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

院校隶属:河南省教育厅

所在地:河南省

录取批次:高职(专科)

院校官网:http://www.nyvc.edu.cn

电话:0377-60551111;60396693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西峡县白羽北路999号

听得见的招生简章

有音乐,灵魂便不会寂莫,用美妙的音符,编出灿烂的人生乐章

校园简介

  • 学校概况
  • 招生章程

学校简介

                                   南阳职业学院简介


     

南阳职业学院是2011年4月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规划总占地面积1265亩,总建筑面积62万平方米,总投资16.72亿元。学院现有专兼职教师397人,其中专任教师280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占比19%;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占比24%;专业课专任教师中“双师素质”教师占教师队伍的16%,另有社会兼职教师196人。学院现有各类全日制在校生7500余人。

学院目前设立了12个教学系院,开设有中药制药技术、软件技术、建筑工程技术、艺术设计、电梯工程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会计、市场营销、旅游管理、学前教育等29个专业及方向。其中电梯工程技术专业、中药制药技术专业被河南省教育厅评为河南省民办高校品牌专业。

学院秉持“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理念,注重学生的创新能力培养和技能强化训练。学院根据各专业培养目标,主要建有千兆校园计算机宽带网、多媒体转播网络、有线电视网等教学服务设施和贸易模拟公司、会计模拟与电算化实验室、三维导游模拟实训室、计算机网络中心、多媒体语音教室、数控加工中心、电工电子线路、计算机程序控制、汽车检测与维修等各类专业实验室和实训中心。


南阳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则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做好2019年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南阳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南阳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南阳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教育主管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南阳职业学院

第五条 学校国标代码:14353    河南省招生代码:6389

第六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南阳市西峡县白羽北路999号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民办高校

第八条 办学特点:南阳职业学院以就业为导向,以教学为中心、以素质教育和实践能力训练为重点,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培养适应地方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岗位需要的高级技能型专门人才。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南阳职业学院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条 南阳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南阳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南阳职业学院纪委、监察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学院年度招生计划以河南省教育厅公布为准,具体分为单招计划和统招计划。

    第十三条计划公布形式。招生计划主要有两个公布渠道:一是由河南省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学校通过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录取工作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

第十五条录取原则

1、按照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坚持“公正、公开、公平、择优”原则;

2、根据生源情况可调整专业计划,对进档考生优先保证第一志愿专业,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

3、考分相同的情况下,对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考生可优先录取。

第十六条退档原则:对不服从调剂或身体健康原因不宜录取的考生,学校给予退档。

第十七条体检标准:专业录取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

1.考生符合报考条件和河南省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

2.考生文化课成绩(高考成绩)在河南省艺术类考生文化课控制分数线之上;

3.专业成绩合格;

4.考生在符合上述要求情况下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在考生文化课成绩并列的情况下,按照艺术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其它录取要求,男女生比例:各专业无性别比例要求。

第六章 其它

第二十条  收费标准:按国家有关收费政策执行,普通三年制专业学费为7500元/生/年,高尔夫球运动与管理、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学费为80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学费为8500元/生/年,两年制专业学费为9000元/生/年。此标准为2019年暂定分专业学费标准,如学费标准调整,将按照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新生报到:已录取的新生应该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学校同意不按时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信息,将传报省级招办,在录取库中予以注销,并建立《自行放弃入学资格考生备案数据库》,报教育部备案。

第二十二条各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统一为英语。

第二十三条毕业证书:学生完成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及学分,成绩合格者由学校颁发南阳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四条 资助政策

我校资助工作目标: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1.国家助学贷款

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选择在生源地申请助学贷款或者到学校申请高校助学贷款。到校申请高校助学贷款的新生请按要求准备以下材料:(1)南阳职业学院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需本人和家长签字);(2)学生身份证复印件;(3)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2.国家奖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

,国家助学金(一档4000元/生·年、二档3000元/生·年、三档2000元/生·年)。

3.其他资助政策

除了上述政策之外,我校还有学校奖助学金、企业奖学金、勤工助学、服兵役国家资助、服务基层贷款代偿等各类资助政策。

第二十五条  学校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377-60551111 60396693

招生监督电话:13343774466

学校网址:http://www.nyvc.edu.cn

邮箱:1163897777@qq.com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南阳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南阳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专业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年) 收费标准(元/年)

540301 建筑工程技术 3 7500

560308 电梯工程技术 3 7500

560702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 7500

560101 机械设计与制造 3 7500

560101 机械设计与制造(3D打印技术方向) 3 7500

560103 数控技术 3 7500

610102 应用电子技术 3 7500

560309 工业机器人技术 3 7500

560707 新能源汽车技术 3 7500

560610 无人机应用技术 3 7500

6102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3 7500

610214 电子商务技术 3 7500

590202 药品生产技术 3 7500

630302 会计 3 7500

690306 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 3 7500

670102K 学前教育 3 7500

640105 酒店管理 3 7500

640101 旅游管理 3 7500

540502 工程造价 3 7500

600202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3 7500

610212 移动应用开发 3 7500

620302 中药学 3 7500

630209 互联网金融 3 7500

6102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3 7500

580202 包装策划与设计 3 7500

600112 高速铁路客运乘务 3 8000

670405 高尔夫球运动与管理 3 8000

650204 戏曲表演 3 8500

650101 艺术设计 3 8500

610205 软件技术 2 9000

5603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2 9000

630701 市场营销 2 9000

540501 建设工程管理 2 9000

590208 中药制药技术 3 7500

600409 飞机机电设备维修 23 7500


校园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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