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

院校隶属:河南省教育厅

所在地:河南省

录取批次:高职(专科)

院校官网:www.yczyxy.com

电话:0370-5172822

地址:永城市东城区学府路002号

听得见的招生简章

有音乐,灵魂便不会寂莫,用美妙的音符,编出灿烂的人生乐章

校园简介

  • 学校概况
  • 招生章程

学校简介

学校简介

职业学院是2004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经过多年办学实践,学院逐步形成了“政、校、企三方联动、产教结合、订单培养”的办学特色和“工学结合、中高职衔接、分段培养”的人才培养模式。2011年学院被列为“河南省骨干高职院校建设项目”立项建设单位。

学院坐落在“汉兴之地、面粉之乡、能源之都、生态之城”的“豫东明珠”永城市。校园位于永城市新城区东南隅,南接永城市产业集聚区,北依市中心商业区,东临济祁高速,西傍沱浍航运码头和永登高速,与永城市沱河风景带天然一体,形成开放式的人文自然相宜的的美丽景象,是莘莘学子读书求学的理想场所。

2010年9月,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学校实行实行河南煤业化工集团和商丘市人民政府共同管理、以河南煤业化工集团为主的管理体制。河南煤业化工集团是位居世界500强企业第446位,中国企业500强第58位,连续两年位列中国煤炭企业100强第2位,连续2年进入世界著名品牌500强,连续3年位列中国煤炭开采和洗选业行业“效益十佳”第1位,河南工业百强第1位。河南煤业化工集团投资职业教育,打造“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的办学模式,有利于促进校企深度融合,有利于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有利于毕业生就业与发展。

学院老校区占地580亩,1612亩新校区建设项目系永城市政府2012年度十大民生工程之一。现有建筑面积20.67万平方米,其中教学、实验、行政用房面积13.87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69.8万册;教学仪器设备总值3280多万元;教职工602人,其中专任教师455人,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教师136人,研究生以上学历者178人,专任教师中“双师素质”教师215人。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7800余人。学院拥有校内教学实验、实训场所111个,建有中央财政支持的“煤矿安全实训基地”、“建筑技术实训基地”,以及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示范性实训基地“粮食加工及储检实训基地”。

学院设有机电工程系、建筑工程系、电子信息工程系、经济贸易系、文化艺术系、矿业工程系、食品化工系、基础部、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培训部等10个系部。开设煤矿开采技术、矿山机电、矿井通风与安全、冶金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数控技术、建筑工程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市场营销、酒店管理、物流管理、文秘、装潢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等34个专业,其中矿山机电、冶金技术专业是河南省特色专业建设点,矿山机电、煤矿开采技术两个专业被列为中央财政支持的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建设项目。

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设立了专门的就业指导机构,连续三年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5%以上,被评为“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学院认真落实国家助学政策,实行奖学金、助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对在校期间品学兼优的学生颁发奖学金,对经济困难的学生设立助学金、勤工助学岗位,特困生也可以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顺利完成学业。

经教育部批准,2012年我院计划招生人数:河南 3372人、天津6人、河北10人、山西8人、内蒙古13人、辽宁8人、吉林4人、黑龙江4人、安徽17人、山东8人、江苏10人、广东2人、湖北4人、重庆4人、四川4人、陕西8人、甘肃4人、宁夏4人、新疆6人。


永城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永城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体现“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永城职业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开、公正、严格程序、择优录取、接受监督”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永城职业学院。英文名称为“Yongcheng Vocational College”。

第五条 学院国标代码:13787 河南省招生代码:6287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股份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学院实行河南能源化工集团和商丘市人民政府共同管理、以河南能源化工集团为主的管理体制。学院业务主管部门是河南省教育厅。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八条 校址:河南省永城市东城区学府路002号,邮编:476600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永城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学院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学院纪委监察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方法

第十一条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坚持统筹安排、综合平衡、合理配置办学资源的原则,以往年招生计划分配为基础,结合各省(区、市)的生源状况、毕业生就业情况、专业发展前景分析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招生计划,并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同意后执行。我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五章 专业培养对外语语种的要求

第十二条 学校所有专业学生只提供英语语种教学。

第六章  身体健康要求

第十三条 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体检工作指导意   见》并参照本校相关专业报考要求执行。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发现高考体检弄虚作假的做退学处理。

第七章 录取规则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省招办领导下,执行教育部规定的“招办录取,学校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四条 录取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第十五条 学校录取新生的基本条件:①、符合教育部颁发的《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②、参加全国文化统考且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录取分数线;③、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第十六条 对所有进档考生,不作加试要求。加分或降低分数政策按生源所在地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政策执行;根据本人专业志愿及我校招生计划,按考生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考生总分相同按照考生“语数外”成绩中语文成绩高低录取、语文成绩相同按照数学成绩高低录、依次类推;取若所报专业计划额满,对服从调剂的考生按照分数高低的原则调剂到生源不足的专业,对不同意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所有专业除煤矿开采技术外,男女不限,文理兼收。

第十七条 艺术类考录取规则:在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都合格的前提下,按照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相加,以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八条 考生可通过各省招生部门指定的网页进行录取结果查询,也可登陆我校网站招生信息主页查询。

第八章 学费标准

第十九条 各专业学费统一按照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三年制文科专业3600元/年•生,三年制理科专业3900元/年•生,二年制文科专业5600元/年•生,二年制理科专业5900元/年•生。

第二十条 住宿费: 800元-1200元/年•生。

第九章 家庭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二十一条 学院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以及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评审。

第二十二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开学时,专门设立了绿色通道。学院建立了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等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制度,通过积极协助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安排勤工助学岗位、筹集社会捐助等方式帮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二十三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和其它费用。

第十章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第二十四条 学生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永城职业学院

第二十五条 毕业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电话:0370—5172822 0370-5176900  0370—5171900

传真:0370—5172822

网址:www.ycvc.edu.cn

电子信箱:yczyxyzjc@163.com

第十一章 其他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及解释权属永城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校园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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