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

院校隶属:河南省教育厅

所在地:河南省

录取批次:高职(专科)

院校官网:http://www.hnjd.edu.cn/

电话:0371-85901035

地址:郑州市南龙湖家居教育园泰山路东段

听得见的招生简章

有音乐,灵魂便不会寂莫,用美妙的音符,编出灿烂的人生乐章

校园简介

  • 学校概况
  • 招生章程

河南机电职业学院简介

   河南机电职业学院,是由河南省政府批准建立、教育部备案、隶属于河南省教育厅的一所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始建于1953年,新校区坐落于风景秀丽、书香弥漫的郑州南大学城。学院现有汽车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商贸物流学院、航空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制冷工程学院、电子工程系、信息工程系、人文与艺术设计系等10个教学院系。开设有数控、模具、机电、自动化、汽车、计算机、物流、艺术、航空、电商等近30个专业。其中数控、机电、汽车、电工电子、计算机等5个专业为省级重点专业。数控技术、汽车技术两个专业建有国家级实训基地。

 基础条件优良。学院占地面积782.4亩,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教学实训设备价值1.1亿元,图书馆藏书38万册,建有高标准的数字化校园网,省内唯一的机床博物馆正在筹建之中。学院全日制在校生7000多人,专兼教师386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16人,90%以上的青年教师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双师型”教师占全院专业课教师的98%,省级厅级学术带头人、骨干教师和河南省教育名师61人。机械专家卢秉恒院士、汽车专家郭孔辉院士、艺术设计专家肖红教授受邀担任学院客座教授。

 办学特色突出。学院一直将培养素质高、技能强、有专长的“应用型”人才作为学院的办学目标。按照“建工厂式学院、办产业式专业、开发技术式课程、培养应用型人才”(三式一型)的改革发展思路,分别从学院、专业、课程等三个层次构建起相互贯通的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在整体培养体系中,通过充分发挥工厂式学院的保证作用、产业式专业的引领作用、技术式课程的核心作用,实现了学院与市场、专业与产业、课程与岗位无缝对接的校企一体化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河南机电模式”。 目前通过引厂入校、合作办企、独立建厂等形式,学院与6个企业(引厂入校3个,合办2个,自建1个)分别建立了紧密合作型、深度融合型、校企一体型的校企合作关系。同时学院有校外实训基地126个。学生在学校内就能完成生产实训,还能在课余带薪实习。基于以上改革,学院领导还获得了第二届全国教育改革创新杰出校长奖,也是河南省该奖项的唯一获得者。

 就业优势明显。学院始终坚持面向现代制造业办学,对毕业生就业实行“无限次”承诺。为此,学院按照产业需求设置专业,对学生实施针对性、差别化培养,建立稳定的就业基地等措施,真正把招生当作就业来做,把就业当作招生来做,使毕业生一次就业率、就业稳定率、就业收益率等一直保持在同行高位,鸿准模具、中兴通讯、中铁路桥、格力电器、人本集团、宇通客车、海马汽车等国内外知名企业对学院毕业生情有独钟。当前,学院正根据现代制造业作为中原经济区产业布局的新特点,采取有所为有所不为的策略,进一步突出特色专业建设,提高专业与区域产业的吻合度,培养一大批在中原经济区建设中用得上、挑大梁、走前头的高级应用型人才,以省内就业促进全面就业,以创业带动全面就业。

 学院影响广泛。以其独特的办学模式和优良的办学成绩,获得了广大好评和赞誉。近几年,学院先后被评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河南省大中专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河南省职教攻坚先进单位”、“河南省文明单位”、“河南省文明标兵学校”等几十项荣誉。学院被中央电视台、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河南日报、河南电视台、大河报等新闻媒体多次报道。《中国教育报》在头版头条对学院的校企合作进行了报道,在全国引起了较大的反响。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国务委员刘延东、河南省委书记郭庚茂、教育部副部长鲁昕等对学院的办学成果给予了充分肯定,张德江委员长、郭庚茂书记、鲁昕副部长亲临学院视察。作为教育工作者代表,学院领导参加了第四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受到中央领导同志的接见。河南机电职业学院,已成为河南乃至全国的职业教育发展的典范乃至领跑者。

学院地址:郑州市南大学城

咨询电话:0371-85901685、85901016、85901038

学院网址:www.hnjd.edu.cn

河南省招生代码:6382,国家代码:14348

E-mail:hnjdzsb@163.com


河南机电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规范、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河南机电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4348,普通类专业省内代码:6382。学校地址:郑州市南龙湖大学城泰山路1号,邮编:451191。

第三条 河南机电职业学院是河南省教育厅直属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河南省文明单位”、“河南省文明标兵学校”等荣誉称号。

  第四条 学院招生层次为:高职高专。符合《河南机电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毕业生颁发河南机电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学校毕业证书及就业报到证。

  第五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领导、专家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招生计划,并讨论决定招生工作其他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

  第七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学院招生计划上报,招生宣传、咨询、录取和复查及其他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纪检监察组、宣传保障组、网络保障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等相关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和保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院招生计划的分配原则和办法:教学指导与评价处根据各二级院系的专业教师师资队伍、专业课实训实习条件等,参照往年的招生报到人数,提出本年度各专业招生计划分配方案,报学院批准后执行。学院无预留计划。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除应用英语专业要求考生外语语种必须为英语外,其余专业对外语语种不做要求。

  第十一条 学院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教育部领导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对在投档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调档;对已投档考生按“专业清、志愿清”的原则确定其专业。

  第十三条 学院招生不设定男女生比例;对考生体质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对国家规定予以照顾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加上照顾分后的总分数对待。

第五章 培养费用

第十四条 学校按照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和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按学年收费,各项收费标准如下:

(一)学费:各类专业学费标准为:艺术类专业5600元/学年,理工类专业3600元/学年,文史类专业3300元/学年。

(二)住宿费:600元/年。

(三)教材费:学生按照课程设置自愿购买。

第十五条 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力缴纳学费的学生,学校特设立绿色通道,学生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第十六条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贫困生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到校后还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岗位。

第六章 其它

  第十六条 新生报到后,学院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对新生进行政治、文化、身体等方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招生规定或有舞弊行为的新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河南机电职业学院招生咨询网址:www.hnjd.edu.cn咨询电话:0371-85901686、85901038、85901016;传真:0371—85901685;招生监察电话:0371-85901014。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河南机电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二O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校园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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