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

院校隶属:湖南省教育厅

所在地:湖南省

录取批次:本科

院校官网:www.bjxy.net.cn

电话:0731- 88765888 0731-88765666

地址:长沙市雷锋大道

听得见的招生简章

有音乐,灵魂便不会寂莫,用美妙的音符,编出灿烂的人生乐章

校园简介

  • 学校概况
  • 招生章程

湖南工商大学北津学院成立于2001年,位于千年古城——长沙,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首批批准,并经国家教育部确认,由湖南工商大学创办的本科独立学院。建校之初,学院位于美丽的湘江河畔、长沙西汉时诸侯的历史古城——北津城内,文化底蕴悠久深厚,故取名北津学院。2006年,学院搬迁至长沙市望城区东马校区。校园占地面积近500亩,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东马校区开阔大气,环境优美、教学设备先进、交通便利。

湖南工商大学北津学院是一所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涵盖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艺术学、理学、工学7大学科门类的多科性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按照全新的管理模式和办学机制运行。学院依托湖南工商大学优质教学资源办学,现设立了经济与贸易系、财政金融系、工商管理系、会计系、数学与统计系、法学与公共管理系、外语系、旅游管理系、中文系、艺术设计系、计算机与信息系、体育教研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等13个教学系(部),开设29个本科专业,其中财务管理专业、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学院面向全国16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现在校学生6000余人。学院师资力量雄厚,同时常年聘请省内外著名专家学者前来讲学。

学院秉承和发扬湖南工商大学“至诚至信,为实为新”的校训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学生创业、创新能力培养,不断深化教学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学生综合素质不断提高。近年来,我院学生在国家、省部各级各类比赛中多次获奖。其中,2010年,蒋能慧同学获第四届“挑战杯”湖南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金奖;2011年,王奔等三名同学的作品《西安世博园生态服务价值评估研究》获第十二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一等奖。2013年,周寒伊等五名同学获湖南省第二届模拟法庭书状竞赛一等奖,言辞辩论三等奖,刘正峰同学获“最佳辩手”称号;邓正平等三名同学获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湖南赛区二等奖;2014年,在湖南省第二十届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暨第五届“外研社杯”全国英语演讲大赛湖南赛区复赛中,我院获竞赛二组团体一等奖;沈凤洁、曹展翔同学分别以第一名的成绩获得非专业组和专业组个人一等奖;2015年,肖霞同学获得“湖南省百佳学生党员”称号、“阿里公益天天正能量”荣誉称号,被推荐为全国道德模范——助人为乐候选人。2017年,谢文浪同学被评为“湖南省百佳大学生党员”;肖霞同学获得“十二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提名奖。同时每年都有一大批学生获国家级、省级、校级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等各种荣誉,还有一大批学生考上国内知名大学研究生或出国留学,毕业生就业率名列同类高校前列。

湖南工商大学北津学院是在我国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过程中应运而生的新型大学。按照建设发展规划,学院中长期目标是建设成为一所办学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紧密结合、运行机制优势充分发挥、现代大学生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商科类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特色鲜明、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独立学院。 

根据湖南省委、省政府的战略决策,2018年1月湖南工商大学与吉利集团签订合作协议。因此,从2018年开始,由湖南工商大学与吉利集团合作举办北津学院;从2018级开始,招收的学生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规定发放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湖南商学院北津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阳光工程”的要求,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湖南商学院北津学院是由湖南商学院和吉利控股集团共同举办,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并经国家教育部审定确认的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学院将从长沙市望城区迁址于湖南省湘潭市九华经济技术开发区。

第三条  学校全称为湖南商学院北津学院,英文名称:Beijin College, Hunan University Of Commerce;国标代码为12651。

第四条  湖南商学院北津学院学生的录取和毕业分别进入国家教育部在校生学籍电子注册和普通本科学历电子注册系统。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和湖南省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并指导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  学院设招生办公室,负责执行有关招生政策和制定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

第七条  学院成立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学院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要求

第八条  2019年湖南商学院北津学院面向全国16省(市、区)招生,详细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九条  商务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考生需参加生源所在地组织的口语考试且考试成绩合格方能报考。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条  体检标准执行由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当年度湖南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执行,学院视各省(市、区)生源情况的不同可作适当调整。

第十三条  对于第一志愿进档的考生,根据考生成绩分布设定专业投档级差,尽量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可降一个分数级差录取到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对于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尽量调剂到同学科相近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所有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主动通过学院公布的电话联系确认录取,未确认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批次考生,其选测科目等级的最低要求为BC,必测科目的等级最低要求为4C1合格。进档考生按投档分加选测科目等级分计算录取分,等级加分标准为A+5分,A加3分,B+1分。

第十五条  浙江省招生专业(类)不限定选考科目范围。

第十六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所加分计入投档、分档成绩。

第十七条  专业录取可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较高的考生,如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优先录取英语成绩好的考生。

第十八条  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录取结果除在各省招生办的网站上公布外,学校网站也将在录取结束后两天内公布,网址http://www.hnuc.edu.cn,咨询QQ:1520841961, 咨询电话:0731-55557888,投诉电话 0731-55557888,0731-88689012。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院按国家招生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学院对复查发现的问题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录取资格,予以退回。

第二十条  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主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基金

第二十一条  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各项代收费(含教材费、学生体检费等)费用,严格按照国家和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收费。

第二十二条  学院设立由综合奖学金和各类单项奖学金组成的奖学金制度。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和在某些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给予奖励。此外,学院还设有一定数量的勤工俭学岗位,帮助家庭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优秀学生和符合条件的学生还可享受国家级奖助学金。

第六章  特别说明

第二十三条  根据教育部的政策要求,经湖南省有关部门批准,从2018年1月开始,湖南商学院北津学院已由湖南商学院和吉利集团合作办学,学院的办学地点将变更为湘潭九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校区占地1000亩,位于潭州大道东侧,与湖南吉利汽车职业技术学院相邻。

第二十四条  2019级新生全部在湘潭校区就读。

第二十五条  湖南商学院北津学院正在启动独立学院转设工作,拟转设为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校(二本院校),2019级及以后的学生在学院转设更名前毕业,将颁发湖南商学院北津学院的毕业文凭和学位证书,如在学院转设更名后毕业,颁发的毕业文凭和学位证书按教育部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所有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主动通过学院公布的电话联系,确认已完全了解上述事项,未确认的考生一律做退档处理。 湖南考生原则上需到校确认。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湖南商学院北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校园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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