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
了解学校的基本信息
校园简介
了解学校的历年章程
院校招生
了解学校的招生计划,录取分数
校园风光
查看学校的风光
学校信息
校园简介
湖南软件职业学院坐落于毛泽东主席家乡湖南省湘潭市,前身是2001年建校宁乡的湖南托普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05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正式成立湖南软件职业学院。2007年,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金侨投资控股集团董事长任玉奇先生怀抱“教育报国”的理想,收购湖南软件职业学院成为学院举办方,并于当年在湘潭“两型”社会示范区(现国家级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征地建设新校区,揭开了学院发展新的一页。学院是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合格高校、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创新行动计划骨干项目认定单位、湖南省职业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先进单位、湖南省党建工作评估合格高校、湖南省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湖南省文明高校、湖南省平安高校、湖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一把手工程”督查优秀单位、湖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双高计划”项目认定单位。
学院占地面积905.53亩,现设有软件与信息工程学院、现代设计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建筑工程学院、中兴通讯学院、人文素质教学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五院两部,开设有22个专业,形成了以电子信息大类和现代商贸服务大类专业为主体,文化艺术类和建筑类专业为补充的专业格局。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9495人,专任教师528人,其中副教授以上职称161人(教授35人),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305人,“双师型”教师243人。有省级“121人才工程”1人,省优秀教师1人,省级技能大师1人,客座教授大国工匠1人,湘潭市产学研融合创新人才团队1个,市级高级人才8人。拥有1家国家级动漫企业、1个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创新行动计划生产性实训基地1个、2个省级实训基地、1个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1个市级信息产业人才培训基地。
学院秉持“立德固本、知行合一、特色立校、质量兴校”的办学理念,坚持“立德、博学、精谨、创新”的校训精神,遵循“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人才培养途径,不断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取得了连续10年的快速发展。10年来,学院荣获国家、省、市重大荣誉30余项,教师、学生荣获国家、省、市各种荣誉、奖励、项目、成果900余项,其中教师获全国性竞赛奖50项,学生获全国性竞赛奖55项。
下一步,学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以德施教,立德树人,坚持校企合作“双元”育人,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把学院建设成为一所办学方向明确、党建特色鲜明、职教特色显著、教学质量优良、省内一流、国内知名、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高水平本科层次职业院校,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加快毛主席家乡建设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学校的招生工作,保证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代码、类型、学习形式与地址。
学校名称:湖南软件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13925
办学类型:民办高等职业院校
学习形式:全日制
地 址:国家级湘潭九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开源路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三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招生政策,研究制定本校招生政策,领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实施,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学校设立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制定本校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来源计划,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并组织和落实招生录取工作。学校纪检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专业要求
第五条 招生就业处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合理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经院务会研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并将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生源计划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2019年学校共28个专业(含专业方向)面向湖南、安徽、贵州、四川、广东五个省市区招生,详细招生计划请查阅学校2019年招生计划一览表或省考试院印制的招生计划专辑。
第六条 招生对象:参加高考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含中专、技校、职高毕业生)。
第七条 招生形式:招收参加各省高职专科批上线录取的合格考生。
第八条 外语语种和招收男女比例要求:外语语种和招收男女比例不限。
第九条 身体健康要求: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本校不作其它要求。
第四章 录取规则及毕业证发放
第十条 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衡量学生德智体美的原则,实行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按照考生报考学院的志愿先后录取,对于投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遇到多名考生同志愿同分数时,分别按语文、数学、英语三个科目的成绩高低录取。
第十二条 分专业录取考生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它未录满的专业,文理兼招。
第十三条 毕业证发放:学生修完本专业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湖南软件职业学院相应专业全日制国家任务普通高等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章 招生专业和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 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核定收费(招生专业列表附后)
第十五条 学校建立奖、贷、助、勤等多渠道较完善的资助体系。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六章 招生咨询与联系方式
第十六条 学校咨询部门:招生就业处。通讯地址: 国家级湘潭九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开源路
邮 编:411100
联系电话:0731-52317588 、52317589
传 真:0731-52317560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湖南软件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答询和解释。
二〇一九年四月
校园风光
链接-合作教育招生网欢迎教育机构、媒体、高校、出版机构等联系合作 合作热线:010-60685631 邮箱:chinazjzs@126.com
【报案平台】- 【区域合作】- 【广告合作】- 【公司介绍】- 【诚聘英才】- 【营业执照】- 【网站声明】- 【网站介绍】
投诉电话:010-60685631 投诉邮箱:chinazjzs@126.com 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开放东路—号209室
高考、招生考试、高校招生计划、简章、重点院校、普通高校、民办院校、分数线查询—教育招生网为您择校提供便捷服务
北京东方鹏翔网络科技公司主办 京ICP备13039119号-2 京公网备案信息11011602000545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