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

院校隶属:河南省教育厅

所在地:河南省

录取批次:高职(专科)

院校官网: http://www.ayys.net.cn

电话:0372-8806001 3807392

地址:河南省安阳市中华路与汤阴县人和大道交叉口向西

听得见的招生简章

有音乐,灵魂便不会寂莫,用美妙的音符,编出灿烂的人生乐章

校园简介

  • 学校概况
  • 招生章程

学校简介

 

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2012年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以培养、培训学前教育师资为重点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校位于河南省安阳市中华路南段,占地300亩,总建筑面积12.6万平方米,总投资2.6亿元。开设有学前教育、语文教育、英语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早期教育和小学教育等师范类专业。近年来,学校相继获得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省职教攻坚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标兵学校、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省级卫生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同时还被评为河南省高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河南省第二批教师教育改革创新实验区、河南省第二批职业教育品牌特色院校立项建设单位。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先进。现有教职员工248人,其中副高职称80人,博士研究生2人,硕士研究生85人,省优秀教育管理人才1人、省职教专家1人、市职教专家1人、市管专家1人、省优秀教师5人,省学术技术带头人5人;学校教学设施完善,设有音乐、舞蹈、美术、钢琴等专业教室、现代教育技术实训室、多媒体语言实验室、区角活动室、幼儿园模拟教室、科技活动室、心理团体活动室、情绪宣泄室、沙盘游戏治疗室等功能教室。有完善的体育设施,比较先进的校园广播系统、计算机网络服务系统、闭路电视系统和录播系统。图书馆藏书28.2万册。校外实习实训基地30个,附属幼儿园2所。


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招生章程

 

为保证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基本信息

第一条    学校全称: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二条    国标代码:14392    河南省招生代码:6233

第三条    办学类型:高等专科学校

第四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五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七条    学校地址:河南省安阳市中华路与汤阴县人和大道交叉口

第八条    学校网址:http://www.ayys.net.cn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计划编制

第九条      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条     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情况、人才需求、就业情况、学科发展等因素,由学校招生就业处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并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同时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学校不预留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和录取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省招生办、学校纪检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录取

第十三条    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四条    招收的学生外语语种不限,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五条    学校的录取工作采取计算机远程录取方式进行。

第十六条    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七条    在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满额情况下,根据招生计划数量,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满的条件下,不拒绝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八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的规定,按照学校在生源所在地的招生计划以及考生志愿,在考生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办公室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电子档案,具体比例视生源情况而定。

第十九条    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教育部和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办公室有关录取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认可各省的投档原则,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对进档考生分配录取专业。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对其作退档处理。同分数的考生,按照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办公室当年录取文件规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学校补录工作严格执行补录的缺额计划,对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录取,直至缺额计划录满为止。

第二十二条    学生毕业后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为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四章       其  它

第二十三条    我校为在校学生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经济困难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参加学校提供的勤工助学等工作。

第二十四条    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文件为准。

第二十五条    学校2019年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暂定为:3300元/生/年;住宿费收费标准暂定为:600元/生/年。收费标准如有调整,则按照省主管部门最终批复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解释权在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

第二十七条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河南省安阳市中华路与汤阴县人和大道交叉口

邮  编:456150

联系电话:0372-8806001   3807392    3807393

传  真:0372-3807355

学校网址:http://www.ayys.net.cn

E-mail:ayyzzsb@126.com


校园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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