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

院校隶属:湖北省教育厅

所在地:湖北省

录取批次:高职(专科)

院校官网:www.artschool.com.cn

电话:027-87563259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卓刀泉路126号 

听得见的招生简章

有音乐,灵魂便不会寂莫,用美妙的音符,编出灿烂的人生乐章

校园简介

  • 学校概况
  • 招生章程

学校概况

  一 、学院历史沿革

  湖北艺术职业学院创建于1958年,原为湖北省戏曲学校,1966年因“文革”停课,1970年停办;1977年11月恢复重建;1988年,湖北省戏曲学校更名为湖北省艺术学校;1992年,与湖北省文化艺术干部学校合并;1993年,被湖北省人民政府和文化部确认为“省部级重点中专”;2000年,与湖北省电影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合并,组建成新的“湖北省艺术学校”;2001年,被国家教育部确认为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1999年,湖北省艺术学校与华中师范大学合作办学,成立华中师范大学艺术职业学院;2003年,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为独立的湖北艺术职业学院。

  二 、学院现状

  学院坐落在武昌珞珈山与伏虎山麓之间,是一所多学科、多专业的综合性艺术职业学院。高等艺术教育与中等艺术教育并存,在校生1827人。

  学院拥有现代化的教学场地与设施,校舍总建筑面积61322平方米,其中教学及行政用房45122㎡,09年将新增6500㎡教学用房,生均教学行政用房25.06㎡,学生宿舍及生活用房建筑面积16200㎡,生均9㎡。学院拥有小剧场1个,实训教室178个,图书阅览室3个,多媒体教室9间,语音室2间,240台教学用微机。学院教学设备总值1265.62万元,生均6709.15元。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11.2万册,电子图书20万册。建有学院专门网站及专有域名http://www.artschool.com.cn。对外采用电信宽带10兆、教育网2兆光纤出口,做到光纤到楼层、百兆到桌面较为完备的校园网络。2007年学院加入“湖北省文化资源共享工程基层中心”,在信息资源共享上得到较大的提升。学院现有校外实训基地20多个,与省内10多个省属重点文艺院团保持合作关系。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218人,专任教师122名,其中高级职称43人(国家一级演员10人),中级职称79人,“双师型”专业教师87人占71%,是一支学科配套、业务精良、实践经验丰富的教师队伍。

  学院现设有音乐系、舞蹈系、艺术设计系、戏(曲)剧影视表演系、音像技术系、文化事业管理系以及公共课教学部、教学研究室8个教学部门;办公室、教务部、学生工作部、总务部、人保部、财务部、艺术实践部(艺术团)、艺术培训部、图书信息部9个行政与教辅部门。现开设了舞蹈表演、音乐表演、音乐教育、影视表演、戏曲表演、平面设计、环境设计、影视动画、公共关系、旅游管理、音像制作方向、器乐演奏、播音主持、模特表演十四个专业方向。

  学院建立了湖北唯一的文化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机构,主要从事钢琴调律师、健美操教练员、数码录音师、中级调音师、形体训练教练员、舞蹈教练员等七大门类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学院坚持特色办学,积极推行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创造能力,取得丰硕的教育成果。建校50年来,为社会输送了近万名艺术人才,其中优秀毕业生代表有朱世慧,两届“梅花奖”得主,党的十七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湖北省京剧院院长;刘丹丽,两届“梅花奖”得主,全国第十届、第十一届人大代表;徐帆,著名影视明星,“梅花奖”及第23届电视剧飞天奖优秀女演员奖获得者;吴珍艳,文化部“文华表演奖”、第九届法国国际舞蹈比赛现代舞女子组金奖获得者;李琼,全国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特别奖、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获得者;汪金媛,全国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银奖及文化部“文华表演奖”获得者;李铁,影视话剧双栖明星,自编自导的话剧和小品多次荣获“五个一工程”奖和文化部“文华奖”等;陈笠笠,全国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银奖、2008年文化部音乐剧比赛文华奖获得者;黄琳,中国舞蹈“荷花奖”民间舞表演金奖获得者;音乐系学生黄莺、黄燕参加日本第七届国际高中生艺术大赛,获古筝比赛并列第一名。近年来,学院教师主持或参与了各级别教科研工作,现已建成10门省、院级精品课程,学院教师在各种期刊发表论文200余篇,学院教师64人先后在政府组织的各类艺术比赛中荣获省级以上专业奖项,98名学生先后在各类艺术赛事中荣获省级以上奖项。

  由我院担纲演出的大型地域风情舞蹈诗《家住长江边》,荣获2006年全国歌舞、杂技主题晚会优秀剧目展演一等奖,2007年荣获中国政府第十二届文华奖文华大奖并荣获第八届中国艺术节“观众最喜爱剧目第一名”。

  在2007年文化部、教育部举办的全国艺术职业教育成果展演中,我院荣获优秀成果奖。2005年被评为湖北省文化厅先进基层党组织和洪山区十佳文明单位,2006年我校获得湖北省委高校工委和湖北省教育厅表彰的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先进集体称号。被省委、省政府评为2005-2006年度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单位。

  半个世纪来,湖北艺术职业学院沐雨栉风,勤勉拓新,走出了一条宽广的艺术教育之路,铭刻下一串串闪光的足印,展现出一幅幅美丽迷人的艺苑风景,在新世纪她将以崭新的风姿再创辉煌。


高校招生章程- 湖北艺术职业学院

湖北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湖北艺术职业学院2019年高职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湖北艺术职业学院  学校国际代码:13263  湖北代码:8830

二、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虎泉街126号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武珞路694号

三、办学性质:公办

四、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五、办学条件:

湖北艺术职业学院始建于1958年,是湖北省唯一一所全日制高等艺术职业院校,是全国首批重点艺术高职院校,教育部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优秀高职院校。

学院设有音乐学院、舞蹈学院、设计学院、戏曲学院、传媒学院、管理学院、人文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等8个专业院系和21个专业。形成了以表演专业群为特色,以文化服务专业群为支撑的办学格局。六十载沐风栉雨,特色鲜明,成果丰硕。其中,舞蹈表演专业和戏曲表演专业为中央财政支持的重点专业;音乐表演专业和影视表演专业分别为省级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音乐表演(湖北民歌)、舞蹈表演(中国舞)、戏曲表演为全国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点;人物形象设计为国家级骨干专业等。

学院建校以来,为社会输送了大批艺术人才。先后培养了以吴珍艳、黄天、胡玉婷、何柳、彭一畅、黄琳、胡磊、卢慧等为代表的优秀舞蹈表演人才;以李琼、金波、陈笠笠、郭晓蕾、黄俊、秦德松等为代表的歌唱家;以朱世慧、李春芳、程彩萍、刘丹丽、万晓慧等为代表的戏曲表演艺术家;以李铁、徐帆、尹北琛等为代表的话剧、影视界表演人才。

学院在校生规模3500多人,教职员工550多人。学院以“双师型”教师队伍为主,专任教师占比78%。学院秉承“明德、精艺、尚美、拓新”的校训,注重艺术实践和教学内容的改革创新,大力推行“一系一品”、专家工作室、实训基地建设,积极开展校企合作育人,着力加强专业带头人、课程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建设与管理。近年来创作剧目百余个,其中大型地域风情舞蹈诗《家住长江边》获国家“文华大奖”和国家舞台精品工程剧目奖,迄今海内外演出280余场。近年来,学院在秉承优良传统的基础上开拓创新,不断进取,在全国各类艺术大赛中屡获大奖,办学水平和办学实力得到质的提升,形成了良好的艺术教育品牌,社会效益与社会声誉与日俱增。为此,学院跻身全国一流艺术职业院校的行列。

六、招生计划:

2019年招生计划、招生专业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七、录取原则:

1、招生对象为参加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各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各批次录取分数线和有关政策规定。对于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学院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对于非平行志档的省份,学院按照志愿优先、结合分数的原则进行录取。录取专业遵循考生填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专业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志愿专业录取,仍不能满足按第三志愿专业录取,依此类推。所有专业均不能满足填报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

    2、各专业无外语语种要求,非英语语种考生录取到本校,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3、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所有专业的体检要求按照国家有关部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表演类专业有一定的身体条件要求。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4、湖北省单独招生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院单独组织的文化考试和专业技能考试,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成绩=文化成绩+专业技能成绩。

5、湖北省艺术类考生须参加湖北省艺术类专业统考,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到湖北省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各专业综合成绩计算方法按湖北省招生委员会的规定严格执行。

6、湖北省技能高考的考生,达到湖北北省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法按湖北省招生委员会的规定严格执行。

7、广东省艺术类校考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专业合格线由我院自行划定。文化成绩达到广东省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专业成绩合格考生按高考文化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统考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广东省艺术专业统考并达到统考专科合格控制线,文化成绩达到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8、除广东省外,在其他外省招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应达到所在省份专业联考专科合格控制线,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规则按各省招生委员会的规定严格执行。

9、文史类、理工类专业根据各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批次录取分数线,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八、颁发的毕业证书

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学院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九、收费标准

学校收费执行湖北省物价局核定的项目与标准。艺术类专业学费每学年6500元;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学费每学年5000元;表演艺术类中外合作办学(舞蹈表演)、表演艺术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表演)、艺术设计类中外合作办学(艺术设计)国内学费每学年12000元,国外学费按合作办学院校美国西俄勒冈大学核实执行。

十、其它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进行全面入学资格复查。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十一、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27-87863036  87563259 13035129666

2、传    真:027-87863036

3、学院网址:www.artcollegehb.cn


校园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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