业、25个专科(高职)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大学科门类,形成以人文社会类学科专业集群为基础,产业服务类学科专业集群为主导,多学科专业协同发展的学科专业结构。学校面向全国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各类学生24214人,其中全日制学生20714人,继续教育学生3500人;招收来自泰国、老挝、柬埔寨、巴基斯坦、索马里、赞比亚等国家的留学生共83人。

现有自治区级优势特色专业群3个,自治区级优势特色专业7个,自治区级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专业1个,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7个,自治区级精品课程10门,自治区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1个,自治区级协同育人平台1个,自治区级教学团队6个,广西高等学校高水平创新团队3个,广西本科高校特色专业及实验实训教学基地(中心)建设项目5个,广西高校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广西自治区级众创空间1个,广西创新人才培养基地3个,是广西教师教育重点研究基地。2008年以来,共获得自治区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21项,自治区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1项。

2009年以来,共有6102人次学生获得3031项自治区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奖,其中1340人次学生获得639项国家级奖;4名学生获得“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称号、7人次学生获得此项提名奖,410名学生被评为自治区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23个班级被授予自治区先进班集体,246名团员、团干受到上级团组织表彰,学校各级团组织被授予“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1个、“广西五四红旗团委”10个、“广西五四红旗总支部(团总支)”17个。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3%以上,学校连续四年荣获“广西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学校大学创业园入选“广西普通高校首批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名单。

升本以来,学校秉承学科专业一体、教学科研互动理念,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有力地支撑和促进了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现有自治区级重点学科5个,自治区级一流学科建设(培育)项目1个,广西高等学校高水平创新团队3个,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广西教育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校地校企共建科技创新平台9个,被确定为广西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研究基地。2005年以来,共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49项,省部级科研项目104项;科研资助总经费4300多万元。全校教师共发表学术论文6400多篇,其中被SCI、EI收录240多篇,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近1100篇;出版专著、编著和教材120多部;共获得厅级以上科研成果奖260多项,其中省部级27项(一等奖2项,二等奖6项,三等奖16项,优秀奖2项,获国家文化部评选的第十一届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1项)。

学校坚持走开放办学道路,注重校际合作、校企合作、国际合作。近年来,先后与华南师范大学、广州大学、广西民族大学、桂林理工大学、中山大学签订了对口帮扶协议;与百色市各个县(区)政府和252个区内外企事业及其他单位签订人才培养合作协议,其中与广州市劳动力市场服务中心签订了应用型人才培养输送与合作协议;与德国1所大学、俄罗斯1所大学、美国2所大学、越南3所大学、马来西亚4所大学、泰国11所大学及4个府等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其中马来西亚英迪国际大学、马来西亚北方大学、泰国程逸皇家大学、泰国清迈皇家大学、泰国沙功那空皇家大学承认我校对应专业的学分。学校先后派遣560多名越南语、泰语、英语、旅游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工程管理、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等专业学生到越南、泰国、马来西亚相关大学交流学习、参加学科竞赛,先后派遣450多名汉语国际教育、泰语、英语专业学生到泰国中小学进行汉语教学实习,60多名教师、学生志愿者赴美国、泰国、菲律宾及蒙古开展汉语教学,9名教师赴美国与泰国访学、进修;泰国如诺大学、程逸皇家大学等多所高校先后派出师生到我校开展教学和学习活动;成立了中国百色学院—泰国甲米府“汉语言文化中心”“百色学院—马来西亚高校合作共建人才培养基地”;先后组团参加8届东盟广西国际教育展,到美国、法国、德国、越南、泰国、马来西亚、菲律宾等国家高校进行教育考察交流。

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和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规划等国家发展战略的实施,百色学院迎来了跨越式发展的历史机遇,正在“植根百色,服务广西,面向全国,对接东盟,建设具有百色精神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道路上阔步前进!

 

百色学院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1号)、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深入贯彻实施阳光招生,规范招生行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中文全称为百色学院,英文名称为BaiseUniversity,国标代码为10609

学校注册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右江区中山二路21号(邮政编码:533000),分东合校区和澄碧校区。

学校网址:http://www.bsuc.edu.cn

第三条 学校始创于1938年,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上级主管部门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面向广西及全国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

学校办学层次为:本科、专科(高职)。

第四条 凡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具有百色学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德、智、体考核合格,符合我校本科、专科(高职)生培养方案和培养目标要求的,达到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并颁发全国承认的百色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高职)毕业生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百色学院学士学位并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百色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规定、招生章程、实施细则,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招生就业处为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开展招生工作的改革和研究。

通讯地址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右江区中山二路21  邮编:533000

联系电话/传真:07762848059(兼传真)、2853010

电子信箱:bsxyzjc@bsuc.cn

招生网址:http://zs.bsuc.edu.cn

第八条 学校成立由学校纪委书记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确保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公开,严格实施招生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通讯地址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右江区中山二路21  邮编:533000

联系电话:0776-2850322

电子信箱:jjjcs@bsuc.cn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统筹考虑投放计划招生省份的生源数量、生源质量、人才需求、毕业生就业等因素,结合自身办学条件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条 经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分省分专业计划,学校按照规定时间报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并通过其官方招生刊物、学校网站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学校实行专业招生计划动态平衡机制。对于社会需求量大且生源好的专业,可适当增加招生计划;对基础学科或就业形势好但报考人数少的专业,可采取一定措施予以扶持;对个别社会需求量小、学生报考少的专业,学校可调整其招生计划,对其采取减招、隔年招生或停招的办法。

第四章 考试与考核

第十二条 学校面向全国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艺术特长生,2019年在甘肃省、山西省单独组织艺术特长生测试。通过测试,确定符合学校专业要求的考生,学校发放合格成绩通知,并将合格名单报甘肃省、山西省招生主管部门备案。符合学校专业要求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对学校没有单独组织艺术特长生测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认可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考试成绩。符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试要求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第十三条 学校面向全国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体育特长生,不单独组织体育类专业考试,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符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试要求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校的录取原则是: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遵循志愿,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按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第十六条 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志愿投档模式的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 学校原则上按照调档范围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时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和专业相关科目成绩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没有分数级差。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学校根据各专业的录取情况、考生成绩情况,对服从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其他未录满的专业,对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 学校认可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的规定。

第十九条 学校无男女生招生比例限制。

第二十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特殊类型招生的录取原则

(一)艺术类专业的录取

艺术类专业录取,专业文化成绩超过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且专业成绩合格,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均相同,则按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音乐表演专业、音乐学专业(器乐类)仅招收演奏钢琴的考生。

(二)体育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体育教育专业和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的录取,按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关于体育类专业的投档规定,对体育高考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参照考生志愿,按综合分〔综合分=体育高考分×55%+文化分×45%〕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按体育高考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体育高考分和文化分相同,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三)定向师范生的录取原则

我校2019年在广西区内招收高中起点四年制本科层次、三年制专科层次、初中起点五年制专科层次定向师范生(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定向招录广西2019年高中、初中毕业生,毕业后按协议定向就业。具体招生对象、招生计划、录取原则、定向县区、培养计划协议书签订、新生入学等内容将在我校的招生网上另行发布。

(四)中职直升本科的录取原则

我校2019年继续在广西区内对口自主招收中等职业学校优秀毕业生。具体招收条件、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录取原则等内容将在我校的招生网上另行发布。

(五)民族预科生的录取原则

 我校民族预科生分为免费少数民族预科和普通少数民族预科两类,只面向广西招生。

1.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生面向广西60个“老、少、边、山、穷县(市),招收农业户口的少数民族应届高中毕业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生源情况及民族分布情况划定,但不低于相同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80 分。预科阶段免交学费,集中在我校预科教育学院学习一年,经考核成绩合格者,第二年按预科期间考核的综合成绩排名情况,选择相应专业后直升我校本科专业学习。

2.普通民族预科生面向广西招收少数民族高考考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生源情况及民族分布情况划定,但不低于相同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80 分。预科阶段集中在我校预科教育学院学习一年,经考核成绩合格者,第二年按预科期间考核的综合成绩排名情况,成绩合格者选择相应专业后直升我校本科专业学习。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二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时必须按学校规定的缴费方式、时间缴纳学杂费。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学校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和百色市物价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费。具体学费标准将在百色学院网站(http://www.bsuc.edu.cn)上公布。

第七章 资助体系

第二十三条 为了确保每一个诚信而又勤奋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学校开辟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建立了包括奖、贷、助、补、减、免多渠道的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克服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凡与本章程有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

 

校园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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